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S9613技术协议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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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S9613技术协议标准
石槽110kV变电站至城南诚贤商贸10kV开闭所
电缆线路光纤纵差保护协议
山西敬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2014年4月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0kV线路光纤纵差保护
RCS-9613CS
台
2
1总的要求
1.1需知
1.1.1供货厂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厂(包括分包厂)应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3台套3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
1.1.2供货厂应仔细阅读本文件。
供货厂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协议书中提出的要求相一致,供货厂也可以推荐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技术偏差。
1.1.3本协议书提出了对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要求。
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1.1.4本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供货厂应按有关标准提供符合IEC标准、国标、行标和本协议书的优质产品。
1.1.5本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及规定的条款如遇到与供货厂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6如果供货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货厂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1.1.7本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8本协议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合同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9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供货厂在图纸验收和设备验收时协商确定。
1.2供货厂应提供的文件
1.2.1供货厂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供货厂拥有的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供货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供货厂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它服务等义务的文件。
1.2.5供货厂提供的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根据省公司继电保护要求,供货厂家应向有关部门提供重要回路的动作电压、动作电流、动作功率等重要参数。
1.2.6技术偏差。
1.2.7进口部件。
1.2.8备品备件。
1.2.9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3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3.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3.1.1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的1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资料包括设备总装图、原理图等。
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须经确认的图纸应由卖方提交表1所列接收单位。
表1接收图纸单位
单位
供确认
的图纸
供设计图纸和资料
说明书
最终
图纸
备注
和资料
图纸和
资料
电子版
山西天一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
1
1
1
1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3周内,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订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
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
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有卖方单独承担。
1.3.1.2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2周内向表1所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电子版或U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卖方应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签订合同前完成本条款工作。
1.3.1.3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3.1.4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国际单位制。
1.3.1.5卖方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3.1.6所需图纸:
a)柜面布置图。
b)交直流回路原理接线图。
c)柜背面接线图。
d)柜端子排图。
e)柜内所有装置及继电器规范表。
1.3.2说明书的要求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a)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b)产品技术说明。
c)出厂试验数据。
1.3.3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a)型式试验报告。
(4份)
b)出厂试验报告。
(4份)
c)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4份)
1.4应遵循的标准
按本招标书供货的设备,包括供货方由其它厂家外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执行的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478-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安生[1994]191号
《高频干扰试验》IEC255-22-1Ⅲ级
