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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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罚规定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标段
安全奖罚规定
编制:
审批:
南通东亚地基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0日
1、目的
为营造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标段工地良好的安全氛围,创建文明工地,杜绝“三违”现象发生,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本规定若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本规定相应条款严重程度处罚,对屡教不改的或问题特别严重的违章现象,予以上限金额处罚。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等)对安全生产处罚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员工权责
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尽到自己的应尽的责任,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对本工作的安全负责。
所有员工对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有向上级反映、报告的责任。
任何员工都可就任何违章事件向安全部门报告。
4、违章查处方式
采取现场记录、拍照取证等方式。
5、处罚细则
见附后表
说明:
备注栏中标有“★”的表示违章行为。
违章行为共分“★”、“★★”、“★★★”、“★★★★”、“★★★★★”五个等级,“★”越多表示违章程度越严重或越高。
6、处罚标准
违反处罚细则中★条款的,给予100至500元处罚
违反处罚细则中★★条款的,给予500至1000元处罚
违反处罚细则中★★★条款的,给予1000至5000元处罚
违反处罚细则中★★★★条款的,给予5000至10000元处罚
违反处罚细则中★★★★★条款的,给予10000至50000元处罚,严重者立即解除合同关系。
对违反规定的开具处罚单后,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于三日内到项目部缴纳处罚金,逾期不交的按处罚金额的1%每日标准收取滞纳金。
处罚金额纳入项目部安全管理基金。
7、奖励标准
每季度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所有在建单位及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评选本季度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200至20000元的奖励。
处罚细则
条款
项目
违规内容
备注
1
施工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
1、承担施工的单位不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的或有从事禁止其他相关经营活动的
★★★★★
2、施工单位无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安全施工资质的
★★★★★
3、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伪造该证件的
★★
2
工伤保险
1、未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
★★★
2、工伤保险率不足100%的
★★
3
劳防用品
1、劳防用品“三证一标志”不齐全、在使用前未经验收、使用假冒伪劣用品的
★★
2、不按规定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给施工人员使用的
★★
3、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
4
安全设施与设备
1、在使用前未经验收、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设施、设备或工艺的
★★
2、安全设施在未经批准下而擅自拆除或自行处理的
★★
3、未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或工具不合格的
★
5
施工机械与机具(不含起重机械)
1、购置或租赁的机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书或证书不齐全的
★★
2、机械未按规定拆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装)、报废拆除的
★★
3、无大型机械、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的
★
4、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拆装的
★★
5、机械设备未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管理的
★
6、施工机械设备未编号、未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合格证牌的
★
7、每台机械的转动部位(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电锯、砂轮等无合格的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失灵以及擅自拆除的
★
8、砼搅拌机无保险挂钩、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未挂保险钩、工完未将料斗放至地面的
★
9、作业平台不稳固、操作棚不防雨,无排水措施的
★
