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采样要求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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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致病菌监测采样要求详解

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的采样要求

(一)基本要求

在样品的采集、传送、贮存、送检、出具报告的过程中严格规范程序,坚持适时采样、快速传送、及时检测、实时报告的基本原则。

(二)样品的采集和运输

1一般要求

1)保证所采集的样品对该类食品具有代表性;

2)在样品采集、运输、贮存等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环境污染和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3)样品应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传送,需要冷冻、冷藏保存的样品,应使用能达到规定温度的保温箱进行传送。

样品送到实验室应越快越好。

如果路途遥远,可将不需冷冻样品保持在2~5℃环境中。

4)避免抽样、传送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和环境污染。

每份样品均应独立包装,包装用容器应清洁、防漏。

5)定型包装的产品应采集待销、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的产品,而且要有完整的标识信息。

如果标签不清楚或被损坏,则不能采集来做样本。

标签上的信息应包括生产厂家、批号、保质期、储存温度等。

2人员

1)采样人员应经过相应的采样和微生物技术培训,具有独立工

作的能力。

2)采样人员至少2名,其中必须包括检验人员陪同,认真填写

采样单,要求2人签字确认。

3)采样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购买商品,以保证样品的实际状况。

4)采样人员应有无菌操作的概念,防止样品污染。

3采样设备和容器

1)在采样、运输和贮存的所有环节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所用的设备不被待检菌污染及样品间的交叉污染。

2)直接接触样品的容器应无菌、防水、防油、防漏。

3)容器应满足取样量和样品形状的要求。

4)使用玻璃器皿要防止破损。

4采样量的规定

原则上采样量应尽可能客观反映样品的污染状况并满足检测的需要,同时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

一般情况下,每份样品的采样量至少应满足下列规定。

散装样品:

根据不同食品的种类和状态及相应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检验单位,用无菌采样器现场采集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总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定型包装样品:

同一批号(或生产日期)的食品为1份抽检样品,每份样品的取样量应不少于500g(mL)。

在保证抽样和监测质量的前提下,各监测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样量进行调整。

5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法

采样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

采样工具和容器应无菌、干燥、防漏,形状及大小适宜。

每取完一份样品,应更换新的取样用具,或将用过的取样用具迅速消毒后,再取另一份样品,以免交叉污染。

样品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对散装成堆样品可分上、中、下抽取,每层从中间及四周五点随机抽样;包装样品根据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行随机抽样。

根据《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进行食源性致病菌常规监测的样品均为即食食品,其中,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法如下:

5.1熟肉制品

包括酱卤肉、烧烤肉、肴肉、熏煮(烟熏)火腿、肉松、肉干,以餐饮服务业(包括餐饮店或集体食堂)和零售点散装产品为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监测中应当根据区域特点、饮食习惯和消费量对各类熟肉制品的种类和监测数量进行分配。

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

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3)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

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2蛋制品

包括皮蛋、咸蛋、糟蛋。

散装食品

1)可直接使用对检测项目无干扰的容器盛放带壳蛋制品。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3)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

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3速冻熟制米面制品

包括荤馅、糖馅、素馅、无馅等速冻熟制米面制品。

散装食品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冷冻产品可以冷冻运输或者在允许解冻的情况下冷藏运输,但样品温度不得超过8℃,一旦解冻不得再次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3)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冷冻产品可以冷冻运输或者在允许解冻的情况下冷藏运输,但样品温度不得超过8℃,一旦解冻不得再次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5.4非发酵性豆制品

包括豆腐、豆腐干及其他风味类可即食的非发酵豆制品。

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3)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5婴幼儿食品

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粉、婴幼儿谷基辅助食品等。

散装食品(个别农村地区存在的婴幼儿散装米粉等)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注意不要使样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增殖。

3)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4)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2)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6糕点及饼干

包括夹心面包、夹心及装饰类饼干、蛋卷。

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注意不要使样品过度潮湿,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增殖。