《静电放电试验》IEC255-22-2Ⅲ级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IEC255-22-3Ⅲ级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IEC255-22-4Ⅲ级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2工程概况
石槽110KV变电站10KV保护屏上配置线路光纤纵差保护、测控装置RCS-9613C一台,用户侧保护屏上配置线路光纤纵差保护、测控装置RCS-9613C一台,共2台。
3使用条件
3.1海拔:
≮1000m。
3.2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40℃。
最低气温:
-32℃。
3.3最大相对湿度:
3.3.1日平均:
95%。
3.3.2月平均:
90%。
3.4耐震能力
水平加速度:
0.15g。
共振、正弦拍波试验法,激振5次,每次持续时间5个周波,各次间隔2s,并考虑其端部连接导线振动和导线张力的影响。
安全系数不小于1.67。
水平加速度应计及设备支架的动力放大系数1.2。
3.5安装地点(户内或户外):
户内。
4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1.1额定频率:
50Hz。
4.1.2额定交流电压:
57.7/100V。
4.1.3额定交流电流:
5A。
4.1.4额定直流电源电压:
220V。
4.2性能要求
线路光纤差纵保护、测控装置RCS-9613的技术数据:
*额定数据
直流电源:
220V,110V允许偏差+15%,-20%
交流电压:
100/
V,100V
交流电流:
5A
频率:
50Hz
*功耗
交流电压:
0.5VA/相
交流电流:
<1VA/相(In=5A)
<0.5VA/相(In=1A)
直流:
正常15W
跳闸<25W
*主要技术指标
*定时限过流:
电流定值:
0.1In---20In
时间定值:
0---100S
定值误差:
<5%
*遥测量计量等级:
电流:
0.2级
其他:
0.5级
*遥信分辨率:
<2ms
信号输入方式:
无源接点
*光纤纵差保护
光纤接口技术指标:
光纤接头方式:
FC型
光纤类型:
单模光纤
推荐传输距离:
<10Km
通讯方式:
异步通讯
传输速率:
9600bit/s
纵差保护固有动作时间:
<50ms
*重合闸
重合闸时间:
0.1---9.9s
定值误差:
<5%
*低周减载
低周定值:
45Hz---50Hz
低压闭锁:
10V---90V
df/dt闭锁:
0.3Hz/s---10Hz/s
定值误差:
<5%
其中频率误差:
<0.01Hz
4.2.1装置温度特性
环境温度在-5℃-40℃时,装置应能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精度,环境温度-15℃~65℃时,装置应不误动作。
4.2.2装置功能特性
1)短线路光纤纵差保护;
2)三段式可经低电压闭锁的定时限方向过流保护,其中第三段可整定为反时限段;
3)零序过流保护/小电流接地选线;
4)三相一次重合闸(检无压、同期、不检);
5)一段定值可分别独立整定的合闸加速保护(可选前加速或后加速);
6)低周减载保护等;
7)独立的操作回路及故障录波。
4.2.3当频率在48.5~51.5Hz间变化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4.2.4线路在空载、轻载、满载等各种条件下,在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和非金属性的各种故障(包括单相接地,两相接地,两相不接地短路,三相短路及复合故障、转换性故障等)时,装置应能正确动作。
无故障应可靠闭锁保护装置。
4.2.5保护应采用快速动作、功耗小、性能完善的保护。
4.2.6保护范围外部正方向或反方向发生金属性或非金属故障时,装置不应误动。
4.2.7外部故障切除、外部故障转换、故障功率突然倒向、系统操作等情况下,保护不应误动作。
4.2.8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闸于故障线路上时,应可靠瞬时三相跳闸;手动合闸或自动重合闸于无故障线路上时,应可靠不动作。
4.2.9装置整组最大动作时间应不大于25ms。
装置返回时间(从故障切除到装置跳闸出口接点返回),应不大于30ms。
4.2.10当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线或短路时,装置不应误动作,同时发出告警信号。
4.3直流电源
4.3.1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4.3.2直流电源纹波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4.3.3每套装置应有自己的直流熔断器或快速小开关(直流特性),并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
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装置不应误动,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的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
4.3.4当直流电源失电时,应用一副接点发出报警信号。
4.3.5在系统正常运行期间,装置的任何一个元件故障不应引起误动作。
4.3.6监视和自检:
装置的硬件和软件应连续监视,如硬件有任何故障或软件程序有任何问题应立即报警。
4.3.7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在二次回路操作干扰作用下,装置不应误动和拒动,装置的高频干扰试验、静电放电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应符合下列标准:
IEC255-22-1Ⅲ级
IEC255-22-2Ⅲ级
IEC255-22-3Ⅲ级
IEC255-22-4Ⅲ级
4.3.8装置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IEC标准。
4.3.9装置中的插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地更换。
4.3.10每套装置应具有标准的试验插件和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及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
4.3.11每套装置跳、合闸回路中应有连接片,以便在运行中能够分别断开,防止引起误动。
4.3.12每套装置每相交流电流回路额定功率消耗<1VA。
每套装置每相交流电压回路额定功率消耗<0.5VA。
4.3.13各套装置与其他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和继电器接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
4.3.14保护应具有远传功能,要求带有本地和远方通信接口,提供相应的软件和硬件,以实现就地和远方查询故障和保护信息等,所采用的通信规约应具有通用性和标准化。
并要求保护有GPS卫星同步对时功能,对时为秒对时,对时误差<1mS。
卖方应提供买方通信规约(含自定义部分),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装置应提供两个RS-485串口,一个用于监控系统,一个用于保护及故障信息远传系统。
规约采用DL/T667-1999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IEC60870-5-103)。
4.3.15跳闸出口应采用有接点继电器。
4.3.16各装置整定值应能安全、方便地在屏前更改。
