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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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规划纲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规划纲要

序言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对城市基层社会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命题:

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流进社区,迫切需要予以管理和服务;二是随着越来越多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员汇集在社区,迫切需要服务得以提供、困难得以帮助;三是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的明显增强,社会利益日趋多元,迫切需要在基层社会中诉求得以反映、矛盾得以调解。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是其基本单元。

因此,不论是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中国现实的实践来看,上述这些问题的解决首先是需要由社区来承担。

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制社区成为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因此,作为现代社会基本单元的社区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发育。

这就意味着,在中国社会快速转型条件下,城市社区工作不仅要承担化解社会转型所带来问题的任务,而且还要履行构建和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职责。

因为,从现代社会运作的内在规律来看,基层社会问题有效解决更多应该依靠社会自身力量,社区内部各种机制越是成熟,越是能够提高社区内部的和谐度。

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为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国家民政部《建设和谐社区实施纲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2006-2010年)》等文件精神要求以及浦东新区社区发展的实际,我们特制定本规划纲要,使到2010年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领导保障等内容得以明确。

在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我们组织开展了对“十五”期间的社区建设情况的评估,开展了关于和谐社区建设若干重大课题研究和咨询,吸收了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成果,广泛听取采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对于浦东新区来说,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不但是为了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精神而采取的措施,而且也是浦东新区社区建设自身发展逻辑的内在要求。

因此,把握浦东新区社区发展现状及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制定本规划纲要的重要前提。

1.1浦东新区社区建设回顾

浦东新区社区建设的发展历程,是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断相适应的探索过程,也是构建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理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多元治理格局的创新过程。

浦东新区创建以来,浦东新区社区建设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从新区建立之初,尤其是1996年以后,到上世纪末,为起步阶段,重点落在夯实基础,从体制机制上入手,建立健全“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确立“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今后推动社区建设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到2004年,为拓展阶段,重点落在推进自治,从居委会民主选举上入手,探索居委会直接选举,进而带动居民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不断扩大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参与。

从2004年至今,为深化阶段,重点落在突破瓶颈,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和扩大试点,从加强社区保障和服务、加强社区综合管理、加强社区协同和公众参与、加强社区工作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随着改革的深入而逐渐显现的社区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

多年来,浦东新区社区建设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再造过程中,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社区建设的工作理念从行政管理需要向以人为本逐步转变;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从行政推动向社区共同治理逐步深化;社区建设的受益对象从部分困难群体向全人群逐步覆盖;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从提供较为单一的服务向全方位的服务与管理逐步拓展;社区建设的发展格局从部分试点单位先试先行向各个街镇全面推进逐步提升。

多年来,浦东新区社区建设努力与经济建设取得的瞩目成就相同步,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社区党建进一步深化。

建立健全“两纵两横”的社区党建工作网络,即纵向由街道党工委和居民区党支部的两个管理层级构成,横向由街道党建联席会议、居民区党建联席会议两种组织形式组成。

不断扩大社区党建工作覆盖面,社区各级党组织以不留党建工作“空白点”为目标,在各类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中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并采取派遣党建联络员和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等,扩大了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内抓政府职能转变,在12个街道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加强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与公共服务职能,镇管社区深入推进。

外构社区共治和自治平台,在社区层面,社区共治机制不断完善,民间组织加快发展,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会协同明显增强;在居民区层面,民主自治得到加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逐届提高,居(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更趋规范,普遍推行居民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

社区建设的管理与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

以“三中心”建设为核心的社区事务服务和生活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07年底全区23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基本完成从“一门”到“一口”的建设,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文化中心的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覆盖面继续拓展,“一家一策、一人一策”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延伸到社区,各街镇促进就业在责任体系中建立了约束性、预期性和参考性指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产生了积极效应;实事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平改坡”,老式住宅公用部位改造,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区综合管理力量逐步整合,形成了条块之间紧密协同、边界一致的管理网格,建立了“错时、交叉、协同”的巡查机制,改进了社区管理手段。

社区建设的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

在社区财力支撑方面,坚持保障与激励并举,既加大公共财力投入,又吸引社会资源的注入;在公共设施方面,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文教卫等社会事业的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用房得到较大改善。