3)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4)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定型包装食品

1)取相同批次的最小零售原包装,检验前要保持包装的完整性,

避免污染。

2)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7凉拌菜

包括荤、素凉拌菜。

从餐饮服务业(包括餐饮店或集体食堂)采集。

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3)无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散装食品,取样人员应询问并记录其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

5.8鲜榨果蔬汁

应当从餐饮服务业(包括餐饮店或集体食堂)采集。

散装食品或现场制作食品

1)应在采样前摇动或用无菌棒搅拌液体,尽量使其达到匀质后取样;

2)取样时应先将取样用具灭菌处理,然后再取所需要量的样品,装入灭菌容器。

不超过容器容量的四分之三,以便于检验前将样品混匀;

3)将所取样品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或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5.9米粉、凉皮、米线、盒饭

应当从餐饮服务业(包括餐饮店或集体食堂)采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地方饮食习惯,自行确定辖区内监测的样品种类(如陕西凉皮)。

1)用无菌采样工具现场取样,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

2)将所取样品迅速冷却至2~5℃,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3)调制好的米粉/凉皮/米线作为1份完整样品进行检测,未调制好的只检测米粉/凉皮/米线,检测结果上报时在备注栏注明。

4)饭菜混在一起的盒饭作为一份完整样品进行检验;饭菜分开的盒饭分别对饭和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上报时作为1份完整样品上报。

在“样品备注”中注明“饭菜混合”或“饭菜分开”。

如果是“饭菜分开”,还需要同时在“致病菌/卫生指标菌备注”和“菌株备注”中注明进行该项检测的样品种类(如:

饭、菜)。

6采集样品的标记

1)每个样品和采样表必须使用统一的编号系统;

2)由各省CDC统一确定编号规则,以保证本省样品编号的唯一性和可溯性。

为保证数据填报的有效审核,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编号不得有重复;

3)应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标记,采样人应清晰填写采样单(标明样品名称、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时间等信息);

4)所有盛样容器必须有和样品一致的标记。

在标记上应标明产品标志、样品顺序号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标记应牢固,具防水性,字迹不会被擦掉或脱色;

5)当样品需要托运或由非专职取样人员运送时,必须封识样品容器。

7采集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无菌或对检测项目无干扰的容器中,如聚乙烯无菌袋。

每个样品应包装密封,避免样品的交叉污染和环境污染,并使用合适尺寸的容器运输样品。

2)运输时应保持样品的完整性,防止外部污染;

3)所有样品尽快送达实验室。

特殊情况下(必须长途运输),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样品检测时不能超过其保质期;

4)运送冷冻和易腐食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适量的冷却剂或冷冻剂。

保证途中样品不升温或不融化。

必要时可于途中补加冷却剂或冷冻剂;

5)冷藏和冷冻样品要分开运输;

6)如不能由专人携带送样时,也可托运。

托运前必须将样品包装好,应能防破损、防冻结或防易腐和防冷冻样品升温或融化。

在包装上应注明“防碎”、“易腐”、“冷藏”等字样;

7)作好样品运送记录,写明运送条件、日期、到达地点及其他需

要说明的情况,并由运送人签字。

8样品信息记录

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标记,采样人应清晰填写采样单(包括采样人、采样地点、时间、样品名称、来源、批号、数量、保存条件等信息)。

根据《全国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登记报告系统》记录并填写完整的样品信息(应设臵专人负责)。

1)详细填写样本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样品名称、零售点名称、地址、生产厂家、产地、商标、生产包装日期/批号等。

对于零售点再包装的样品,需要向业主或管理者询问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或参照批发包装上的信息。

2)如果产地信息不清楚,就必须记录样品商标、包装商、供应商等,以便进行溯源。

3)请妥善留存:

(1)《样品采样记录/采样单》;

(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送样交接单》,请列举相关样品清单、并由采样负责人和检验实验室负责人共同签字的证明材料。

