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链家房地产中介营销策略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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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链家房地产中介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
2001年,美国安然和世通公司的丑闻事件直接推动了《萨班斯法案》(以下简称SOX法案)的出台,内部控制审计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失灵的案件频发,因此,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迫在眉睫。
对此,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从2011年起,对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审计。
本文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为例对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研究。
首先,介绍了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归纳了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同时,对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作用和理论进行了梳理;接着,介绍了新华制药的概况和组织架构,并对案例进行了回顾。
在此基础上,分析出了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问题;然后,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对新华制药的监督不到位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达不到要求。
最后,针对案例,提出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对策,期望能够对内部控制审计在我国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
内部控制审计;新华制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控制
ABSTRACT
In2001,thescandalbetweenEnronandStoneintheUnitedStatesdirectlypromotedtheintroductionoftheSarbanesAct(hereinafterreferredtoasSOXAct),andinternalcontrolauditbegantobecomethelegalbusiness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Withtheprogressofeconomyinourcountry,thecasesofinternalcontrolmechanismfailureoflistedcompaniesoccurfrequently.Therefore,moreandmoreinvestorsbegintorealizetheimportanceofinternalcontrol,anditisurgenttoimprovetheinternalcontrolofenterprises.Inthisregard,theMinistryofFinanceandotherfiveministriesandcommissionshaveformulatedthebasicnormsofEnterpriseInternalControlanditssupportingguidelines,requiringthatinternalcontrolauditsbecarriedoutforcompanieslistedatthesametimeathomeandabroadfrom2011.
ThispapertakesShandongXinhuaPharmaceuticalCompany(hereinafterreferredtoasXinhuaPharmaceutical)asanexampletostudytheinternalcontrolaudit.Firstofall,itintroducestheresearchpurposeandsignificanceofthetopic,sumsupthedomesticandforeignliteraturerelatedtointernalcontrolaudit,andcombstheconcept,functionandtheoryofinternalcontrolaudit.Then,thegeneralsituationandorganizationalstructureofXinhuaPharmaceuticalareintroduced,andthecasesarereviewed.Onthisbasis,theproblemsexistingintheinternalcontrolofXinhuaPharmaceuticalandtheproblemsoftheCPAintheinternalcontrolauditareanalyzed.Then,thecausesoftheproblemsareanalyzed:
thesupervisionofXinhuaPharmaceuticalisnotinplaceandthecompetenceof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isnotuptotherequirements.Finally,inviewofthecase,thispaperputsforwardthecountermeasurestostrengthentheinternalcontrolauditoflistedcompanies,hopingtoplayapositiveroleinthedevelopmentofinternalcontrolauditinourcountry.
Keyboard:
InternalControlAudit;XinhuaPharmaceutical;ListedCompanies;Internalcontrolself-evaluation;Internalcontrol
1绪论
1.1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研究目的
内部控制审计在早些年就已经开始出现在人们眼中了,在20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责任委员会就曾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审计[1]。
他们要求,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的实务操作中,应将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评价并就其出具相应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这个措施由于一些原因在当时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展开。
2001年底,美国安然和世通公司的丑闻事件对美国的资本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了调整资本市场给投资者带来的信心缺位,美国政府议定了SOX法案的审批。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国内外内部控制机制失灵的案件泛滥、层出不穷,一时间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至此起,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企业年度报告一起进行强制性披露,这个举措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内部控制与年度报告同等重要的审计时代[2]。
然而,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代表一定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显得必不可少。
随着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度是否有所提高?
接受委托的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指引要求,客观、中立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了审计意见?
