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行动方案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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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行动方案草案

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草案)

96.08.09修正(6版)

壹、緣起與問題

在知識經濟與全球化進程加速的衝擊下的關鍵年代中,為鼓勵與保障創新研發與創意發展,智慧財產儼然成為國家或是產業競爭力的關鍵,許多國家已積極研擬相關政策措施。

為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因應國家發展需要,行政院已先後核定經濟部所提「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年計畫」(91年),及「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計畫」(92〜94年),並成立跨部會協調會報,統籌協調推動各項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有鑑於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學生推銷販售盜版唱片光碟…等,造成違反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等案件,本部除於89年11月17日召開反盜版記者會,重申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決心並呼籲各界及學校師生踴躍參與、推動與宣導外,並採取檢視智慧財產權有無全面納入課程、納入學校評鑑及督學視導重點,定期檢視學校網站是否有不法軟體、納入校規及於相關會議中宣導等5項重要措施。

自90年4月國內發生大學生疑似侵犯著作權法案件及英美書商聯合檢舉大學校園旁影印業者侵犯智慧財產權起,智慧財產權議題即為國內各界與各國政府所關切與重視的議題,如APEC於94年11月所舉行第17屆年度部長會議中通過「減少仿冒品及盜版品貿易」、「對抗非法盜版」及「防止網路販售仿冒品」等準則,要求各會員落實推動,以共同遏阻仿冒盜版行為;另美國貿易代表署亦針對校園影印及校園網路管理部分,多次到部表示高度關切。

爰此,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並鑑於目前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中,臺灣學術網路管理(TANET)及大學校園教科書影印管理為重要的課題,本方案即以前開二項項目為主,同時兼顧課程規劃、教育推廣、輔導評鑑及獎勵等面向,俾有效落實執行落實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工作。

貳、方案目標

1.強化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之價值觀與信念,並增進其相關法律知識。

2.推動校園合法使用電腦軟體及教科書,以強化網路及教科書影印管理之規範。

3.落實智慧財權保護工作,並增進國際間對我國在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認識。

參、實施期程:

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計3年,期滿再行檢討。

肆、推動策略:

實施

策略

教育部執行項目

本部負

責單位

完成

期限

學校執行項目

完成

期限

行政

督導

成立行政督導小組,輔導學校有效執行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定期召開相關會議。

訓育

委員會

96年

7月

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小組,由校長或副校長擔任小組召集人,規劃及辦理相關活動。

持續

辦理

課程

規劃

因應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檢視並修正中小學教材中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內容,並落實課程教學中。

中教司國教司中辦

持續

辦理

鼓勵大專院校將智慧財產權納入通識課程。

高教司技職司

規劃通識課程中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

持續

辦理

教育

推廣

建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網頁資料,鼓勵學校連結智慧財產權資源網頁。

電算

中心

已完成(96年6月)

連結智慧財產權資源網頁,妥適運用

96年

12月

善用智財局提供之智慧財產權題庫、收集各校有效宣導方式及國內觸法受罰案例,提供各校參考運用

高教司技職司電算中心

96年

12月

1.學校應參考智財局智慧財產權題庫、各種宣導方法及觸法受罰案例,採取有效之措施,加強學生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2.強化教師及行政人員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持續

辦理

辦理網路管理機制及校園影印機制之執行成果觀摩會

電算中心

高教司技職司

96年

12月

鼓勵各校於辦理相關活動時,結合民間資源,適時運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宣導團及宣導品等相關資訊。

高教司訓委會技職司電算中心

持續

辦理

1.鼓勵學校社團、系學會等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2.於圖書館影印機上揭示尊重智慧財產權標示

3.與NPO、NGO合作辦理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活動

持續

辦理

 

校園

影印

管理

透過學校教學歷程,引導學生使用合法教科書,防止非法影印。

高教司技職司

96年

9月

1.學校應參閱智慧財產局編印之「校園著作權百寶箱」,提供師生有關著作合理之使用範圍及資訊。

2.學校應成立智慧財產權諮詢窗口,提供師生諮詢,並開辦相關課程及宣導活動。

另可適當運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到校協助宣導,並鼓勵教師參加該局在各地辦理之培訓學院。

3.建議教師自編教材或講義授課,並利用校內網路教學平台編寫或提供學生下載使用,並於學期結束前或選課前,先提供下一學期所需書目及大綱,以利學生透過二手書等機制取得教科書。

4.建議教師將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加註於授課大綱,並於學期之初明確告知,同時適時提醒或制止學生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必要時應通報學校予以輔導。

