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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研修方案

培训研修方案

篇一:

培训研修方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师市级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XX]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XX年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特制定《江夏区20XX年中小学教师市级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班:

区教育局成立20XX年后期实践研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耀胜周正谢国庆副组长:

葛秋萍王安松成员:

卢爱萍张北平二、研修内容:

中小学教师在参加市级集中培训后,应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以下三个一的实践研修任务:

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公开汇报课;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三、研修对象:

在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市级培训项目的所有教师。

四、工作程序: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乡、直属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10月26日前交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加强督导检查。

①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深入到参训学员所在学校,实地了解实践研修情况,指导、初查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

②各街镇乡、直属学校工作专班,要为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提供必要条件,负责督促、指导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并填写《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校长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字后,由师训干部于11月25日前统一上交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③继教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登记学分,填写《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

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上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3.扎实开展三个阶段的活动。

①第一阶段9月20日-11月15日,由各街镇乡、直属学校组织参训教师在校内开展三个一的实践研修活动,并对三个一活动进行评比。

11月15日前,各单位分别推荐研修人员公开汇报课的10%和教育教学案例的20%上报继教中心(街镇乡小学、初中各一半)。

②第二阶段11月15日-25日,由师训科和继教中心组织开展实践研修公开汇报课、教育教学案例的全区评比活动。

③第三阶段在12上旬,由师训科和继教中心组织开展实践研修的展示活动,同时接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专家小组检查。

五、规范资料:

继教中心和学校必须建立实践研修的高标准专用档案盒,档案内要有工作方案、总结、名册、三个一材料、考核表、记录本等资料。

六、奖励办法:

为了使我区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对后期实践研修工作落实到位的单位将按研修人数给予活动经费,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按评比等级给予奖金鼓励。

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评选依据。

篇二:

培训研修方案实践研修是教师集中培训后期跟踪的重要环节。

开展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有利于促进教师在专业成长的过程中提高自我规划、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能力,能更好的使参训者将培训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培训效益。

为了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市级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的通知》(武教师[20XX]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方案。

一、实践研修任务及要求中小学教师在参加区级以上集中培训后,应结合培训内容完成以下实践研修任务:

1、一篇培训学习总结与体会,并在校内交流。

2、一堂以培训内容为主题的示范课或组织的学习小组研修活动。

3、一则教育教学反思案例。

4、按培训班计划要求完成其它研修任务。

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任务应在集中培训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经考核合格后,集中培训方能结业。

二、实践研修组织管理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是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进行,有关单位分工合作。

1、区教育局师训科负责统筹安排全区参训教师的实践研修工作,做好上下协调工作。

2、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区参训教师集中培训实践研修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登记学分,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向区教育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3、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要为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实践研修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督促、指导、检查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

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4、各培训机构负责在组织集中培训期间向参训教师布置后期实践研修任务,印发《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参与实践研修指导工作。

三、实践研修考核工作参训教师完成年度实践研修任务后,上交实践研修任务书面材料,填写《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表》,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上交区教师进修学校。

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年组织审核,对参训教师完成实践研修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完成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登记学分后,填写好《区中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后期实践研修考核统计表》,将考核结果报送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审核。

审核合格的参训教师登记集中培训2学分。

四、实践研修工作措施1、各单位要加强实践研修工作的宣传动员,认真做好实践研修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跟踪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修订完善培训方案和计划,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3、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辖区内的名师、特级教师及教科研人员,深入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进行跟踪指导,做好实践研修的考核工作。

4、校长是实践研修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积极参与培训后期实践研修工作的管理,切实将实践研修工作抓实抓好。

校长要积极参与实践研修活动,组织参训教师开展学习研究、研讨交流、示范课点评、教育调研、课题研究等活动。

5、各学校要建立实践研修学习小组,组长为学习小组联络人。

参训教师要成为研修学习、合作探究的主体,加强校际间研修小组的学习合作,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上发挥优势。