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坚持培养与培训并举,建立区、街镇两级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法规、实务和理论培训,通过民主选举和发展社会组织,培养中青年社区工作者,逐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

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构建“三个浦东”的要求来衡量,浦东新区社区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体制机制的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下一步推进浦东新区建设的难点和需要突破的重点。

1.2历史机遇和主要挑战

浦东新区社区建设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回应浦东新区开放、开发,形成自身特色的过程。

如果说这些年来浦东新区在化解社区矛盾和推进社区共同体整体建设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经验,是为下一步全面建设和谐社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的话,那么,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提出以及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战略、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和世博会举办,就成为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良好的历史机遇,而目前浦东新区社区建设中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就是我们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外在动力。

1.2.1历史机遇

党的十七大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提出为社区建设明确了发展目标。

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和谐社会的建设,将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自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互联互补互动,促进社区自治体制在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发挥;将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到社区,促进社区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完善民主自治制度,促进社区民主自治水平的不断提升。

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提出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围环境。

“四个中心”建设的意义不仅局限于经济建设方面,而是对整个上海社会、政治和文化建设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社区建设来说,其影响有三个方面:

一是“四个中心”建设,将进一步推进社会结构的变化,从而将有更多的社会问题需要由社区来承担;二是“四个中心”建设意味着全球和全国的注意力都将更加集中于上海,更多具有不同观念的人口聚居于上海,这就将导致居民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服务要求不断提高,从而将有力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三是“四个中心”建设,将进一步促进经济持续增长,从而为加大社区公共服务以及社区各项事业的投入提供了良好物质条件。

浦东新区作为上海一个部分,上述这些影响同样也是对浦东新区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然而,正是由于有上述这些要求,这就为浦东新区在和谐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围环境。

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和谐社区建设创新工作提供充分的内在动力。

2005年6月,浦东新区被国务院确定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国务院希望试点工作,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转变经济运行方式,着力改变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

要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结合起来,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动全国改革起示范作用。

这就意味着浦东新区各项工作必须在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上下功夫,并为全国发展提供经验。

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基础性内容之一,同样也必须根据综合配套改革要求,不但要根据浦东实际,而且还必须根据现代社会发展内在逻辑的要求,开展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使之在全国具有一定引领性作用。

因此,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创造性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了积极的政策支持。

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社区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2010年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对社区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同时,世博会为上海提供了一个向世界全面展示中国风貌、上海风采、市民形象的舞台,将有力推动上海社区全方位、多层次的发展,为社区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

1.2.2主要挑战 

居民群体结构的变化。

社会阶层分化对社区建设有重大的影响。

在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的同时,居民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引起部分社会成员心理失衡甚至利益冲突,影响社会稳定。

做好社会救济和社区救助等工作,保障失业人员、低收入阶层等弱势群体生存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区稳定,是和谐社区的基础;社会人口结构变化对社区建设有重大的影响。

老人家庭空巢化趋势明显,独居老人数量增幅较大,离退休人员社区养老达到高峰值;随着户籍政策的调整,外来人口在社区的居住率将大幅上升。

做好对老年人口、外来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

居民需求结构的变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量社会事务正在逐步回归社会,逐渐发育出更加丰富的社会需求,其内容和形式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特征。

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社区工作如何改变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效率,为居民群众服务,如何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等多种有效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需要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营思路。

  社区工作格局的变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行政力量、社会力量、自治力量互动互补,已成为发展的趋势。

社区工作的对象不断扩展,包括生活困难群体、老年群体、流动人员群体在内的全体社区居民;社区工作队伍逐渐壮大,由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党群工作者、社区干事和社区志愿者构成;社区组织结构日益复杂,由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群团组织、社区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驻区单位,以及社区警务站、社区卫生院、社区事务受理窗口等共同构成;社区工作的模式更加丰富,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社区公共事务的项目式管理等,形成多样化的服务管理模式;社区工作的手段不断创新,计算机和信息网络将发挥重要作用,形成新的工作连结体系。