本文根据2011年度新华制药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1.1.2研究意义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明确,从2011起,对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强制实施内部控制审计。
由于内部控制审计能够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可靠,能更好的为投资者的利益保驾护航,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新华制药是国内第一份被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公司,无论是对当时还处于起步状态的我国内部控制审计规范的不足之处有警示作用方面,还是对当今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具有启示作用方面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希望通过对该案例进行整体的梳理研究分析,为内部控制审计的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促进国内审计行业的整体发展。
1.2文献综述
1.2.1国外文献
MichaelGoldstein和LindaGriggs(2004)通过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财务呈报内部控制审计》(即AS2)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两人分别在《BankAccounting&Finance》和《Insights》期刊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进行明确。
在对内部控制实施程序性的操作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该有效的运用自己所学得的专业理论知识,在恪守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进行审计时要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不能仅根据管理层的自我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评价[3][4]。
GopalKrishnan(2005)对AS2准则进行分析研究后,在《InternationalJournalofAuditing》期刊上提出,要提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就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5]。
JackPaul(2005)、Goldberg(2007)和Koegel(2008)通过内部控制失效的责任该如何界定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三人分别在《TheCPAJournal》、《InternalAuditor》、《CommunityBanker.Washington》期刊中,就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应该各司其责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描述。
他们认为,注册会计师除了需要对内部控制的设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认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负责以外,还需要对基于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负责,而公司的管理层则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负上相应的责任[6][7][8]。
1.2.2国内文献
谢盛纹(2009)通过对美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准则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在期刊《财政监督》中提出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应该在日常的实务操作中不断地加强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并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和维护同样重要[9]。
张影(2010)通过对日本内部控制审计制度规定和发展历程进行调查研究后,在期刊《会计之友》上发表文章,总结了其产生的问题和得出的经验,为我国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建设点亮了一盏明灯[10]。
吴寿元(2012)通过对美、日两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经验和其准则的变化进行研究后,在发表的论文中表示,我国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学习并借鉴这两国内部控制经验中有利的部分[11]。
苏存学(2012)通过对201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后,在《现代经济信息》一刊上发表刊文,认为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人员较少且部分人员在从事该工作时,思想觉悟不高、没有摆正心态、以及要求内部控制按制度施行的规范体系仍不完善[12]。
苟光亮(2014)通过学习、借鉴日本内部控制审计发展路上的经验,在期刊《中国内部审计》上发表观点,对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例如认为我国应该根据自身的需求,建立起适合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扩大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宣传等建议[13]。
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首先,本文将文章划分成七个章节,继而根据每个章节,围绕内部控制审计进行理论说明和案例分析研究。
第一章:
绪论。
分成了若干个小节对内部控制审计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分析、整理了与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相关的国内外文献。
然后,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整体的规划,并提出进行分析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相关理论。
根据相关资料解释说明了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及其作用。
概要地介绍了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图为后文中所涉及的案例进行分析时提供理论上的支撑。
第三章:
案例回顾。
简要的对公司及其组织架构进行了介绍,并对当年新华制药是如何出现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什么影响,公司采取何种应对措施,最终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的整个事件的发酵过程做了一个全面的回顾。
第四章:
问题分析。
针对新华制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五章:
原因分析。
针对案例回顾,探讨第四章中问题形成的原因。
第六章:
强化对策。
针对新华制药的案例,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章:
研究结论。
提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全文进行一个全面的总结。
1.3.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通过查阅知网、万方等文献网站,在其中翻阅查找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优秀期刊以及硕士生论文等有关文献,为本文的理论依据找到一个支撑点,然后通过wind、证监会等网站查阅了新华制药公司相关的数据及文献资料,为文中研究和分析新华制药的案例提供了材料上的支持。
