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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凯元哲学札记

写在前边的ps:

也是要交作业,基本是我去年初写的一些文段,正好与此相关,整理一下,交了。

既然公开了,顺便再整理一下,也在这发了。

所谈内容,主要是以前很少谈过的语言哲学,如维特根斯坦后期和拉康的。

以前谈过不少的,也会用到和谈到,如萨特和梅洛-庞蒂的。

但相比以前我写的,这篇应该更便于初学者读懂,即使他们对相关学说并不了解。

不妨试试?

但肯定毁三观。

为了省事,也防复制党,所涉原著内容,概不详细注明出处,望见谅。

我整理本文时,没有再逐一对照原著,若认为我对原著有误解之处,还请具体指正!

 

没有语言,就没有思维,没有认识吗?

不论从人类历史,还是从个人成长看,语言都不是思维和认识的前提。

拉康所谓不是我在说,而是“语言在说”,错误——不论是掌握语言,还是被语言掌握,先要有掌握或被掌握的能力。

没有记忆、联想和能指等思维因素,只凭语法(句法是语法的一种,和词法构成语法),一个词如何自动地必然指向或引出另一个词?

理解1+1=2,最初必需思维,但有语言吗?

若把数字、计算符号,也视为语言,这仍须思维在先,先有理解这个算式的能力。

而我碰到一个东西,虽然并不知道碰到了什么,但我知道我碰到东西了,这就有认识了,这需要语言吗?

这是身体的感性直观。

身体,是最初的象征性(语言是一种象征性,象征性不一定是语言:

我画了一个东西,只有我能看懂,这是象征性的,但不是语言),是元语言——我和他者,以此互相理解,而又有所不可理解。

《存在与虚无》和《知觉现象学》,最先在哲学中专门探讨“身体”,并作为自己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他们超越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拉康之处。

拉康认为,人成为主体,成为一个“正常人”,过程必然是:

婴儿渴望像胎儿那样和母亲融为一体的欲望,因父亲的法则(伦理,或者说权力)阻却,而被压抑,最终无法满足,产生了不可消除的“剩余”——小他者(theother,其实就是objectivea,翻译为“对象a”);于是不得不接受父亲的规则,学会语言,进入象征界(theSymbolic)。

问题是:

婴儿首先得分辨谁是母亲,谁是父亲,进而理解那些法则,就像理解语言一样。

婴儿如何做到呢?

只有通过身体。

身体,有先验性,但和康德的“范畴”、维特根斯坦的“语法”不同(当然,二者的先验属性根本上是不同的,前者是主体与生俱来的内在普遍性,后者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源于“语言游戏”),不是既定的先验属性,而是先验结构:

使用范畴或语法时,要清楚地认识到其如何应用,其出现在对象中——比如,我看到杯子,从杯子的轮廓,看出它的量是“一”;从杯子的形态,看出它的质是“杯子”。

但是,使用身体时,身体是中介,意识对身体在两方面是无意识的——

(一)我在看书,不需要在脑中出现我在用眼睛看书的情形,也不需要看到我在用眼睛看书,我就能看书;如果我去那样想,那样看,我就不能看书了。

何况后者是不可能,所谓“眼睛不能自己看见它自己。

”即使别人告诉我,或者录像告诉我,我在用眼睛看书,但那里的“眼睛”,是他人眼中的眼睛,是他们的对象,不是我用来看书时,作为感官的眼睛。

我伸手拿杯子也一样,只需看到杯子,就伸手去拿,这种能力婴儿已有。

如果要先找到手,然后看着手伸出,经过和杯子间的距离,拿到杯子,这应该是《知觉现象学》中那位被研究最多的病人。

(二)我专心看书,身体其他部位、感觉,似乎都消失了。

即使我心不在焉地看书,也不可能时刻感觉到我身体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细胞,从而确信它们存在,我拥有它们,否则肯定比脑残还严重。

所以,身体和意识不是认识关系,而是存在关系,不能用认识通达身体。

正如我两年前就说过的:

“凡是被感知的,都不是我的。

这种先验结构,是有知觉的肉体。

这不能还原为纯粹意识:

只有对象,才能被还原,但对象和意识之间有不可消除的距离,对象才得以显现;而且,意识不能任意支配身体,反而总是受身体制约。

这也不能还原为纯粹无意识:

还原,是人在用意识去还原,对象没有完全脱离意识的影响;而且,这么还原下去,身体的各部位,活体和尸体,甚至人和其他生物,在化学成分或物理形态上,有多少区别?

