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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一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

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供气站拟建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东部的乃林镇,该供气站位于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东侧为该公司所属林地,南侧为原玻璃三车间(已停产),西侧为该公司晶化车间(液化气使用车间),北侧为公司原材料库(主要储存石英砂、白石粉、氢氧化铝等)。

该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项目设有2个100m3地上卧式钢制储罐,可一次最多储存180m3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为0.9)。

该供气站项目拟将储罐中的液化石油气气化后,提供给其公司的用气车间,设计最大气化量为600kg/h液化石油气。

1.1.1 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所采用的生产技术为液化石油气经气化、调压后直接供气,其采用的设备均为国内先进水平,无论从先进性和可靠性方面均能满足该项目的安全生产。

此外,企业还拥有一定的技术骨干力量,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同时拥有熟练的技术工人,可以满足该项目的实际生产需要。

因此该项目的技术条件成熟、可靠。

 

1.1.2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供气站拟建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东部的乃林镇,该供气站位于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东侧为该公司所属林地,南侧为原玻璃三车间(已停产),西侧为该公司晶化车间(液化气使用车间),北侧为公司原材料库(主要储存石英砂、白石粉、氢氧化铝等)。

该液化石油气供气站项目设有2个100m3地上卧式钢制储罐,可一次最多储存180m3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为0.9)。

该供气站项目拟将储罐中的液化石油气气化后,提供给其公司的用气车间,设计最大气化量为600kg/h液化石油气。

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1、液化气

为保证公司生产需要,计划新建2座100m³的储罐,合计200m³。

按照计划,年使用的液化气将达到1200-1500吨。

2、水

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时不需要使用水。

该项目最大消防用水量为1149立方米,根据企业具有的水源井补水能力60m³/h的条件,消防水池设置成2座相对独立、容积400m³的钢筋混凝土水池,总容积800m³。

3、电

本项目电力设备容量为106KW,年用电约5.8—6.1×105KW。

由公司内部配电室接入,公司自备发电机组,能够提供双回路电源。

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一)工艺流程

外购的液化石油气由槽车运至供气站,经液化石油气装卸车泵卸至液化石油气储罐。

供气时,启动液化石油气加压泵,将液化石油气送到气化器;当储罐内压满足供气压力时,可关闭液化石油气加压泵及其进出口阀门,关闭回流阀处旁通截止阀,打开加压泵的旁通阀,依靠储罐内压进行输送气化;气化后的液化石油气,再经过高中压调压装置、气液分离器处理,最后输送到用气车间;用气车间内中低压调压装置参照本设计和有关规范执行,由用户自行解决。

卸车:

连接槽车与卸车台管路的快速接头,打开储罐及相连气、液相管路的相应阀门,启动一台液化石油气装卸车泵,则液化石油气经泵卸入液化石油气储罐内。

气化供气:

打开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出液口,启动液化石油气加压泵,将液化石油气送到气化器;当储罐内压满足供气压力时,可关闭液化石油气加压泵及其进出口阀门,关闭回流阀处旁通截止阀,打开加压泵的旁通阀,依靠储罐内压进行输送气化;气化后的液化石油气,再经调压和气液分离处理后,最后输送到用气车间。

装车外运:

连接槽车与卸车台管路的快速接头,打开装车液化石油气储罐及相连气、液相管路的相应阀门,启动一台液化石油气装卸车泵,即可装车。

倒罐:

打开液化石油气装卸车泵与相连气、液相管路的相应阀门,打开2个液化石油气储罐及相连气、液相管路的相应阀门,启动一台液化石油气装卸车泵,即可将一储罐液相倒入另一储罐中。

工艺流程图详见附件。

(二)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布局

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具体布置参见站区总平面图。

(三)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该项目生产所用的原料全部由公司外购供应,产品直接供公司使用,不涉及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问题。

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设施主要包括:

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值班控制室、

氮气控制室、配电室等。

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时不需要使用水,且项目最大消防用水量为1149立方米,根据企业具有的水源井补水能力60m³/h的条件,消防水池设置成2座相对独立、容积400m³的钢筋混凝土水池,总容积800m³。