新的社区工作格局需要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组织以及社区工作者尽快地加以适应,不断创新和完善社区工作体制和机制。

居民民主参与意识的变化。

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公民意识逐步深化,对社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这种挑战,社区工作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意表达机制,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政社合作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大城市分级管理体制优势,着眼于提高化解社区矛盾能力,以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政社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各类社会组织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2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不断为社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2.2.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注重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充分调动政府、居委会、社会组织、驻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2.3网格协同,资源共享

以社区为基本网格,以市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依托信息化平台,科学编制规划,创新管理方式,注重工作综合、资源整合和政策聚合,加强工作联动和协同,努力达到“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基本要求。

2.2.4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分类指导。

统筹城乡社区发展,中心区的社区在积极服务中体现管理,郊区社区在加强管理中体现服务。

尊重基层的创造精神,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社区建设格局。

2.3总体目标

从和谐的本质内涵出发,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和评价标准,我们将把个体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组织和谐以及生态和谐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奋斗目标:

2.3.1个体和谐

人的个体和谐应是和谐社区的首要因素。

和谐社区是以人为本的社区,其最终目的就是让居民心情舒畅、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每个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的基本细胞,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主体,这决定了我们应把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整体素养和全面发展程度作为当前建设和谐社区的首要环节予以重视和考虑,努力确保每一个“细胞”的身心健康都得到保障和同步发展,其权利都得到重视和保护,其个性和创造性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全面发展。

只有社区居民的素质提高了,才能培养出良好的社区居民关系,才能形成广泛参与社区建设的局面,也才能使社区居民积极投身社区事业。

2.3.2家庭和谐

家庭和谐应是社区和谐的基础工程。

家庭是社区中最基本的单位。

每一个社区都是由许多家庭累积起来。

家庭内部关系包括有夫妻关系、长幼关系。

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社区的安定和谐。

2.3.3邻里和谐

邻里和谐应是和谐社区的根本特征。

和谐社区是社区居民和睦相处、友爱互助的社区,社区内各个方面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照顾,社区成员个体之间、家庭之间都能形成彼此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融洽和谐的局面。

居住在和谐社区的每个居民,都把建设好社区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和社区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中,以自己的诚心、爱心、热心关爱他人、友助邻里、援手困难,积极为营造社区良好人际关系出力,从而使社区始终保持凝聚力不断增强、形态持续完善、利益趋于整合、和谐逐渐增进的良性状态。

2.3.4组织和谐

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和谐应是和谐社区的关键内容。

和谐社区是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

建设社区的过程是居民归属感和责任感的培育过程,其关键是发展基层民主、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大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程度,调动社区内各种力量共同维护社区的约定和秩序。

在此意义上讲,和谐社区同时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社区,社区各方面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各个不同的主体根据承担的不同责任,包括社区内“三种法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与社区居民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从而实现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居民之间良性互动,共同营造社区的和谐安宁。

2.3.5生态和谐

人与环境的和谐应是和谐社区的重要标准。

和谐社区是人与自然长期协调相处的社区,人与城市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和谐社区关注“民生”、“民居”、“民安”、“民需”,及由此而生的城市载体或物质载体,必然要求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生活空间,达到自然、人文、功能、建筑、园林的高度融合,做到建设与发展和谐、人文与自然和谐,最终实现人与环境、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和谐统一。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浦东新区在和谐社区建设方面,将以个体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组织和谐以及生态和谐为总体目标,在完善社区服务和保障、繁荣社区文化、改善社区的人居环境、强化社区综合管理和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等方面下工夫,使社区内部矛盾化解能力建设和社区共同体整体建设获得较大发展。

3.1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社区服务和保障

3.1.1完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

街道、镇要按规划建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作为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的办事机构,逐步做到管理的统一性、建设的标准化和服务内容的规范化。

到2010年,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要求机构规范建设达标率达到90%以上,社区事务受理项目一次办结率不低于80%。

在全区建成“1+23”的政务事务服务信息及延伸服务网络。

凡是劳动保障、民政救助、医保服务、人口计生、职工援助服务、房屋租赁登记、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司法信访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的政务服务,必须实行“一门式”集中受理;公安户籍出证、税务、工商部门等有关服务事项应逐步纳入;有条件的街道、镇要拓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咨询、监督、投诉等服务内容。

