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企业湖南分企业代维考核管理方案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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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企业湖南分企业代维考核管理方案办法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代维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6年7月
总则
第1条为全面衡量代维公司的代维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代维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保证代维工作的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根据总部下发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代维考核规范》相关的规定,特制订本代维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2条代维考核的对象为参与代维工作的所有代维公司,代维考核是对代维公司工作质量的监督和审查,也是对代维公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的评判,代维考核管理工作需遵循严格、规范、公平、精细的要求开展。
第3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湖南省分公司,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代维考核管理职责
第4条总部建维部职责
1.负责制定代维管理的考核规范。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分公司代维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3.负责对代维重大事件进行通报和对严重违规代维公司的处理,负责各省代维考核结果信息的共享。
第5条省分公司建维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总部代维考核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省代维考核管理办法。
2.负责本省年度及月度代维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负责汇总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并进行发布。
第6条地市分公司职责
1.负责本地市月度代维考核的监督实施,负责本地市代维服务维护质量指标考核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区域经理对代维基础管理和现场检查工作落实。
2.负责审核对代维公司加、扣分材料,并对代维月度加、扣分进行结果考核。
3.负责每月向省公司建维部上报代维考核及月度工作开展情况。
4.定期与代维单位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和质量分析会。
5.配合省公司开展年度考核。
第7条区域经理职责
1.负责本区域代维单位现场工作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月度考核。
2.负责本区域代维单位的基础管理的监督、检查,月度考核。
代维考核方式
第8条代维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月度考核是对代维公
司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区域经理为主体(地市分公司参与)实施考核,作为代维费用支付的依据;年度考核是对代维公司年度服务情况的综合考核,各月考核结果应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省公司为主体(区域经理、地市公司参与)实施考核,作为代维公司准入、退出以及份额调整、后续招标评比的依据。
第9条月度考核分为区域经理考核和地市考核两个部分。
区域经理和地市的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该区域每个站点代维费支付的依据。
第10条代维考核项目包括基础管理、维护质量、现场检查、扣分项和加分项五个部分,其中基础管理是代维工作管理的基础,维护质量是代维考核的重点,现场检查是代维工作的保证,扣分项是对代维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考核扣分,加分项是对代维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进行加分奖励。
年度考核中的月度考核均值是该代维公司在该区域日常工作能力的体现。
第11条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方式
专业
考核项目
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结果应用
月度考核
机房及配套专业
基础分
基础管理(40分)
区域(80%)、地市公司(20%)
按月结算代维费用
维护质量(50分)
地市公司(100%),提取区域内维护铁塔的平均维护质量指标
现场检查(10分)
区域(50%)、地市公司(50%),按照问题站址累加计算得分
加减分
扣分项(20分)
地市公司(100%)
加分项(5分)
地市公司(100%)
铁塔专业
基础分
基础管理(40分)
区域(80%)、地市公司(20%)
维护质量(30分)
地市公司(100%),提取区域内维护铁塔的平均维护质量指标
现场检查(30分)
区域(50%)、地市公司(50%),按照问题站址累加计算得分
加减分
扣分项(20分)
地市公司(100%)
加分项(5分)
地市公司(100%)
年度(全省)考核
机房及配套专业、铁塔专业
基础分
全年月度考核结果(60分)
区域、地市公司
代维公司的准入、退出及份额调整
现场检查(20分)
省公司
基础管理(20分)
省公司
加减分
扣分项(20分)
省公司
加分项(5分)
省公司
注:
全年月度考核结果=∑该代维单位各生产区域月度考核得分/(12×该代维单位生产区域个数)
代维考核内容
第12条月度考核
1.基础管理
1.1基础管理应包括资源配置、质量内控措施、巡检管理、移交管理、资料管理、故障控制、站点维系、备品备件管理、应急通信保障等方面。
1.2资源配置是代维工作开展的前提,包括人员数量、人员资质和车辆、油机、仪表、工具等。
人员配备上要求配有与代维设备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于需要取得专业资格认证(如电工证、登高证等)后才可以进行的代维项目,必须由通过专业资格认证的人员开展。
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甲方,新增人员经过甲方组织的考试认证后方可纳入维护人员队伍。
代维公司必须做好代维人员稳定工作,铁塔公司应对代维人员流失率进行考核。
1.3质量内控机制措施:
代维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各级维护驻点制度流程上墙。
需建立内部质量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做好考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需建立隐患事项上报机制,对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并根据职责权限做好隐患事项的汇总、分析、整改和跟踪;每月召开代维质量分析会议,查找短板,予以改进。