项目电力设备容量为106KW,年用电约5.8—6.1×105KW。

由公司内部配电室接入,公司自备发电机组,能够提供双回路电源。

1.1.6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情况,见表1.1和表1.2。

表1.1主要设施表

序号

名称

面积(m2)

备注

1

液化石油气罐区

378

2

气化间

24

3

装卸泵棚

6

钢架结构

4

加压泵棚

18

钢架结构

5

消防泵房

42

6

消防水池

11.65×11.65×4m

400m32个

7

值班控制室

20

8

氮气控制室

12

9

配电室

26

表1.2主要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台数

备注

1

卧式储罐

100m3,Φ15000×300

2个

2

装卸车泵

YQB35-5

2台

一开一备

3

加压泵

YQB2-5

2台

一开一备

4

气化器

HEV-600

2个

一开一备

5

气液分离器

HSG-Ⅱ

1个

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自然情况

1、地理位置

乃林镇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东南部,浑善达克河地南缘,内蒙古、辽宁、河北三省交界处,是内蒙古距北京最近的旗县,被称为京津地区的北大门。

西距北京390km,天津420km,东距沈阳500km,大连700km,锦州港320km,西邻河北省承德市围场、隆化县,东隔老哈河与辽宁省建平县相望,南接赤峰市宁城县,北接赤峰市新城区和松山、红山、元宝山三区。

2、地形地貌

全旗地势西高东低,海拔在450m到1890m之间,自西向东地势分别为高寒山区、黄土丘陵、河谷平川区。

土地总面积3050km2,其中93%是山地丘陵区,全旗耕地面积为65万亩,地形地貌总括为:

“七山一水二分田”。

3、地震烈度

项目所在地区根据1990年版《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划定本地区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

4、气象条件

(1)气温:

全年平均气温6.9℃

极端最高气温36.5℃

极端最底气温-30.9℃。

(2)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400mm

日最大降雨量48mm。

(3)风速、风向:

最大风速17.8m/s

年平均风速2.8m/s

冬季主导风向西北风

夏季主导风向西南风。

(4)雪及复冰

最大积雪深度:

250mm

最大动土深度:

1420mm

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项目建设、投入生产没有直接影响。

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喀喇沁旗乃林镇,厂区西侧紧邻叶赤铁路,距离昌盛远村、新地村2公里;北侧为农田,距离平庄南站(国家二级货运站)约1.5公里;东侧为公司所属林地;南侧为荒地、林地。

周围除本公司一家企业外,基本为林地、农田和荒地。

因而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没有影响。

1.2.3 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该项目周边地区不存在下列场所、区域: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二章 项目涉及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1 危险、有害因素

2.1.1 建设项目涉及的化学品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1、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当液化石油气在贮存区的贮存量达到10吨,即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液化石油气最大储量为200m3,质量约为80-100吨,则该项目的液化石油气罐区已构成重大危险源。

2、根据国家标准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该项目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液化石油气、氮气,危险特性见表3.2.1-1。

表3.2.1-1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

序号

名称

主(次)危险性类别

危险特性

1

石油气(压缩的)

易燃气体

火灾、化学爆炸

2

石油气(液化的)

易燃气体

3

氮气(压缩的)

不燃气体

受热后瓶内压力增大,有爆炸危险;有窒息性。

(3)危险有害因素

表3.2.1-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结果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事故后果

危险部位或场所

危险程度

发生

频率

1

火灾、化学爆炸

设备损坏

人员伤亡

罐区、卸车台

装卸车泵棚、气化间

2

窒息

人员伤亡

氮气控制室

2.1.2 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

1、火灾、爆炸

液化石油气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其闪点为-104℃,极易燃烧和爆炸,爆炸极限为2-9%。

在气化供气、储存或检修过程中,一旦储罐、加压泵、气化器、气液分离器、管路、阀门等出现泄漏,遇到静电火花、撞击火花或雷击等着火源就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2、窒息

当内门窗关闭、通风不良时,氮气控制室内,氮气管路、阀门、钢瓶连接处等可能出现泄漏,氮气在氮气控制室内大量聚集,从而可能发生氮气窒息事故。

2.1.3 该项目可能出现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表3.2.1-3其他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结果

