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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餐饮具实施细则

2.1.3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修改为:

2.1.3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吸塑、注塑或吹塑成型;其它类塑料餐具基本生产流程参照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挤出压延

 

成品

吸塑成型

加热

片材

    树脂原料                                     

片材

片材

 

其他助剂 

检验

 

       (片材成型)                                (吸塑成型)

 

注:

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工艺流程中,片材成型非必需工序,可以从片材厂采购。

2.2 关键工艺控制

企业应对以下关键控制环节制订操作程序或文件:

2.2.1 原材料采购控制,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树脂或制成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2.2.1 加工过程工艺配方和工艺参数控制。

2.2.2 后处理

直接用于餐饮的器具应进行消毒,并对其进行有效包装以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如有印刷工序应控制干燥工序,以控制产品的溶剂残留量。

[MS3] 3. 必备的生产设备

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1、表2、表3。

表1 密胺塑料餐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产品名称

必备的生产设备

密胺塑料餐具

1、称量设备      2、模塑机

表2 塑料菜板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产品名称

必备的生产设备

塑料菜板

1、原料计量设备

2、压制成型机或注塑机

3、开炼机或塑化设备

表3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

产品名称

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1、原料计量设备

2、挤出片材成型机(无片材生产者不要求)

3、吸塑成型机及模具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增补产品及其它类塑料餐具必备的生产设备参照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必备的生产设备。

 

[MS4] 注:

 对购置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企业应具备相应工序规定的生产设备。

4.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食品用工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4、表5、表6。

 

 

 

表4 密胺塑料餐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密胺塑料餐具

QB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

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5009.61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9690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表5 塑料菜板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塑料菜板

QB/T1870-1993

塑料菜板

GB2411-1980塑料邵氏硬度实验方法

GB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5009.60-2003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表6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GB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9-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MS5] 注:

凡是不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5.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助剂种类和用量应符合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产品。

6.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食品用工具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见表7、表8、表9。

[MS6] 

表7 密胺塑料餐具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产品名称

出厂检验设备

密胺塑料餐具

2.1.钢直尺               2.游标卡尺

4.3.玻璃平板             4.天平

6.5.烘箱                 6.玻璃器皿

7.7.分光光度计

表8 塑料菜板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产品名称

出厂检验设备

塑料菜板

1.   钢直尺

2.   游标卡尺

3.   玻璃平板

4.   金属塞规

5.   邵氏硬度计

表9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生产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产品名称

出厂检验设备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1. 钢直尺

2. 游标卡尺

3. 玻璃平板

4. 金属塞规(去掉)

5.  邵氏硬度计(去掉)

[MS7] 7. 发证检验规则

7.1 抽样方法

从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主导产品的一种规格进行发证检验。

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增加:

其它类塑料餐具抽样方法和抽样基数参照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增加根据材质不同,分别抽样。

7.1.1密胺塑料餐具抽样方法

密胺塑料餐具的抽样基数不少于150只,每批不超过1万只,从同一批次产品抽取60只作为样品。

将抽取的样品平均分成2份,1份送检验机构,1份留企业备查。

7.1.2塑料菜板抽样方法

塑料菜板的抽样基数不少于90块,每批不超过5万块,抽样数量为40块。

将所抽样品分为两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企业备查。

7.1.3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抽样方法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个,每批不超过10万个,抽样数量为100个。

将所抽样品分为两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企业备查。

审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对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人员在抽样单上盖章、签字。

样品当场封存,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对于需要检测溶剂残留量的产品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封存。

 

7.2 检验项目

密胺塑料餐具的发证检验项目和关键控制检验项目见表10,塑料菜板的发证检验和关键控制检验项目见表11,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发证检验和关键控制检验项目见表11。

增加品种的发证检验项目为相应材质卫生标准全项。

关键控制检验项目为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

表10 密胺塑料餐具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验

关键控制检验

备注

1

耐干热性

 

 

