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生命线工程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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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生命线工程规划

第一部分主要结论

第三部分主要图纸

01供水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2排水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3-1燃料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一)

03-2燃料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二)

04供电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05通信系统重要设施布局图

 

————第一部分:

主要结论

一、供水系统防灾规划

1、供水系统内容

供水系统分别为四部分:

水源、原水管线、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线。

其共同承担城市的供水任务。

2、供水系统建设标准

水源、原水管线、水厂的主要设施和主要供水管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8度抗震措施,下同)。

水厂的主要设施指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供水加压泵房、反应沉淀池、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加药、贮存清水等设施。

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加强设防,是避免震后氯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

各镇区内小水厂可不在设防之列。

3、供水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1)由于7.5度地震作用时破坏较轻,其个别的薄弱环节可通过系统日常维修和改造一并提高抗震能力,一般不需要专门安排抗震加固改造。

2)在8.5度地震作用时可能出现中等破坏程度以上的薄弱环节,应安排专门抗震加固计划,其中,重点优先安排破坏程度在中等以上管段;然后安排其他的管段的加固和改造计划。

3)为防止供水系统加固期间内系统遭受地震破坏,应根据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安排抢险计划,将损失减少最低。

4)加强新铺设管道抗震措施,对平时运行发生泄漏或年久失修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成抗震能力高的管道和接头,以提高管道抗震安全性。

5)城区供水管网应采用对抗震有利的柔性接头。

6)有震时供水任务的水库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并结合防治次生灾害规划制定合理的储水规模。

7)主要水源(取水构筑物、输水管道)、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和水质化验室、供水加压泵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水质净化处理系统的主要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包括反应沉淀池、滤站(滤池或有上部结构)、加药、贮存清水等设施。

对贮存消毒用的氯库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避免震后氯气泄漏,引发二次灾害。

4、供水平时措施

1)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主要水源及水厂进行抗震加固。

针对客水水源地地震对厦门供水系统的影响,进行水源调配规划。

2)按照供水系统管理措施对水库进行抗震加固,考虑到厦门岛内人口多,水源少,规划岛内三座小

(一)型水库(湖边水库、上李水库、东山水库)和岛外的城市供水水库(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莲花水库等)平时储水按常年蓄水量蓄水,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在各个小

(二)型以上水库设置应急取水口,以备地震时紧急供水。

3)在每个紧急避难场所设深水井供震时使用。

5、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按不同等级地震进行不同方案。

本次规划按烈度6.5度及以下、7.5度、8.5度和9度及以上四个等级来细化预案方案。

1)地震强度不大,烈度在6.5度及以下,不需特殊应急预案。

2)地震强度较大,烈度7.5度,不进行大规模停水,职能部门组织局部地块的抢修,可以根据实际出动送水车为局部地块送水。

3)地震强度大,烈度8.5度时,应尽快修复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的设施损坏,使原水供应和制水部分正常;应尽快修复供水泵站,使供水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并送水;应根据供水损漏程度制定间断供水计划,并公布社会;在24小时内切断主要漏水管道,48小时内修复主要漏水管道;根据实际出动送水车局部地块送水。

4)地震强度特大,烈度9度及以上时,应立即停止供水管网供水,保障有限的原水,启动大震临时供水应急预案,供水以居民的饮用水为主。

经过快速的水质检测,尽快掌握可做临时供水水源的有关情况(包括水源分布点周围的污染与卫生防护情况,供水构筑物的破坏情况等),尽快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等。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饮水消毒与广泛的水质卫生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

主要供水应急措施有:

a、水源卫生防护

首先,对集中式给水水源周围进行了彻底的卫生清理。

同样,对分散式给水水源周围的30~50米之内,也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与消毒。

b、供水措施

除紧急修复自来水管线外,震后初期立即采取五种种临时的供水措施,深井取水、瓶装水供应、送水车送水、分散取水和水龙带输水等方式。

规划采用以深井取水为主,送水车为辅的供水模式,其他三种方式作为补充。

深水井布置的密度为每5000人设一眼深水井,每个避难场所不少于两眼深水井,每井之间的间距应大于50米。

共设置1712眼深水井。

打井设备、水泵及动力设备与其他抗震设施一起储存。

送水车的配置按每2万人不少于一辆配置,全市需要配置657辆。

表1-1规划避震场所配置深水井及送水车数量

编号

项目名称

容纳人数(万人)