10、机械无铭牌、卷筒钢丝绳未保持三圈的
★
11、重型机械(如插板机、挖机等)行走路线地耐力不够的
★
12、没有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超温、超压、超负荷、带“病”运行等明显过失的
★★
13、对未经单位主管领导和设备负责人的同意,擅自开动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者的
★★
14、使用不当的机械、工具进行操作的
★
15、机械的操作速度不当、使用压缩空气不当、随意敲击机械、工具的
★
16、施工机械与机具转动构件或作业危险部位有人员进入的
★
17、无关人员站、坐在驾驶室内的
★
18、机械上存放危险品、人员在危险部位未采取安全措施而直接行走或坐立的
★
19、擅自铲运道路边反压平台的砂堆或破坏警戒标志的
★
正在使用的机械、工具无人看管、完工后未关机械、工具的
★
6
起重吊装
1、起重机械吊装前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
★★★
2、各种起重机械未标明起重吨位,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及报警不灵的
★★
3、吊车无负荷表、无挡风玻璃、轮胎状况不良、无灭火器、信号灯、照明灯有缺陷的
★★
4、吊机齿轮及机械防护罩不齐全、仪器/仪表控制不灵敏、油路泄露的
★
5、各种起重机械的吊钩、滑轮、钢丝绳、链条、卡环、卷筒等不合格或已达报废标准而未进行调换,起重载荷超过额定量的
★★
6、吊钩类别不清、无重量标识、旋转不灵活、未润滑、无保险装置、吊钩磨损严重的
★
7、绳扣插编部分的距离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15倍、最小距离小于300mm、插编部分的绳芯外露,插编后的绳股切头不平整、钢丝绳未润滑、绳卡子露丝少于2丝的
★
8、吊车作业时支腿未完全伸出、未稳固垫木的
★★
9、在必须使用固定后的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未制定可靠的吊篮使用方案和保护措施,未经施工经理批准及落实到位的
★★
10、各种起重机械司机或操作者违反“十不吊”规定的
★★
11、起重作业未设警戒区、无人监护的,或起吊重物从作业人员正上方经过的
★
12、吊装指挥不到位、信号不明、未穿反光衣服、大型吊装起重指挥未使用“哨+旗”(必要时应使用对讲机进行信号联络而未使用)的
★
13、吊件捆绑不牢固、吊装点不牢靠及高大吊件未使用溜绳或吊物未支撑稳妥而摘钩的
★
14、在架空输电线路附件通过或起重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并设专人进行有效监护的
★★
15、未办理审批手续,用架空管道做支点,用基座、塔基础、电线杆等非承载物作地锚,进行起重作业的
★
16、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起重机械、吊篮等移送人员的
★
17、就吊装作业干扰吊装工、吊装监督员正常工作或与其争执的
★
18、吊机悬空吊着油桶或集装箱等的
★
19、吊机在作业前未进行自检、无日常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
★
20、6级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下未停止吊装的
★★
7
临时用电
1、未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临电的,如照明线直接接在总开关箱上的
★
2、未采用TN-S供电系统,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未分开的
★
3、移动发电机或其他机械的负荷侧未配置专用开关箱、未采用单相三线制的
★
4、未经登记批准,乱拉乱接临时线,或虽经登记批准但敷设不符合技术要求或电气设备上拆除的电线头未做妥善处理的
★
5、违反电气操作规程,指派一名电工独立在现场从事电气设备或装置维修作业,无证操作的
★
6、未经批准或虽然经过批准但未采取屏护及个体防护措施而带电作业的
★★
7、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
★★
8、每台电气设备(包括电机、潜水泵等)未按规定采取漏电保护器等保护措施的、电气设备未经验算用铜线作保险丝的
★
9、电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箱卧放在地面、铁箱无门或关不严、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含备用品)、无编号的
★
10、各种在用电气开关盒(箱)缺盖、壳或损坏,电器装置配备或摆放不规范的
★
11、配电箱无警示标识、直接固定在易燃、易导电物上的
★
12、电气设备的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里或钩在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上,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开关箱内金属体外露的
★
13、电缆进线未经过漏电保护器、箱外挂着电缆、闸刀不防雨的
★
14、无二级防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与用电线路不匹配、不灵的,工作行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
15、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室内外夜间作业照明灯具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含工人临时宿舍)的
★
16、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民用花线、电器设备(插座)放在地上的
★
17、过路电缆未埋深0.5m以上,加套管保护或架空、从排水(污、气等)管中穿过的
★
18、采用暗管埋设地下的电缆、线路,在地面没有设置电缆走向标识及安全标识的
★
19、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赤脚,空手操作、拖拉电缆,将电线缠绕在身上的
