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SJPT000型双升降桅杆制造与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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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SJPT000型双升降桅杆制造与验收规范

SJPT-000型双升降桅杆

制造与验收规范

共1册第1册共13页

西安华欧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

任务来源[2016]****号文件《升降桅杆技术协议》

研制单位西安华欧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研制时间2016年08月

批准定型单位

批准定型时间

生产单位西安华欧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定型委员会定型图纸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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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适用范围1

2引用文件1

3要求2

3.1合格鉴定2

3.2总则2

3.3产品主要战术技术指标2

3.3.1表面状况及外观质量2

3.3.2整机重量2

3.3.3结构接口尺寸2

3.3.4机械性能指标2

3.3.4.1额定承载能力2

3.3.4.2有效行程2

3.3.4.3额定升、降时间2

3.3.4.4闭合高度2

3.3.4.5升降方式2

3.3.5电控特性指标2

3.3.6可靠性3

3.3.7维修性3

3.3.8安全3

3.4标志3

3.5包装4

4质量保证规定4

4.1检验依据4

4.2检验责任4

4.2.1承制方责任4

4.2.2订购方责任5

4.2.3合格责任5

4.3检验分类5

4.4检验条件5

4.5产品的提交6

4.6鉴定检验6

4.6.1检验时机5

4.6.2检验项目7

4.7包装检验7

4.8检验方法4

4.8.1表面状况及外观质量检验7

4.8.2重量检测8

4.8.3结构接口检验8

4.8.4机械性能指标检测8

4.8.4.1承载能力8

4.8.4.2有效行程8

4.8.4.3额定升、降时间9

4.8.4.4闭合高度9

4.8.4.5桅杆升降方式9

4.8.5电控特性指标检测9

4.8.6可靠性9

4.8.7安全性9

5.交货准备9

5.1包装9

5.2搬运10

5.3运输10

6.说明事项10

6.1售后技术服务10

6.2质量保证期10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SJPT-000型双升降桅杆(简称升降桅杆,下同)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售后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升降桅杆的制造与验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084-2000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3181-1995颜色标准

GJB145A-1993防护包装规范

GJB179A-1996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JB899A-2009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

GJB1443-1992产品包装、装卸、运输、贮存的质量管理要求

GJB5707-2006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定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

3.2总则

3.2.1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应按承制方批准的产品图样进行实施。

工艺规程的编写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本规范的要求。

3.2.2工艺规程的更改必须经承制方主管领导或主设计师的批准。

3.3产品主要战术技术指标

3.3.1表面状况及外观质量:

表面漆层应均匀,铭牌、号码字体刻得要清晰;各连接部位紧固螺钉不得松动,螺钉起子槽不得有明显损伤。

3.3.2整机重量:

总重量:

=1210Kg

3.3.3结构接口尺寸

a)安装平台与载荷连接尺寸:

螺钉孔分布圆直径尺寸φ120±0.1

连接螺钉尺寸4-M10(均布)及对基准A的对称度φ0.25的要求

3.3.4机械性能指标:

3.3.4.1额定承载能力:

≥400kg

3.3.4.2有效行程:

4890mm±10mm

3.3.4.3额定升、降时间:

≤90s

3.3.4.4闭合高度:

≤498mm(闭合后负载安装面到设备安装面的距离)

3.3.4.5桅杆升降方式:

电动.

3.3.5电控特性指标

工作电压:

交流额定电压:

380V

额定功率:

≤2.2KW

额定电流:

≤5.7A

3.3.6可靠性

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0分钟,间隔时间不大于1小时,累积机械升降2000次无故障.