1.4巡检管理:
应定期编制维护作业计划,并提交铁塔公司审核;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数据和检测分析报告;遇到计划需要变更时及时向铁塔公司提交计划变更申请。
1.5隐患及维修管理:
代维现场存在的各类网络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同时代维公司还应按要求做好隐患问题的管理,对考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改进。
1.6验收及移交管理:
地市分公司维护单位负责工程交维验收工作,做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确认遗留问题供工程施工方进行限期整改,验收通过后移交代维公司纳入日常维护。
代维公司必须建立交维设备(站点)维护档案(维护档案包括:
技术资料与初始测试记录等)。
1.7资料管理:
应做好技术资料和维护原始纪录数据的管理,并做好归类存档。
按要求做好各类报表和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1.8故障控制:
应做好维护工作中的故障控制工作,避免故障的重复出现,做好故障分析总结。
1.9物业维系及物业管理:
按铁塔公司要求做好电费、房屋租赁费代缴工作,并做好站点分级和敏感站点维系,不出现拆站、搬站情况。
1.10备品备件:
应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包括仓库管理、台账管理、故障件和废品材料管理等。
1.11应急通信保障:
代维应急通信保障应统一纳入到铁塔公司防汛、防震、突发公共事件、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应急预案体系,并按要求配备相关资源。
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队伍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1.12其他项目:
原则上分数占比不超过10%,考核项目由地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内容和标准。
1.13基础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代维考核评分表-基础管理评分表
2.维护质量
2.1月度维护质量按区域从系统提取数据,公平、公正的体现代维公司在该地市整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2维护质量指标、指标定义及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代维考核评分表-维护质量评分表。
附表中规定的维护质量指标、指标定义及考核标准为暂定标准,后续由市州分公司根据与运营商签订《省级服务协议》及铁塔公司总部下发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同步进行修订。
3.现场检查
3.1月度现场检查分别由区域经理、地市公司单独组织开展。
3.2现场检查结果分别应用于月度考核,区域经理、地市公司检查结果,按照问题站址累加计算得分。
3.3区域经理月度现场检查必须对所有代维业务量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现场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专业代维规模的3%;抽查需涵盖当地所有开展代维业务的代维公司,同一区域有多家代维公司代维的,每家代维公司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1.5%。
3.4地市公司建立抽查制度,不定期对各代维公司维护工作情况及各区域经理代维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代维公司维护工作开展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考核中予以体现;发现区域经理代维管理、考核、稽核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考核。
3.5现场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代维考核评分表-现场检查表。
4.扣分项
4.1扣分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和其它影响到中国铁塔的事件。
扣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代维公司在代维工作过程中未遵照安全生产条例规范操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因代维公司原因导致重大网络故障的;因代维公司维护不当导致的大面积投诉;因代维公司原因发生媒体曝光事件、影响到我公司的劳资纠纷的;发生代维人员偷盗通信设备的;代维公司人为阻挠考核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采取欺骗、作弊等手段误导考核结果致使代维考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5.加分项
5.1对于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其经验被省公司采纳或在全省推广的,或在应急通信保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受到省公司通报表扬的,或参加总部或省公司组织的技术竞赛,获得名次的,或承担省市公司专项工作和课题成绩突出的代维公司,应酌情给予加分,对优秀的代维公司应给予增加维护份额、年终评优等奖励。
5.2加分与扣分内容详见附件:
代维考核评分表-加分及扣分项目评分表
第13条年度代维考核
1基础管理
1.1基础管理检查涉及年度资质和制度检查,包括代维公司资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与落实、培训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
1.2代维公司资质:
指代维公司的总体运维能力,包括注册资金、经营资质、业务能力等方面需满足要求。
1.3组织架构:
代维公司代维工作的组织架构健全并有效落地,包括组织架构完善、部门职责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晰等方面。
1.4制度建设与落实:
代维公司应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包括管理制度、作业流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内部技术支撑、内部员工培训、创新工作等方面的制定落实。
1.5培训管理:
代维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并有效执行,包括编制各专业培训教案、设置内部专业培训讲师、定期组织内部员工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并将培训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1.6人员管理:
代维公司应有效的代维管理人员和代维生产人员的管理手段,包括劳动合同、人员考评体系、人员薪酬福利体系等,在年度考核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代维人员收入证明;代维公司应建立人员技术提升体系,保证代维人员在配置数量、人员素质等方面满足代维生产要求,人员流失率满足代维资质年审考核要求。
2.现场检查
1.