★
20、电工绝缘等专用工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试验就使用或乱丢乱放的
★
21、施工机械、机具、发电机、油罐、仓库、临时设施、配电箱、缝纫机等未采取可靠的“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措施,未按规定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大于10欧,每个月未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接地极深度不够及线径太小、接地线未与金属外壳连接的
★
22、电器设备的接地体用螺纹钢、铁丝等、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接不用螺栓拧紧的、接地螺栓与母线连接不牢、未使用专用黄绿接地线的
★
23、设备及彩钢板活动板房等防雷、设备防静电设施不可靠、接地电阻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未按规定时间测试避雷针或避雷器接地系统的对地电阻或电阻不符合要求的
★
24、使用黄绿接地线代替火线或零线的
★
25、焊接变压器二次侧线路未使用规定的橡胶绝缘线而使用现场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者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作导线用的
★
26、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焊钳的绝缘破损,焊机的初、次级的接线柱无防护罩的
★
27、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
★
28、电焊工自行接一次侧的电源线、一次侧线长度超过2m的
★
29、电焊机温升超过60度未停止使用并检查的
★
30、在电缆电线上晾挂衣服、鱼干等杂物,电线直接挂在或接触金属体上的
★
31、电缆摆放无序、浸泡在水或污泥里,电气设备浸泡在水里的、接头未包好架空的
★
32、电器设备的仪表损坏未及时更换的
★
33、自建的变配电室、主控室不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的
★
34、在变配电室、主控室、运行中的开关箱、柜内等存放食品、杂物、自行车等的
★
35、擅自闯入变配电室或撬门窗、玻璃、铁皮墙瓦等而入的
★
36、在配电箱、发电机房等电气设备里睡觉或工作期间躺卧附近的
★
37、配电室、发电机房等未张贴或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的
★
38、发电机的烟囱排烟口未伸出房外,烟囱易烫伤人处未设置警示牌的
★
39、发电机房无门、门口台阶过高,中间过道不便通行的
★
40、发电机未搭设防雨棚的
★
41、油桶与发电机放在同一房内,未设置隔热板的
★
42、在氧气、煤气及其它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上敷设照明、动力、电话线、网线等的
★★
43、向电缆沟、阴井内倾倒垃圾、杂物的
★
44、电气设备在人员离开或不工作时未拉闸断电、把线未盘好,焊件未冷却而离开的
★
8
挖掘作业
1、基槽开挖设置未按专项方案设置安全边坡或其不符合要求的
★★
2、深度超过2m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
3、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边坡、临边道路及毗邻物等进行有效专门监测的
★★
4、基坑内无安全作业点、垂直作业无有效隔离措施的
★
5、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降水、排水措施的
★
6、人员上下无专用安全通道(逃生通道)的
★
7、开挖边坡已产生局部变形(局部塌方、位移、滑坡、管涌等)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与预防的
★
8、挖掘机未分层有序开挖,一次开挖深度超过方案规定的
★
9、积(弃)土、料具堆放在距槽边安全距离以内的
★
10、机械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而又无措施的
★
11、降水无人看守,速率过快,报警值出现时未处理,未使用专用的配电箱防止干抽的
★
12、未按弃土路线与区域进行弃土的
★★
13、挖掘现场及弃土区域无调度人员的
★
14、夜间施工未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的
★
15、大雨、大雾、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下进行开挖的
★★
16、雨季前后未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或出现险情未及时上报的
★★
9
场内交通运输
1、司机无合格驾驶证、行驶证而行驶的
★
2、施工车辆行驶车况不良而“病”运行的
★
3、信号灯、照明灯不齐全、有破损的
★
4、在场内运输时超速、超载的
★
5、违章转弯、倒车及停车,夜间会车时未关闭远光灯的
★
6、司机未停机而离开岗位检查的
★
7、无关人员站、坐在驾驶室内的
★
8、车辆调度人员不到位、现场施工秩序混乱的
★
9、施工区域无专用区域停放车辆的、车辆停放在路上的
★
10、翻斗车、机动车辆违章载人,货车车厢、叉车载人的
★
11、车辆无施工单位及车辆编号标识的
★
12、酒后驾车和安排、指挥身体不适的司机从事驾驶操作的
★★
13、车辆进出现场与保安发生冲突,据不接受例行检查的
★★★
14、发生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
★★★★
15、非载人车辆载人行驶或货车后斗载人行驶的
★
10
高处作业
1、安排、指挥有高处作业禁忌症者参与作业的
★★
2、2m以上作业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的
★★
3、高处作业未按安全方案措施设置有效的安全设施(如梯子、平台、护栏、安全网、通道、隔离棚等)的
★★★