4.3.17各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刻度误差,在协议书所列的工作条件下应<3%。
5试验
5.1保护设备的出厂试验
5.1.1设备出厂试验的环境温度范围:
-10℃~50℃,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书及产品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试验后提供详细试验报告。
5.1.2直观检查保护柜的情况、接线、铭牌、装置号码及端子号码。
5.1.3长期通电试验:
试验时设备处在正常的交流电流、交流电压和直流电压条件之下试验结果装置特性应无变化。
5.1.4绝缘试验及高温老化试验。
5.1.5高频抗干扰试验。
5.1.6谐波影响试验
5.1.7性能试验:
向继电器通入电流、电压检查各元件的正确性及整定值的精确度。
5.1.8动模试验:
模拟故障、转换性故障等情况,检查保护动作情况。
5.2保护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
5.2.1现场安装
设备一般检查:
开箱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接线的完好情况。
安装监督:
供方现场人员进行指导。
5.2.2现场投产试验
a.一般检查:
直观检查
b.通入直流电源检查
c.TA、TV检查:
检查接至保护的TA、TV极性和接线的正确性。
d.绝缘试验:
根据规定进行试验。
e.屏内所有进行的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
f.保护定值的整定:
按买方所给的整定值进行整定。
g.性能试验:
向继电器通入交流电流。
检查所有元件动作的正确性,保护屏上各个信号亦应正确动作。
h.整组试验:
向装置通入模拟瞬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种故障的交流电流。
使保护动作起动断路器跳闸。
检查在各种情况下保护装置动作的正确性。
件、部件、插件等损坏,供方应负责更换,机械结构的损坏供方应负责修理。
6质量保证和管理
6.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15年。
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卖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质保期顺延。
6.2质保期应为设备投运验收后18个月或合同设备达到指定交货地点36个月,质保期以先到为准。
6.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卖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6.4卖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6.5对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6.6卖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有卖方负责。
7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1技术服务
7.1.1卖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与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
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7.1.2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
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7.1.3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7.1.4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7.1.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买方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7.1.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有卖方自理。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卖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2设计联络
根据设计联络会的安排,买方在收到供方签字的第一批文件后的(3)周后,将在供方的制造厂(或双方协商地点)参加双方技术人员的设计联络会议,买方将派人出席。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
a供方应对供确认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应解答买方对这些资料的图纸所提的问题,经过共同讨论,买方给予确认,以便供方绘制正式图纸提供给买方。
b供方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包括现场的动作情况,改进情况,供方还应介绍保护装置配置原则,与通道的配合情况等经验。
c供方还应介绍保护装置的生产过程及装置性能试验及动模试验。
买方在了解与观看上述过程及试验中所提的问题,供方应予以解答,并共同讨论和确定需要更改的问题。
d讨论商定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联络会议解决的其他所有问题。
达成协议。
7.3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7.3.1生产过程中主要工艺阶段和出厂试验,卖方提前7天通知买方。
由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监造,并对主要技术数据和记录进行认可,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或出厂运输。
7.3.2工厂验收
供方在工厂检验开始(半)个月前通知买方,买方将派人到工厂检查验收试验和设备包装等情况,进行人员培训。
工厂验收会议内容:
7.3.2.1在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供方按照买方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验收实验。
7.3.2.2在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不满足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买方有权提出异议,供方应做必要的改进以确保设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举行技术会议处理问题,寻求双方认可的解决办法。
7.3.2.3讨论有关保护装置的运输、安装,运行和现场试验等的问题。
7.3.2.4参加设备验收试验,由供方提供试验用的图纸资料供试验人员使用。
7.3.2.5其它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长治供电分公司生技处
代表:
日期:
山西敬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代表:
王家伟
电子邮箱:
jtdlsj168@
传真:
0355-
电话:
0355-
太原南瑞继保电力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