9其他

1)各地市级监测点的相关采样单位必须规定详细的采样流程,包括组织领导、采样方法、采样区域、采样对象(采样点分类、城乡分布、样品行业分布、样品种类分布)、抽样送样时间、样品采集、人员培训等。

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CDC审核通过后,才可予以实施。

2)样品的采集(包括代表性、数量等)、标记、运输、信息记录

等,不得违背《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本省制

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数据。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的样品采样要求

一.抽样原则

抽样点一般根据食品的流通、消费情况,在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采集样品,尽可能选择不同规模的抽样点进行抽样。

抽样计划使用多级分层抽样。

第一层是监测点。

第二层是抽取零售点。

第三层抽取各类食品。

二.

1、新鲜易腐烂蔬菜水果的样品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蔬菜水果的采集

(1)抽样点一般选择超市、集贸市场或批发市场,样品可选包装或散装。

(2)对散装样品成堆样品可分上、中、下抽取,每层从中间及四周五点随机抽样。

(3)包装样品根据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行随机抽样。

(4)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小心选择样品,剔除破裂、腐烂、发霉和熟过头的样品。

(5)应采集新鲜的成熟的蔬菜水果,小心拿取,避免撞击和碰伤。

(6)当在气温高的季节采集蔬菜水果或需要长时间运输时,样品应保存在冷藏箱里,以减少由于热度和湿度过高引起样品损害。

以保证样品到达实验室是符合检测条件。

(7)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抽样数量

按下表采集蔬菜水果数量

样品分类

举例

采集样品类型

样品数量

小个的新鲜蔬菜水果,通常<25g/个

草莓类植物,扁豆豆,食用菌

整个、包装样品、

1kg

中等大小的新鲜产品,通常25~250g/个

苹果,橘子

整个

1kg(至少10个)

大个的新鲜产品,通常>250g

卷心菜,黄瓜,葡萄(整串)

整个

2kg(至少5个)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清洁,对测定项目无干扰的隔热容器中,如聚乙烯塑食品料袋(盒)。

每个样品应包装密封,避免样品的交叉污染和水分蒸发,并使用合适尺寸的容器运输样品。

(2)样品应装满整个容器,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颠簸。

牛皮纸,普通纸,打印纸,泡沫包装,简易包装,或任何其他运输物质且不会污染样品的都可用于垫样品,但不能与样品直接接触,报纸不能用于包装样品。

(3)冷藏的样品在运输途中尽可能保持冷藏温度.样品要用隔热的容器包装,避免直接接触冷冻剂,以保证样品不冰冻。

(4)热天当样品3小时内不能及时送到实验室时,必须将样品冷藏。

(5)存放于冰箱的新鲜水果蔬菜不宜超过72小时存放时间。

(6)抽样者应在包装外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时间等信息,

(7)对含不稳定性质的农药残留样品应立即进行测定,一时不能测定的样品应马上捣碎后在低于-20℃条件下冷冻保存,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放保存。

2、畜禽类产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1)肉类样品采集:

大型畜禽(牛、羊等)可在当地屠宰场、超市、集贸市场选取1-2头,在背、腿部分别随机取其瘦肉和肥肉各0.5-1kg,单独分袋独立包装(肥肉根据需要采集)。

小型畜禽(鸡、鸭、鹅)的可在养殖专业户或各家农户、集贸市场采集1-3只畜禽。

(2)包装好的新鲜、冷冻、冷藏的畜禽类产品,应根据产品批号随机采集一个整包装或部分样品,最小量为0.5~1kg。

(3)脂肪含量高畜禽样品:

宜分别从背部和腹部采集,其中1/4的背部脂肪,1/4的腹部脂肪混合而成。

(4)新鲜、冷冻或冷藏脏器:

取部分肝脏,最小量为0.4kg;肾脏取整个,最小量为0.2kg;心脏取整个,最小量0.4kg;其他脏器,取一只或多只动物的部分或整个脏器;冷冻包装脏器可取横断面,最小量0.4kg;鹅鸭的脂肪肝和类似高含量的禽类脏器,取1只禽类脏器,冷冻包装取横断面,最小量0.05kg。

