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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和信息化厅度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7年度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我国绩效管理自此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水平,2018年,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党组工作部署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7号)有关要求,财务处在上一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开展了绩效评价,以此践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

一、专项基本概况

根据省人代会议批复的2017年度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共分为9个资金用途,分别为: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M1)、企业转型升级(M2)、产业园扩能增效(M3)、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M4)、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M5)、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M6)、中小微企业发展(M7)、节能降耗资金用途(M8)、生产服务业发展(M9)资金用途。

扶持对象是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工业园区等。

资金主要分配方式为因素法、项目制,资金扶持方式为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直接补贴、政府集中采购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

由于省财政厅已抽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产业共建资金及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用途(支持揭阳金属生态城基础建设还本8844.67万元)等3个资金用途(资金专题)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为避免重复评价,不再参与本次绩效评价。

同时,根据与省财政厅沟通结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中“技术改造事后奖补”专题(共计213100万元)待政策到期后统一开展绩效评价。

故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节能降耗资金用途、生产服务业发展8个资金用途。

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18年3月31日。

二、资金安排情况

(一)总体安排情况

本专项资金安排额度共1100695.8万元,绩效评价的金额为550790.03万元,纳入评价的项目为847个。

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金实际拨付到位503364.53万元,到位率为91.39%,实际支出258,943.09万元,支出率51.44%,(资金的实际到位或到位率率按照资金实际拨付至项目单位的额度计算;支出或支出率按照项目单位实际支出资金的额度计算,下同)已完成项目为523个,项目完成率为61.74%,按计划实施中项目196个,比计划进度延迟项目68个;需验收项目485个,已验收项目406个,验收率83.71%;实施过程中因故调整或中止项目18个。

其中:

M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34470万元(不含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项目204个,已完工项目93个;M2.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14710万元,项目60个,已完工项目45个;M3.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用途,项目53个,已完工项目0个;M4.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46620万元,项目131个,已完工项目70个;M5.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用途302616万元,项目197个,已完工项目157个;M6.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3650万元,项目34个,已完工项目32个;M8.支持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18672.9万元,项目117个,已完工项目102个;M9.支持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7500万元,项目51个,已完工项目24个。

图1:

本次评价资金用途资金总体安排情况(单位:

万元)

(二)各资金用途安排情况

从扶持方式来看,为响应国家有关财政经营性补贴方式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专项资金采用更加多元化的扶持方式。

其中在不同资金用途中,分别采用了事后奖补、直接补助、政府采购、贷款还本、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工作经费、直接列支等方式。

图2展现了几种主要的扶持方式落实金额,其中股权投资占比高达44.35%,其次为事后奖补和直接补助占比为27.43%和21.09%。

这两种扶持方式的扩大运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有力地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使其更好地发挥产业扶持功能。

图2:

专项资金主要扶持方式分配情况(单位:

万元)

具体来看:

“M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34470万元(不含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涉及8个资金专题,拟扶持204个项目,已落实150个项目。

资金实际拨付到位24745万元,到位率为72.27%,已支出14092.87万元,支出率56.95%。

“M2.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14710万元,涉及4个资金专题,已落实60个项目。

资金实际拨付到位14510万元,到位率为98.64%,资金支出额为11475.62万元,支出率79.09%。

调整收回资金200万元,具体为取消东莞智源彩印有限公司项目事后奖补200万元。

“M3.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122551.13万元,涉及7个资金专题,落实项目53个。

资金拨付到位121374.09万元,到位率为99.41%,实际支出54102.19万元,支出率52.51%。

“M4.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46620万元,涉及22个资金专题,落实项目131个。

资金拨付到位44620万元,到位率为95.71%,实际资金支出21081.32万元,资金支出率47.25%。

调整收回资金760万元,分别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减少460万元,“广东省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动员会暨推进政务大数据应用工作会议”减少200万元,“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减少100万元。

“M5.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302616万元,涉及6个资金专题,已落实117个项目。

资金拨付到位269122.54万元,到位率为88.93%,实际支出135,554.51万元,实际支出率50.37%。

“M6.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3650万元,涉及3个资金专题,已落实34个项目。

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项目支出金额为3504.24万元,支出率96.01%。

“M8.支持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18672.9万元,涉及5个资金专题,已落实117个项目。

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资金支出额为13972.63万元,支出率74.83%。

“M9.支持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

2017年省财政共计安排7500万元,涉及2个资金专题,已落实51个项目。

资金拨付到位6670万元,到位率为88.93%,资金支出额为5159.71万元,支出率77.36%。

三、绩效目标设置与评价方法

(一)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总目标是:

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实施“制造强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深化信息化先导战略,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构建工业信息化核心竞争力。

具体的绩效指标是: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工业投资增长12%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14%,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3.7%,单位GDP能耗下降3.7%。

(二)各资金用途绩效目标

在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下,我厅对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8个资金用途提出了更加细化的绩效目标任务,具体表现为:

“M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

重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龙头骨干企业普遍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覆盖率达到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3%以上。

