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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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一种必要形式,也是让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独立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同时,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促进教学水平与质量的提高,切实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学生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逐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发现、分析、解决问题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勤于探索、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和工作作风。

2、进一步深化相关理论知识,拓展知识面,使学生在文献查阅、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工程训练、理论分析、方案制定与分析比较、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以及使用工具书和写作技巧等多方面的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

严格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执行。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一学期,在专业课教学的同时,要为毕业设计(论文)做好有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

全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一、校级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分管校长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实行宏观管理。

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级领导小组”)。

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并完成。

校级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

分管校长

副组长:

教务处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处长

成员:

各学院院长及分管院长。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指导文件,根据学校教学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整体管理目标,实行统一管理、宏观调控。

2、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成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将检查的结果、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和相关部门。

4、组织、开展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评估等工作;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表彰;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选编》。

二、院级领导机构与职责

各学院院长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由分管院长具体领导,建立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级领导小组”)。

院级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院长

副组长:

分管院长

成员:

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系主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在每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前,制定、公布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向各系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进行工作动员,审定指导教师资格,组织对初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

3、组织审定全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4、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学生选题结束后,确定并公布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对应名单。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完成选题工作,并将“西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含学生未选题目)报教务处备案。

5、为学生组织关于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选题要求、参考文献、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讲座。

6、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前,提前二周组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确定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并报教务处备案。

7、按学校要求,组织、安排、指导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审核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其分布状态,确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根据各专业答辩小组的推荐,组织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申优答辩”、“复审答辩”、“争议答辩”等工作。

注:

“申优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拟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所参加的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统一答辩;

“复审答辩”——从取得“及格”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随机抽取5%以上的学生,参加由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复审答辩;

“争议答辩”——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出异议的学生,经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必要重新举行的答辩;

8、做好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自评、自检与总结工作,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或向学校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意由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内容等环节的不当而影响培养目标实现的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9、组织评选本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院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承担完成,并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的保管工作;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三、学院各系主任职责

学院各系作为直接组织与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由系主任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校、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2、组织申报、审查并向学院推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

3、检查、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质量,在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4、组织本专业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对指导教师的评分与评阅人或答辩小组评分差异大于一个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组织复查与分析,将结果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5、做好本专业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6、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院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7、按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送学院归档保存。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资格须经院领导小组审定、院长批准,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2、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本专业实践背景和经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指导教师人数的30%以上。

具有初级职称人员和学校在读研究生,经院领导小组批准并培训合格后,可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担任辅导工作。

3、首次独立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指导新类型题目的教师,对不熟悉的环节要进行试作,必要时全部试作。

4、可聘请校外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的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必须有学校的专业教师参加联系和指导,以便掌握教学要求和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聘请的校外指导人员必须承担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指导工作,能随时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并在院级领导小组备案。

对外聘指导人员的工作考核参照校、院两级对指导教师的考核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每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参加辅导工作的教师,辅导学生数不得超过5人。

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人员,可参与毕业设计(论文)辅导工作,但不能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职责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对使用的题目,指导教师应向教学系提交题目申报表,经教学系初审后,送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供学院审查。

未提交申报表的题目,学院、教学系不予审查,且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

题目申报内容包括:

选题的依据、目的、要求、主要内容、进行方式、工作量大小、现有技术和物质条件、题目的类型与来源等。

题目经系研究、学院领导小组审查,由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四周前,向学生予以公布。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指导教师填写“西华大学毕业设计任务书”或“西华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后生效。

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一份最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发给学生。

在下发任务书的同时,发给学生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要求具体、明确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各专业自制)。

任务书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改变,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并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存档备查。

3、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就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表”签字确认。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应抓住关键问题,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把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有序完成;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与设计方法的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5、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说明书(论文),认真审查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实事求是地评出分数,并根据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写出评语;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写好论文提要或汇报提纲(提倡用POWERPOINT等电子形式),培养学生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6、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指导的同时,坚持教书育人,要从德、智、体各方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不良思想、言行和作风,要进行及时的教育和帮助,及时处理。

7、指导教师临时出差须经学院领导小组批准,时间在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要委托代理指导教师;一个月以上,则由学院领导小组另定指导教师。

8、指导教师应负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收尾工作。

第四章选题

选题是关系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完成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型一般分为:

设计类、论文类。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考虑以下基本原则:

1、选题应与生产实际、科研实际、实验室建设任务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真题实做,达到对学生综合训练的要求,少数学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2、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判断:

(1)知识的要求:

选题应使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促使理论认识深化,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伸。

(2)能力培养要求:

培养学生依据题目进行资料的调研、收集、加工与整理(含外文资料的阅读与翻译)和正确使用工具书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分析、方案制定与分析比较的能力;掌握有关设计的程序、方法与规范,提高设计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文件编写的能力;掌握实验、测试与数据分析和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锻炼学生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力培养,不同专业、不同题目可有所侧重)。

(3)综合素质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能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工程意识、经济意识、社会意识、环境意识;树立正确的生产观点、经济观点和全局观点。

3、在学校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都可以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另外,各学院应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题目。

4、题目必须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能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全面综合训练。

题目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

5、题目的难度、广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应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题目申报工作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七周前的正常工作日内完成。

7、题目由学院各教学系组织论证、评审,确认其符合要求且具备实施条件。

题目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5%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四周前正常工作日内向学生公布,使学生可以针对各自的情况选择题目,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有条件的专业,题目可以在师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生自主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有条件地选择学生,最终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题目。

9、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多名学生共同参加一个大题目时,各自题目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

10、同一题目最多用三届,并且每届都应有一定的改进。

第五章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教学质量体现在选题、调研、实施、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及毕业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上。

为此,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存档;需学校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校级领导小组处理;在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将根据校级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期、中期和后期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一、初期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四周内进行,主要检查了解以下几方面:

