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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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XX市XX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
XXXXX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18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4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18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0
附件………………………………………………………4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供应商: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XX市XX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4,487,999.25元(资格招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18日起至2017年09月22日止(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报价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5时0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XXX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址:
XX市XX区
联系人:
XXX
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榕XX区东山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
XXX
电话:
********
传真:
********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8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以来的同类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业绩必须是绿化养护或与其相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追溯的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项目内容
区域
月管养费
(元/月)
年管养费
(元/年)
数量
内容及需求
管养期限
主XX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1
49807.11
597685.26
1项
详见附件
三年
2
33347.14
400165.70
1项
3
22059.66
264715.89
1项
4
19452.74
233432.90
1项
说明:
本项目将选取绿化养护供应商4家,投标供应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分别取得区域1、2、3、4管养资格;如果有效投标供应商只有3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其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分配区域1、2、3、4管养资格。
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结算价=审核预算价×(1-投标下浮率)。
(二)项目工作内容
绿化养护
工作内容包括:
松土、填坑、整地、除杂草、修剪整形、淋水施肥、喷药除虫、病害防治、防风、扶树补苗。
绿化验评标准:
草坪生长旺盛、四季常绿,无枯枝落叶、无杂草、无裸地、无病虫害、无坑洼积水,整齐均匀、无杂物垃圾。
绿篱花卉生长旺盛,叶色翠绿、花繁叶茂、造形美观,无枯枝落叶残花、土壤不板结、无断层、无残缺苗、无杂物垃圾。
乔木灌木(含美人蕉、大头葵、盆景等)生长旺盛,无乱树、无病树,枝叶健壮、树形美观、下缘线整齐、修整适度、干直美观、景观效果好。
(三)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洒水车。
2)中标后管养期间,如有管养路段因市政建设改造需要,改造部分相应减去管养费,直至改造部分成活养护期(三个月)满后,再交由原管养方管养,并恢复原管养费。
3)改造工程中标方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周边原有的绿化树木,如有损坏,应无偿复绿并养护成活。
(四)服务费结算方式
1)本项目的服务费,根据中标价和实际服务时间按月平均支付。
2)服务费用按中标人工作得分【满分为100分:
平时不定期抽查得分权系数0.30,每月大检查得分权系数0.70】每月计发,满分为100分。
如工作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则足额付给当月服务费用;如工作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则付给当月服务费的90%;如80分以下,则只付当月服务费的60%,若经整改后,下月工作得分仍不达90分以上,则只付下月服务费用的60%。
3)中标人当月应得的服务费,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有效发票后,于次月5号前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指定的帐户。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工作绩效考查评分表
项目
具体内容
指标
扣分情况
备注
1、绿化卫生(20分)
1、养护管理范围清洁干净,淤泥、垃圾、枝叶草屑弃物当天清运干净。
①平时绿地清洁必须在每天上午8:
30前全面完成,否则,每次扣除0.2分;②每天上午8:
30至下午6:
00为绿地保洁时间段,该时间段必须保证绿地无淤泥、垃圾、枝叶草屑等废弃物,否则,每个抽样点扣0.1分。
③随意弃置绿化管养所产生垃圾的,每个抽样点扣0.2分。
12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有此类现象的,本条款不给分。
2、树上不得有断枝、钉挂物、晾晒衣服和乱涂乱刻现象,养护范围内的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有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养护范围内不得有违章搭建物。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8
2、松土除杂草(10分)
1、每平方绿地杂草率少于2%,杂草高度不超出草平面5厘米,台湾草清杂草后及时压平、踩实。
否则,每平方米扣0.1分。
5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不符合要求的,该项不给分。
2、树木下的杂草采用中耕松土的办法清除,深度要适当,不得伤根、露根。
土壤有板结现象的,要求松土后结合有机肥或植物残体改土。
乔、灌木分别在80×80cm和60×60cm以内松土,并无一切杂草。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5
3、淋水、施肥(10分)
1、淋水不得冲倒花木,每天至少淋水一次,淋水量必须满足植物生长要求,无萎焉和涝浸现象。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4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不符合要求的,本条款不给分。
2、雨季做好培土工作,防止积水,旱季做好开窝工作,否则每发现5处扣0.2分。
2
3、3年以内的乔木树施肥不少于3次,3年以上的乔木树施肥不少于2次,灌木树木年施肥不少于5次,施肥量及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施用,无肥害现象。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4
4、修剪(20分)
1、乔木冠形美观,枝叶分布均匀适当,及时清除下垂枝、枯枝、弱枝、病虫枝、下缘线以下的萌芽等,行道树下缘线须统一高度。
已控制高度的景观路树,其高度在合理范围内基本保持一致,超高的须及时修剪。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10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不符合标准的,本条款不给分。