2.1年度现场检查由省分公司组织开展。
2.2年度现场检查以地市为单位开展,对所有代维业务量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现场抽查,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该专业代维规模的3%;抽查需涵盖当地所有开展代维业务的代维公司,同一区域有多家代维公司代维的,每家代维公司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1.5%。
2.3年度现场检查以地市为单位,对所有代维业务量开展现场抽查。
年度现场站点抽查可以省公司检查或地市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抽查需涵盖当地所有开展代维业务的代维公司,每家代维公司每个专业抽查不得少于2个站点。
3.月度考核成绩年度平均
2.
3.1取全年各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内容。
4.加分项
3.
4.1代维公司在应急通信保障、创新工作、协作配合、工作试点、课题承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总部、省公司、地市公司通报表扬和感谢的,应酌情给予加分。
5.扣分项
4.
5.1扣分项条件:
因各种原因受到总部、省公司、地市公司通报批评的,酌情给予扣分。
代维考核结果管理
第一十四条代维考核结果与代维费用结算、代维份额分配、年度准入资格等相挂钩。
第一十五条月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均作为甲方对乙方支付代维费用、服务后评估、份额调整(直至退出)的依据。
各地市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省公司,省公司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总部。
第一十六条代维服务费结算与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合同有效期内按月扣除月应付费用的5%做为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即月度代维服务费=月度应付费用×95%;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全年各月度应付代维费用×5%。
第一十七条代维月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1.月度考核结果与月度支付代维费用挂钩,挂钩方式如下:
1.1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各维护区域考核得分算术平均值
1.2月度考核得分=100分,月度支付费用=月度代维服务费。
1.395≤月度考核得分<100分,月度支付费用=月度代维服务费×〔100-(100-月度考核得分)/2〕/100。
1.460≤月度考核得分<95分,月度支付费用=月度代维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100。
1.5月度考核得分<60分,月度费用不予支付。
第一十八条代维年度考核结果的应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支付挂钩,挂钩方式如下:
1.1年度考核得分≥95分:
年度支付费用=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
1.280≤年度考核得分<95分,年度支付费用=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100-(95-年度考核得分)〕/100。
1.3年度考核得分<80分,年度费用不予支付。
第一十九条代维交接考核要求
1.代维合同终止前的30-60天为交接期。
2.代维合同终止前两个月,暂停支付月度代维费,用作“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代维交接确认完毕一个月后,再向代维公司进行核算并支付。
3.原代维公司未按照最终交接时间完成交接工作的,扣减“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的20%。
4.原代维公司原因导致铁塔公司或客户设备资产、仪器仪表、备件、手持终端、维护材料、发电设施等缺失损坏,按原值赔偿或按原材料质量补全所缺材料,同时,出现一次,扣减“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的2%。
5.交接期间由于原代维公司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原代维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出现一次,扣减“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的20%。
6.由于原代维公司偷盗、人为破坏导致基站中断的,原代维公司应负责修复增补并承担有关费用,同时,出现一次,扣减“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的20%。
7.如交接期间原代维公司与新代维公司发生推诿扯皮等不配合现象,如属原代维公司原因,铁塔公司将根据责任情况扣减1%-5%“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
8.如被铁塔公司发现有意留存与铁塔公司或客户相关的资料、图纸等或外泄的,原代维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有关费用,同时,出现一次,扣减“代维交接工作保证金”的5%。
9.如为新代维公司原因造成如上问题,按照上述扣款比例扣除新代维公司合同期内第一个月的月度代维款。
违约责任追究细则