一切都可以还原为同一本质,但这只是抽象上的同一。

这种先验结构,并不决定某种存在者必然成为身体,而是一种必然存在的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因实践变成现实性,才形成身体:

比如,以日常生活的眼光看,手就是手。

可在婴儿看来,手和物品的区别不是那么明显,于是婴儿时常吃手、玩手;在盲人看来,手能摸懂盲文,替代了他的眼睛;在金庸小说中的欧阳锋看来,手能倒立着走,替代了他的脚;在某些寂寞的人看来,手能满足性欲,替代了他人。

这说明什么?

生物学意义上的“手”,因为使用,有时是手,有时不是手。

这难以接受吗?

显得不科学?

可生物学早已证明,手不是从来就有的、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灵长类动物进化的产物。

这能接受吗?

科学吗?

回扣前文。

婴儿正是通过身体,发现了和自己有相同结构的存在者,尤其从“脸”,分辨出父母。

脸,是身体最特殊的象征性,由此很容易理解一个人,也很容易误解一个人(吴宇森导演的《变脸》表现得很好,齐泽克专门写了影评)。

而婴儿的父母,要让婴儿理解语言,接受规则,必须通过婴儿的身体,才能让其理解——比如,父母认可婴儿的表现,就喂婴儿吃东西,或者爱抚婴儿;若父母反对婴儿的表现,就暂时不理婴儿,甚至打婴儿。

这也表明,人是从切身的东西,从实践,去了解世界,把自在存在(Self-Being,它包含现象界——就是科学和恩格斯所谓的“自然界”)中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出现在他面前;而不是像旧哲学和科学那样,从某种恒常的、抽象的普遍性出发,预设好了一切。

而拉康认为,主体进入语言的象征界后,无法回到胎儿在母体中那种“原乐”(弗洛伊德作为精神分析的鼻祖,当然也是这种观点)。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不在语言的象征界中?

原乐和拉康的真实界(theReal)一样,把现象界(对拉康而言,是象征界)的属性,如“乐”,“真”,强加到脱离实践的超验领域,并认定是不可通达的,荒谬。

从科学看来,胎儿在母体中也不是什么原乐——胎儿在母体内就能活动,但受到母体空间的限制;如果胎儿没什么不满,为何会踢母体?

如果母体出现一些反常的状态,胎儿踢得更猛烈。

若是多胞胎,胎儿在母体内的斗争更是激烈:

有的胎儿会去推、踢其他胎儿;有的胎儿因其他胎儿占用母体资源,导致营养不足,甚至死亡,如双胞胎输血症候群。

 

石里克曾问维特根斯坦,现象学的陈述,是先天综合判断吗?

康德和胡塞尔的回答是肯定的。

而维特根斯坦很好地反驳了——

我说,“我没有胃疼”,这意味着我有胃疼的可能性。

如果这个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其否命题“我胃疼”,也应该是。

而综合判断,之所以有意义,在于命题有对应的事实。

从句式看,“一个点不能是红的,同时又是绿的”,也应该是先天综合判断。

其否命题为“一个点可以是红的,同时又是绿的”,但这是先天综合判断吗?

这既不是经验事实,也不是心理事实——现实中找不到,意识上也想象不到。

当然,“一个点不能是红的,同时又是绿的”和“方的圆”一样,都是有意义的。

它们作为命题,在语言上存在,所以有意义。

维特根斯坦认为,只要使用,就有意义;但从根本上说,只要有意识,就有意义——意识总是对……的意识,如渔网撒出去,不管捞回什么,对我都是一种收获。

即使是一场空,我仍收获了经验。

日常生活中,人们时常说某些事,某些东西,是“无意义的”,那只是因为他们不需要,这其实也是一种意义。

而“需要”,本是一个理性的产物吗?

