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制度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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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制度修订稿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
工作制度(修订稿)
根据国家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公司涉及资产转让行为中的评估工作,正确体现公司资产价值,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出资的各级分、子公司涉及的资产评估,均适用本制度。
二、公司资产评估的范围
(一)各级分、子公司与公司集团以外的单位之间发生以下经济行为之一的,必须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公司集团以外企业投资;
3.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4.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租赁;
7.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8.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9.收购公司集团以外单位的资产;
10.接受公司集团以外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抵债;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二)各级分、子公司发生以下经济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1.经公司批准,资产在同一法人下分公司间实施无偿划转;
2.公司集团下属独资子公司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3.不影响公司资产权益的产权变动行为。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选定
当各级分、子公司与公司集团以外的单位之间发生上述二
(一)条所列行为时,应由该行为涉及的目标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公司总部有关资产评估,由公司总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各级分公司有关资产评估,由公司总部授权持有资产产权的省级分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各省级分公司不得再向下授权。
各子公司有关资产评估,由子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及国有资产评估政策规定,严格履行职责,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及专业人员;
3.与经济行为双方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4.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持有资产产权的分子公司应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
四、公司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与备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权益构成的实际情况,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核准项目
我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负责核准。
按照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公司集团内部各级公司需核准项目的核准申请及相关文件材料,须逐级上报至总部,经总部初审同意后以公司集团名义向国资委报送。
(二)备案项目
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遵循“谁批准行为,谁备案评估结果”的原则,采取分级备案管理方式:
1.经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负责备案。
按照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公司集团内部各级公司需由国资委负责备案项目的备案申请及相关文件材料,须逐级上报至总部,经总部初审同意后以公司集团名义向国资委报送。
2.经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公司总部负责备案。
(1)备案程序:
①持有资产产权的分子公司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公司总部,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②公司总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评审。
(2)需报送的备案文件材料:
①“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一)
②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③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
(3)对备案项目的审核:
①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②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③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④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⑤资产占有单位是否就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作出承诺。
⑥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3.经公司总部授权省级分公司审批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分公司负责备案,并于每年终了后将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资料汇总上报。
具体评估项目的备案管理可比照总部备案管理内容进行。
(1)作为非法人机构,各级分公司在产权转让项目实施前,必须按公司决策管理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及法人授权手续,一律不得在无公司总部授权情况下擅自进行产权对外转让行为。
(2)为提高资产运用效率和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效率,各级分公司与其他单位针对实物资产(除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外)进行出售、出租、转让、收购等行为,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省级分公司审批并负责涉及的资产评估及其备案管理,总部不另行授权。
其中因内部控制缺陷、管理疏漏、决策失误、监督不力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核销及处置,仍依照《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认定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国联通审字〔2006〕131号)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在此文规范之列。
①拟进行出售、出租、转让、收购等处置的单台资产账面净值或批次资产账面净值在500万元以内;
②拟对外处置资产的评估价值低于帐面价值,资产处置损失在50万元以内;
③拟出租资产的出租期限在十年以内。
4.各省分公司不得向下级分公司委托授权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管理。
(三)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四)各级分子公司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交易作价的参考依据,当对外转让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须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单位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五、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专用章”(简称“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保管,仅限用于由总部负责备案的、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
六、资产评估项目的统计管理
要建立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统计台帐,妥善保管评估项目的备案资料、并按规定时限向档案部门移交。
公司总部负责所备案评估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并于每年终了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汇总上报国资委。
各省级分公司负责受托备案评估项目的统计工作,并于每年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资料汇总上报公司总部(格式见附件2)。
七、在此之前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内容,以本文为准。
原《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制度》(中国联通计财字[2002]23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须在一张A3规格上正反面打印,不得分页打印)
2.资产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备案编号:
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占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填 报 日 期: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制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占有单位
企业管理级次
上级单位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资产所在地
省(区、市)市(地)区(县)
经济行为类型
一、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二、企业:
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租赁产权转让
破产解散
三、资产:
出资重组 转让租赁拍卖涉讼
四、其他
评估范围
整体/部分资产
主要评估方法
调整后帐面值(万元)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注册评估师编号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占有单位联系人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上级单位联系人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申报备案
同意转报备案
备案(受托备案)
资产占有单位盖章
上级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资产评估详细结果
评估基准日:
年
月日
有效期:
年
月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其中:
在建工程
建筑物
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
其中:
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注:
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留存备案单位,一份送资产占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附件2
资产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
评估项目类型
备案项目数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备注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对外投资
其中:
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货币资产追加投资
认购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组建中外合资合作
原股东以不同比例增资扩股
公司分立合并
清算
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拍卖
资产租赁
资产置换
接受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