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173916 上传时间:2023-02-0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docx

某某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

第一章概述

1前言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前身是1949年12月成立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治安科消防队;1954年从治安科分出,1959年改为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当时警力100人;1965年消防大队隶属柳州军分区领导,下设鱼峰、城中和柳北中队;1966年起,“文革”10年动乱,该大队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73年12月,该大队划归柳州市公安局领导,当时在编警力达210人;1976年11月消防大队增设政工股;1977年1月,消防大队增设河西消防中队和柳钢企业专职消防队;1979年3月该大队增设战训股;1984年1月,在原柳州市武装民警中队和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支队,实行柳州市公安局和武警广西消防总队双重领导;1986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仍隶属武警广西总队和柳州市公安局的双重领导,支队内设政工股、宣传股、秘书股、防火股、警务战训股和装备后勤股,下设鱼峰、城中、柳北、河西4个中队;1987年增设河东中队;1990年又增设特勤中队,后因兵力和装备不足于1991年4月解散;同年12月成立柳城消防中队;1993年,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1996年经公安部下达编制,支队划属五类支队;1997年支队机关设办公室(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防火处;1999年、2000年先后成立了柳江消防中队和燎原消防中队;1999年4月撤销河东中队,在该营区内再次组建特勤中队,原河东中队的兵力和装备迁至旧机场开发区新建银山中队;目前支队编制干部、战士380人,支队机关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及防火处(均属副团级);下设柳江、柳城、融安、融水、三江大队(均属正营级)以及鱼峰、城中、柳北、河西、燎原、银山、特勤、柳江、柳城、融安、融水、鹿寨等12个中队和鱼峰、城中、柳北、柳南公安分局消防科。

此外,全市尚有1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共有消防人员135人,消防车25辆。

柳州市市区消防系统现有7个消防站,其中:

标准型普通站6个,特勤型1个。

7个消防站总占地面积62297.50平方米(折合93.44亩),担负的责任区总面积96.6km2;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16353平方米;整个支队人员编制380人;消防车辆配编37辆,现实有30辆(其中:

特种车辆);119线4对,手持对讲机40台,基地电台7台;接警方式为集中接警,调度方式主要为无线调度(上述情况详见附表1)。

在中共柳州市委、市政府、武警广西消防总队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柳州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一天天增多,火灾不断增加,而消防设施及装备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越来越为突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预防和扑救火灾及抢险救援综合功能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主要表现为:

消防基础设施不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尚存在着较大的隐患,目前市区尚缺6个消防站,占市区应建总数的46.2%(其中:

按规定尚缺一个特勤消防站)。

还缺一个全市性的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水源覆盖率仅达71.7%,尚欠28.3%;现有的消防车辆及装备,未能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此外,在消防供水、供电、通道、通讯和信息等方面的建设,尚需进一步与城市建设同步实施,各项消防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尤其,再建一个阳和特勤消防站更为需要。

2编制依据

本项目建议书是受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依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的。

①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柳州市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编制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委托书》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③《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④《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⑤《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

⑥《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⑦《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

⑧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的有关资料

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⑩《柳州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第二章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根据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阳和工业园区的规划及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建阳和特勤消防站是十分必要的。

1、本项目的建设,是适应柳州市消防形势发展的需要

“九五”期间,在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广西武警、公安消防总队的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及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在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学习实践中,柳州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的上升势头,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趋于稳定,为保护国家和全市人民财产安全,促进柳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柳州市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火灾形势越来越为严峻,而全市的消防站和消防装备设施滞后于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显得越来越为突出。

如仅就消防站而言,按公安部、建设部和国家计委批准的《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的要求,当前,柳州市区应有消防站13个,但现仅建成7个,占应有数的53.8%,尚缺6个,占应有数的46.2%,其中,自治区要求柳州应有两个特勤消防站,但日前全市仅有1个,占应有数的50%。

这给全市消防安全布局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上有关消防设施滞后,消防装备不足,因此,预防、扑救和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保障安全的需要,给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带来沉重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

因此,加强消防站特别是特勤消防站的建设,是柳州市消防工作的当务之急。

2本建设项目,是实施《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的需要

柳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8月批准的《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明确指出:

柳州市消防设施、安全布局及预防、扑救火灾能力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消防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改善措施,根据柳州市财力,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确保我市消防安全。

