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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的影响

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的影响

人文学院2011级历史学专业刘应芬201106407105

【摘要】:

随着明代科举规制的成熟,使得专门服务于科举的贡院的形制也逐渐统一。

而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是古代考试中最完善最成熟的,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典范,所以定型在明清的贡院以及规制有着自己本身的一套严格的考试程序,指定的考试法规和严厉的惩罚制度从法律上也保证了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

科举制度在贡院规制的引导之下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贡院通过对报考人员资格的审查、考场地点的设置、考试评卷的标准、录取任用等各个环节,逐渐建立起一系列的比较严密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也保证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选拔优秀的人才。

但另一方面,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作为衰落的封建制度的一部分,其死板僵化和对人性的扭曲也非常突出。

但不得不说,贡院规制对今天的高考也有着重大作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关键词】:

贡院规制科举制度考务管理防弊

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它为平民百姓入仕以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

是中国历史上,也是当时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制度产生之初,并没有专用考场。

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科举转由礼部掌管,开始建立贡院,规制较为简单。

宋哲宗以后,礼部、各州皆建贡院。

元代贡院内已分设“席房”。

明代贡院形制已经规范化、制度化。

清代沿用不变,府州县设试舍,京师及各省城则设贡院。

北京明清两代的贡院建立于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

贡院的一系列规制意义重大,明清的贡院以及规制有着自己本身的一套严格的考试程序,保证了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

科举制度在贡院规制的引导之下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

但作为衰落的封建制度的一部分,贡院规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科举的死板性,也暴露了人性的扭曲,灵魂的变态。

一、贡院与科举的关系

贡院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产物。

我国科举之制,肇基于隋唐,确定于唐,至宋朝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科举制度。

据《唐国史补》卷下《礼部置贡院》记载:

开元二十四年,考功郎中李昂,为士子所轻低,天子以郎署权轻,移职礼部,始置贡院”。

当时在礼部南院设立贡院的举动是中国科举史上它使科举考试正规化,更提高了科举的严肃性。

北宋后期有了贡院的兴建,到了南宋,贡院在各地普遍设立,贡院发展到明后期已有独特的建筑形制和完整的体系,清代贡院几乎继承明代贡院制的结果。

由此可见,贡院与科举考试存在相互联系共同发展的关系,而贡院规制的完善使他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贡院是古代开科取士的地方。

在古代,献给皇帝的物品被叫贡品,贡院通过考试选拔人才贡献给皇帝、国家。

顺治九年壬辰(1652年),全川未靖,补行辛卯科乡试,围设保宁府。

甲午、丁酉、庚子三科皆在保宁,至康熙二年癸卯(1663年)始移成都,“嘉庆二十二年,川北道黎学锦率属重修……”。

当然,老百姓习惯叫这里清代考棚,清初时,阆在这里共举行乡试四科。

省会迁徙后,阆中贡院考棚又作县试、府试场所,至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考试自开始起,各代朝廷为了保证其顺利进行,不仅对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进行专门的规定,对考试的运行程序也有相应的措施,并在考试过程的执行中得到保障,逐渐形成一整套的制度。

如清代科举考试的考场规定,是在以往各朝防弊措施的基础上,将防弊视为要政,制定了《钦定科场条例》,防止考场舞弊的有关规定越来越严密,越来越细化。

考场制定有回避、锁院、搜检、答卷、糊名、誉录等制度,其执行力度严格。

所以贡院制度使科举考试能公平的进行与实施。

明清时期,锁院、弥封、对读、誊录等考试制度在贡院中得一充分的贯彻实行。

明代后期贡院建筑规制已经相当严密,科举的城市化与规模化也促使贡院建筑配置和规制的统一,贡院反过来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制度化和正常进行。

浙江贡院三面环河,不仅风景秀丽,而其充分利用河道,有了贡院外墙和河道两重关卡,可以有效防止考官与外围的人员沟通作弊。

科举制度的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同时这种权力递交也削减了朝廷对官吏的任免权,分散了政治控制力。