(2)案例分析法。
简要地对新华制药公司的基本概况及其被出具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报告的案例进行了描述,分析案例中显现出的问题,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最后,基于新华制药的案例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完善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
2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理论
2.1内部控制审计的概念
内部控制审计是一种现代审计方法,是审计发展进入的一个新的领域。
2010年4月,由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明确,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企业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需要强调的是,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是仅测试特定基准日这一天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而是需要考察足够长一段时间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情况。
2.2内部控制审计的作用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程序性和实质性的审查、分析测试以及评价,确定被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赖程度以及其是否取得收效,并对其做出鉴定。
其作为内部控制的一个关键控制节点,能够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进程方面出发,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环节进行审查。
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有效作出总体的评估,这样能够从外部出发对内部控制实施再控制,有利于及时的发现缺陷,避免风险。
由于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聘请第三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对其进行鉴证,所以在日常的实务操作中,内部控制审计能够使对公司进行整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更好的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流程,并就其更好地进行时间规划,提高工作的效率,从而降低审计成本。
而基于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帮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的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3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理论基础
2.3.1信息不对称理论
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存在了很多年。
直到上世纪,信息不对称的严重性才被发现,至此引发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其中,美国学者GeorgeAkerlof、MichaelSpence、JosephStiglitz对该领域的研究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各方对信息的接收程度不一定完全对等,是存有一定的差异的。
这样一来,掌握信息多的一方较之于少的一方拥有更大的优势,优势方甚至可以利用其进行投机活动,此类信息不对称现象会使在进行契约交易的各方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对等而对交易公平进行的信心大打折扣。
在信息获取与接收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委托和代理的矛盾容易被激化、放大。
由于掌握信息的程度不相等,双方契约的定制也并不完善,这就会导致代理人在对经济活动进行决策时更多倾向于使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从而使实际所有者的利益受到侵犯。
为了对这类问题起到防范杜绝作用,仅仅依靠代理人凭自觉去恪守职业道德是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某些措施来对代理人决策经济事项的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
因此,该公司的所有者通常会将公司的经营情况交由第三方中介进行鉴证,以确保信息能够真实可靠的被公布,为外部投资者的选择判断提供一定的帮助[14]。
2.3.2委托代理理论
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逐渐形成轮廓并建立起来。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学者Bade和Means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发现,取样中的大部分企业都已将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了分离。
对此,他们认为,所有者同时也兼任经营者这样的做法不妥、存在着较大的弊端。
基于此,他们提出了财产仍然属于所有者,但是经营管理方面委托交由更具有经验的代理人的“委托代理理论”,主张财产与管理分离。
即企业的所有者留有财产的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进行让渡。
企业所有者依托制定的契约将企业的经营权移交给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经营管理,并赋予代理人一定的决策权限,根据代理人提供的服务以及质量的高低,回报以相应的报酬。
该理论研究的核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发生冲突和存在信息接收不对称的情况时,委托人针对更有效的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层面,该如何设计出最优的契约。
出于各方考量,为了使契约更优化、代理人对公司更尽心尽力,委托人会尽量将双方的根本利益趋向于一致。
在经营者往年的业绩较符合委托人期望时,为了对代理经营者的业绩进行鼓励,往往会给予其部分的企业股权,以图求其更好的为企业的运营前景筹谋划策。
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例如信息的不对称或双方各自都希望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难免会产生冲突。
因此,为了更好的调节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第三方鉴证的独立审计显得更加必不可少。
当发生利益相关者无法参与的情况时,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基于内部控制的监督缺位进行弥补,发挥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15]。
内部控制审计对于缓解代理关系紧张、均衡信息接收不对称,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委托和代理的双方关系不再紧张,加强彼此的信任依赖程度,以此更好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3新华制药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回顾
3.1公司背景简介
新华制药坐落于山东省的历史文化古城淄博,于20世纪30年代末,由山东新华制药厂改制而立。