就像《大话西游之仙履奇缘》中,至尊宝和菩提老祖的争论:

“爱一个人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把需要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学科,如经济学,某些心理学和社会学,却自诩为“科学”,这有多科学?

我早说过,这是语言哲学贡献,有助于破除主客二分的思维:

如果世界中除了物质,就是意识,命题“方的圆”,是物质,还是意识?

如前所述,现实中找不到,意识上也想象不到,所以都不是。

这是“存在”的第三种形态——象征性(或符号)。

那样的命题之所以不可能,如维特根斯坦所言,不是事实不可能,而是逻辑不可能。

这里的逻辑,就是语法。

维特根斯坦关于河床的比喻,应该这么理解:

河流(社会生活)形成了河床(语法),而河床形成后,又制约着河流。

问题是:

维特根斯坦把“可能性”,词语的“意义”,都当成了语法的规定。

他认为,即使一个人从不离开他的房间,他也知道他可以离开,只要他理解“空间”这个词的语法(意义)中蕴含着“延伸”这种规定。

我要问——

(一)“存在”这个词的可能性,语法是如何规定的?

而这种规定,本身不是一种“存在”吗?

一个被包含的子集,有资格规定包含它的全集吗?

那么,这种规定是“非存在”?

那就没有这种规定?

请看这个经典的心理学实验中使用的图:

你看到了什么?

有人看到了一个少女,有人看到了一个老妇,但没有人能同时看到一个少女和一个老妇。

这里的可能性,是什么语法决定的?

按某些心理学的说法,年轻人容易看到少女,老人容易看到老妇,如果把语法扩大解释为社会生活,这似乎勉强可以解释。

可是,维特根斯坦自己用过的这个图,如何解释?

这是怎样的社会生活,决定了有人看到兔子,有人看到鸭子,没有人能同时看到鸭子和兔子?

是因为有人喜欢兔子,或者讨厌兔子,才看到兔子?

再看这个图,和之前两幅稍有不同:

为何正着看,都觉得是美女;倒过来,都觉得变丑了?

这又是什么语法,规定了其可能性?

(二)若一个词的可能性、意义,由语法规定,那么:

1.若违反语法,就没有应有的可能性、意义?

2.若遵守语法,就有应有的可能性、意义?

分析如下:

1.做爱时,被干的人叫着“不要!

”意思其实是“我要!

”,正如日AV中的“雅蠛蝶”。

一个否定词,在语法上居然有肯定的含义?

鲁迅说: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

”从语法看,这是病句:

他说这话,不是批判自己,所以并非自指。

但他不是中国人吗?

若在“中国人”前加上限定词,就可以消除语病。

但是,加什么好呢?

加上“除我之外的”,给人什么感觉?

就你鲁迅是好人?

那么加上“某些”?

这批判力明显不够,读者会以为,批判的只是少数人,而自己不是那些人。

原文虽是病句,也没有指出准确的对象是谁,有多少人,却是最恰当的表达。

只要读者通读全文,就能理解这句话的所指。

修辞上的夸张、借喻,表现手法上的谐音、藏头句,大多如此。

如果不看语境,语言交流中的省略,很难说是符合语法的,但在语境中仍然是可理解的:

(1)我跟一个老板说:

“韭菜虾仁。

”虽然省略了主语和谓语,他也知道我要吃韭菜虾仁馅的饺子,并且里边不仅是韭菜和虾仁;也不会炒个韭菜虾仁盖饭给我,因为店里从不卖。

我跟你说:

“早!

”主、谓、宾都省了,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跟你打招呼,说早上好吗?

又比如,我在垃圾桶里看到一个你家的花瓶,于是我捡回家。

你我的行为,想对谁表达什么意图吗?

