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异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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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异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西商分公司收费站异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收费站异常事件处置系统,全面提升应对收费站异常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收费站异常事件的发生,减轻、控制和消除收费站异常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收费站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西商分公司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响应。

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的应急管理体制。

防控结合,协同应对。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减少由异常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收费站安全畅通和正常收费秩序。

依法依规、快速高效。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的异常事件处置管理体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商分公司所属收费站异常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应急组织体系分公司、管理所、收费站三级组成,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组长:

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

分公司副经理

组员:

各科室及各管理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修订本路段收费站异常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本级预案的宣传、演练和实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管辖收费站异常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当异常事件统一指挥时,按照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收费站异常事件的善后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对收费站异常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六、预防预警

各级单位要建立收费站异常事件预防预警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1、预测与预防

各级管理单位要做好预防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大异常事件监测力度,及时沟通、上报。

(1)加强收费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收费车道及收费亭内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

(2)定期检查收费站收费软件和关键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诱发异常事件的问题。

(3)加强收费现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提前排除。

2、预警级别

按照异常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

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工作全面瘫痪、交通严重堵塞、交通中断、无法收取通行费或影响到其他路段收费的异常事件。

Ⅱ级(橙色)严重:

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工作部分瘫痪、交通堵塞、无法正常收取通行费,需采取应急措施临时收费或疏导分流车辆的异常事件。

Ⅲ级(黄色)较重:

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工作间接中断、交通拥堵、收缴纠纷,影响正常收取通行费,需采取应急措施疏导分流车辆的异常事件。

Ⅳ级(蓝色)一般:

导致(或可能导致)收费工作停滞、收缴争议、车道拥堵,影响正常收取通行费的异常事件。

七、应急响应

各级单位应加强异常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不同事件级别快速响应并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信息报送

异常事件发生后,应将相关信息立即向上级管理单位报告,并根据异常事件情况与当地交警和政府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信息报送原则上采用逐级报送方式,每级报送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件简要经过与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施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等。

2、分级响应

按照异常事件预警级别,对于不同事件采用不同响应机制,确保所有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1)Ⅰ级、Ⅱ级异常事件响应

当发生Ⅰ级、Ⅱ级异常事件时,由路段分公司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集团公司和省厅报告,必要时向上级请求帮助。

路段分公司各级领导应迅速响应,收费站领导、收费班长应在5分钟内到场,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若整个收费站车道收费系统瘫痪,无法正常收费,应与路政、交警联系,引导车辆绕行,甚至关闭事发区域收费站;对于到达收费广场且无法分流的车辆,实施便携机应急收费或逐级报送至收费管理中心临时放行。

如遇特大异常事件则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异常事件响应

当发生Ⅲ级异常事件时,由管理所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上报路段分公司、集团公司。

若收费站无法正常收费,应与路政、交警联系,引导分流车辆;对于到达收费广场且无法分流的车辆,实施便携机应急收费或逐级报送至收费管理中心临时放行。

(3)Ⅳ级异常事件响应

当发生Ⅳ级异常事件时,由收费站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上报管理所、分公司,上级部门同意后,由收费站站长统一组织人员处理事件,必要时应与路政、交警联系疏导收费现场。

(4)当异常事件升级或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及时报上一级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现场保护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做好现场保护,对一些敏感数据应备份,以备事后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

八、分类处置预案

收费站发生异常事件时,要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按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启动实施相应的处置预案,组织人员和装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管理单位报告。

8.1.收费站现场异常事件处置预案

8.1.1.收费现场发生火灾处置预案

8.1.1.1.适用事件

适用于收费站区车辆、收费亭发生火灾。

8.1.1.2.预防措施

(1)、收费站保持各种电源、线路和插座的完好,不得将任何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收费站区。

(2)、定期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以排除火灾隐患。

8.1.1.3.应急保障

(1)、收费站配备干粉灭火器(车辆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用)定期检查,按时更换。

(2)、配备反光背心、警示桶、手电、警示灯等疏导分流用具。

8.1.1.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危险品运输车着火;有人员受伤;影响入口或出口所有车道。

Ⅱ级严重事件:

车辆着火;收费亭着火影响车道设备。

Ⅲ级较重事件:

个别收费亭着火,不影响车道设备。

Ⅳ级一般事件:

8.1.1.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收费人员发现火情后报告班长。

②班长赶赴现场核实,将火情的发生时间、着火范围等情况报告所监控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③监控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及时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录像和登记工作,Ⅰ级、Ⅱ级事件时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影响收费站通行时,监控分中心向省收费中心发布路况信息。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火灾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火灾报告后,将火灾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将火灾情况、损失情况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火灾信息、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当收费亭发生火灾或广场、车道车辆发生火灾时,收费员尽可能把现金、票据、以及其它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②当班班长报告值班站长和所监控室。

③在火势较小且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当班班长立即组织外勤人员利用灭火器灭火,并清理现场,恢复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

④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知收费站长、管理所领导,若火势较大,现场人员难以控制或有人员伤亡的,拨“119、120”报警,简明阐述时间、地点、火情。

外勤人员立即疏导车辆,指挥现场交通,以保证消防车辆顺利进出。

⑤监控员除了监控室发生火灾之外,要坚守岗位,在可能的情况下,监视火灾的周围环境情况并做好录像及记录工作。

⑥若收费车道内有车辆发生火灾,当班班长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发展。

(3)、应急响应流程图

8.1.1.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灭火后及时恢复收费站正常工作,维护人员快速维修、更换设备,由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修复和运行情况,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灭火结束后收费站、稽查股安排人员检修设备、恢复设施、统计损失,核查录像调查火灾起因,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②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8.1.2.收费站遭抢劫事件处置预案

8.1.2.1.适用事件

适用于收费站发生通行费盗、抢事件。

8.1.2.2预防措施

收费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列队出入,下班携款收费员要快速进入收费站办公楼内,不得在途中擅自停留。

下班时要安排不少于2名外勤人员或路政员专门护送,确保票款及人身安全。

及时化解收缴矛盾,缩短过站车辆在站滞留时间;外勤人员注意观察收费广场情况,及时劝阻非工作人员进入收费广场。

加强收费亭安全管理,确保收费亭门、窗、锁完好无损,当班期间应锁好收费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收费亭。

收费人员不能向外界人员透露收费金额、交接班时间、人员配备等信息。

加强与当地交警、公安部门的密切联系,以确保发生盗抢事件时,能在有效时间内得到处置。

8.1.2.3.应急保障

收费亭内监控镜头、报警设施完好,门窗牢固、锁具齐全。

8.1.2.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通行费损失1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有人员伤亡。

Ⅱ级严重事件:

通行费损失1万元以下。

Ⅲ级较重事件:

Ⅳ级一般事件:

8.1.2.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发生抢劫时,收费人员应适时呼救。

②班长将抢劫事件的发生时间、人员伤亡、通行费损失等情况报告监控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③监控人员接到抢劫事件报告后及时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录像和登记工作,Ⅰ级、Ⅱ级事件时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抢劫事件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抢劫事件报告后,将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抢劫信息、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收费员应适时进行呼救,同时进行自我保护,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票、款的安全。

②当班班长应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救援。

监控员接到报警后,拨打“110”报警以求救援,调整监控系统做好对现场作案人员、作案车辆及其他工具的录像工作,并做好记录。

③监控人员要报告值班站长、管理所领导,站、所长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流程图

8.1.2.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警方调查取证后,恢复收费站正常工作秩序,由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事件调查结果和相关情况,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抢劫事件处置结束后收费站、稽查股负责汇总人员伤亡、通行费损失、案件进展等情况并调查事件经过,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②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8.1.3.收费站车流量激增处置预案

8.1.3.1.适用事件

收费站因天气、事故、施工、节假日等原因造成的车流激增拥堵。

8.1.3.2.预防措施

收费站长要严守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上班期间收费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保证收费车道的合理使用、熟悉周边路况,快速回答司乘提问。

根据实际需要,各收费站、票证室在节假日来临2天前需要将卡、票、备用零钱准备到位。

维护人员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工作。

外勤人员要及时疏导滞留车辆,缩短车辆过站时间。

8.1.3.3.应急保障

(1)、维护人员定期检修车道设备,备用耗材齐全。

(2)、票证室备有充足的卡、票、备用零钞。

(3)、收费站需配备反光背心、警示桶、手电、警示灯等分流用具。

(4)按时对便携机进行软件升级;定期放、充电;定期使用测试票测试打印机,确保设备正常备用。

8.1.3.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全部车道开启单车等候时间超过20分钟。

Ⅱ级严重事件:

全部车道开启单车等候时间10-20分钟。

Ⅲ级较重事件:

全部车道开启单车等候时间8-10分钟。

Ⅳ级一般事件:

全部车道开启单车等候时间8分钟以内。

8.1.3.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班长将车流量激增事件的单车等候时间、车道开启情况、卡票零钞情况报告监控室、票证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②监控人员接到车流量激增事件报告后及时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事件录像和登记工作,Ⅰ级、Ⅱ级事件时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监控分中心向省收费中心发布路况信息。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车流量激增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车流量激增报告后,将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将情况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车流量激增信息、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开启全部车道,启用便携机、复式亭收费等应急措施,外勤员及时疏导车辆,班长检查卡、票和备用零钞剩余量不能充分应对流量激增时立刻请领。

②当班班长要耐心向司机解释,化解矛盾。

③特情车辆在政策范围内快速处理,避免占用车道。

④收费站增派人员,做好车辆疏导、文明服务、特情处理等工作。

⑤票证人员准备足够的IC卡、票据和备用零钞随时供应。

8.1.3.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车流高峰过后,由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车流高峰通行情况和相关情况,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车流量激增事件处置结束后收费站、稽查股安排人员检查设备,统计车流量、收费额等数据,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②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8.1.4.收费站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8.1.4.1.适用事件

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发生交通事故。

8.1.4.2.预防措施

班长、收费人员过往收费车道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过往车辆,保障人身安全。

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及时打开雾灯,提醒车辆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收费站组织应急演练掌握应预案。

8.1.4.3.应急保障

收费站应配备反光背心、警示桶、手电、警示灯,干粉灭火器定期检查,按时更换。

8.1.4.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有1人以上受伤或伤势严重;影响单向全部车道通行;影响部分车道正常通行,时间超过2小时的。

Ⅱ级严重事件:

有1人受轻伤;影响部分车道正常通行,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

Ⅲ级较重事件:

影响单车道正常通行,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

Ⅳ级一般事件:

影响单车道正常通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8.1.4.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收费人员发现站区发生交通事故后报告班长。

②班长现场了解情况将发生时间、人员伤亡、事故影响范围等情况报告监控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③监控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及时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事件录像和登记工作,Ⅰ级、Ⅱ级事件时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监控分中心向省收费中心发布路况信息。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将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交通事故、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收费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班班长迅速报告监控室和值班站长。

②事故现场涉及和影响其它车辆安全行驶时,封闭车道摆放锥形桶,疏导车辆尽快通行,恢复正常通行。

③监控室接到电话后,将事故发生的时间、时间、具体情况上报相关负责人,及时联系交警、路政人员处理交通事故。

如有人员伤亡,联系120请求急救。

④对装载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发生险情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汇报,并根据指示做好清障、撤离等工作。

⑤协助交警、路政部门处置事故,尽快恢复收费站正常秩序。

(3)、应急响应流程图

8.1.4.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由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收费站、稽查股安排人员检修设备、恢复设施、统计损失,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②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8.1.5.群众围堵收费站处置预案

8.1.5.1适用事件

适用于大规模群众或车辆围堵收费车道,影响正常收费工作。

8.1.5.2预防措施

加强对收费人员收费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发生收费争议时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8.1.5.3.应急保障

(1)、收费站需配备反光背心、警示桶、手电、警示灯等分流用具。

(2)、收费、免费相关政策文件。

8.1.5.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影响全部车道通行;影响个别车道通行,时间超过30分钟,并有暴力冲突发生。

Ⅱ级严重事件:

影响个别车道通行,时间超过30分钟;有破坏设施设备现象发生的。

Ⅲ级较重事件:

影响个别车道通行,时间超过15分钟,不足30分钟;有破坏设施设备现象发生的。

Ⅳ级一般事件:

影响个别车道通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

8.1.5.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班长将围堵事件情况的发生时间、围堵原因、群众诉求、围堵人数车辆数、影响范围等情况报告监控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②监控人员接到围堵事件报告后及时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事件录像和登记工作,影响车辆通行时时及时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监控分中心向省收费中心发布路况信息。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将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事件信息、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收费员向监控室报告,保持冷静、坚守岗位、锁好门窗。

②外勤人员、班长及时封闭受影响车道,将车辆分流至其他车道。

③当班班长向值班站长及监控室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④值班站长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保护收费人员人身安全、疏散群众、疏导交通、保护财产安全。

