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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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太原华润中心悦府三期工程项目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与工程实体防护监督并重,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海南省相关建筑安全管理的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现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现场的安全隐患制定了如下的排查方案:
一、成立专门隐患排查小组
项目部成立专门的隐患排查小组,每半月对所有项目中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落实整改,根据隐患的实际情况,再进行复查,直至不留隐患。
组长:
熊桂林
组员:
王贤、王灵飞、崔晓鹏、汪文涛、李计堂、赵志强、邢海龙、董寒迟、谷靖
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作内容及隐患排查标准:
1、脚手架隐患、搭设隐患及使用隐患排查
脚手架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外防护设施,也是在使用过程中与搭设过程中最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部位之一,所以,根据我司脚手架搭设所使用的材料与搭设方法,特制定如下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与细则:
1)、纵向水平杆要求
(1)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局部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符合下列规定:
a、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b、纵向水平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c、铺设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定立在立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2)、横向水平杆要求
(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2L,且不应大于30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应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当使用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脚手板的设置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竹串片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面杆支承,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根据情况采用对接平铺和搭接铺设。
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大于300mm。
(如图2-4);搭接铺设时,接头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如图2-4)
(3)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立杆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水平面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底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如图5-2);
(3)脚手架底层步距应不大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部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项端应高出女儿墙1m,高出檐口上皮1.5m。
5)、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计算外,尚应符合表5-3的规定;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双排
≤50m
3h
3La
≤40
﹥50m
3h
3La
≤27
单排
≤24m
3h
3La
≤40
注:
h——步距La——纵距
(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b、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c、连墙件的布置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而后采用方形、矩形布置采用;
d、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m(2步)。
(3)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4)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b、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有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钢筋。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的要求
(1)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和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5-4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b、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24米及以上脚手架必须连续设置剪刀撑。
c、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构造要求;
d、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设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门洞桁架的构造要求;
b、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7)斜道要求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a、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b、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2)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b、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道宜采用1:
6;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
3;
c、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d、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档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档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e、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要求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要求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b、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c、人行斜道和动粗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10)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1)在脚手架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2)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3)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4)内立杆离结构间距大于150MM时,必须按垂直间距不大于三步架体的高度在内立杆与结构之间距离设置水平隔离。
三、施工现场各临边及洞口隐患排查标准
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0.6M,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5、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CM~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的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6、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适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7、四周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8、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M设一道安全网。
10、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
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11、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色警示灯。
1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上面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板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
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的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和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高1.2M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用于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蹐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14、用于攀登的梯脚底部应结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部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度正负5度为宜,蹐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1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1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度~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7、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隐患排查标准
1、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
边线之间的最小的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5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底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表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7、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I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8、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的绝缘多股铜线.
9、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红、绿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滥用和互相代用。
1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
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2、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无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13、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造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4、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步得小于1m。
15、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16、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面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17、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8、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超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
19、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
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20、多台夯土机械并列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21、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2、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23、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4、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5、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五、施工机械隐患排查标准
1、在工作中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塔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5、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超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
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6、起重机塔身升降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7、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8、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提超越。
9、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10、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
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
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
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桩锤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2、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3、钢筋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
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
14、钢筋冷拉场地夜间作业的照明设施,应装设在张拉危险区外。
当需要装设在场地上空时,其高度应超过5m,灯泡应加防护罩,导线严禁采用裸线。
15、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提升机,提升高度31~150m为高架提升机。
16、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要求:
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信号装置。
17、高架提升机除应满足以上防护装置规定外,尚需具备下列安全装置:
下级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通讯装置。
18、提升机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设置常闭的楼层口停靠门,宜采用联锁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方可打开)。
停靠栏杆可采用钢管制造,其强度应承受1KN/m水平荷载。
19、提升机上料口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
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静荷载。
也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20、提升机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荷载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荷载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
21、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2)、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2、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23、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4、提升机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新制作的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在重新安装时,其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2)、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3)、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4)、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以上为脚手架、临边洞口、临水用电、施工机械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分项,我项目部把以上几项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做到排查一处,落实一项,定人、定时、定措施及落实整改,绝不留隐患,根治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