96年

9月

訂定「遏止校園非法影印具體措施建議方案」及學校自評表。

高教司

技職司

已完成

(96年7月)

1.學校應依建議方案及自評表填報辦理方式、目標值及完成期限,並依學者專家之審查意見,提出回應及修正。

2.學校定期於每學期開學後2個月內,填報該學期推動成果,由本部進行審核、追蹤及輔導,並統計相關資料作為政策推動之參據。

96年

7月

規定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或單位,不得進行非法影印。

高教司

技職司

96年

9月

1.學校與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應限期將遏止非法影印納入採購契約規範。

2.學校應要求校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單位,訂定影印服務規則並列入不得非法影印之規定。

3.學校應於校內提供影印服務區域,於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

96年

9月

要求學校針對進行非法影印教科書之學生建立輔導機制。

高教司

技職司

96年

9月

1.學校應將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及不得非法影印警語列入學生手冊或學生在校資訊,並於新生訓練時宣導周知。

2.學校應針對進行非法影印教科書之學生建立輔導機制,並將情節嚴重、屢次未改進者列入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96年

9月

督導學校成立制度化的二手書平台,並協助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

高教司

技職司

96年

9月

1.學校應有專責單位辦理或協助建置制度化的二手書平台,並應宣導周知,同時定期追蹤辦理成果以即時改進。

2.學校應訂定具體方案協助弱勢學生購置或取得教科書,並建議學校應有專責單位辦理集體訂購書籍,降低書價。

另圖書館可整合購置一定數量教科書成立專區,提供學生在館查閱。

96年

9月

校園網路管理

訂定「校園網路使用規範」納入各校校規規範

電算

中心

已完成

(90年12月)

1.各大專院校依據各校環境與狀況訂定校內之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該規範至少需含括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

2.明訂網路侵害智慧財產權、網路入侵等事件之處理方式,並明訂相關獎懲辦法。

96年

12月

督導學校訂定網路異常流量管理與處理機制

電算

中心

96年

12月

1.各大專院校應依據校園網路狀況,訂定教學區與學校宿舍區之網路流量每日傳輸上限。

2.建立網路異常流量管理與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3.請各校系所辦公室和電腦教室之公用電腦設備上標示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字。

4.設立資訊安全人員與建立校園資訊安全監控相關之處理機制。

持續

辦理

督導學校校園內的公用電腦設備建立相關的防護措施

電算

中心

96年

12月

1.各校訂定校園伺服器管理辦法

2.定期檢視學校公用電腦設備(主機伺服器、電腦教室、行政電腦…等公務用電腦設備)是否被安裝非法軟體,並提供相關檢舉信箱接受通報檢舉案件。

持續

辦理

推動校園合法軟體之使用

電算

中心

持續

辦理

1.各大專院校需定期檢視校園採購軟體之授權資料,公告學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

2.各校應考量狀況適當編列預算,採購合法軟體供校內教職員生使用。

3.鼓勵及推廣學生使用自由軟體,培植國內軟體開發人才,鼓勵參加創意公用授權(CreativeCommons)

持續

辦理

訂定「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案件標準作業處理流程」

電算

中心

已完成(96年

1月)

1.各校可參考本部之「台灣學術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並考量各校之環境與狀況自行訂定之。

2.對於疑似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主機,應視不同之程度與狀況採取相關作為,並需進行相關宣導措施,並留下相關處理與宣導紀錄。

3.校內教學或行政區:

應以正式管道通知(系所)辦公室或研究室管理(主管)人員。

4.宿舍區:

應以正式管道通知生活輔導組、住宿服務組、宿舍輔導員、導師及使用者本人。

5.學校應建立處理網路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窗口,提供師生諮詢

持續

辦理

輔導

評鑑

及獎勵

由本部之行政督導小組督導各校執行狀況,並適時予以輔導,定期擇定部分學校進行實地訪視,以協助學校檢討改善;對於績效卓著之學校,將公開表揚,並辦理觀摩活動。

高教司技職司

電算中心

訓委會

持續

辦理

將學校推動成效納入相關評鑑及公私立學校獎補助作業參核。

高教司技職司訓委會

96年12月

將校內有關智慧財產權之自我考核,納入自我評鑑機制。

96年12月

伍、經費來源

由本部相關單位預算及大專校院年度自籌經費項下支應為原則。

陸、專責組織

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

邀集專家學者、學校代表、法務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權利人團體等組成,擬定相關推動策略,每半年定期開會,平時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

柒、評估與考核

本方案之評估考核,由本部成立督導工作小組彙整各單位之執行情形及回饋資料,每年進行定期檢討、評估與修正工作,平時亦得徵詢相關意見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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