这里没有民法上的“意思表示”,这叫“意思实现”——你我不但没有言词交流,连眉目传情都没有,却能从客观事实,理解对方的行为。

即使你只是暂时把花瓶放在那,或者不小心掉在那,只要有那样的客观事实,我捡花瓶的行为在法律上仍是合法的,因为动产明显地处于垃圾中,应当认为你已经抛弃了花瓶的所有权。

不过,如果花瓶中有隐藏的东西,比如一颗钻石,不应认为你也已经抛弃了其所有权。

(2)这怎么有段空白?

漏写了一句话?

这句话可能是什么?

空白之前的句子意思完整,也已结束,空白处没有文字,当然也没有语法。

为何你会有疑问,会找下一句来看?

因为空白处有可能性,而且对你已经产生了意义:

你的疑问,你去找下一句看。

2.我用smart这个词赞美某人,为何某人会觉得我是骂他“杀马特”?

我用回复某人“呵呵”,表示开心一笑,为何某人还是觉得我是在骂他?

语法上我用错了吗?

讽刺,没有语法上的逻辑错误,却被理解为和词义相反的意思。

我说“冷”,你也说“冷”,字面一致,语法一致,但我们的理解一致吗?

我觉得应该穿羽绒服了,于是也给你穿上,可你其实只想加一条秋裤。

再看《知觉现象学》中的一些病例:

(1)病人不能理解这样的类比:

“眼睛之于光线,如同耳朵之于声音。

”除非在他进行概念分析后,发现眼睛和耳朵都是感官,所以能产生某种相同的东西,他才能理解。

他也不能理解“钉子的头”,尽管他知道这是表示钉子的什么部位。

(2)把钢笔放在病人正好看不到笔扣的位置,让他说出自己的认知过程。

他先说看到的颜色,是黑色的;然后说出形状,是棍子的形状;最后,认为这可能是某种工具——有光泽,可能是有色玻璃。

这时,让他看到笔扣,他摸了一下上衣左上方的口袋说,这可能是一直钢笔,应该别在这,能用来写字。

(3)病人能对他面前的东西进行计算,却不能想象数字。

他用手指表示需要计算的东西时,能记住一系列数字,并能背下来。

在他看来,两个数字中,较大的数字是一系列数字中排在后的,就像1和0,1在0后边(这例子貌似太有内涵了)。

让他计算5+4-4,他算了两次,没发现“特别之处”;向他说明后,他才知道,只“剩下”5。

他也不能理解,一个数“一半的两倍”是这个数的本身。

(4)有些病人,不能把颜色和给出的样本进行颜色的比较和分类,但通过语言,能说出示范颜色的名称,而后不看示范颜色,就能把名称相同的样本放在一起。

用名称表示颜色,病人可以分辨出各种颜色。

这些病人,能对符号(名称、数字)进行分辨、记忆,能发现某些规则,能分析、联想出符号可能的所指,甚至是正确的所指。

他们依靠的正是语法。

但他们为什么还是“不正常”的?

问题也不是他们缺失了康德所谓的范畴和图式。

小结——

维特根斯坦也许会说,语法,包含了社会生活中变化的语境,语法像法律一样,也有位阶高低和范围大小。

我会说,他在哪有这些详细论述呢?

虽然他承认,语言是社会生活产生的,但在其产生之前,人与人互相理解的可能性是什么?

条件又是什么?

何况他和康德、胡塞尔一样,从未证明他人的实际存在(existence,一般简称为“实存”;为便于理解,本文暂且不用简称),虽然他企图证明没有“私人语言”,即不存在只有说话者自己知道所说意义的语言。

但这和拉康一样,只是承认了有他者存在,并没有证明他者,尤其他人实际存在——他和拉康都用过字典的比喻,意思是一个词不可能孤立存在,其意义由其他词作为解释来支撑。

而这些词互相解释,联系,构造出一个开放的、无限的世界。

问题是:

(一)字典实际是封闭的、有限的物。

(二)词语互相指涉,悖论的问题如何解释?