(5)二次加工过的动物食品火腿、香肠、剁碎的牛肉、鸡肉采集0.5kg。

(6)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清洁,对测定项目无干扰的隔热容器中,如聚乙烯塑食品料袋(盒)。

每个样品应独立包装密封,每个独立包装样品需要再套上另一个袋子,封好,避免样品的污染和确保安全,并使用大小合适容器运输样品。

(2)抽样者应在包装外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时间等信息。

(3)抽样后应立即在冷藏状态下送至实验室,保持样品的原有状态,以免变质;不能立即送实验室的,应将样品进行冷冻。

并在冷冻条件下运输。

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运。

(4)冰冻样品要确保从始发地到实验室过程中均处在冷冻状态。

(5)冰冻样品在运输途中化融,应该被重新冷冻起来。

并尽可能在样品到达后的24小时内匀好样品。

重新冰冻的化融商品自到达实验室后超过72小时将不能取用。

(6)样品在冷冻条件下贮存,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放保存。

(7)结果出具报告后,留样须保存在大约-40℃或者更低的温度下,至少6个月。

3、水产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1)根据监测点的具体情况选择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进行水产品的样品采集

(2)应采集新鲜鱼、虾类,活蟹和活软体类。

抽样后立即放入冰壶。

(3)从相同质量、同种水产品中尽量按上、中、下三层进行采集。

每批样品的最低抽样量:

类鱼3条(不低于500g),虾、蟹、软体类各500克。

(4)样品采集尽可能避开休渔期。

(5)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清洁,对测定项目无干扰的隔热容器中,如聚乙烯食品塑料袋(盒)。

每个样品应包装封口,每个独立包装样品需要再套上另一个袋子,封好,避免样品的污染和确保安全,并使用大小合适容器运输样品。

(2)抽样者应在包装外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时间等信息。

(3)抽样后应立即在冷藏状态下送至实验室,保持样品的原有完整性,以免变质;不能立即送实验室的,应将样品进行冷冻。

并必须在冷冻条件下运输。

(4)生鲜水产品样品要保证商品运输中处于冷温态,可以先将它们预冷,然后放入隔热运输容器。

可配备专门的隔热容器,放入致冷剂。

水分较多的样品,先装入塑料食品袋,再放入容器中,防止水分遗失。

致冷剂不能与样品直接接触。

(5)鲜状样品可在1-4℃短期保存,时间<7天。

(6)需长期储存的样品应低于-20℃冷冻条件下贮存,或在低温及高真空度的情况下对样品进行冷冻干燥;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放。

(7)结果出具报告后,样品须保存在低于-20℃或者更低的温度下,至少6个月。

4、粮食产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1)各监测点根据本地区粮食种植情况,优先选择1-5个粮食主要种植县或乡,采集粮食样品。

也可在本地的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采集本地新产粮食。

(2)按粮食扦样、分样法采集所需样品,每份样品不少于1kg。

(3)小包装粮食,可按生产日期或批次随机抽取样品2-4包(最低量1kg)。

(4)测真菌毒素的样品采集后,应放在干燥、低温环境。

(4)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清洁,对测定项目无干扰的隔热容器中,如聚乙烯食品塑料袋(盒)。

每个样品应有封口良好,避免受潮和污染,并使用合适的容器运输样品。

(2)抽样者应在包装外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者、抽样时间等信息。

(3)样品运输时,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混运,对用于测真菌毒素的样品尽可能在干燥、低温条件下运输。

(4)样品应放在干燥、阴凉环境,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检测黄曲霉毒素的样品应放置-20℃以下低温条件,以免因发生霉变而影响检测结果。