深水井(眼)

送水车(台)

1

规划中心避震场所

174.9

352

82

2

规划固定防灾公园避震场所

116.7

239

70

3

规划固定体育场馆避震场所

57.3

127

44

4

规划固定广场停车场避震场所

38.3

86

28

5

固定绿地避震场所

119.5

476

217

6

固定学校操场避震场所

43.2

432

216

7

规划紧急避震场所

429.1

-

-

合计

-

1712

657

c、饮水消毒

临时性供水的消毒是保证饮水卫生的重要环节。

一般井水消毒的加氯量可按1.5~2.0毫克/升,加氯半小时后,水中余氯应为0.5~1.0毫克/升,即符合饮水卫生要求。

污染更严重的地面水的加氯量可按3~6毫克/升计算。

消毒剂的投放可以集中进行,也可以分区或分片的进行。

d、消防供水

规划在每个居民安置点设置两处消防水体,每处消防水体应满足两次消防的水量。

e、集中式供水网管修复后的供水

管网修复后及供水前,必须先清洗管线、加大消毒剂量,还必须使消毒剂在管线中有充分的接触时间,待余氯量达标以后,才能去除消毒液,冲洗管线后,再蓄水与供水。

f、水源周围的卫生清理

地震后的供水除一般的细菌性和化学性污染外,还存在尸碱中毒的危险。

为防止饮水的尸碱中毒,必须尽快对水源周围的尸体进行清除,同时还应对局部环境进行认真的漂白粉消毒处理。

另外,用砂滤或碳末、明矾混凝过滤、吸附等,也可以去除水中的尸碱和细菌毒素。

厦门有两处水源地位于行政区外,一处为九龙江取水口,一处是规划的长泰龙津溪取水工程。

当水源地出现强烈地震时,厦门应切断震区水源直到水源检验安全后恢复原水输送。

切断部分水源期间,厦门市应启动震后节水预案,通过节水消化水源不足的情况。

二、排水系统防灾规划

1、排水系统内容

排水工程设施包括排水管道、提升泵房和污水处理厂。

其共同承担城市的排水任务。

2、排水系统建设标准

污水厂(含污水回用处理厂)的水处理建构筑物,包括进水格栅间、沉砂池、沉淀池(含二次沉淀)、生物处理池(含曝气池)、消化池等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对污水干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城市排涝泵站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排水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按每人每天30升的污水量来设置处理设施。

选址与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300米,距离水源取水口至少500米远,设在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设在不受洪水威胁的地点,有方便的交通和水电供应条件。

排水管管材宜选择使用UPVC管材,排水管应以重力流为主。

消毒药品可以分区集中储备。

大型的居民安置点,如有储备仓库的,也可以自行储备。

4、排水应急预案

排水应急预案按不同等级地震进行不同方案。

本次规划按居民留守家中和居民集中安置两个等级来细化预案方案。

1)居民留守家中时的排水应急预案

排水管道畅通的区域仍然采用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不畅通的区域采用上门收集的方式临时处理,尽快修复排水管道。

2)居民集中安置时的排水应急预案

利用安置地的排水设施和消毒药品进行污水处理。

三、燃料供应系统防灾规划

1、燃料系统内容

燃料系统包括天然气设施及管线、液化石油气设施及油料设施供应。

其共同承担城市的燃料供应任务。

2、燃料系统建设标准

所有燃料系统的主要设施、管线、控制系统及其消防系统,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燃料系统主要管理措施