如一张卡,A面写着“B面写的话是真的”,B面写着“A面写的话是假的”。

(三)他和拉康一样,堕入了《黑客帝国》中那种象征性的罗网。

象征性,如命题“方的圆”,虽无实际所指,但不能完全脱离实际存在——这命题如果没有承载物,如何存在?

不论是纸上,屏幕上,还是我大脑中。

连《黑客帝国》中庞杂的象征性罗网(电子程序),也需要实际存在的人,用实际存在的机器来操控,就像电影中的世界是象征性,但电影需要实际存在的屏幕才能显现。

(四)他没有证伪“私人语言”,《存在与虚无》第三卷、拉康的小他者理论,都有很好的反驳,连中国都有句老话“言有尽而意无穷”,西方也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在《哲学本体论研究》中探讨身体的部分,也有详述。

又比如消亡的文明留下的文字,即使量很多,而且连贯,能看出其中一些规则,但考古学家仍不能读懂。

这不仅是经验的局限性,也是逻辑的局限性——当时的人可以把杯子称为A,说“杯子是A”,但反过来能说“A是杯子”吗?

如今考古学家看那些文字,就像看A。

A可以用来指各种东西,如何确定当时的人想用A来指什么?

所以,拉康认为能指和所指不是对应的,后文将进一步探讨。

而维特根斯坦自己也证明过,“红”是可能消失的:

没有红色的物体,也没有了对红的感知,“红”的意义就消失了,“红”当然就不存在了。

如果只留下“红”这个字和相应的语法,如今的人能理解“红”的本意吗?

这个词已从公共语言,退变成私人语言。

诚然,拉康认为主体并非实际存在的,所以他将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变成了“我思故我不在”,但主体在拉康的想象界(theImaginary)和象征界中仍然存在。

尤其是他自相矛盾之处,他所谓的小他者——这其实肯定了主体性,主体有大他者(theOther)不可理解、不可交流、不可通达之处。

然而,在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哲学中,主体消散在语言游戏中,荡然无存。

(五)语言,乃至一切规则,如何产生和改变?

拉康认为,这是大他者的权力,个体从生到死,受其支配。

这观点虽然揭露了统治者始终操控着个体,个体却浑然不知;却悲观地认为不可改变。

这是统治者喜闻乐见的。

而这是错误的:

没有个体,如何组成一个包含个体的大他者?

既然包含个体,个体必然对其有所影响,必然有可能改变整体——比如,一个癌细胞,可以扩散到全身。

拉康和唯心主义、传统唯物主义一样,把先验的规定性,当成了绝对的优越性。

《存在与虚无》第三卷,虽然也认为,我最终不能给自在存在添加或减少什么,就像能量守恒定律,我也不可能完全了解他人,消除我和自在存在、他人之间的矛盾,所谓“他人即是地狱”;但我只要行动,必然有所改变(其实,我死了,他人利用我的意义,仍可以继续改变),必然有意义。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是社会生活的产物,规则在语言游戏中产生和改变。

这意味着,个体间是平等的、自由的,所以像游戏——大家自愿参加或退出,共同制定和遵守规则,否则游戏无法玩下去。

哈贝马斯受其影响,也是这种观点。

这也是统治者喜闻乐见的。

但是,社会生活是这样的游戏吗?

他自己也承认,语言对个体而言,是先验的规则,要改变它,首先不得不遵守它。

既然这样,个体间的平等和自由,能像玩游戏那样吗?

能指和所指,是索绪尔在语言学上提出的。

他的观点和日常生活的观点一样,认为能指和所指是对应的:

一个词,必然对应一个物。

拉康则认为,不是对应的,能指总是大于所指,二者间有不可消除的隔阂。

因此,必然有无法满足的欲望,产生不可消除的剩余——小他者。

他把这种关系写作S/s,大写的S是能指,小写的s是所指。

其实,如前所述命题“方的圆”,也已证明,能指和所指不是对应的。

《存在与虚无》中,也早有类似拉康的观点,如前所述意识和对象间不可消除的距离。

问题是:

能指可以完全脱离所指,脱离实际存在吗?