机器人制造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产品销量占广东年度新增销量的50%以上。

研发印刷及柔性显示材料实现100公斤级量产应用,创新中心拥有专利达到1000件以上,专利池专利达到5000件以上。

8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完成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

建成一批社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5家以上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其中国家级研究机构2家以上)。

政务信息资源采集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政府部门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成“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机器人全行业发展规模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25%,带动智能装备产值达到3000亿元左右,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培育5家左右大数据核心龙头企业、1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1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推动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4000亿元。

“M2.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

以补助方式支持6个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和2个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额500万以上,整体税收总额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整体税收总额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

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3家,中国名牌产品15家,广东省名牌产品45家,广东省著名商标68家。

企业产值较上年稳步增长,税收增长5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研发投入显著提高。

石碣镇2017年全镇注册商标数较2016年增速20.8%,税收总额同比增长15.8%;常平镇新增注册件数同比增长21.2%,产业集群的2017年税收增长率4.5%。

新增广东省著名商标10件,驰名商标1件。

项目承担单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研究成果16项,省级研究成果或奖励15项,开发系列新产品30种。

佳纳能源、家美陶瓷、博华陶瓷、宏威陶瓷实现新增产值分别为6231万元、20000万元、16088万元、61037.86万元;税收增长率分别为638.77%、66%、1.3%、51.05%,平均增长率为189.28%;新增投资分别为1824.68万元、2224.17万元、1168.21万元、167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0%,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不低于4%。

“M3.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用途”:

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对口共建产业园160个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建设;珠三角产业转出市推动550个项目转移落户粤东西北地区12市及惠州、江门、肇庆市。

2017年,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力争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00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的比重提高到30%产业园区吸纳就业超过100万人。

“M4.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

全省互联网加快推进城镇光纤入户,农村光纤由行政村向自然村拓展。

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30%,3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70%.珠三角地区公共区域实现WLAN(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光纤入户率达到2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

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8%,珠三角地区达到80%。

IPv6(下一代互联网)初步实现规模商用。

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25%以上。

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突破3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达到7500亿元。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平稳增长,占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30%。

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达4万亿元,突破1.5万亿元。

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社会的服务应用全面普及。

“M5.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用途”:

2017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12%,新引进投资额超1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项目260个,新开工建设投资额超1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项目220个,新投产投资额超1亿元的装备制造业项目150个。

“M6.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

完成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11万家企业综合情况数据采集工作,其中制造业企业数量不少于5.7万家。

完成全省21个地市3000家省重点企业直通车信息交流平台信息采集。

完成全省4个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建设,广州市白云区试点力争实现“一图一库一系统,一表一典一机制”的目标任务。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完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省市直部门接入率100%;公布数据开放计划/清单的政府部门80%;开放政府数据集200个;数据汇聚覆盖全区企业占比100%;企业数据资源类别20大类;单个企业描述字段50个;完成数据标准/体系/规范5套;企业全景数据库1个;专题应用数据库8个;数据应用:

政府决策服务类应用8个;企业监控管理类应用6个;产业/园区监控分析类应用5个;数据对外开放服务部门/企业100个;节约政府成本500万元;行政审批办理时间缩短30%。

召开1500人规模的2017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安排住宿、接送、媒体宣传、专家演讲等事项。

全省企业情况综合统筹协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相关活动以及处室日常支出。

“M8.支持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资金用途”:

以补助和股权投资方式支持13个园区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重点支持已列入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项目,不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

以奖补方式奖励82个节能示范项目,包括节能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改造示范项目、行业能效对标试点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鼓励节能循环经济发展。

以奖补方式奖励11个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不含深圳)和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不含深圳),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在源头上控制能源资源消费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节能减排,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国顺利完成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

以补助和直接列支方式支持3个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和能效电厂项目,开发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便利企业和主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建设广东省亚行贷款能效电厂项目,解决电力短缺和能源可持续利用问题,实现节能减排目的。

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专题安排财政资金962.9万元,以奖补方式奖励9个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鼓励更多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M9.支持生产服务业发展资金用途”:

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其中支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1-2个,支持500万元;支持建设20-30个工业设计中心,支持2500万元。

工业设计项目建设完成50%,并争取工业设计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

培育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企业。

支持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服务等生产服务业开展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计划支持30个,支持3000万元。

供应链项目建设完成50%并争取供应链项目建设完成50%。

2017年物流业实现增加值5600亿,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下降到14.8%;培育1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020年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100亿,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下降到14.5%;培育3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2017年建设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20年完成建设2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4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承担的“面向电子信息产品可靠性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办公室承担的“潮州市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两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评价依据与评价方法

本项目评价的主要依据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结合财政专项资金的特点,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方法、规范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为政府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提供决策参考。

主要评价依据有: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8〕7号);

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粤经信办〔2018〕5号)

5.《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财务涵〔2018〕50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

7.《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

8.《广东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方案(2016-2018)》(粤府办〔2016〕46号);