1)燃气设施及管线

在8.5度地震作用时可能出现中等破坏程度以上的薄弱环节,应安排专门抗震加固计划,其中,重点优先安排破坏程度在中等以上管段;然后安排其他的管段的加固和改造计划。

加强新铺设管道抗震措施,如做好金属管道的内外防腐保护工作;不同材质的管道相连接时应做好接头的处理;管沟基础要夯实,防止不均匀沉陷给铸铁管接头造成损害;在铺设管道时,最好浅埋并用疏松中等容重的土回填,以提高管道的抗震能力;对平时运行发生泄漏或年久失修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成抗震能力高的管道和接头,以提高燃气管道抗震安全性。

2)输油设施及管线

输油系统需提高抗震设防等级至8.5度。

4、燃料供应系统应急预案

遭遇7.5度及以下地震破坏时,可根据破坏程度决定是否继续采用管道输送,并根据破坏进行紧急抢修。

遭遇大震(8.5度)以上地震破坏时,应立即停止管道供应,关闭所有隐患地带的阀门,排空管道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厦门的燃料供应暂停天然气的供应,由油料及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油料由各厦门本地油库、陆路和港口输送。

燃料供应点(加油加气站)由抗震指挥部统一调配,燃料保证首先保障居民生活,救灾用车和救灾用发电设施的燃料供应。

四、供电系统防灾规划

1、供电系统内容

供电系统防灾的重点为重要供电设施有电力调度中心、发电厂、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及保障厦门市供电的500kV超高压线路。

2、供电系统建设标准

电力调度中心、本市大型发电厂、500kV大跨越塔、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及为避难中心场所供电的110kV变电站等重要供电设施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供电系统平时措施

1)制定供电平时措施,为避震疏散场所储备必要的供电设施(小型柴油发电机、应急电源接入开关柜),特别是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中心避震场所和有配电室的固定避震场所需常备柴油发电机。

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发电车,保障大震时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柴油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的供电。

2)根据震害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采取抗震加固、抗震改造措施,提高重要电力设施的抗震能力及供电可靠性。

平时加强重要电力设施电缆通道(220kV电缆通道)的巡查和维护,尽可能保障震时的送电能力。

3)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积极采用新技术,推进电网技术升级。

规划新建的重要电力设施场地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抗震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4、供电系统应急预案

1)外部城市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本市的电厂满出力发电时能提供约202万kW的负荷,为优先保障本市居住、公建的供电,需对非保障民生的工业、娱乐业、经营性办公、负荷进行临时停电。

2)城市供电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分为两种情况:

当本市遭受大震(8.5度及以上)时,导致全市电厂、送电线路、变电站故障停电的应急预案;当本市发电厂故障或遭受人为破坏时,导致全市电厂、送电线路、变电站故障停电的应急预案。

五、通信系统防灾规划

1、通信系统内容

通信系统防灾的重点有国家级卫星测控中心、厦门市广播电视中心及中波、调频发射台和三家通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的枢纽机楼及通信骨干光缆通道。

2、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建设标准

通信枢纽机楼、长途通信机楼、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广播电视中心、中波和短波广播发射台等重要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3、通信系统平时措施

1)制定通信平时措施,保障应急时能快速险情处理,尽快恢复通信。

2)对现状通信设施进行震害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对薄弱环节采取抗震加固、抗震改造措施。

3)加强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在改、扩建和新建的路由采用光缆传输、逐步建成多路由、多核心机楼的环形通信网络;增加厦门市与外部城市骨干光缆通道的建设,提高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

规划新建的重要通信设施场地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对抗震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4、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1)外部城市通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通信部门立即启动通信系统应急预案,快速通过多路由切换,保障通信的畅通。

2)城市通信系统应急预案:

优先抢修政府救灾部门、医院公安交通消防部门、中心避震场所有损坏的通信设备和光缆线路,移动通信车、全球卫星通信机进入值守状态;广电部门立即检修中波、调频发射台的设备,使市民能即使了解灾情信息,避免恐慌造成的二次危害,并有序的进行疏散。