对多环节、跨部门的社区事务受理事项,要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通过优化流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实行部门间的协同办理。

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中心城区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必要时延伸到居民区设立服务站点;郊区镇要根据区域规模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提倡有条件街镇开展对高龄、残疾等生活不便对象的“全程委托代理”等便民服务。

3.1.2加强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覆盖整个社区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按照每个街镇或8-10万人至少配置1个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2-3个居委或1-2万人配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国家标准,完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

郊区每个镇配置1个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公里、1-2万人的集镇,可以设立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配合行政村的调整,根据居民人口和实际卫生需求,原则上每2000-4000人建设1个中心村卫生室。

完成所有村卫生室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

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

在上钢、潍坊、机场三个市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广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探索建立医保总量承包、财政合理投入、收入分配分开核算、绩效考核与奖惩挂钩的社区卫生管理新机制。

继续加强现有医疗急救系统功能建设。

新建三林、曹路等医疗急救分站,改建公利医院急救分站,使全区急救站点达到9个,平均急救半径缩短到4.5公里,进一步提高急救反应速度;急救车辆及时更新,建设无线急救远程监护系统,与医院互动,提高急救成功率。

社区卫生全科医师队伍。

选择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给予适当扶持,建成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采用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组建和培养全科医师师资队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建、健全全科医师队伍。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建符合要求的全科医师队伍,履行社区卫生服务职责,2008年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医师的全科医学培训。

3.1.3推进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强化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建全和完善社区就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街镇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通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机会,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创造就业条件,通过提供就业援助,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实现社区充分就业的目标。

街镇要加大对促进就业资金的投入,重点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困难人员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倾斜。

深化就业援助机制,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不断创新就业援助模式,利用就业服务进社区、技能培训进社区、开业指导进社区等形式,使困难群体不出社区就能够得到优质、高效专业化、职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动态管理服务,落实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政策,实现了入户调查定期化、登记认定经常化、管理工作规范化、援助服务制度化。

对社区零就业家庭提供一对一的全程跟踪就业援助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

探索建立就业与救助的联动机制,鼓励‘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职业培训、推荐上岗积极实现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各类人员创业。

结合新区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挖掘社区岗位资源,拓展就业渠道,推动社区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利用‘开业超市’等活动形式,培育社区各类人员创业意识,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加大开业贷款、房租补贴、创业能力培训、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人根据新区区域规划和产业发展特点创办微小型企业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完善社区保障服务功能。

推动落实高龄无保障老人、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以及学生等群体逐步纳入现行的基本保障制度;对现行基本制度未能覆盖或享有一定基本保障但仍有困难的人员,采取社会捐助、政府资助和个人自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市民生活、医疗等单项帮困和综合帮扶的互助保障办法;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保障工作。

发展社区慈善事业。

开展社区邻里互助、结对帮困等互助活动,积极培育各类慈善捐赠组织,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在社区慈善帮困活动的示范作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募捐活动,联合新区各公益组织,倡导开展“公益联合捐”,进一步探索与国际接轨的联合募捐方式,走品牌经营之路。

加大慈善宣传、募集力度,建立专业化义工队伍,深入开展社区慈善救助工作,构建集日常捐赠、物资变现、特困救助、义工服务为一体的覆盖全区的社区慈善救助网络,建立、完善23家“社区慈善超市”,确保把社会的温暖和关爱送给最需要帮助的人。

3.1.4加强社区助残和为老服务

推进社区助残服务,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

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将所有残疾职工纳入全市社会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建全和完善医疗补贴救助制度,帮助解决残疾人基本医疗问题;完善残疾人重病、大病医疗救助措施和重度残疾无业人员及无业残疾人员的门、急诊医疗救助办法。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

各级政府、各街道(镇)要加大对残疾人救助的投入,解决残疾人的困难。

依托政府救助机制,继续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志愿者帮老助残活动的覆盖面;贯彻执行政府廉租住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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