9.《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

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7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作要点》(粤经信综合〔2017〕35号);

1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通知》(粤经信秘〔2017〕90号);

1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分解2017年产业共建目标任务的函》(粤经信园区〔2017〕14号);

13.《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

14.《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5〕219号);

15.《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342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企业情况综合负责部门等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3〕88号);

17.《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5〕349号);

18.专项资金涉及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广东省级财政专项绩效评价己构建了通用的指标模型。

针对2017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既属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范畴,且评价目标之一为配合完成省财政厅布置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任务,故沿用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蓝本。

为了提高政策设计与评价实践的衔接性,省工信厅在上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指标体系建构情况做了调整和改进,主要针对“社会经济效益”个性化四级指标库进行梳理和完善,包括测量指标、指标说明及计算方式等都根据实际进行了修改,使指标库能够满足不同资金种类和性质的多样性,客观反应不同资金和项目的绩效,增强横向可比性。

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的对象有以下几个层次:

一是用款单位(对应项目),二是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应资金专题),三是省工信厅资金处室(对应资金用途),四是省工信厅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各层次绩效评价得分显现一一递进关系,具体按以下方式计算:

1.项目评分。

未被抽中现场核查的项目最终得分以材料审核得分为准。

被抽中现场核查的项目最终得分以现场核查得分为准。

如果项目采用了指标体系的全部得分,则各项指标得分的和即为项目的绩效评价总分。

如果项目只需填写部分指标,则采取折算方式:

项目总分计算公式为:

(需要填写的指标打分之和)/(需要填写的指标分数之和)*100。

对于未按计划实施(无计划的酌情考虑)导致绩效未完成的项目,其得分上限为80分。

2.资金专题评分。

资金专题最终得分=省工信厅组织委托的第三方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后,在结合本地市全部被评项目得分基础上,按自评审核评分表对每个资金专题打分。

如果资金专题采用了指标体系的全部得分,则各项指标得分的和即为资金专题的绩效评价总分。

如果资金专题只需填写部分指标,则采取折算方式:

资金专题总分计算公式为:

(需要填写的指标打分之和)/(需要填写的指标分数之和)*100。

地市工信部门资金整体的最终得分=(该地市资金专题1评分*该地市资金专题1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资金专题2评分*该地市资金专题2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资金专题n评分*该地市资金专题n的省财政总金额)/该地市所有资金专题的省财政总金额之和。

3.资金用途评分。

资金用途最终得分=该资金用途下每个资金专题得分的综合汇总,根据获得省财政扶持金额取加权平均值。

厅资金处室最终得分=按每个资金处室分管的资金专题得分的综合汇总,根据获得省财政扶持金额取加权平均值。

4.专项资金评分。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最终得分=按照每个资金用途得分的综合汇总,根据获得省财政资助金额取加权平均值。

第二部分自评及第三方评价结果

四、绩效评分及特点

(一)自评结果

M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用途的项目单位自评分为85.37分,自评等级为良。

除个别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分值较低外,大部分项目单位普遍认为在绩效目标、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地市主管部门自评分为89.87分,自评等级为良。

其中,自评分最高为100分,自评分最低为15分,极差为85,差距较大。

总体而言,21个地市主管部门除汕尾市(自评分值为15分,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表明各地市主管部门所承担项目在前期准备、过程管理和目标实现等方面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M2.支持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用途共有4个专题60个项目,专题自评分为93.74分。

按照不同的资金使用方式,直接补贴项目的自评得分为91.17分,项目事后奖补的自评得分为96.12分。

规划与产业政策处负责M201、M202两个专题,自评得分为96分,技术创新与质量处负责M203、M204两个专题,自评得分为94.5分。

整个资金用途自评得分为95.08分。

主要扣分项目集中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

M3.支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用途项目自评分和地市自评分均值均为85.54分,地市自评分偏高,大部分地市没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照绩效评分表的指标说明进行合理评分,自评报告普遍缺乏对本地区用途资金的绩效的深入分析。

M4.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用途各业务处室负责专题自评分均值为96.37分,其中:

M421和M413较其他专题自评分明显偏低,但自评情况反映较准确。

M.414自评分为100分,终审核得分为40.00分,评价结果较自评相差较大。

全省各地市工信部门自评分均值为89.91分,经对各地市工信部门自评材料审核后发现,江门市、汕头市、中山市自评与审核结果最为接近,自评情况反映较准确;潮州市、清远市、肇庆市自评与审核结果分值相差较大。

全省项目单位自评分均值为89.42分,其中,深圳市、省属、顺德区项目单位自评与审核结果最为接近,自评情况反映较准确;河源市、汕尾市、韶关市项目单位自评与审核结果分值相差较大。

M5.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用途项目单位的自评分均值为87.27分,等级为良,表明除个别单位外,单位普遍认为其在绩效目标、资金管理和目标实现等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等14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在80分以上,说明四个专题的项目单位均认为在目标设置、事项管理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绩效总体较好。

M6.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资金用途全省21个地市及顺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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