2

耐低温性

 

 

3

耐湿热性

 

 

4

耐污染性

 

 

5

跌落试验

 

 

6

蒸发残渣(水)

 

7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8

甲醛(4%乙酸)

 

9

重金属(以Pb计)

 

10

脱色试验

 

 

表11 塑料菜板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验

关键控制检验

备注

1

邵氏硬度

 

 

2

跌落试验

 

 

3

感官

 

 

4

蒸发残渣(4%乙酸)

 

5

蒸发残渣(正己烷)

 

6

蒸发残渣(65%乙醇)

 

7

高锰酸钾消耗量(水)

 

8

重金属(以Pb计)

 

9

脱色试验

 

表12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证检验

关键控制检验

备注

1.1

感官

 

 

2.2

负重性能

 

 

3.3

耐温性能(油、水)

 

 

4.4

跌落试验

 

 

5.5

蒸发残渣(4%乙酸)

 

6.6

蒸发残渣(正己烷)

 

7.7

高锰酸钾消耗量

 

8.8

重金属(以Pb计)

 

9.9

脱色试验

 

  注:

负重性能、耐温性能、跌落试验参照执行GB18006.1-1999。

[MS8] 7.3判定原则

7.3.1单项判定

感官及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判定样品的感官或理化指标不合格,不再进行复检。

其它检验项目中如有不合格项,从备用样品中取双倍样品进行复检,若复检全部合格则判该项目为合格;若仍不合格时,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

注(*):

本细则中理化指标检验项目包括:

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重金属含量(Pb)、甲醛含量。

7.3.2综合判定

全部检验项目都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本次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要求。

有一项(包括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本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要求。

7.4检验时限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8 QS标志的标注

 企业应在获证后12个月内在其获证产品的模具的适当部位加印QS标志。

 

本审查细则由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审查细则主要起草人:

刘山生、翁云宣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

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1.1

组织领导

1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2企业领导应当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制定应急措施。

1是否指定领导中一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2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3企业领导是否制定了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应急措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1.2

管理职责

1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规定了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是否规定了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1.3

有效实施

1在企业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1是否规定了质量考核办法。

2是否已开展有效实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2.1

环境要求

1.1保持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1.2生产、行政、生活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1.3应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

1厂区是否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未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2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且互相不妨碍。

3是否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合理布局。

2.2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了合理布置。

2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是否相互妨碍。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厕所、厨房应与生产区域隔离。

1企业厂房的建设是否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2厕所、厨房是否与生产区域隔离。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2

车间要求

1.1生产车间应清洁安全并建立有关清洁生产的制度。

1.2生产车间墙壁、地面、天花板表面平整光滑,并能耐受清理和消毒,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1.3车间内应有与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防尘设施。

1.4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1生产车间是否清洁安全并建立清洁生产制度。

2生产车间墙壁、地面、天花板表面是否平整光滑,并能耐受清理和消毒,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3车间内是否有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设施。

4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1生产区和储存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生产区内的公共设施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生产区域内的更衣室和洗手设施等公共设施不应给生产带来污染。

1公共设施是否有不易清洁的部位。

2生产区域内的更衣室和洗手设施等公共设施是否给生产带来污染。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4生产区应根据需求提供足够的照明,对照明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门可设置局部照明。

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1是否根据生产需求提供足够的照明。

2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5对有特殊生产要求如无菌包装等产品,对其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应监测其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1是否对特殊需要的产品监测生产区的空气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6对生产区的温度、湿度有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应有能满足生产安全工艺要求的相应设施。

1生产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能满足生产安全工艺要求。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7生产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

1生产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是否对生产造成污染。

2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可能的污染进行控制。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2.8补充以下内容:

(1)生产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片材、容器等的企业消毒设施要求为:

洗手设施应为感应式或脚踏式,避免交叉污染;消毒应做到酒精等消毒。

缓冲区应定期消毒,如紫外线照射等。

工作服应包括帽子、手套(如不方便使用手套工作,应在工作中定时对双手消毒),全身工作服、换鞋或戴脚套,并且应进行封闭生产,同时具备与封闭生产相适应的通风防尘设施。

其中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产品生产企业应使用风淋浴,片材、容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可使用幕风;

(2)生产密胺餐具、塑料菜板、编织袋等产品的企业,应至少使用洗手液洗手,并应至少具备如除尘辊等除尘设施。

应具备更衣室并穿着洁净的工作服,也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防尘通风设施;

(3)生产设施不包括生产设备,主要指生产设备之外且与生产正常进行直接相关的设施如搬运设施、通风设施、物料输送等设施。

工作场所指满足生产需要的空间和面积;

(4)生产过程中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冷却水等应为符合卫生标准的洁净自来水。

1是否建立了人员进出和物流的通道。

2是否有消毒、除尘或风淋(浴)等装置。

3工作人员是否穿着工作服进入车间。

4工作服是否保持洁净。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3

生产设施

1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

2应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防尘、防腐、通风、污物处理等设施,并维护完好。

1是否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且维护完好。

2是否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防尘、防腐、通风、污物处理等设施,并维护完好。

□ 合格  

□ 不合格

2.4

库房要求

1.1企业的库房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滑。

1.2有防漏、防潮、防尘、防止昆虫及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1企业的库房是否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地面平滑。

2是否有防漏、防潮、防尘、防止昆虫及其他动物等进入的设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1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保存良好,一般应离地、离墙存放。

2.2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分别存放并明确标识。

2.3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另行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

1库房内存放的物品是否保存良好,并离地、离墙存放。

2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是否分别存放并明确标识。

3有毒、有害物品是否另行单独存放,是否明确标识。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 生产资源提供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3.1

设备工装

*1企业应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

1是否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

□ 合格  

□ 不合格

2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产的要求。

1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和精度是否能满足生产的要求。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设备应卫生整洁,避免污染。

设备的布局和生产流程应当合理,防止造成产品与原材料的交叉污染。

1设备是否卫生整洁,有无交叉污染。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4.1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4.2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

4.3生产设备应有专门人员使用、维修、保养和记录,并由专门人员管理。

1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2是否因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不到位影响产品质量。

3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2

检验设备

1.1企业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1.2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检验要求,并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准。

1.3生产具有微生物限量要求的复合膜时,应配置独立的菌检室和菌检设备。

1是否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出厂检验设备。

2所具备检验设备和计量器具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检验要求,是否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3生产具有微生物限量要求的复合膜,是否配置独立的菌检室和菌检设备。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3

 

人员要求

 

1.1企业领导应了解与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并具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常识。

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1.2企业领导应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应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常识。

是否了解产品卫生法对企业的要求(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是否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是否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是否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1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安全管理知识。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1生产操作人员应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3.2应能看懂相关的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3电工、叉车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1生产操作人员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2是否能看懂相关的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电工、叉车工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4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和相应的资格。

1是否熟悉产品检验相关规定。

2是否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知识、技能和相应的资格。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5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企业应对直接接触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技术、技能的培训,对个人卫生进行控制,相关人员应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取得健康证明;企业应建立文件程序对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

1企业是否对直接接触产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和相应的技术培训,对个人卫生状况进行控制。

2企业是否建立文件程序对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并保存相关记录。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4

技术标准

1企业应有和执行《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原材料标准。

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或内控标准应达到或严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1是否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或内控标准是否能达到或严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5

工艺文件

1企业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企业是否制定了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企业的工艺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并对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工艺措施。

1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工艺参数是否明确。

①检查工艺文件,确定各工序的工艺参数和设备工装、检具的技术要求是否正确、明确。

②检查工艺文件目录明细表、工艺过程卡、工序卡、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工艺文件内容是否完整。

2各部门使用的工艺文件是否统一。

3对关键控制点是否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6

文件管理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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