在贡院规制下,它更崇尚公平、公开、公证,实行考卷密封制度,要求考生无名、作弊将被除名,所以在当时是非常有利于选拔人才的。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一千三百年,直到今天,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科举制度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中,英国在十九世纪中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规定政府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文官,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

贡院为科举考试提供物资环境,增加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同样科举考试的成功也为贡院的继续存在提供基础保障,贡院与科举紧密相关。

二、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的积极与消极影响

(1)清代考务管理的现实的积极意义

  科举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对政治、文化、教育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每逢考试,上至皇帝、下至平民都在关注科举考试的全过程,科考现场成为社会的焦点。

从一些历史文献中可知道各级政府的文书多谈及到科举,比如考试前的各种建议,以及对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议论,和考试后对选拔结果的评价,还有对科场舞弊揭发的奏折。

因此,组织管理成为重要的任务,完备的贡院规制是衡量考试管理的重要标准。

科举考试是我国封建社会选士制度的重大变革。

它不以门第、财产作为选拔人才的依据,而以考试为主要手段,注重士人的知识与才能,是不平等社会下相对平等的制度。

为了体现科举考试公平、公正性的特征,各朝代的统治者都要极力从制度上进行维护,因此贡院规制的核心就是如何保证维护科举的公平、公正。

从某种意义上讲,贡院本身的规范标准就代表着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原则。

考试形成制度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时代发展的变化,社会对考试的功用便提出新的要求,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条件决定了所需人才的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和考试的方式,所以,贡院规制的规范也是随着科举考试不断发展而逐步改进完备的,且向着完善的趋势发展进步,影响至今。

(2)科举制度在贡院规制下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清代科举考试贡院制度的目的,一是为了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科学地对待历史,发扬它合理、优秀的因素,使人们对科举考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二是以史为鉴、古为今用,从而促进当今考试制度的逐渐完善;三是从其制度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丰富考试立法的理论依据,启发对考试改革的思路,严格以法治考,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的考试制度。

我们从清代违纪处罚规定和舞弊处理事实结果可以看出,防止考场舞弊的规定是相当严密的,科举考试立法中含有大量的制裁制度和制裁措施,包括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经济制裁等。

刑事制裁是清代对犯罪行为最广泛适用的制裁手段,如枷号三月,杖一百,发烟瘴地方充军等。

这些制裁措施虽不能从根本上彻底铲除腐败,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维护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为科举的有效性提供重要保证。

在一定规制下的科举制度有重大作用。

第一个作用是选拔出了大量的人才。

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十万进士,数百万举人、秀才,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是非等闲之辈。

科举不但选拔了大量的治术之才,而且科举及第者中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都不计其数。

明代的杨慎、汤显祖、张居正、海瑞、徐光启,清代的纪晓岚、刘墉、郑板桥、翁同龢、林则徐、蔡元培等文化名人都是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文学史上的唐宋八大家都是进士出身;明代、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第二个作用是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择人材的基础,还给了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向上爬的机会,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第三个作用是推动了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

明朝英宗后,惯例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所以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

很多人不一定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望,而仅仅是因为对功名的追求,但客观上推动了国人的学习。

十万进士和上百万举人一起,构成一千多年间文化活动的主力,文学艺术的发展、民族文化传统的传承、学术思想的演变、教育事业的兴革,都与他们的活动密不可分。

由此可见,所以贡院规制的作用更为明显。

(3)贡院制度在明清科举制度中的弊端

事物不是完美无缺的,所以贡院规制也存在他缺陷。

比如,鲁迅先生曾经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无情抨击,认为研读八股文禁锢了人的思想,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的因循守旧和人性的奴化,与科举考试内容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所以说,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

明代开始的科举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

所以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迂腐的八股文束缚,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

大家都知道的《范进中举》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凶残表现得令人心悸,而《秦香莲》也是把陈世美抛妻弃子的责任都追究到了科举制度上。

不过,余秋雨在《十万进士》里提到,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在本质上是一个文官选拔制度,不是文学创作才华和经典阐释能力的考查制度。