5、液体、半流体食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1)液体样品采集

大容器液体样品可用搅棒、搅拌器或或倒转等方法将样品混匀后,用长柄勺取样;若液体样品不易混合均匀,得到理想的均相物有困难的话,应用总容量大于200ml的容器在不同位置取样,或可用虹吸法分层抽样,每层500mL,混合后再取样,体积不少于500mL(应双份样品)。

(2)半流体样品抽样

大容器:

圆桶容器用取样器从桶边斜穿插入至底部,再从表面任意点将取样器垂直向下插到底取样,将2次抽样结果合并;方形容器,取样器从顶角斜插入,通过中心到底部取样,最小重量不少于500g(应双份样品)。

(3)样品应放置在耐水、清洁、干燥、无污染的容器中,油类样品应装在防油材料容器中。

如合适的食品塑料盒(瓶)、玻璃瓶等。

容器大小要适合,液体距瓶口空间不要太大,最好留1cm左右。

抽样后应立即将盖子盖好,盖内应复盖一层无吸收性,无味的塑料膜,以防漏液。

(4)采集的易腐食品应在1~5℃条件下保存,并在3小时内送至实验室。

(5)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条件

(1)采集的样品应放在清洁,对测定项目无干扰的隔热容器中,如聚乙烯食品塑料袋(盒)。

每个样品应有封口良好,避免受潮和污染,并使用合适的容器运输样品。

(2)抽样者应在包装外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者、抽样时间等信息。

(3)样品运输时,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混运,对用于测真菌毒素的样品尽可能在干燥、低温条件下运输。

(4)若玻璃瓶装样品在运输时,要注意瓶间加隔垫,以防玻璃瓶破碎。

(5)样品应放在干燥、阴凉环境,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放。

(6)根据样品的性质和检测项目的要求进行样品储存。

如短期保存应在1~5℃条件下,需长期储存的样品应低于-20℃冷冻条件下贮存。

注意玻璃瓶装样品冷冻时易破裂。

6、散装加工食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1)散装加工食品主要包括各类主副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干果及炒货等不需清洗即可烹调加工或直接食用的无包装食品。

各监测点应选择超市、商场、集贸市场进行抽样。

(2)根据监测计划要求选择相应的食品,以生产日期或批号为一个抽样单位,尽可能对其进行上、中、下分层抽样混合后为一件样品,数量较大的散装产品可按四分法等适当缩减之后再包装,抽样量为0.5-1kg。

(3)样品应放置在清洁干燥无污染的容器中,如聚乙烯食品塑料袋(盒)。

封口后根据被抽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放入相应的存放容器中,例速冻样品放在有冷冻设施的容器中。

(4)采集的易腐食品应在1~5℃条件下保存,并在3小时内送至实验室

(5)编制样品编号,填写抽样记录单。

样品包装、运输、储存

(1)每个样品应包装密封,避免样品的交叉污染和水分蒸发,并使用合适的容器运输样品。

(2)抽样者应在外包装贴好样品标签,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产地或抽样地、样品编号、抽样者、抽样时间等信息。

(3)样品运输时,应将样品包装密封,不能与有毒有害有干扰的物质混运,以防止水分挥发、霉变及污染,并有防破损措施。

(4)运输时的环境应视样品特性而定,需冷藏或冷冻食品应在相应的条件下运输,保持样品的原有特性。

(5)样品应放置在专门的样品室内贮存。

需冷藏或冷冻的应放在冷藏箱或低温冰箱内。

易吸潮食品应放置干燥环境;样品存放场所及设备应清洁、无污染。

7、定型包装食品的采集、包装、运输及储存条件

样品采集

定型包装食品抽样要根据食品的不同种类、品种、包装形式和检验要求,进行,原则上以最小销售包装取样。

(1)罐头、瓶装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根据产品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为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3件,250g以下包装不少于6件。

(2)抽样时要注意产品标签标示及保质期。

应采集保存期内的产品,在采集测定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时要尽量避免采集大量的阴性样品。

(3)对于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采集后应放置有冷冻设施的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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