2、灌木修剪要达到图案清晰,整齐完满无缺,开花植物花期内及时修剪花残败叶,及时修剪徒长枝。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3、草坪植物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内(其他地被植物除外),草高一致,整齐美观。
近花基的草要修整边界,与其它植物交界处的地被植物及时整理,界宽3~5厘米为宜。
分车绿化带草坪与侧石边界控制在3厘米以内。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4、修剪时间、修剪强度适合植物生长要求,树木恢复快,不伤元气,常保旺盛长势,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造型灌木新梢长度超过10厘米以上要修剪,景观树徒长枝超出正常树冠达80厘米以上要修剪。
①过频修剪或不适时重剪,导致苗木长势转弱的,每处抽样点扣0.2分。
②苗木未及时修剪,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影响美观的,每处抽样点扣0.2分。
10
5、病虫害防治(20分)
1、加强病虫害监测,达到早防早治。
管养范围出现病虫害初期应及时防治,病虫害情况较严重或有蔓延迹象时,应详细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门报告。
①发现虫害,导致叶片卷曲、变黄或有虫蛀口的,每5处扣0.5分。
②发现虫害,未按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处理或用药不当造成虫害蔓延的,每次扣0.5分。
③发现鼠洞或鼠害的,每处扣0.2分。
④喷药时因防护措施不当造成市民投诉,经核实,每次扣0.5分。
⑤食叶害虫咬食叶屑每株多于5%的,每5株扣0.5分。
⑥刺吸害虫明显造成为害的枝条每株多于8%的,每5株扣0.5分。
⑦蛀干害虫为害的枝条每株多于3%的,每5株扣0.5分。
⑧检查时发现树木有白蚁的,每5株扣0.5分,对树木造成严重损害的按要求更换。
20
1、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不符合要求,本项不给分;2、因工作失职造成病虫蔓延或因药害而造成植物生长不良,(草坪200平方以上,独立乔、灌木20株以上,片植灌木40平方以上)本项工作不给分。
6、绿地与园林树木的管护(10分)
1、及时清理死树、残桩并填平地面,及时扶正绿地养护设施(护桩、勒线、竹篱等)歪斜或树木歪斜。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10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不符合标准的,本条款不给分。
2、绿地地被覆盖要求达到100%,灌木缺株要及时补种,造型灌木超过2㎡空缺应及时补种。
造型灌木由于管理不当造成该树木残缺不全,有碍观瞻的,按管理部门要求更换。
否则,每处抽样点扣0.2分。
(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及生产期自然死亡除外)
3、树体腐烂部位未及时剔除、消毒的,每处扣0.2分。
4、对已被白蚁蛀食的树木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采取正确处理办法的,每株扣0.5分。
7、其他管理(10分)
1、疏于管理,发生有责安全事件的,每次扣1分。
10
检查时,抽样点超过60%有此类现象的,本条款不给分。
2、乱倾倒垃圾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3、发现破坏绿化及环境卫生行为,或严重污染道路卫生现象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采购人报告,没有及时制止或向采购人报告的,每次扣0.5分。
6、发生负面报导,影响采购人形象的,每次扣0.2分。
7、其他道路绿化养护出现的问题,每次扣0.2分。
备注:
工作绩效考查评分表由采购人成立考评小组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中必须包括服务量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以月结付管养费。
2、服务期:
三年
3、付款方式:
⑴采购人、中标人共同协商,以合同签订为准。
⑵付款方式:
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⑶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XX市XX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2.2“监管部门”是指:
XX市XX区财政局。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X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3.3环境标志产品须直接打印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
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
//www.cgpn.org/)上发布。
3.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招标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类似货物的业绩,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3)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相关声明函;
5)货物制造商应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供说明;
6)投标人应具有为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的能力,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说明和承诺;
7)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其他有关经营、安装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国内制造商)等】;
8)如果招标文件有特别注明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要求提交证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货物的型号、规格;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话);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采购人在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
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特别是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转帐及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提交。
如采用电汇及转帐的方式,则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
XXX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揭阳沿江路支行
银行帐号:
44050179022000000134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2)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0月09日17时00分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投标的;
2)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
3)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7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7.服务费
17.1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
100以下
1.5%
100-500
0.8%
例如:
例如:
某服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中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0.8%=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