其不仅是国有的独资企业,更是我国制药行业重点培养的对象,公司从成立至今已经拥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并在上世纪末,于两年间,在我国香港和深圳地区分别完成了H股和A股的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56。
新华制药作为国有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是亚洲地区生产解热镇痛类药物最大的出口基地,并且在国内外市场上,由新华制药生产的抗感染及中枢神经类等药物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新华制药的经营范围涉及颇广,在我国医药行业是带头的佼佼者,更是行业内的标杆。
在销售药类的同时,公司也注重科研技术的开发,作为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华制药拥有高达106项的专利,其以公司名称所创立的“新华牌”商标更是国内远近驰名的商标。
3.2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根据图1中新华制药的机构设置所示,公司的组织架构设置从层级的高低,依次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的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下级分别设有独立于其他部门的监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然后,在董事会下级设立了公司的经理层,并由董事会直接对麾下9家子公司进行控股。
另外,在经理层的下级设立了医药行业相关的职能部门与生产车间,车间的设置基本与新华制药的行业特质相契合。
在新华制药的组织架构中,一共设立了19个与企业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并且在其所设的部门中,审计部被单独列示。
如表1所示,公司的职能部门组织结构责任明确,互相牵制、彼此补充。
图1新华制药的机构设置
表1新华制药的职能部门组织架构
新华制药19个职能部门
财务资产部
人员资源部
发展规划部
采购物控部
国际贸易部
国内贸易部
公司办公室
审计部
法纪部
基建工程部
机械办公室部
生产运营部
安全环保部
计量电气部
质量检验部
保卫部
研究院
技校
质量技术保证部
3.3新华制药案例回顾
早在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施行内部控制审计之前,新华制药就已经连续多年的对外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新华制药的代理审计机构,同时负责新华制药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在此基础上,代理注册会计师连续多年的对外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1年,新华制药与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康祺医药”)发生业务往来。
由于其一直是新华制药的大客户公司,并且新华制药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没有对禁止多头授信进行明确的规定,在授信时采用了大客户的信用放松政策,导致新华制药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贸”)的所属三个部门分别对其进行了授信。
2011年年末,欣康祺医药因涉嫌卷入非法集资案件被进行立案调查。
由于资金链断裂,欣康祺医药可能无法向新华制药的子公司支付前欠款。
此外,欣康祺医药与其他公司之间还存在着担保关系,一时间令新华制药形成了大额的应收款,金额高达到了6073万元,对资金的回笼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同年,新华制药发布声明,声称在发现欣康祺医药有资金断裂迹象时,就已经开始与其陆续停止业务往来。
在发生欣康祺医药案后,新华制药公司按80%的比例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准备计提。
由于与欣康祺医药断绝业务往来的时间较晚,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一次性达到了4858.5万元,对企业披露的财务报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由于计提金额数较大,总体占比新华制药全年利润总额的52.12%,致使新华制药公司利润下滑,当年年度增收不增利。
同时,在二级市场上,公司的股价也受到了影响,A股股价持续下跌,新华制药在经济上遭受到了较大的损失。
2011年,信永中和对新华制药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实施程序性的测试后,认为在新华制药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着两个缺陷,而这些缺陷将会对财务报表造成巨大影响,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认定为重大缺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当企业内部控制存有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时,应该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否定意见。
2012年上半旬,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在43家上市公司中,唯有新华制药被其代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类型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作为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新华制药一直在社会上和医药行业内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其更是成为第一批强制实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上市公司。
但连续多年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都没有查出问题的新华制药,在被进行强制审计的第一年出现了严重的内部控制缺陷,成为了内部控制审计发展中的“不良标杆”。
2012年,在欣康祺医药案发生的三个月后,新华制药才正式对外披露欣康祺资金链断裂的信息,并辩解是因为担心其它公司也进行财产保全。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对新华制药的延迟披露涉嫌信披违规进行了报道,而有关方面的专家也表示,受到股价波动影响的股民可追究新华制药的法律责任。
一时间,新华制药陷入了一个大困局。
4新华制药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问题分析
在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新华制药有两个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被披露出来:
一是,多重授信制度的缺失。
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没有对禁止多头授信等授权审批标准进行明确的划分界定,致使新华医贸对欣康祺医药进行了多重授信。
二是,超额授信。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公司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实际注册资本,而新华医贸在实际操作中违反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欣康祺医药的授信额度超出了其注册资本2180万元,甚至在此基础上,新华医贸还出现了未授信的发货情况[16]。
根据被披露的缺陷,对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4.1新华制药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4.1.1公司的授权审批控制存在漏洞
在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基础上建立的授权审批控制体系要求,公司的经营活动事项必须通过制度规定的授权批准才能对其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