第二十条违约金考核代维公司出现下列违约情形的,铁塔公司将对代维公司进行违约金考核,违约金扣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月度代维服务费、年度服务质量保证金。
违约金的扣除不影响损害赔偿、份额调整、解除合同等其他责任的追究。
第二十一条违约金考核细则
1.代维公司需保证代维资源配置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代维技术规范书》及各自应答承诺的要求。
所配置的代维资源,包括人员、车辆、发电油机、仪器仪表等应为铁塔公司专属配置,只能用于铁塔公司资产范围内的站址及配套设施的代维工作,不允许与运营商及其他单位复用。
如发现代维资源复用的,该代维资源配置不纳入资源配置计算范围。
(1).首次代维资源配置不足的:
以市州为单位计算,代维公司中选后应按照应答文件中承诺的代维人员(管理人员、现场维护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配置标准与到位时间执行,代维公司所配置的资源需提供相应清单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分公司审核确认后录入运维监控系统进行固化。
如代维公司各项资源(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到位时间超出应答承诺到位时间的,从应答承诺到位时间次日起至合同生效后30天内,按累计未到位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资源数量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200元/天/人(辆、台、套)。
(2).后续代维资源配置不足的:
以市州为单位计算,从首次资源配置检查后至合同期结束,代维公司应确保代维人员(管理人员、现场维护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配置数量按承诺的配置标准足额到位。
若维护人员、仪器仪表、车辆、油机任一单项配置低于承诺配置标准的90%的,在当月考核分数计算的基础上,再进行违约金的考核,违约金标准为代维公司在该地市当月全额代维费用的10%。
从首次资源配置检查后至合同期结束,代维公司应确保省、市、区域三级为铁塔公司提供现场支撑服务的人员(省级、市级代维技术专家、监控值班人员、区域现场支撑人员)按应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配置到位,代维公司派驻的现场支撑人员能力素质应满足铁塔公司工作需要,对于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无法满足现场支撑工作要求的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代维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派驻现场支撑人员,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派驻人员未到位的视同现场支撑人员配置不到位执行考核;如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三次现场支撑人员不满足铁塔公司要求需要重新派驻的,至第四次起视同现场支撑人员配置不到位执行考核。
若提供现场支撑的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应答文件中承诺配置标准的,按8000元/人/月标准计算违约金,其中铁塔省级公司现场支撑人员配置不到位的违约金计算,按其所属的代维公司在省内各市州代维份额比例进行分摊,由铁塔省级公司提出违约金考核意见后,铁塔市州公司执行。
2.代维人员因违反维护工作操作规范造成安全事故的(人员伤亡、严重设备损坏、重大通信事故),违约金标准为5-10万元(视安全事故严重程度)。
3.合同期内发生1起代维公司代维人员偷盗、破坏铁塔公司站址基础设施设备及客户通信设施的行为,违约金标准为当月代维公司在该地市全额代维费用的10%。
4.因代维发电不及时造成站址基础设施服务中断并导致运营商重大网络通信事故的(原则上为一个区县20个及以上物理站点断电影响运营商设备退服,具体可结合通信事故影响确定),违约金标准为1-5万元(视影响严重情况)。
5.代维公司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含发电、巡检、站址资料、维修实施、物业及用电管理等)。
经核查属实后将视影响严重情况,每次扣除违约金0.5-5万元。
6.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代维公司不积极响应、未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增配应急保障物资严重影响应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违约金标准为2-5万元(视情节严重情况)。
7.代维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代维技术规范书》开展代维巡检工作。
以区县为单位,巡检比例严重低于制定计划(10%及以上)、巡检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照片10%及以上不符要求、站址信息登记不全或严重错误的),违约金标准为当月该区县全额代维费用10%。
8.代维公司应严格按照执行铁塔公司节能减排要求,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代维技术规范书》规定,定期关闭或启动基站空调以及正确设置基站空调温度。
未按规定关停基站空调或设置基站空调温度导致基站电费上涨的,经核查属实后,将视影响严重程度,扣除违约金0.1-1万元。
9.代维公司应保证代维范围内站址设施的平稳运行,合同期限内站址设施首次出现被盗,被盗所导致的损失,代维公司承担20%,合同期限内同一站址设施出现第二次被盗,被盗所导致的损失,代维公司承担50%,合同期限内同一站址设施出现第三次及以上被盗,被盗所导致的损失,代维公司承担100%。