为此,确定了柳州市消防工作的近期发展目标:

要以《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能适应柳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系统。

在具体目标上,该规划规定,在近期内,柳州市市区要建成13个消防站(现已建成7个),一个指挥中心和一个训练中心。

为了落实《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1999—2015)》制定的消防工作目标,使全市的消防工作与时俱进,能与经济和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柳州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柳州市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03—2010年)》还明确要求:

2005年底前,要启动阳和特勤站等3个消防站和1个消防训练中心的建设,使柳州市区建成区的消防站总数达到规划建站总数的70%。

3本建设项目,是完善柳州市消防站合理布局的需要

柳州市消防站担负着防火、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柳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市区建成区不断扩大。

但由于受到柳州市财力不足的制约,全市消防站的建设速度缓慢,现有的消防站数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布局上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要。

如柳州市市区建成区现已达92km2,按国家标准,每个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7km2,据此,市区建成区应有13个消防站,而目前仅有消防站7个,只达到国家标准的53.8%;从布局上看,现有的消防站分布不够均衡,特别是在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一些新的开发区逐步形成(如阳和工业园开发区和柳东开发区)和旧城改造中,由于消防站的建设没有同步配套,导致了原有的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难以达到国家标准控制在4—7km2的范围及接警5分钟到达火场的要求,其后果必将给我市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本项目建成后,不仅能使阳和工业园开发区的消防站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进行,而且能进一步完善柳州市消防站的合理安全布局,更好地提升我市防火、灭火、救灾的整体能力。

4本建设项目,是贯彻实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很多大中城市高层建筑层出不穷,从而大大增加了消防队伍扑火、灭火和抢险救灾的工作难度;加上石油化工企业的不断增多,而对诸如沙林毒气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屡有发生的局面,“公安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于1977年7月3日发出《关于加强重点城市消防特勤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处置特种灾害事件能力的通知》决定在大中城市中都应设置特勤消防站”(引自《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而柳州市已属大中城市的范畴,且目前正朝着建设特大城市的目标迈进。

据此,自治区要求柳州市在近期内要建成2个特勤消防站,而早在1999年4月,柳州市就已建成了一个特勤消防站,因此,加快建设第2个特勤消防站,不仅是贯彻实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也是柳州市消防工作的迫切需要。

 

第三章建设规模和项目选址

1建设规模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特勤消防站担负着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特殊任务,它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都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柳州市的城市规划及阳和工业园开发区的实际,该开发区新建的消防站的建设规模,拟定为特勤消防站。

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阳和工业园区未来发展的实际,并经市规划部门的同意,该消防站的建设用地为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其中:

房屋的建筑用地为665平方米;训练场地、道路和绿化用地为4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329平方米;消防车辆配备7辆。

该站各种用房面积详见附表2:

2项目选址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本建设项目的选址原则,要符合下列条件:

①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达到责任区边缘为原则,项目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的位置和便于消防车辆能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②项目主体建筑距离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③项目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的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单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④项目的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0—15m为宜。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符合上述各项原则、条件的需要。

根据市规划部门的规划,项目的具体地址设在阳和工业园区内阳和大道北段东侧的阳和大道旁,地块形状为125m×80m长方形地块(15亩),该地块可通过市政府无偿划拨得到。

 

第四章建设方案

根据《城市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阳和特勤消防站项目的建设内容由该站的各种场地、房屋建设、装备和车辆购置等部分构成。

该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按照该站的工作环节和建筑功能,该站的建筑应分为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两部分。

从总平面图的设计上,应根据该站的类别和有利于执勤备战、方便生活、安全使用等原则合理确定,其中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接待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灭火抢险与个人防护器材及被装营具库、修理间、清洗间、烘干室、呼吸气充气室、蓄电池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干部备勤宿舍、消防员备勤宿舍等。

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锅炉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配电房、油料库及其他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讯器材、训练器材及营具等组成。

该站的主通道路与阳和大道相接,各功能区均设有能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便于车辆行车通畅,该项目总平布局详见附图。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

10000平方米(折合15亩);

其中:

房屋建筑用地面积:

665平方米;

训练场地、道路及绿化用地面积:

4500平方米;

房屋总建筑面积:

3329平方米;

预留发展用地:

1500平方米。

第五章建设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地址,符合《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该场地是阳和工业园区整体开发的一部分,地势平坦,具备“三通一平”条件,施工场地宽余,地质条件良好。

项目用地西侧50米外是阳和工业园开发区主干道阳和大道,对外交通十分便捷、通畅,施工机械及各种建材进出很为方便;施工所用各种机械及各种建筑材料都能在当地解决;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在建设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密切配合和有关部门支持下,本项目将能按计划顺利实施。

 

第六章消防与环保

1消防

本建设项目的总平设计,应按有关消防规定设计,站内各建筑物保留相应的合理间距,消防车辆应通达站内任何建筑物;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供电等均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2环保

①现状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和工业园内阳和大道北段的东侧已平整好的正待开发的地段,周边无单位、居民和村庄,只有一家在建的企业,施工条件和环境较好。

②项目建设与营运期间的主要污染源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汽车尾气、噪声及废水等,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是生活污水、消防车尾气及固体废弃物。

③环保措施

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采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科学组织施工,尽量减少来自运输车辆的尾气和施工机械的噪音;要加强文明施工与管理,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中造成泥土撒洒地面,同时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外运处理。

要经常对工地采取洒水喷淋的办法,尽量减少尘土飞扬,有效控制尘沙、废气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均无有害的“三废”,其环保的防治工作主要是处理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

拟采取如下措施:

对生活污水,经汇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对生活垃圾为主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清扫、收集,由封闭槽车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④环保影响评价

鉴于本项目建设地段无空气、噪声及辐射等污染,又能较好地避免外界的干扰和影响;在施工期间和建成后采取上述有效的措施,对周边的环境无影响,而且建成后通过有效的绿化措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定员

本项目的业主单位是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建设期间的具体管理工作则由该支队的后勤处负责,包括项目的选址、土地划拨、组织勘探及图纸设计、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项目的招标等各项前期工作;此外,还负责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协调解决各方关系和问题,组织工程验收、结算等工作。

项目建成后各项管理工作则交由新建立的阳和特勤消防中队负责。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结合柳州市的实际,市公安消防支队拟定,新建的阳和特勤消防中队编制定员为60人,其中执勤人员42人,其他人员18人。

 

第八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1)投资估算依据

①《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②98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其配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费用定额》;

③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通用册)》及其配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④《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04年第3期;

⑤柳州市同类或相似项目的工程造价资料。

(2)投资估算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范围:

新建综合楼、道路、运动场地、绿化及附属用房,车辆及装备和器材购置(由于通信器材有专门规范,因此本项目投资估算不包括通信器材的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584.53万元,具体计算详见附表3。

2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全过程需要20个月,从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全过程建设进度计划拟作如下安排:

1、前期立项手续:

2个月;

2、可研报告编制、审批:

4个月;

3、勘探、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招投标:

4个月;

4、工程实施:

9个月;

5、项目竣工验收:

1个月。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4。

 

第十章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本建设项目属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基础设施项目,为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项目,故项目运营后无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对全市经济发展及社会的稳定将带来不可估量的间接经济效益,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

首先,本项目建成后,不仅可解决阳和工业园区的消防站与该园区的经济建设同步发展问题,使柳州市消防站的分布更趋于合理,促进全市消防系统灭火救灾及抢险救援的保障功能得以更好的发挥,而且能保障阳和工业园区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该园区乃至柳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其次,本项目建成后,不仅能落实阳和工业园区的安全责任,而且进一步加强了柳州市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各项国家指标的达标率,进一步增强全市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整体作战能力,为“再造一个工业柳州”及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十一章结论与建议

综上分析,本建设项目是适应柳州市消防工作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要求和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能为柳州市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及人民安居乐业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极为必要的,而且是柳州市消防设施建设的当务之急。

项目选址合理,规模适度,建设方案可行,有着较好的建设条件。

同时在项目的实施上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项目建设切实可行。

因此,建议市政府批准立项,使之得以早日实施。

 

第十二章附表、附图、附件

附表:

附表1柳州市消防队(站)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2柳州市阳和特勤消防站各种用房面积表;

附表3投资估算表;

附表4车辆购置费计算表;

附表5装备和器材购置费计算表;

附表6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

附图:

附图1柳州市城市消防规划——中心城消防站及责任区规划图(1999—2015)

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委托书》目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