4、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如安全彩旗条、安全刀旗、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警示灯等)的
★
5、高处作业者未带工具袋、随意向上下抛掷工具、物件或背负重物上下的
★★
6、乘坐非载人电梯、罐笼上下或进行高处作业的
★
7、未按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吊篮、吊篮内作业无救生索、无可靠固定点的
★★★
8、直接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高处作业的、或坐在平台、临边、洞口及躺在通道、安全网、管道等上内休息的
★
9、作业人员在机械未停机或起重扒杆未放下时高处作业的
★
11
防火防爆
1、在禁火区(油库、油桶、油漆库(桶)、气瓶等)及其他明文规定在禁止区内动火的
★★★
2、禁火区堆放或存在易燃物品的而又未及时清除安全地带的
★
3、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的
★
4、未经许可阻塞消防通道的
★★
5、防火防爆区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戒线与安全标志的
★
6、在禁火区内吸烟的,不听从有关人员劝告的
★
7、禁火区内违规停放机动车辆、摩托车等的
★
8、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时无监护人及有效的防风措施的
★
9、油罐未设置静电接地、四周未搭设围栏隔离及设置醒目安全警示牌的
★★
10、油库里住人、休息室与油罐无安全距离、室内有气瓶、未使用防爆型电器的
★★
11、油罐、油漆库、炸药库等危险库房内无专人值班或未睡觉的
★
12、违规储存、使用、盗窃爆破器材的
★★
13、发电机与油品未加以有效措施安全隔离的
★
14、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或过期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含气瓶、油罐、空压机等)的
★★
15、气瓶无安全装置(压力表、阻火器、减压阀或减压器等)或其失效的、有泄露的
★
16、橡胶气带软管破损或老化严重未及时更换、气管混用及未用专用卡环卡紧的
★
17、将可燃气体气瓶放在地下室、易燃易爆场所、地带的
★
18、气瓶乱丢乱摆、固定位置不牢靠、或放在危险位置的
★
19、气瓶、油罐等直接放在烈日下暴晒或靠近热源的
★
20、在用气瓶无人看管、发现气瓶或胶管泄露时未及时发现及违规逃跑、置之不理的
★
21、气瓶被杂物遮盖或周围障碍物较多或较近而影响操作的
★
22、用非专用工具及未按规定开启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时自行拆卸修理的
★
23、使用时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足5m的,距明火不足10m的
★
24、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沾上油脂的或与易燃品、油脂、带有油污的物品混合堆放、氧气瓶底无橡皮垫或电气绝缘不够的
★
25、气瓶在工作结束时,未将气瓶大角阀关闭,将减压器卸下来,彻底切断气源的
★
26、在工地或宿舍使用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
27、在现场临时宿舍内外生火做饭菜、临设内使用电饭煲做饭的
★
28、在工地上违规使用明火烘烤机械、发电机、机具、工具或构件的
★
29、维修压力容器设备不采取正确泄压方式或未通过审批手续的
★★★
12
安全检查
1、对有关上级政府安监局(站)、消防、城管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或回复的
★★★★
2、对本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无故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
13
防暑降温
1、不能供应充足的卫生饮水的
★
2、食堂未增加适合时令的食品菜肴
★
3、未采取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
4、未对体质较弱、年岁较大的人员给予特殊照顾,谨防意外发生的
★
5、未开通天气预报短信息,收到高温警报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
14
治安消防
1、临时设施未加固,有倒塌的危险的
★★
2、现场临时宿舍里无防火、用电及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人)的
★
3、现场临时宿舍未通电通水的
★
4、房内空洞、孔口无防护措施
★
5、对违章临时设施未按要求限期拆除的
★★★
6、宿舍内烟头满地、液化气钢瓶放在临舍内、屋内堆有柴火等杂物的
★
7、使用土灶柴火烧饭、烧水的
★
8、厨房灶具使用纸壳挡风、厨房灶具与气瓶距离较近的
★
9、厨房与宿舍混用,男女混住的
★
10、大堤下面的临设(如帐篷等)无防止上面物体滚落的措施的
★
11、屋内有动物的
★
12、员工偷窃、私运、倒变卖公共财物的、为不法分子提供便利等非法行为的
★★★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力,一个月内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
14、私自破坏公共财物(在建或已建成的建、构筑物、产品、半产品等)的
★★
15、单月内生活区经常发生3次及以上扰民事件的
★
16、聚众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在上级主管部门视察工作及有关场所蓄意滋事的
★★★★★
17、携带管制刀具进入现场、在现场进行赌博活动的
★★★★
18、使用化学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毒品、油品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的
★★★★★
15
文明施工