六、交通运输系统防灾规划

1、交通运输系统内容

交通运输系统包括铁路运输系统、公路运输系统、水运系统、空运系统和城镇交通运输系统。

2、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标准

1)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含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Ⅱ级干线和货运专线的铁路枢纽的行车调度、运转、通信、信号、供电、供水建筑,以及特大型站和最高聚集人数很多的大型站的客运候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级汽车客运站和公路监控室,一级长途汽车站客运候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3)水运通信和导航等重要设施的建筑,国家重要客运站,海难救助打捞等部门的重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4)国际或国内主要干线机场中的航空站楼、大型机库,以及通信、供电、供热、供水、供气、供油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航管楼的设防标准应高于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空运系统不仅考虑厦门市域内的设施,应敷设到周边城市的空运设施。

5)在交通网络中占关键地位、承担交通量大的大跨度桥应划为特殊设防类,包括厦门大桥、杏林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海沧大桥;处于交通枢纽的其余桥梁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城市轨道交通的地下隧道、枢纽建筑及其供电、通风设施,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

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3、交通系统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期间,优先抢修空运系统设施,保障紧急救援措施能顺利实施。

根据厦门实际情况迅速修复码头和客运站等水上运输设施,保障大规模物资和人员运输。

 

 

————第二部分:

专题报告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背景

《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2008-2020)已经编制完成,该规划作为全市层面防灾纲领性文件,主要解决综合防灾的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和概念层面的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对于具体实施层面仍缺乏指导作用。

四川汶川“5·12”大地震暴露出我国在城市生命线工程上的脆弱,唤起了社会各界对生命线工程的重视。

鉴于此,为加强厦门市的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工作进一步有效实施,便于在城市管理中落实综合防灾规划和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的防灾抗灾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市民安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受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委托,从可实施性角度出发,开展本次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7]第117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字[1995]333号文)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1996)

《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8)

《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2008-2020)

《厦门市通讯工程专项规划》(2006-2020)

厦门岛及岛外各行政区电力网专项规划(2006-2020)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规划为《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规划》的规划延续,因此确定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范围与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致,规划重点为厦门本岛。

图1-1厦门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20年)

 

四、指导思想与任务

坚持“平震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立足于抗防。

力争提早做准备,常备不懈,有备无患,力求在震前做好各项减灾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要求针对厦门市未来发展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的基本要求,提出基础设施中需要加强抗震安全的重要建筑和构筑物,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分析其在地震时的安全指标,并制定必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规划内容及规划原则

一、规划内容

1、生命线工程定义

所谓城市生命线系统是指公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支持体系,如城市的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所拥有的设施是异常繁多。

在这个庞大的复杂系统中,可以分出若干个子系统,有源动力系统(电力、煤气、热力等)、信息传播系统(邮政、电信、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支持等)、生活供应系统(供水、供气、排水、垃圾处理、医药、防疫等系统)等。

生命线系统是保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里“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生命线工程”在《工程抗震术语标准》中的解释是:

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且地震破坏会导致城市局部或全部瘫痪、引发次生灾害的工程,如供水、供电、交通、电讯、煤气等。

2、本次规划内容

考虑本次规划分为四个专题,其中各有侧重,本专题侧重研究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燃料供应系统、供电系统和通讯系统等提出抗震设计要求,保证在震时能正常发挥作用,并提出震时的保障和管理措施。

二、生命线工程的重要性

城市生命线系统中每个子系统都由一些相关的环节组成,生命线以系统的形式发挥其功能。

因而,系统中任何环节滞后、失灵或遭破坏,就可能影响部分乃至整个系统的功能,甚至导致整个城市瘫痪。

如城市的供水、供电线路在某处遭到破坏,城市的局部将出现停水、停电灾害,严重的将导致城市供水、供电系统的瘫痪,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安全。

城市生命线系统遭到灾害破坏时,不仅是其本身系统的破坏,而且对城市以及城市居民产生更加严重的危害,城市生命线系统所造成的灾害具体可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是由生命线系统直接造成的灾害叫做一次灾害,如水、电、气等管道破坏而产生的停水、停电等;第二类是由一次灾害所引起的二次灾害,如火灾的发生、危险物的爆炸、有毒气体的扩散等;第三类是由一次灾害和二次灾害引起的社会混乱和恐慌,停工停产和疾病流行等。

