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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规/条文要求

相关制程产品/服务

负责部门

人员

相关文件

标准值

符合情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爱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

预防性疾病之处理

人力资源部

见适时之相关通知

/

符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它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缺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专门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毒之化学用品仓库保管,上光部、印刷部使用.

货仓部上光部印刷部

化学品管制程序

/

符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条:

国家鼓舞、支持有利于爱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

各车间产生之相关固体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仓库对化学品储存采购对供货商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化学品使用对各种废弃物的分类

货仓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化学品管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运行操纵程序

/

符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废物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各车间产生之相关固体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它资源,采纳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不断查找减少无污染之设备

采购部

运行操纵程序

/

符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临时不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

仓库对化学品储存采购对供货商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化学品使用对各种废弃物的分类

货仓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化学品管制程序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运行操纵程序

/

符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都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都市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生产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可回收之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贮存、运输、处置都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爱护和都市环境卫生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生产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可回收之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治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托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对收集固体废弃物之供货商的评估、选择是否有营业执照等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11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危险废物治理档案,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治理工作,并将危险废物交由相应资格和单位运输、处理、处置.

对收集固体废弃物之供货商的评估、选择是否有营业执照等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12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条:

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纳入生产经营治理,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种类和产生源,开展固体废物的再利用.

参考遵守

人力资源部

/

/

符合

 

13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一条:

对废轮胎、废蓄电池、废电器等固体废物,应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的,不得随意弃置和倾倒,应交给具有技术、设备条件的单位回收.

参考遵守

人力资源部

/

/

符合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条: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末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各生产车间分类放置仓库的储存防护

生产相关部门货仓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化学品治理程序

/

符合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二)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三)都市生活垃圾,是指在都市日常生活或者为都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都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四)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五)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它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的体积,减少或者排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环境爱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活动.

办公室中生活垃圾生产中显现的各种固体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仓储、使用相关部门

化学品治理程序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然而,排入水体的废水和排入大气的废气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

液、气态废物处理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废气排放治理程序

 

符合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它直截了当或能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

/

/

/

符合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一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的原那么,加强节能治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对各项能耗均纳入日常相关治理相关人员通过培训

各相关部门

/

/

符合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治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对各项能耗均纳入日常相关治理

各相关部门

/

/

符合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

/

/

符合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爱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因水污染危害直截了当受到缺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缺失.

生产制程中产生之废水

版房、印刷部、后加工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并将治理规划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部门备案.

参考遵守

/

/

/

符合

可参考交纳之排污费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都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

/

/

/

符合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直截了当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它水土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阻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阻碍做出评判,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爱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通过有关水利工程治理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水污染设施必须通过环境爱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阻碍报告书中,应当有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宿舍建设中施工单位的合同书及三同时之报告

执行总监兼治理者代表

新项目环境阻碍治理程序

/

符合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直截了当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爱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爱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置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部门批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可参考交纳之排污费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参考遵守

/

/

/

符合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一)〝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它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阻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二)〝污染物〞是指导致水污染的物质.(三)〝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截了当或者间接为生物摄入体内后导致该生物或者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体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四)〝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五)〝渔业水体〞是指划定的鱼虾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回游信道和鱼虾贝藻类的养殖场.

参考遵守

/

/

/

符合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那么第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排污所在地的环境爱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需作重大改变时,应当在改变的十五天前提交新的«排污申报登表记»;属于突发性的重大改变,必须在改变后的三天内提交新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UV机产生之气体版房产生之气体

人力资源部各相关部门

/

/

符合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UV机产生之气体版房产生之气体

人力资源部各相关部门

/

/

符合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点规定的排放标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

参考遵守

/

/

/

符合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改造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机动车修理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修理,使在用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33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治理方法第十一条:

汽车及其动机类产品的排放情形,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监督检测机构进行抽测,抽测频率每季度不得多于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参考遵守

/

/

/

符合

 

34

汽车排气污染治理方法第十四条:

在用汽车污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车年审之合格报告

相关部门

/

/

符合

 

35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治理方法第十七条:

凡年检排气合格的汽车经省、市行驶时,所到地区不再进行抽检.

参考遵守

/

/

/

符合

 

3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I类(昼间65夜间55)标准适用于工业区,1.2.4IV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啤盒、发电机、印刷部、吊车等现场使用耳塞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使用部门

噪音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啤盒、发电机、印刷部、吊车等现场使用耳塞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使用部门

噪音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在都市范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

符合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第六十三条:

(四)〝夜间〞是指是晚上二十二点至凌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1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六条: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循环自愿申请的原那么.

见环境手册

执行总监兼治理者代表

环境手册

/

符合

 

42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七条;

(一)遵守中国环境爱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总量操纵标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3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七条:

(二)已按ISO14001标准建立治理体系,实施运行至少3个月.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4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七条:

(四)认证机构对组织环境治理体系文件审核、现场审核情形和市(地)级以上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决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可否通过环境治理体系认证.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5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对认证书持有者,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年度监督审核.对未照承诺运行环境治理体系的组织,应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对未达至限期整改目标的,视情形给予暂停或撤消认证证书的使用.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6

环境治理体系认证暂行治理规定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不得聘用无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环境治理体系审核工作.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6有机溶剂废物:

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溶剂的清洗杂物,吸附物与载体废物.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

参考遵守

/

/

/

符合

 

4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废矿物油:

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泥),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机油、原油、液压油、柴油、汽油、润滑油.

参考遵守

/

/

/

符合

 

5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9废乳化液:

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产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物;机械加工、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的废乳剂、乳化油.

参考遵守

/

/

/

符合

 

5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22含铜废物:

含有铜化合物的废物.

参考遵守

/

/

/

符合

 

5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31含铅废物:

铅化合物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含铅.

参考遵守

/

/

/

符合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3定义: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4.1.2排入GB37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4.2.2.1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建、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4.3.1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运算.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4.3.2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承诺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运算.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4.3.3污染物最高承诺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运算.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废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排放标准表2:

色度(稀释倍数)其它排污单位8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悬浮物(SS)其它排污单位20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五日生化需氧量(B0D5)其它排污单位6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1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2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硫化物一切排污单位1.0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15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2:

元素一切排污单位0.3

污水处理池

人力资源部

废水处理程序

/

符合

 

68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爱护条例第十六条:

对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造成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限期治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69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爱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环境阻碍评判报告书,应托付具有环境阻碍评判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评判单位应按市环境爱护部门批准的评判大纲和要求进行评判,并对评判结论负责.

参考遵守

/

/

/

符合

 

70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爱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振动、电磁波辐射及其它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污染排放必须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参考遵守

/

/

/

符合

71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爱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市、区政府应采取措施,对危险废物、都市垃圾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生产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可回收之废弃物)

人力资源部

固体废弃物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72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爱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有对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益

啤盒、发电机、印刷部、吊车等现场使用耳塞

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使用部门

噪音排放治理程序

/

符合

 

73

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爱护条例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爱护饮用水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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