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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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制定本制度。

2留观场所应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房间内配置洗手设施,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

3.集中隔离留观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

4.按照要求做好房间、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餐具、抹布、拖布、物品、家具等的消毒。

5,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装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处置,专车回收,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6.观察点管理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

6.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学习,确保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机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7.所有人员工作后注意洗手和手消毒。

8.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了解其是否有基础疾患,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

每天早、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包括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等,并记录监测情况。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与本院医生联系。

9.每天统计消杀工作中消毒液使用量,并做好记录。

10.每日负责人对本区域院感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

附件2: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指南

附件1.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

本指南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参与病例和感染者转运、尸体处理、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和实验室工作等专业人员。

一、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

接触或可能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物(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等)及其污染的物品或环境表面的所有人员均应当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具体包括:

(一)手套。

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根据工作内容,佩戴一次性使用橡胶或丁睛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消毒,更换手套并进行手卫生。

(二痛用防护口罩。

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每次佩戴前应当做佩戴气密性检查,穿戴多个防护用品时,务必确保医用防护口罩最后摘除。

(三)防护面屏或护目镜。

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时,应当佩戴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消毒干燥,备用。

(四)防护服。

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当更换个人衣物并穿工作服(外科刷手服或一次性衣物等),外加防护服。

二、手卫生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钱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尤其是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对患者进行无菌操作前,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品或污染环境表面之后,脱去个人防护装备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

三、特定人群个人防护

(一)流行病学调查人员。

对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对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1颗翎郊涉口罩

或医用断口W、[W面的讲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人员。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四)尸体处理人员。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

(五)环境清洁消毒人员。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六)标本采集人员。

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

建议至少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四、防护装备脱卸的注意事项

(一)脱卸时尽量少接触污染面。

(二)脱下的防护眼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三)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再次洗手、手消毒。

附件2: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指南

1.每天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隔离对象解除观察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进行消毒。

空气消毒方法:

通风,每天2-3次,每次至少30min;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每天一次,每次2小时;紫外线移动灯车(无人状态下),每次1小时,有记录。

2.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

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3.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4.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当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5.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

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

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6.严格按照标准做好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有效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

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咽/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10mg/L。

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无独立化粪池时,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

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按粪、药比例1:

2浸泡消毒2h;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当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

1加药后充分搅匀,消毒2h。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

所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严防发生交叉感染,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安全运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管理对象

(一)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

(二)入境人员;

(三)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

二、场所要求

(一)科学选址。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应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机构设中隔离场所。

(二)建筑安全。

集中隔离场所应为合法建筑,其基础设施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

设、

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配备有保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以下简称“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

优先选择楼层较

低的建筑作为隔离场所,加强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封闭式安全防护,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

(三)分类分区。

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等集中隔离人员应分别安置在不同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场所内部根据需要分为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分区标示要明确。

应设立独立的隔离人员通道和工

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进出单向,避免与其他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

(四)规范设置。

单独集中隔离场所应按照“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标准进行规范设置,具备通风条件,能够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

集中隔离的房间内及楼层的卫生间均配备洗手液、流动水和手消毒液。

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

(五)严格污物排放。

集中隔离场所应具有独立化粪池和污水排放池。

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三、管理要求集中隔离场所由所属市、县(市、区)政府和社区负责统一管理,当地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以及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等单位及基层组织,共同开展集中隔离场所的具体工作。

(一)人员管理要求

1.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

集中隔离人员应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

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不适宜单独居住者,由集中观察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经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根据观察点情况安排1人陪同居住(优先从隔离人员中选择)。

居住期间,陪同人员应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2.封闭管理。

集中隔离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房间,不得与其他隔离人员接触,严禁探视。

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隔离场所。

如因疾病等突发情况,确需离开房间的,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

(二)健康管理要求

1.严格集中隔离。

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居家健康管理7天。

入境人员按照规定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严格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在集中隔离期

间的前5天每隔24小时检测1次核酸,暴露后第3天、第7天检测1次血清抗体(必要时暴露后第10天增加1次血清抗体检测);在集中隔离第13天和居家健康管理第6天再分别进行1次核酸和抗体血清检测。

省内口岸入境人员在入境第1天(海关)和集中隔离的第3-5天、笫13天进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第13天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抵达目的

地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3.严格健康监测。

医护人员要登记所有隔离对象基本情况,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重点了解其是否有基础疾患,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

每天早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1.包括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等,并记录监测情况。

4.严格送医排查。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至定点医疗机构。

(三)清洁消毒要求

做好场所清洁消毒。

集中隔离场所每天对房间、卫生间、

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随时进行清理。

隔离人员解除观察或转出后,及时对其房间进行消

毒。

对临时设置的集中隔离场所,要进一步强化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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