10.由于代维公司原因,导致铁塔公司被运营商考核的,所扣款项均由代维公司承担。
11.对严重影响到铁塔公司站址基础设施资产安全及服务质量的未定事宜,将视影响严重程度扣除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份额调整机制
1.以区县为单位计算,若连续三个月代维人员、代维车辆、代维油机、仪器仪表单项配置任意一项低于承诺配置标准的90%,从第四个月开始,该代维公司将无条件退出该区县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区县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2.同一市州的两个代维公司月度考评分值对比:
若A代维公司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评分均低于B代维公司月度评分10分的,从第四个月开始,A代维公司将无条件退出代维区域内考核最差区(县)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区县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3.若代维公司连续三个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5分的,从第四个月开始,该代维公司将无条件退出代维区域内考核最差区(县)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区县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4.现有代维公司区县代维业务调整(不超过2个区县)的,后续代维公司的选取方式如下:
4.1同一市州的其他代维公司接维,要求为从事现有代维项目以来月度代维考核平均分达到90分(含)及以上或市州分公司对代维工作认可的其他代维公司接维。
4.2若同一市州的其它代维公司不满足接维条件,则按照双方自愿原则从高至低依次评选从事本省现有代维项目以来月度考核平均分最高的一家代维公司接维。
第二十三条退出机制
1.首次代维资源配置未达标的:
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铁塔公司将统一组织代维资源配置核查及固化工作,若代维公司单个市州的代维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到位数量低于承诺配置标准的90%,铁塔公司终止其在该市州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市州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若代维公司在2个及以上市州的代维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到位数量低于承诺配置标准的90%,铁塔公司终止其在全省的代维业务,并解除代维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后续代维资源配置未达标的:
以市州为单位计算,若连续两个月代维人员、车辆、油机、仪器仪表单项配置低于承诺配置标准的80%,或全年有4个月低于承诺配置标准90%,铁塔公司终止其在该市州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市州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3.以市州为单位计算,若连续两月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全年有4个月考核评分低于85分的,铁塔公司终止其在该市州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市州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4.按调整制度约定,同一市州代维公司有3个及以上区县代维业务退出的,铁塔公司终止其在该市州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市州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5.以市州为单位计算,若合同期内发生2起及以上代维公司代维人员偷盗、破坏铁塔公司站址基础设施设备或客户通信设施的行为,铁塔公司终止其在该市州的全部代维业务,并按该市州代维份额在其总代维份额中的占比,扣除对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6.同一代维公司在2个及以上市州代维业务全部退出的,铁塔公司终止其在全省的代维业务,并解除代维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7.若年度考核不合格(80分及以下)或全省排名最后两名且年度考核在85分以下,铁塔公司终止其在全省的代维业务,并解除代维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8.若合同期内发生代维公司转包、分包或者挂靠的情况,一经发现铁塔公司终止其在全省的代维业务,并解除代维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9.对严重影响到铁塔公司站址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及代维质量的未定事宜,铁塔公司有权终止代维合作。
10.现有代维公司退出后,后续接维代维公司的选取方式如下:
10.1省内现有其他代维公司接维,要求为从事现有代维项目以来全省月度代维考核平均分达到90分(含)及以上或省公司对代维工作认可的其他代维公司接维。
10.2若省内现有的其他代维公司不满足接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