庞大的科举群落难免混杂了些卑劣无耻之徒,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作为衰落的封建制度的一部分,其死板僵化和对人性的扭曲也非常突出。

开科的历朝历代堆科举考试作弊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

轻的驱除考场,永不录用,以下三代不得科考,如明朝的徐霞客,就是因为其祖父科考舞弊,其不能科举;一般的打板子后充军发配,例如《大清律例》规定,要戴枷三个月示众,杖一百,最后还要发往边疆充军;重的杀头灭族,如清朝的三大舞弊案,牵连数百人。

但是还是阻挡不了功名利禄对他们的诱惑,读不过的就想方设法作弊。

因为,由于诱惑太大,只要考上,钱和权就都有了,这就使他们认为效果不错,且值得人们去冒险,屡禁不止。

这个时候,考试的设计者都在努力防止作弊的产生,朝廷通过建立、健全科举制度,从糊名、誊录到贡院规制等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是还是有作弊者层出不穷,作弊招数也推陈出新,根本没办法从根源是消除。

简单说一下,作弊手段有四种,最初级的作弊方式是夹带。

考场规定进入时只能携带笔墨,进考场就把门一锁,考完才给开门。

于是考生们充分开动脑筋,比如把毛笔、砚台凿空,辫子、馒头都是藏“挟带”的工具,找人扔答案……第二种方法枪手代考,那时候没有相片,找人代考便有了可能。

朝廷在准考证上,还加上了体貌特征描述,比如年龄、个儿,面部特征等。

最好的枪手是那些紧挨着的有些真才实学的穷秀才,他们比较害怕恐吓,容易被收买。

但也有温庭筠那种“乐于助人”的“高手”,他个人生活作风不严谨:

参加进士考试的时候,温庭筠把题目做完,然后顺便把周围考生的卷子全都给答了,而且通常帮的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群,最高纪录是一次考试帮了八个人答卷。

第三种方法是:

买考题,如果买不到考题,就买改题的考官,比如在试卷上做个记号。

最高技巧——买朝廷,让组织考试的人给自己定个状元。

这些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贡院规制没办法把科举中的缺点根除,也没办法根除。

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科举的腐败助长了封建统治的劣根性。

3、当今高考与明清的科举制度

科举与现代高考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探索科举与学校教育教学关系的历史发展规律入手,看现代高考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关系,可以为当前的高考改革提供历史借鉴,使高考改革有利于中学的育才,让学校能比较公平企鹅有依据的选拔所需人才。

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人才选拔;要用德才兼备敢言直谏者;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危害严重。

我们要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观念。

联系现实:

我国当前推行的考试改革体现了组织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国家职能。

我国的考试改革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原则。

这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注意对比,古代的考试制度和现在的考试改革有着本质的不同。

还要认识“十五”期间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与任用、考核评价、流动配置、激励监督的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

国古代选管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古代,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

因此认真总结中利与弊:

利在于:

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

但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所以,科举制度废除有利于社会现代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社会与文化的断层。

首先有利于教育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推动了洋务运动后兴办近代学堂的高潮和新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初步完善。

其次有利于思想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有利于新兴知识分子群体接受自由民权思想,日益获得独立的人格和开放的思想。

科举制度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即有赖于我国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和封建生产力方式不断向周边地区拓展的历史现状。

它的存在既依赖于专制王朝,又促进国家的统一与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共同发展的历史。

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的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

它客观上使中华文化统一到儒家文化的前提下来,这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

在今天,我们又可以从贡院规制与科举制度的联系中,学习其精华,正确认识科举制度与当今高考的关系。

小结

科举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与崇尚“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公开宣扬“公平”、“公正”密不可分的,这一目标的达成是以科举制度一套完整的贡院规制与考务程序为基础的,并在法规的执行中得到确认与保证。

它不仅对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进行专门的规定,对考试的运行程序也是精心设计,其规定亦是层层设防、环环相扣,制度上的完备,是当今所有考试都不能比拟的。

但也影响着当今的考试,比如现在高考的一些程序,是贡院规制和考务管理的精华和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值得我们深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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