若从语言根本上说,拉康的回答是肯定的,维特根斯坦则相反。

但从具体的词看,他们似乎都认为是可以的——比如,我说“红”,不需要想到红色的东西,更不需要眼前出现红色的东西,就能理解“红”的意义。

但《知觉现象学》中证明了,说这个词,身体上多少会有些相关的反应。

如前所述,不是纯粹的意识在理解语言,而是身体在理解。

纵使人人都有康德的知性范畴和想象力,盲人如何想象出“红”,没有痛觉的孩子如何理解“痛”?

这就是为什么生动的文字,能让人身临其境,而晦涩、冗长的文字让人不忍卒读,甚至昏昏欲睡。

能指结束之处,就是意义实现之处,拉康称为“锚定”。

他认为,能指受到大他者的阻却,才有了“锚定”。

正如婴儿企图和母亲融为一体的欲望,被父亲的规则阻却,婴儿获得了意义。

《存在与虚无》中的意向性,也证明了意义是我的意识指向不是我的存在,产生的结果——正如光线遇到了阻碍,反射回来,才可能显出一个对象;同时,眼睛或镜面,本身也一种不透明性,才能成像,否则反射回来的光线就穿过了它们。

这也证明,我和他人、实存之间,必然互相有所理解、交流和通达,而这恰恰因为它们之间有不透明性,所以必然互相有不可理解、不可交流、不可通达之处,我称之为“不可入性”。

从上一段分析中,可以看出,“锚定”的原因并不只是大他者的阻却,那只是其外在条件。

内在条件,在其身体——中国古代的诗,为何从三言、四言、五言,最后发展到七言,之后却没有发展到十几言?

这是大他者的规定吗?

你用日常生活的音量和语速,一口气读一句话,就知道为何。

日常生活状态下,一口气读超过七个字,身体就不舒服了。

标点符号的产生,也和日常生活状态下,一口气能说的字数有关,而非大他者的规定。

黑格尔认为,思维和存在是同一的。

中苏官方马哲也认为,思维符合客观,就是真理(我以前已讲过,这始于恩格斯误把“存在”等同于“自然界”,后继者进一步把“自然界”等同于“物质”和“客观”)。

然而,仅从前文论述就可知,思维既不等同于存在,也不可能完全符合什么“客观”。

再次分析一下思维和实际存在的区别:

思维中,从一个观念到另一个观念,传递、转换是完全等值的;现实中,有什么东西,传递、转换到另一个东西,是完全等值的?

必然有所损耗,所以有物理学上的η和熵。

前文也说了,“存在”还有第三种形态,即象征性。

在这种存在中,有两种不同性质的传递、转换:

一种是象征性和能指、所指之间的,一种是象征性之间的。

前一种,前文已述,传递、转换不可能完全等值;后一种,波德里亚和福柯认为是可能的,他们都受到了拉康的影响,认为没有真实的历史,甚至没有真实的存在,《黑客帝国》就是以波德里亚哲学为蓝本的。

下边就证明,后一种情形,也不可能:

比如,拉康和波德里亚所谓的“镜像”(佛学也常用类似的说辞)。

一朵花的镜像,可以被另一面镜子反映,继而又被其他镜子反映。

《黑客帝国》中的世界,就像互相无限反映的镜像。

但这传递、转换仍然不是等值的:

即使光线是源源不断的,因为距离、角度不同,镜像大小,清晰度,仍会有区别。

如前所述,象征性不能完全脱离实际存在,真实在现象界中是相对存在的。

有人也许觉得,数字间传递、转换,可以完全等值,然而:

0×0=0,没错。

但反过来,0÷0=0,对吗?

也不能说,前一个算式中,被乘数、乘数和积,都是0,所以每一处的0意义一样,更不能因为其他算式的结果也是0,就说两个算式意义一样。

况且,等值(或者说是“同一性”),和“红”一样,不是独立于人恒常存在的。

若没有记忆和分辨,怎么证明这是0,那也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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