3.3.7安全性:

在电源电路中,应具备电源反接保护电路,防止电源反接损坏设备。

绝缘电阻:

电源输入端对保护地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10MΩ。

3.3.8工作温度:

-40℃~+55℃;

3.3.9成套性

产品成套表附表1

序号

名称

数量

1

SJPT-000升降桅杆

2套

2

操纵盒专用线缆

1根

3

涡轮蜗杆减速机

2台

4

连接轴

1个

5

2.2KW电动机

1台

6

联轴器

2个

7

产品合格证

1份

8

使用维护说明书

1份

9

装箱清单

1份

3.3.10尺寸和公差

a)产品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规定;

b)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按GB/T1804-2000中m级执行;

形状和位置公差位未注公差值按GB/T1184-1996中K级执行。

3.4标志

3.4.1标志内容

升降桅杆应设计有铭牌标识,应符合GJB1768-1993第3.8.6的要求

注明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和代号.

b).出厂编号.

c).出厂日期.

d).生产企业名称.

3.4.2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JB471A-1995第5.3.4的要求.

3.5包装:

a)将产品和备附件按装箱单装入规定位置;

b)装箱必须成套齐全,成套性及数量应与装箱单一致,技术文件应装入塑料袋内封好;

c)甲乙双方共同检查装箱质量、成套性和印制标志等,合格后,在装箱单

上加盖检查者印记。

在合格证上加盖印记。

锁扣好后,甲方代表负责铅封.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依据

产品检验验收的基本依据为:

a)订货合同;

b)订购方与承制方商定的协议、选定的样品;

c)订购方与承制方上级主管部门的共同规定;

d)经定型机构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

e)订购方与承制方共同选定的有关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或专业标准。

4.2检验责任

4.2.1承制方责任

承制方通常应承担的责任为:

a)按国家有关标准、法规、条例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文件,并有效贯彻执行;

b)完成4.1条规定的所有项目的检验,并接受订购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及对产品任一检验项目的检验;

c)保证产品检验、试验记录完整、齐全,具有可追溯性;

d)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最终负责。

4.2.2订购方责任

订购方通常应承担的责任为:

a)按国家有关标准、法规、条例的规定对承制方的质量保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b)对承制方提交的产品按4.1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c)办理产品接收或拒收手续,并对合格产品签署合格证明文件。

4.2.3合格责任

产品检验验收的合格责任为:

a)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所有要求和合同的特定要求,不得向订购方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

b)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属承制方的质量问题,更换失效零部件和元器件能修复的,承制方应负责修复;不能或不能按订购方要求期限修复的,承制方应负责更换合格品;不能修复或不能按订购方要求期限修复,又无法更换合格品的,承制方应收回产品并退还货款;

c)因产品制造质量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承制方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4.3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类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c)包装检验。

4.4检验条件

4.4.1检验的环境条件

如无特殊要求检验条件为检验场地的自然环境

4.4.2场地

检验场所应清洁,不应存在有害于人员和设备的气体和强烈的日光辐射,应有隔离工业干扰、火花干扰和天电干扰的措施。

应无高声级噪声、明显的机械振动和冲击的影响。

应有安全接地措施。

测试场地应经订购方认可。

4.4.3仪器和设备

承制方应向订购方提供验收所必需的符合有关标准和产品规范要求的仪器、仪表、工具、量具和试验设备。

所用测试仪表、设备应计量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所用测试仪表、设备应具有足够的精度和稳定度,其精度应高于被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误差小于被测参数容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4.5产品的提交

4.5.1一般规定

交验产品均须有产品交验合格单。

4.5.2产品提交订购方检验的必要条件

通常产品提交订购方检验的必要条件为:

a)提交的产品必须是按4.1条的要求生产,经承制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b)为订购方进行检验而提供的技术保障应符合要求,并给订购方留出必要的准

备、检验和试验的时间;

c)提交的产品必须配套齐全;

d)提交产品时应同时出具下列文件:

检验部门负责人签署的交验单、产品检验试验记录。

4.6鉴定检验

4.6.1检验时机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鉴定检验:

a)产品设计定型;

b)产品生产定型;

4.6.2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要求

(章条号)

方法

(章条号)

鉴定

检验

1

表面状况外观质量

3.3.1

4.8.1

2

整机重量

3.3.2

4.8.2

3

接口尺寸

3.3.3

4.8.3

4

承载能力

3.3.4.1

4.8.4.1

5

有效行程

3.3.4.2

4.8.4.2

6

升降时间

3.3.4.3

4.8.4.3

7

闭合高度

3.3.4.4

4.8.4.4

8

升降方式

3.3.4.5

4.8.4.5

9

可靠性

3.3.6

4.8.6

10

安全性

3.3.8

4.8.7

115

标志

3.4

4.8.8

12

包装

3.5

4.8.9

注:

●必检项目

4.7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的验收规则按GJB1768-1993第4.3条的规定执行。

4.8检验方法

4.8.1表面状况及外观质量检验

用色板比较法检查产品外观,应符合产品图及本规范第3.3.1条的要求。

同批产品不得有明鲜色差。

4.8.2重量检验

产品重量要求:

总重量≦1210kg

将整套产品放在磅秤上称重,

其总重量(1210±10)kg为合格。

4.8.3结构接口尺寸检验

根据现场安装情况确定

检验项目检测方法

a)安装平台与载荷连接尺寸(见附图1)

b)分布圆直径尺寸φ120±0.1按附图1用游标卡尺检测尺寸螺钉孔

φ265±0.1在公差范围内即为合格

连接螺钉尺寸4-M10(均布)及游标卡尺依次检测相邻两孔间距均匀。

4.8.4机械性能指标检测:

4.8.4.1承载能力≤400Kg加载=400Kg+10Kg的配重块,开机能正常升降、匀速、平稳、无卡滞、无抖动.即判定为格

4.8.4.2有效行程4890mm±10mm用高度尺或钢板尺测量升降桅杆从闭状态时设备安装面的位置到上升至最高点所走过的行程在4890mm±10mm范围内,即判定为合格.

4.8.4.3额定升、降时间:

≤90s在加载状态下,用秒表分别记录升、降时间,单程用时≤90秒即为合格.

4.8.4.4闭合高度:

≤498mm在加载状态下,用高度尺或钢板尺测量升

降桅杆闭合后负载安装面到设备安装面的距离≤498即为合格.

以上测试要求同步进行,并且分别完成升、降各10次.

4.8.4.5桅杆升降方式:

电动通电使机构做升、降运动,无异响,无卡滞即为合格.

4.8.5电控特性指标检测

在交流额定电压380V、稳态工作电压375~385V时各项指标测试均应符合的要求:

4.8.6可靠性

升降桅杆处于开机状态,持续时间不小于20分钟,间隔时间不大于1小时,累积机械升降2000次无故障,结果应满足3.3.6条要求。

4.8.7安全性

将电源反接,升降桅杆电路应不导通,再正接,升降桅杆应能正常工作;用兆欧表检测绝缘电阻,应满足3.3.8条的要求。

4.8.8尺寸和公差

使用通用的量具或仪器,检查产品的尺寸和公差,应满足3.3.12条的要求.

4.8.9标志

目测检查,应满足3.4条的要求。

5.交货准备

5.1包装

5.1.1包装前,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具有合格证,产品的备附件和技术文件

应齐全。

5.1.2包装应严格按产品包装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

产品的清洁和干燥应按GJB145A-1993第3.2条和第3.3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5.1.3产品包装环境应清洁、干燥,无有害物质。

5.1.4包装应保证堆码稳固、便于运输、装卸、搬运、贮存、管理和使用。

5.1.5装箱应符合GJB1768-1993第3.4条的要求。

5.2搬运

搬运过程中应按要求正确稳妥摆放,防止重压,应轻装轻卸,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防止跌落,不得损坏包装。

5.3运输

运输要求应符合GJB1443-1992第5.3条的规定。

a)应严格按包装箱上的贮运标志进行作业;

b)汽车运输时,应根据道路情况控制车速,防止损坏产品;

c)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防尘、防日晒、防冲撞措施;

d)产品装车和发运应在订购方代表监督下进行;

e)在运输过程中发现产品损坏,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说明事项

6.1售后技术服务

根据GJB5707-2006《装备售后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的规定,生产厂商对所售产品终身负责。

6.2质量保证期

自整车交付之日起在满足使用及储存条件下,升降桅杆质量保证期为3年或根据合同中约定年限执行。

在保修期内对非人为因素损坏的产品一律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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