管道学院首席技术专家各类专家评聘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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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学院首席技术专家各类专家评聘办法

学院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管道局人才战略,畅通学院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服务人员的成长通道,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能够代表学院科研、教育教学、培训、技术服务能力与技术水平的专家队伍,为学院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从事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评聘分开、按需聘用的原则;

(四)聘约管理、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聘任权限。

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聘任工作由学院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教务部负责管理;评聘工作由学院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五条岗位设置

技术专家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带头人岗位总数的20%;专业技术带头人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骨干岗位总数的20%;专业技术骨干岗位设置数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数的20%;管理专家岗位设置数不超过管理人员岗位总数的10%;技能专家岗位设置数不超过操作服务人员岗位总数的10%。

第六条聘任范围

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竞聘范围为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家竞聘范围为从事行政、培训、项目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技能专家竞聘范围为从事教育教学、科研、技术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操作服务人员。

第七条评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忠诚学院,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业绩突出,在社会、企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四)相关专业领域1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要具有高级任职资格;专业技术骨干要具备中级任职资格;管理专家除具备高级任职资格外还要具备15年以上的管理工作;技能专家原则上要具备高级技师或技师任职资格。

(六)在社会、企业、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做出特殊贡献者可破格评聘。

(七)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八条评聘条件

除具备以上技术水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技术专家

1、在教育教学改革、重大技术开发、重点工程项目、科研课题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取得重大进展。

2、在制定学院发展规划、重点学科建设等工作中,为学院决策提出科学依据或重大技术改革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

3、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国内先进科技成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做出突出成绩。

4、近三年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作为核心人员参与集团公司或管道局工法、标准、规范的编写工作;

5、完成年均400学时的工作量(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

6、具有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带头人

1、具有坚实的本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系统地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2、在学院范围内被公认为本专业的技术骨干,具有解决科研、教学、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

3、近三年内主持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及2项校级科研课,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局级或学院工法、标准、规范的编写工作;

5、完成年均500学时的工作量(教学、科学、培训、技术服务);

6、具有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三)专业技术骨干

1、具有坚实的本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对本专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认知;

2、年度考核和教学水平考核三年内两年均为优秀,能够被师生认可,积极参与学院科研、教学、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有一定解决重要技术难题的能力;

3、近三年内参与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及主持过一项校级科研课,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局级或学院工法、标准、规范的编写工作;

5、完成年均500学时的工作量(教学、科学、培训、技术服务);

6、具有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四)管理专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秘密;

2、在从事管理过程中,业务知识与能力突出,有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能处理好各种复杂问题,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

3、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在精细化管理上有创新。

5、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得到过局级以上奖励。

(五)技能专家

1、在学院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服务中能够运用先进工艺技术,解决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有独特的操作服务水平,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很好运用;

2、在技术革新、工艺改造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重要设备引进、使用、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

3、在某一技术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获得局级以上专家鉴定或获得相关专利,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4、在培养后备技能人才、参与或指导技能竞赛、学生实习实践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局级以上技能竞赛名次;

5、近三年内,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第九条聘任程序

(一)下发评聘通知,明确评聘岗位和指标;

(二)基层推荐,推荐方式包括基层推荐和专家联名推荐两种(有内外专家3名)方式。

(三)人事部对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初审,符合人选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竞聘,通过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业绩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员履行聘任手续。

第十条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席聘任期限一般为2年。

离开本岗位自动解聘。

第十一条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技能专家每月补贴1000元;专业技术带头人每月补贴500元;、专业技术骨干每月补贴200元;

第十二条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解聘:

(一)调离所聘岗位;

(二)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低,不能胜任聘用岗位;

(三)因个人原因,给国家或企业、学院造成重大损失;

(四)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五)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剽窃他人成果;

(六)被立案审查、判刑者,受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和警告处分;

(七)办理退休手续;

(八)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聘任。

第十三条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管理专家、技能专家实行年度考核,考核按照年度任务书形式和内容进行定性、定量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两种,80分(含80分)以上为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

考核结果不称职不计发补贴。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录1各类专家评选标准

附录2专家任期目标责任书

技术专家评聘(考核)量化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标准

职业道德

(10分)

本项包括2项内容,请评委酌情打分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0-5

服从组织、团结协做、忠诚守信、技术民主

0-5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55分)

主持项目

(25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参与局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完成规定内容,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相关部门奖项

16-25

参与学院教学、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工作有创新;完成400学时工作量。

作为主要责任人为学院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0-15

技术创新

(20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至少每年向学院提交有关科研、教学、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建议报告,并被采纳。

10-20

至少每年向学院提交一份教学改革、新技术推广建议,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的报告或意见,被采纳且应用效果较好的

0-9

提供决策咨询

(10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作为骨干参加局级以上重大投资项目评价审核,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定位,做出突出贡献

6-10

参加企业重大课题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效果显著

0-5

论文

(15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专家组意见进行打分

在本专业核心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论文2篇以上;参加完成企业技术报告、规范、标准、工法的编写,并做出重要贡献;

8-15

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参与编写学院课程标准建设,并做出贡献

0-7

人才培养

(15分)

本项包括2项内容,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人才培养,按规定确定一名以上培养对象,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使培养对象成为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0-10

学术交流,在本单位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术讲座,并发表学术报告,推动本专业整体水平提高

0-5

答辩

(5分)

述职答辩成绩

0-5

专业技术带头人评聘(考核)量化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标准

职业道德

(10分)

本项包括2项内容,请评委酌情打分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0-5

服从组织、团结协做、忠诚守信、技术民主

0-5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55分)

主持项目

(25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参与局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完成规定内容,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相关部门奖项

16-25

参与学院教学、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工作有创新;完成年度500学时的工作量。

0-15

技术创新

(20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至少每年向学院提交有关学院创新发展研究报告并被采纳。

10-20

至少每年向学院提交一份教学改革、新技术推广建议,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的报告或意见,被采纳且应用效果较好的

0-9

提供决策咨询

(10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作为骨干参加校级以上重大投资项目评价审核,参与制定学院在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发展战略与定位,做出突出贡献

6-10

参加校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解决教学、科研、技术服务过程中疑难问题,效果显著

0-5

论文

(15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专家组意见进行打分

在本专业核心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论文1篇以上;参加完成企业技术报告、规范、标准、工法的编写;

8-15

在一般刊物(有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参与编写学院课程标准建设,并做出贡献

0-7

人才培养

(15分)

本项包括2项内容,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人才培养,按规定确定一名以上培养对象,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使培养对象成为本专业的专业技术骨干

0-10

学术交流,在本单位至少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学术讲座,并发表学术报告,推动本专业整体水平提高

0-5

答辩

(5分)

述职答辩成绩

0-5

专业技术骨干评聘(考核)量化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标准

职业道德

(10分)

本项包括2项内容,请评委酌情打分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0-5

服从组织、团结协做、忠诚守信、技术民主

0-5

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55分)

主持项目

(25分)

本项分2个档次,请评委结合每项业绩酌情打分

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完成规定内容,并取得一定成果

16-25

参与学院教学、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工作有创新;完成不少于500学时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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