⑤值班站长尽快与群众交涉,妥善处理,以免事态扩大。

⑥值班站长按响应级别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争取时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升级。

⑦全部车道受到影响时全部封闭,路政人员联合交警在匝道处将车辆分流至其他站点。

⑧监控室对此要做好全程录像,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3)、应急响应流程图

②外勤人员、班长及时封闭受影响车道,将车辆分流至其他车道。

③当班班长向值班站长及监控室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④值班站长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保护收费人员人身安全、疏散群众、疏导交通、保护财产安全。

⑤值班站长尽快与群众交涉,妥善处理,以免事态扩大。

⑥值班站长按响应级别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争取时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升级。

⑦全部车道受到影响时全部封闭,路政人员联合交警在匝道处将车辆分流至其他站点。

⑧监控室对此要做好全程录像,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3)、应急响应流程图

8.1.5.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群众围堵收费站事件处置后,由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事件经过和处理结果,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围堵事件处置结束后收费站安排人员检修设备、恢复设施、统计损失,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②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8.1.6.抗冰除雪保畅处置预案

8.1.6.1.适用事件

适用于收费站所在地发生冻雨、降雪、冰雹等低温天气。

8.1.6.2.预防措施

收费站要定时检修车道信号灯和防雾灯,检修除雪设备,保证设备状况良好。

收费站站长及时监控天气变化(中国天气网

8.1.6.3.应急保障

(1)、在进入冬季之前备足融雪剂、铁锨、防滑链、维修工具等物资,保证融雪剂等能及时的到位。

(2)、柴油发电机、车辆提前更换-10号柴油。

8.1.6.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

冰雪天气交警通知封路12小时以上。

Ⅱ级严重事件:

冰雪天气交警通知封路12小时以内。

Ⅲ级较重事件:

冰雪天气不影响车辆通行。

Ⅳ级一般事件:

8.1.6.5.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响应

①班长将冰雪天气情况的发生时间、影响程度、路况等信息报告监控室及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②监控人员接到冰雪天气报告后,及时告知辖区高交部门,在得到高交部门道路封闭通知后,立即通知各收费站执行,并逐级向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汇报,同时做好事件录像和登记工作,向分公司监控分中心报告。

监控分中心及时向省收费中心发布路况信息。

④收费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管理所收费稽查股、主管收费业务领导报告。

⑤收费稽查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将信息上报分公司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收费业务领导。

⑥事件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将事件信息、损失影响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分公司。

(2)、收费站现场应急处置响应

①遇到下雪天气,收费站根据车流量大小合理开启车道,在车流量突增、分流的情况下,要开启全部车道,并开启车道雾灯。

②收费站要坚持“未堵先疏”的原则,在冰雪初期,各收费站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收费广场、收费车道、站区的积雪,防止积雪成冰。

③如果遇到大雪、冰雹、冻雨,交警部门提出封路后,由监控分中心通知相应监控室、收费站。

分中心监控室向集团公司、收费中心及时上报封路信息。

④道路封闭后,收费站在向过往司乘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文明服务工作,为滞留司乘人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⑤道路封闭解除后,分公司监控分中心要及时通知相应的收费站解除封闭,并向集团公司和收费中心上报路况信息。

⑥收费站配合交警、路政部门疏导收费站堵塞的车辆,对特情车辆要快速处置。

⑦恶劣天气情况下收费站要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牌。

(3)、应急响应流程图

8.1.6.6.后期处置

(1)、应急解除

冰雪天气结束后,清理收费广场,收费站负责人向管理所报告站区设备运行、路面情况,管理所负责人核实后,逐级上报。

(2)、善后处理

①冰雪天气处置结束后收费站安排人员检修设备、恢复站区秩序。

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8.1.7.出、入口非正常放行处置预案

8.1.7.1.适用事件

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系统崩溃等原因导致收费系统无法收费。

8.1.7.2.预防措施

收费站实行双供电线路:

两个电源(市电、发电机);两套供电电路(地埋式、移动式)。

按时对收费设备进行维护、超年限运行的设备需提前申请,按时更换。

供电线路、网络线路路径,需有明确标识,附近若有施工行为需严格管理。

系统升级时必须逐车道进行,避免多车道升级失败,影响收费。

8.1.7.3.应急保障

(1)、供配电及收费设备备品备件充足。

(2)、收费站需配备反光背心、警示桶、手电、警示灯等分流用具。

8.1.7.4.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严重事件:

出口或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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