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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厂房和仓库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3.1.3)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储存物品)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表3.1.3)的规定.

表3.1.1(3.1.3)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1.闪点<28℃的液体(恶霸问自强燃气原理)

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硫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胶片厂片基厂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酒精度38度以上的勾兑车间

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烯,乙醚,酒精度38度以上的白酒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罐瓶间,丁二烯及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

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硝化棉,消化纤维胶片,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金属钠、钾加工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氯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

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杨过路痴)

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杨过路痴裂解磷

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1.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蚁酸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一阳指按住撸妹)

2.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2.氨气,一氧化碳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3.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

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美女粉刘德华)

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磺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助燃气体(毒气养空俘虏)

5.氧气站,空分厂房

5.氧气,氟气,液氯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60℃的液体雾滴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6.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镁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1.闪点≥60℃的液体

1.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和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柴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加工厂的精炼部位、绝缘油

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糖醛

2.可燃固体(燃点高于300℃)

2.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和打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谷物加工房,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印刷厂的印刷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料加工厂房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难燃烧物品

1.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扎、铸造、热处理厂房(热加工)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2.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电石炉部位,耐火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房,硫酸车间焙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60kg的设备)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3.铝塑料,水泥刨花板

不燃烧物品

砖,石棉,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里昂厂房,水泥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规范条款

工业建筑

火灾危险性

3.1.2

厂房、仓库(3.1.4)

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的厂房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丁字裤乌蛰玩棒球

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

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

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时.

3.1.5

丁、戊类仓库按丙类确定

v当可燃包装重量﹥物品本身重量1/4

v可燃包装体积﹥物品本身体积的1/2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表3.2.1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3A

承重墙

3A

2.5A

2A

0.5B1

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

2A

1.5A

0.5B1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1A

0.5A

0.25B1

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

0.75A

0.5A

0.5B1

0.25B1

3A

2.5A

2A

0.5B1

2A

1.5A

1A

0.5B1

楼板

1.5A

1A

0.75A

0.5B1

屋顶承重构件

0.5B1

B2

疏散楼梯

0.75A

B2

上人平屋顶(3.2.15)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0.25A

0.25B1

0.15B1

B2

注: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厂房

二级

三级

高层厂房(高甲鱼)

甲、乙类厂房

S≤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大山洞甲鱼骑单车)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丙1类)

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

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冶炼、锻造、热处理厂房等)丁1类

S≤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

S≤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武士担兵丁)

仓库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高甲多鱼也多饼)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多层丁、戊类仓库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

锅炉房

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

粮食筒仓

粮食平房仓

3.2.9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3.2.10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等级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3.2.11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2.13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釆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3.2.16(5.1.5)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材料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3.2.17(5.1.7)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3.2.18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釆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3.2.19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3.3.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厂房的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一级

二级

宜采用单层

4000

3000

3000

2000

筷子

43石山32扇儿

一级

二级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口哨

54巫师43石山215鳄鱼勾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500

500

鸭子

83花生642牛屎儿32扇儿55火车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4000

1000

鲨鱼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6000

1000

注: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3.3.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仓库的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单层仓库

多层仓库

高层仓库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每座

仓库

防火

分区

每座

仓库

防火

分区

每座

仓库

防火

分区

防火

分区

3、4项

1、2、5、6项

一级

一、二级

1

1

180

750

60

250

625口哨吹二胡

1、3、4项

一、二级

三级

3

1

2000

500

500

250

900

300

2、5、6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2800

900

700

300

1500

500

1项

一、二级

三级

5

1

4000

1200

1000

400

2800

700

150

104棒球插红旗7

2项

一、二级

三级

不限

3

6000

2100

1500

700

4800

1200

1200

400

4000

1000

300

157,124,103要武器一耳屎要你撒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3000

1000

700

不限

1500

1500

500

4800

1200

500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000

700

不限

2100

2000

700

6000

1500

1000

注:

1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3.3.3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条的规定增加1.0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3.3.4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3.3.9

布置

隔墙

楼板

防火门

备注

工业建筑附属用房

员工宿舍

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

厂房

甲、乙类

贴邻建造

3.0防爆

耐火等级二级

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丙类

内部

2.5

1.0

乙级

拉二胡要饼,棒球敲鱼

仓库

甲、乙类

严禁

丙、丁类

内部

2.5

1.0

乙级

液体中间储罐

丙类液体

单独房间

3.0

1.5

甲级

储存量≤5m³

山洞的鹦鹉叼着甲,勾着储罐的饼

厂房内附属仓库

甲、乙类

应靠外墙

防火墙

1.5

甲级

一昼夜储存量

丙类

鹦鹉一夜火烧甲鱼饼

丁、戊类

2.0

1.0

乙级

穿着丁字裤的乌蛰被恶灵用棒球敲打

变、配电室

变、配电室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坏境的危险区域内.

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一面贴邻.

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

3.3.11甲、乙类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3.4.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5.1条的规定.

防火间距公式:

C=A+B1+B2A是常数,高层=13,甲类=12,其他=10,

B1B2,一二级=0,三级=2,四级=4

表3.4.1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名称

甲类厂房

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

单、多层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裙房,单、多层

高层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类

二类

甲类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2

14

13

12

14

16

13

25

50

乙类

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三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丙类

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20

15

三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25

20

四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20

15

丁、戊类

厂房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15

13

三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18

15

四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15

13

室外变、配电站

变压器总油量(t)

≥5,≤10

25(带电)

12

15

20

12

15

20

25

20

>10,≤50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50

20

25

30

20

25

30

35

30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五菱进山洞

两座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厂房、民用)

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4m.鹦鹉相同高,甲扛旗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屋顶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厂房、民用)

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民用)

单、多层戊类厂房

之间及与戊类仓库

可按厂房表的规定减少2m

与民用建筑

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

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

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厂房(丙、丁、戊)、民用建筑(单、多层)

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

防火间距可按表的规定减少25%

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

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

厂房(两座一、二级)、民用建筑(较低一座一、二级且屋顶无天窗)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民用(≥3.5m;高层≥4m)、厂房(甲、乙类≥6m;丙、丁、戊类≥4m)(鹦鹉较低,甲鱼吹口哨,奔驰插红旗,兵丁吴扛旗)

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民用建筑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规定设置防火卷帘

厂区(库区)围墙与厂区(库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H﹥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范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4.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3的规定,但甲类厂房所属厂内铁路装卸线当有安全措施时,防火间距不受表3.4.3规定的限制.

表3.4.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山洞恶灵把鹦鹉用棒球勾住

名称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厂外道路路边

厂内道路路边

主要

次要

甲类厂房

30

20

15

10

5

3.4.4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除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3m.

3.4.5(3.5.3)丙、丁、戊类厂房(丁、戊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釆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3.4.9一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一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建成区.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3.5.1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1的规定.

名称

甲类仓库(储量,t)

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

≤5

>5

≤10

>10

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50

裙房、其他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带火)

30

40

25

30

甲类仓库

20

厂房和乙、丙、丁、戊类仓库

一、二级

15

20

12

15

三级

20

25

15

20

四级

25

30

20

25

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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