1、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或区域部位未设置相关的统一规划的醒目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或标识与安全色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数量不够的、工地无施工标牌或残缺陈旧的
★★
2、有危险的道路边或开挖的基坑未设置栏杆或警戒线的
★
3、非本施工现场的广告牌影响施工形象或遮盖住现有的安全警示牌的未拆除的
★
4、施工道路不通畅,无有效排水措施,废水、泥浆、障碍物及堆放危险物品的
★
5、道路旁边弃土超高且又未及时推出、道路上淤泥未及时清理、在道路上擅自作业及施工人员(车辆)损坏市政设施的而又未及时更换合格的市政设施的
★★
6、使用市政道路未及时清理或晒水抑尘的
★
7、生活与生产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处理、乱丢乱放、未设置排污设施的
★
8、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
★
9、工地无防粉尘、烟尘措施、无防噪音措施的
★
10、发电机等无烟囱或烟囱太低的
★
11、建筑材料堆场违规建设,不按总图规划堆放的
★
12、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超高、超载堆放、未挂规定标牌的
★
13、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
★
14、围堰、护堤等临边违规堆放大量易落物或有滚落迹象的物品的
★
15、工具、材料遗忘在有掉落趋势的工作平台上或管道、机械里的
★
16、不按规定对不锈钢材料、管口、孔洞、洁净室等进行有效保护的
★
17、工地、宿舍、办公室烟头满地、办公与生活用品杂乱无章的
★
18、光膀子、赤足、穿裤衩、穿拖鞋等进出或作业的
★
19、办公室与宿舍无防蚊蝇叮咬措施的
★
20、工地、办公与生活区厕所及卫生不符合要求的
★
21、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
★
22、食堂不卫生、无卫生责任制的
★
23、工地无休息室的
★
24、生活区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的
★
25、无急救保健箱、急救措施与器材的
★★
26、未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活动的
★
27、工作时间(包括夜间加班)饮酒的
★★
28、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区域内睡觉的
★★
29、在施工区域附近非游泳场所里洗澡、跳水捞取落物、抓鱼或随意抛掷工件的
★
30、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谩骂、乱涂乱画和无故跑动的
★
31、节假日无安排人员值班的
★
16
防台防汛
1、抢险物资、设备、医药储备不充足,无专项保管、专项物资标识及专项专用的
★★★
2、防汛交通、通信工具配备不齐全或不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的
★
3、未能及时掌握水情、灾情和气象信息的
★
4、未了解防汛整体部署,接受有权限的防台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能力
★
5、台风、汛期期间无专人值班巡视
★
6、防台值班名单及联系电话未上报
★
7、现场临时设施未进行必要的加固,台风期间有人居住的
★★
8、不具备撤离条件的机械、船舶,未放倒或加固及船上人员未全部撤离上岸的
★★
9、雷暴、台风、大潮天气,施工现场有人、机、船施工,且未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的
★★
10、现场发电机等供电设备未停止供电的
★
17
事故处置
1、发生轻伤事故的
★★
2、发生重伤事故或累计三人次以上轻伤事故的
★★★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
4、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机械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
★★★
5、发生事故时,未按规定时间内上报、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的
★★★★★
6、对事故调查人员进行强行阻碍或非法人身攻击的
★★★★★
18
其他相关
1、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
★★★
2、施工现场内带小孩活动的
★★★
3、不服从管理,谩骂、侮辱安全管理人员、以暴力手段危险安全管理人员人身安全的,清理出场
★★★★★
4、违章强令指挥所属的员工进行冒险作业的
★★★
5、操作者明知有危险强行进行相关工作的
★★
6、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三次轻度违章行为的
★★★
7、抗拒、阻碍政府机关人员因公执行公务活动的
★★★★★
8、擅自排水至道路上、开挖或影响道路等区域安全的
★★★
9、材料堆场堆放过高、擅自破坏江堤、道路、其他设施而引发事故(事件)的
★★
10、人员进出无安全通道、人员直接蹦跳或徒手翻越高处的
★
11、施工单位未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的
★★
12、施工单位无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
违章罚款通知书(存根)
所在单位(班组),同志于20年月日时,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了
规定),按规定给予罚款:
元(大写:
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安全员:
项目领导:
年月日
注:
请违章单位(班组)收到罚款通知后3日内到安全部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