这些灾害具有多样性、多发性、同时性和诱发性等特点,它产生的次生灾害有时比一次灾害将更为严重。

我国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问题是没有充分考虑非常态下的生命线运行由于现代城市对水、电、气、油等资源的高度依赖性,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脆弱性。

同时,城市功能“未老先衰”、生命线系统的严重老化以及只够应付平时使用,又大大加强了城市脆弱性。

目前,我国城市生命线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在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时表现出脆弱性和不完善性,主要体现在应急弹性容量不足,未能完善应急机制,缺乏系统规划。

三、规划原则

统一规划、完善体系、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四、规划应解决的内容

1、供水

对供水系统中的取水构筑物、水厂、泵站等重要建筑,不适宜用地中的地下主干管线,因避震疏散等城市抗震防灾所需的地下主干管线,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着重解决震时应急供水系统。

2、排水

对排水系统中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重要建筑,不适宜用地中的地下主干管线,因避震疏散等城市抗震防灾所需的地下主干管线,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着重解决震时应急污水处理系统。

3、燃料供应

对供气系统中的供气厂、天然气门站、储气站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对输油系统中的储油站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4、供电

对供电系统中的电厂厂房、变电站及控制楼等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着重解决震时应急供电系统。

5、通讯

对通讯系统中的重要建筑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

着重解决震时应急通讯系统。

6、交通

提出交通系统抗震要求,责成各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及设施进行加固和改造。

五、抗震设防要求

1、抗震设防标准

随着对抗震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在1978年、1989年、2001年出台了三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并在2008年对2001年版规范进行一次修编,逐步提高了抗震设防要求。

厦门在不同时期建设的建筑和设施采用当时的设计规范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现在的设计规范。

2、抗震设计要求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规定,参考厦门的抗震设防烈度,厦门重点设防类(即乙类)要求建筑设防等级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8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标准设防类(即丙类)要求建筑设防等级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按7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第三章供水系统防灾工程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1、水厂

厦门市各区现状供水系统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提高了各系统的安全性。

本岛现状有自来水厂三座,一座为高殿水厂,位于本岛北部,现状供水能力为6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特区供水引水管及北溪引水渠;另有莲坂水厂,位于本岛中部莲前大道,现状供水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本岛北部成功大道东侧有安兜水厂,规模6万立方米/天,系统独立。

岛外现状较大自来水厂有六座,海沧水厂供水规模10万立方米/日;杏林水厂供水规模16万立方米/日;集美天马水厂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同安梅山水厂供水规模为8万立方米/日;翔安水厂6万立方米/日;马巷水厂供水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

此外,各镇一般均有小水厂,供水规模等指标如下:

表3.1厦门现状小水厂一览表

序号

镇名

水厂规模

(立方米/日)

实际供水

(立方米/日)

水源

备注

1

莲花镇

2000

少量

莲花水库

无配套管网

2

汀溪镇

6000

1200

汀溪水库

3

西柯镇

3000

1300

美人山水库

4

洪塘镇

4000

1500

汀溪水库

5

内厝镇

3000

0

汀溪水库

无配套管网

6

新圩镇

8000

6500

古宅水库

7

大嶝镇

3000

1000

汀溪水库

8

新民镇

10000

0

策槽引水

已停产

9

五显镇

1000

0

汀溪水库

已停产,改为泵站

10

竹坝农场

1000

600

汀溪水库

11

新店镇

5000

0

汀溪水库

已停产

12

东孚镇

3000

0

溪头水库

13

后溪镇

3000

0

坂头水库

无配套管网

14

集美水厂

20000

20000

石兜水库

和天马水厂同管道

15

杏林供水站

25000

13000

北溪引水

同杏林水厂同管道

2、原水管网

厦门供水系统的原水系统现状由约232千米管网和11座泵站组成,分别位于厦门和漳州境内。

原水系统将各个水源点的原水输送至水厂。

原水管网中,湖边水库引水工程、特区供水工程、北溪引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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