序号

事故类别名称

事故后果

危险部位或场所

危险程度

发生

频率

1

机械伤害

人员伤亡

卸车台、装卸车泵棚、加压泵棚等处

2

电气伤害

人员伤亡

装卸车泵棚、加压泵棚、气化间、

值班控制室、消防泵房、配电间等处

3

车辆伤害

人员伤亡

厂区道路、装卸台等处

根据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和工艺设备布置情况确定:

火灾、爆炸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在储罐区、卸车台、装卸泵棚、气化间等处;窒息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在氮气控制室等处。

2.2 危险、有害程度

2.2.1 固有危险程度

1、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工艺流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2、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固有危险程度。

3、宜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尔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2.2.2 风险程度

⒈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设施发生的事故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的以下几方面内容:

⑴作业场所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⑵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⑶涉及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⑷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⒉预测建设项目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出现最大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和最严重爆炸、火灾事故产生的污水数量。

第三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

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3.1 列出落实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

3.2 说明未落实或者部分落实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的论证情况或者理由

 

第四章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4.1工艺设施

1、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供气站位于赤峰华孚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站区东侧为该公司所属林地,西侧为晶化车间(液化气使用车间),北侧为原材料库(主要储存石英砂、白石粉、氢氧化铝等),南侧为该公司原玻璃三车间(已停产)。

项目选址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2条的有关规定。

2、该项目地址的地质条件较好,无不良地质条件,适合于建造卧式储罐基础,地质条件较好,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3.6条的有关规定。

3、周边无居住区、学校、工业企业;55米内无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配电站、民用建筑物等设施;项目与周边各处的防火间距均满足要求,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3.7条的有关规定。

4、该项目中液化石油气储罐周围55米内无明火或火花地点;原有天然气调压站及其相关设施均予以拆除;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气化间间距约为35.5米,与卸车台间距为22米,与基料仓库(无明火或火花)间距均大于40米,与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间距均大于58米,与氮气控制室间距为44米,与值班控制室间距为61米,与围墙间距为20米,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3.7条、第8.4.4条的有关规定。

5、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分为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

生产区包括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气化间、装卸泵棚、加压泵棚等。

辅助生产区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配电间、控制室等设施。

总平面布置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5条的有关规定。

6、生产区设置高2米的不燃烧实体围墙,罐区设置高1米不燃烧实体防火堤,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6条的有关规定。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7、在储罐区周围及汽车槽车装卸车棚周围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为5米,生产区、辅助区分别设置对外出口,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3.13条、第8.4.7条的有关规定。

8、站区设两台液化石油气储罐,两储罐间间距为3米,与储罐区防护墙间距为3米,两罐之间设置钢梯平台,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9条、第8.3.20条的有关规定。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9、气化间与液化石油气储罐间距为38.5米,与氮气控制室毗邻,与值班控制室间距为17.8米,与玻璃三车间间距为36米,与卸车台间距为15米,与配电间间距为61米,与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取水口间距均大于64米,与站外基料仓库(无明火或火花)间距均大于80米,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11条和第8.4.12条的有关规定。

10、气化间内设两台气化器,一台备用,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17条的有关规定。

11、气化间内,气化器间净距为0.8米布置,气化器操作侧与内墙间距大于1米,其余各侧与内墙间距大于0.8米,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4.18条的有关规定。

12、气化间内,设置一台防爆轴流风机,排风量为2880m3/h,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9.2条的有关规定。

(控制事故设施)

13、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设置放空阀、操作阀,泵的进口管设置过滤器,出口管设置止回阀,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3.24条的有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4.2工艺管道

1、所有管路均采用无缝钢管,标准为GB/T8163-1999,材质为20#钢,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1条的有关规定。

2、液化石油气站内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储罐、设备及阀门采用法兰连接,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2条的有关规定。

3、液化气管路阀门采用液化石油气专用钢制阀门,公称压力为2.5MPa,高于设计压力1.8MP;氮气管路钢制阀门公称压力为1.0MPa,高于设计压力0.7MP,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3条的有关规定。

4、液化石油气储罐的气相管、液相出口管以及卸车台液相管处,分别设置紧急截断阀;液化石油气储罐的液相进口管设置止回阀,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11条的有关规定。

(控制事故设施)