1、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落实情况;

2、题目名称、类别,选题、审题的情况;

3、指导教师与辅导教师的组合情况;指导教师到岗情况;

4、题目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

5、计划、进度、安排的落实情况;

6、预期困难及解决途径和办法。

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指导教师与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自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

包括进度、质量和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问题。

各院、系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中期阶段,可以采用学生自查、集体汇报和指导教师汇报或调查表的形式对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教务处主要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无更换指导教师、学生更换题目及改变题目内容的情况;

2、有无题目工作量太大或不足的情况;

3、题目进展是否按照计划在执行,是否有滞后的情况;

4、了解学生前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表现;对工作不努力、表现差而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应给予批评、警告,并指出努力方向;对优秀学生注意培养,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及潜能,使其能以较高水平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能在社会实践中得到运用;

5、了解教师对学生辅导、答疑情况,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的填写情况;

6、与科研项目结合的题目,还要检查其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

7、了解如期完成题目有何困难,对于有困难的,督促各学院提出解决问题的计划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后期检查:

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

1、答辩的组织、落实情况;

2、指导教师、评阅人的审阅及评语撰写情况;

3、学生答辩有无汇报提纲,答辩组有无提问提纲及答辩记录,有无答辩课件;

4、听取学生对答辩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情况。

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1、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取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的90%以上(含在修读课程学分)。

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七周前正常工作日内完成。

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5个工作日内,对于未取得相应足够学分、已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学生,应取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特殊情况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报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已确定题目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不含寒假),到指导教师处领取“西华大学毕业设计任务书”或“西华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3、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领会题目的基础上,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调查、研究提纲,查阅、收集、整理、归纳技术文献和科技情报资料,结合题目进行必要的外文资料阅读并翻译。

在调研基础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4、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反映遇到的疑难问题,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应认真记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记录内容可包括:

原始数据、需要指导教师重点指导的重、难点问题、指导教师的指导要点记录等。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必须手工填写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爱护公共财物和文献资料,自觉遵守和维护技术规程,爱护实验仪器设备。

6、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作弊处理。

无论是工程设计或科研实验,还是毕业论文的撰写,都要依据题目的性质和目标,按计划和基本工作量的要求完成,如图纸的规格、数量,说明书和论文的字数。

7、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任务。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书写格式遵照本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学生申请更换题目时间,只能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前,进入中期工作后,不得更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9、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一周前,学生需交出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申请提前答辩的学生应填写“西华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提前答辩申请表”,向学院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10凡未能或未被允许进入答辩程序的学生,应在学籍管理允许年限内重修该课程,本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

如写出论文提要或答辩提纲(提倡用POWERPOINT电子文档形式)(3~5份交答辩教师)、必要的图表、试讲等。

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12、学生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

在提交的成果中总结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收获、思想品德方面的提高与感受到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应具有的科学精神和品质。

1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答辩资格:

未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说明书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

图纸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

设计、撰写论文过程中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在指定场所;

查明有抄袭或代作行为;

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

第七章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要求

一、对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格式要求

关于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撰写,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色,结合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制定统一、适用的标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要求

1、对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如下表所示,对学生设计、创作的图纸要求,由各学院领导小组结合本学科人才培养要求,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学科分类

说明书或论文字数要求

备注

艺体类

不少于6000字

有图纸、有作品的可由各学院适当减少字数要求,并在教务处存档备查

其它学科

不少于8000字

2、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或本专业有关的译文及外文资料原文。

理工、经管和法学类,译文(英译汉)要求中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其它类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自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习小语种外语的学生可不作具体要求。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文稿必须使用A4纸。

4、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装订部位在纸张的左边。

装订顺序:

封面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前言

正文

结论

总结与体会

谢辞

参考文献(要求不少于10篇)

附录

5、资料装袋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要装在学校特制的资料袋中,成果包括:

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毕业设计计算书、图纸、翻译的外文资料等。

软件开发型的题目按本条

的要求之外,还必须提交:

开发的软件(源程序和执行程序)软盘、软件主要模块的功能与设计思路(框图)、程序中符号与变量说明、软件的使用说明等。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记录本”

第八章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评阅工作

1、指导教师评阅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于答辩一周前送交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对学生的调查论证(资料检索与外语水平)、任务的完成质量及水平、工作能力、工作量与工作态度、创新等进行评阅并写出评语,按规定给出量化评分。

指导教师应在三天内完成评阅,将毕业设计(论文)交到答辩小组,以便尽快交评阅人评阅。

与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提交的还应有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2、评阅人评阅

由答辩委员会聘请评阅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毕业设计(论文)于答辩前3—5天送交评阅人评阅。

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评阅人评阅时,可视需要邀请指导教师共同研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问题,但成绩和评阅意见必须由评阅人决定。

评阅人应成为所评阅学生答辩小组成员,如果评阅人不能参加所评阅学生的答辩,应书面提出答辩的问题交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

评阅人对学生的翻译资料与综述材料、论文质量、工作量与难度、创新等进行评阅并写出评语,按规定给出量化评分。

对某些题目,答辩小组组长也可以提出聘请答辩组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或外单位技术人员评阅,评阅人经答辩委员会认可后即可聘请。

评阅人评阅后,于答辩前一天将毕业设计(论文)、给出的成绩、写出的评语交回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

二、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进行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及目的。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学院的答辩工作由学院毕业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可设秘书1人。

根据需要,学院答辩委员会可按专业设置答辩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答辩小组的成员对其指导的学生,答辩时应回避提问和答辩成绩的评定。

答辩委员会组成员由学院聘请。

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由系提出,经院审定聘请。

学校教务处、督导团有关专家参与院级或专业的答辩工作。

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请校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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