研修小组要定期开展说课、评课、议课,认真搞好培训后期的实践研修工作。

6、区教育局将对实践研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实践研修工作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篇三:

培训研修方案为了推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促进中小学校长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小学校管理培养一支教育家型校长队伍,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陕教工干〔20XX〕89号)和《陕西省教育系统20XX20XX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陕教工干〔20XX〕36号)中关于实施陕西省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工程(以下简称高级研修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高级研修工程的意义自1989年以来,我省广泛开展了中小学校长的各层次培训,初步建立了一支基本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20XX20XX年,首次开展了全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培训,300多名中小学校长获得了省级骨干中小学校长荣誉称号。

骨干校长培训使我省中小学管理有了一支骨干队伍,也使我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

整体提升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也需要数量充足的中小学骨干校长,更需要在全省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一批名校长。

建设一支名校长队伍,有利于提升我省中小学校长在全国的影响力,有利于发挥名校长在全省中小学管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利于完善我省中小学校长队伍的结构。

二、高级研修工程的培训目标在20XX20XX年间,实施陕西省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工程。

通过培训达到以下目标:

(一)培训一支教育思想先进、领导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办学有特色、在全省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道德品质高尚的名校长队伍。

(二)发挥名校长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学校管理上的思想引领、行为示范、帮扶弱校的作用,促进我省中小学校长领导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为我省建立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中小学名校长实践基地奠定基础。

三、高级研修工程培训对象遴选办法

(一)培训对象高级研修工程培训对象在全省中、小学校的正职校长中遴选。

(二)遴选原则1.公开公正。

遴选培训对象时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正、标准统一、结果公开。

2.专家评选。

省教育厅设立专家委员会,根据陕西省中小学高级研修工程培训对象遴选打分表对推荐对象进行打分。

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等法律的规定实行职务回避。

3.量化评价。

专家委员会按照遴选条件以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分数高低对推荐对象进行排队。

4.差额遴选。

专家委员会从各市(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上报的推荐对象(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各25名)中遴选培训对象(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各不超过15名),全省统一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不搞地区平衡。

5.属地管理。

以市教育局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推荐对象。

省教育厅直属的中、小学校,石油普教移交中心所属学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以及未移交地方管理的企办中小学校等由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管辖。

(三)遴选条件1.基本条件。

我省中学、小学的现任正职校长(累计任正校长的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20XX年12月31日,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中学校长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校长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3年的培训学习。

必须取得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和校长提高培训或高级研修培训证书。

2.思想政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3.道德作风。

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受教职工和学生信任,在任职学校形成相互尊重、团结向上的人文氛围。

4.办学思想。

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有一定的学识水平和治校能力。

5.业绩突出。

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办学实绩突出。

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任职学校有明显的办学特色,在全省有示范性和影响力,重视帮扶薄弱学校。

6.教学科研。

坚持深入教学一线兼课、听课或讲座,带头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注重学校管理和教学研究,任职学校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含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或正式出版了教育管理著作。

在学科教学领域具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7.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学校没有发生严重的违规招生、乱收费现象,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参加省级骨干校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过国家级校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包括工作奖励和业务奖励)者,分别给予8分、2分、5分、5分的附加分。

(四)培训对象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1.宣传动员阶段。

从发文之日起到20XX年4月15日,省教育厅通过《陕西教育》、《教师报》等媒体,各市教育局通过辖区内媒体公开广泛宣传陕西省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工程及其实施方案,将有关政策传达给每一位中小学校长。

省教育厅成立高级研修工程专家委员会。

2.确定推荐对象阶段。

20XX年4月16日至6月15日,由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校长个人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推荐,各市教育局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推荐名额表见附件2)确定上报省上的推荐对象,6月15日前把推荐对象的名单及全部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慎重地确定上报省教育厅的推荐对象。

各市教育局确定的推荐对象统一于6月1日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市教育局机关、辖区内各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县教育局机关、推荐对象任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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