5、储罐设置2个安全阀,安全阀设置放散管,其管径大于安全阀出口管径,且安全阀发散管管口高于储罐操作平台2米,高于地面6.8米;安全阀与储罐之间设置阀门,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12条的有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6、液化石油气卸车泵、加压泵、气化器、气液分离器、中高压调压阀组的进、出口设置压力表,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17条的有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7、在液化气罐区、卸车台、气化间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器探头,且报警器设置在值班控制室,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8.18条的有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8、气化器进口管设置Y型过滤器,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预防事故设施)

9、气化间、氮气控制室内所有管道上的放空管均引到室外安全处,符合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预防事故设施)

10、气化间设置专用排污管,污水通过排污管排到室外安全处。

11、泵的进出口均设置金属软管,防止与泵连接的管路发生震动破坏,高于设计规范的要求。

(预防事故设施)

12、气化间设置防爆轴流风机,事故通风量每小时换气不小于12次,

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9.2条的有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4.3消防设施

1、该项目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消防水泵采用一台电动水泵、备用一台柴油动力水泵的方式。

在电源正常状况下使用电动水泵,在断电或电源不正常时使用柴油动力水泵,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该项目最大消防用水量为1149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源井补水能力60m3/h的条件,消防水池设置成2座相互独立、容积400m3的钢筋混凝土水池,总容积800立方米,储水量不足部分由水源井补充供给,供水时间为6小时,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2条、第8.6.3条的有关规定(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消防管网在储罐区周边呈环状布置,由2根管道向管网供水,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7条、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10.3条的有关规定。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固定式冷却水喷淋装置。

固定式冷却水喷淋装置由输水管道、喷水孔管构成,且安装在储罐顶部,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10.6条的有关规定。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4电气设施

1、该液化气供气站防雷等级为2类,直击雷采用避雷针保护,防感应雷利用金属设备接地保护,符合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2)站内所有动力、照明电缆均采用埋地敷设,符合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预防事故设施)

(3)动力配电屏采用落地式,操作柱距地1.4米,室外启动器加防雨棚,防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

(预防事故设施)

储罐罐体作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所有管路及设备均作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预防事故设施)

站内气化间、卸车台和罐区分别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控制装置SP-1003-3型,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miniEx型。

(预防事故设施)

4.5土建工程

1、气化间为原有建筑物改造利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且门窗为单层向外开启,符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9.1条的有关规定。

2、液化石油气储罐固定设置在基础上,储罐支座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符合GB50028-2006《城市燃气设计规范》第8.9.5条的有关规定。

4.6其它

在日常生产运行时,要经常对储罐、设备、阀门、管路及附件等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决不拖延。

 

第五章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5.1 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该项目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由该项目生产负责人负责,成员可由生产操作人员和其他行政人员兼职组成。

该应急救援组织应针对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训练。

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主要负责在出现各种突发事故时及时报警、迅速切断危险源、紧急抢救伤员、紧急疏散和转移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人员和危险物资、设置警戒线、组织扑救火灾等事故处理,尽可能减少突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 消防队伍的依托情况

该项目应设置专职消防救火人员,负责该项目在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初期专业消防队员未到来之前及时启动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自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为专业消防队员到来彻底扑灭火灾创造先机。

专职消防救火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监督部门的考核培训。

该项目距离最近的消防队(元宝山区消防大队)为12公里,因此该项目主要依托元宝山区消防大队的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扑救火灾爆炸事故。

5.3 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情况

5.4 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该项目建有消防泵房和全套消防冷却灭火设施,包括消防冷却水设施及干粉灭火器等,可以在专业消防队到来之前进行自救灭火,尽量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减少火灾损失。

1、消防冷却水设施

消防泵房内设置2台(1台电动、1台柴油机动力)消防水泵(1开1备),消防泵房附近建有1个800m3(分成2个水池)的消防水池。

生产区内设置环形消防水管路和消火栓,并在消火栓附近设置消防器材箱,内装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

2、灭火器配置

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2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配3支共6支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液化石油气气化间配置2支支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液化石油气卸车台配置2支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配电间配置2支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上述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小于144B/支或4A/支。

5.5 应急救援措施。

1、一旦出现设备或管路泄漏事故,应立即关闭泄漏设备或管路两端的阀门,切断泄漏源,并立即查找泄漏点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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