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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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相关背景介绍
在当前全球化石能源资源日益短缺、气候变化等环境压力日渐增大的背景下,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被世界各国政府作为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大力发展。
全球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革命。
1857年的危机,推动了以电气革命为标志的技术革命;1929年的危机,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电子、航空航天和核能技术突破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当前的金融危机,也必将催生一场新的科技革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革命。
(一)世界各国高度重视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
当前,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已成为一场全球革命,世界各国纷纷出台新能源产业鼓励政策。
美国。
奥巴马政府推出“绿色能源计划”,提出3年内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增加1倍,到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到10%。
到2025年前,将投资19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009年,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鼓励政策投资税收抵扣法》。
主要政策内容:
一是对于使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燃料电池、地热以及其他太阳能发电技术的居民给予30%的税收抵扣,其中一套太阳能发电系统最高抵扣2000美元,太阳能光热最高2000美元。
二是对于商业企业,也给予税收抵扣,太阳能给予30%税收抵扣,同时给予5年的加速折旧期,没有封顶。
对于微燃气轮机最高每千瓦抵扣200美元。
日本。
日本政府2008年11月发布了“太阳能发电普及行动计划”,确定太阳能发电量到2030年的发展目标要达到2005年的40倍,并在3~5年后将太阳能电池系统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
2009年重新启动太阳能光伏补贴政策,第一季度政府拨款90亿日元用于太阳能电池家用普及活动,用户可得到7万日元/千瓦的补贴。
其它国家。
德国、西班牙等40多个国家采用固定电价法推动光伏发电的发展;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推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鼓励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利用。
(二)我国力争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
1.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
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同年10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大唐东营风电场时指出: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抢抓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先机的必然要求,希望国内相关企业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利时机,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着力降低运营成本,做大做强产业、生产更多的清洁能源,为改善我国能源结构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9年11月3日,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科技界发表题为《让科技引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中指出:
要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强宏观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以绿色和低碳技术为标志的能源革命。
2009年1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时指出:
要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
2009年5月21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北京出席财政支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时指出:
新能源产业是促进消费、增加投资、稳定出口一个重要的结合点,也是调整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个现实的切入点,新能源产业正孕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2.国家有关部门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
200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和国家能源局连续下发有关太阳能利用的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内容涉及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推进新能源建筑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等方面。
主要包括:
——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
主要内容:
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按照20元/瓦的标准用于支持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用等方面的示范推广。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397号)。
主要内容:
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示范建设金太阳工程,鼓励太阳能光伏项目推广,每个省市示范工程总规模不超过20兆瓦。
——国家财政部、住房建设部《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
主要内容:
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城市,鼓励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对纳入示范的城市,每个城市补助5000~8000万元,每个省市(直辖市)不超过3个示范城市,每个示范城市应用面积不低于200万平米;对于可再生能源应用县,每个县补助不超过1800万元,每个省市(直辖市)不超过4个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应用面积不低于30万平米。
3.各省市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近年来,山东省、江苏省、海南省、浙江省、上海市、深圳市、烟台市等20多个省市也陆续出台太阳能发展有关鼓励政策和意见,促进当地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山东省提出,对省内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教育厅所属高校,按照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总投资的30%给予资金补贴,每个项目补贴资金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海南、浙江、江苏等省市在太阳能集热系统强制安装方面出台政策。
海南省要求:
新建的酒店、宾馆、度假村等公共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与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利用技术相结合的新型供热制冷系统。
江苏等省市在太阳能产业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江苏省提出:
到2010年,全省光伏电池和组件产能达到2000MW,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1000亿元产值规模。
实现高纯度多晶硅材料技术的突破,达到规模化生产能力,到2010年具备6000吨以上的年生产能力。
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
2009年5月20日,刘淇书记主持召开“坚持自主创新,振兴北京新能源产业”专题调研座谈会时指出:
要把北京建设成新能源研发中心、示范中心、高端制造中心,为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提供新能源支撑。
2009年12月24日~26日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刘淇书记强调:
要加快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积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
要努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两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发挥各类技术创新基地、中心的作用,培育壮大带动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新兴产业。
二、北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现状
(一)资源利用情况。
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
北京地区年日照时数达到2600~3000小时,年日照时数在2750小时左右,年累计太阳辐照量达到5000~6000兆焦/平方米,接受太阳能辐射总量约为26亿吨标准煤。
总体上看,北京市太阳能资源较丰富,优于上海、云南和江浙等地区。
其中,生态涵养区的延庆、密云、怀柔等区县以及亦庄地区太阳能资源条件最为优越。
北京市太阳能资源分布图
专栏1.我国太阳能资源分类
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
一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200~330O小时,二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小时,三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2200~3000小时,四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为1400~2200小时,五类地区全年日照时数约1000~1400小时。
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h,辐射总量高于586kJ/cm2?
年,是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
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仍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太阳能在新能源利用中比例最高、资源潜力最大、应用前景最为广阔。
截止2008年底,本市太阳能利用总量约为74.5万吨标准煤,约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的48.7%。
2008年北京市新能源利用结构示意图
太阳能开发利用种类丰富。
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太阳能集热器利用面积达到450万平米;太阳能采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全市已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规模累计达到2兆瓦;推广使用太阳能路灯、庭院灯18万盏;建成阳光浴室230余座,阳光校园100余座。
(二)产业发展情况。
1.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形成一批“龙头”企业。
初步统计,2008年,我市太阳能产业工业总产值约为120亿元,占新能源与环保产业的23.9%。
太阳能产业初具规模,拥有各类太阳能企业162家,其中:
光热利用设备企业90家,光伏相关企业72家。
科诺伟业、北京计科、桑普、天普、清华阳光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太阳能高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检测认证产业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
在太阳能光伏高端装备制造方面,目前,中科信、七星华创等企业的市场份额约占全国50%左右;北仪创新是国内唯一具备薄膜电池生产设备整套交钥匙能力的企业。
京运通晶硅炉制造
京仪集团薄膜电池生产线
在系统集成产业方面,北京市企业完成了国内多个大型示范项目,如:
国内第一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科诺伟业-深圳)、太阳能农村采暖项目(北太所-平谷)以及大多数奥运工程的系统设计施工。
在标准认证产业方面,目前本市不仅拥有国家级光伏、光热检测中心各一个;还拥有鉴衡认证中心、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科院电工所等多家国内一流检测认证机构。
(三)存在问题。
本市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虽具良好基础与优势,但新能源产业发展中仍面临技术、成本和经营模式三大难点。
1.关键技术研发能力仍有待提高。
总体看,本市太阳能技术研发应用水平距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部分高端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有待突破。
2.成本较高。
太阳能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需要大量的投入,开发利用成本要高于常规能源。
3.经营模式需要创新。
经营模式尚未与国际市场接轨,新能源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4.标准体系不健全。
缺乏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产品质量、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制约影响太阳能进一步开发利用。
三、《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科学决策。
《意见》的起草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去年以来,刘淇书记多次就我市新能源发展召开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抓紧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把我市建设成为新能源的“高端研发、高端示范、高端制造”中心。
《意见》的研究起草历时三年,在此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市科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
先后累计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召开数十次专家、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等专题座谈会和现场调研会,最终形成了今天发布的《意见》。
(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意见》内容全面,体现了全方位、广覆盖的特点。
在太阳能应用技术上覆盖了太阳能光伏应用和光热应用两大领域;在产业链条上覆盖了太阳能研发、制造、应用的上中下游各阶段;在政策补贴支持范围上涵盖了一、二、三产及居民生活领域;在产业支撑体系上,涵盖了标准制定、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和宣传培训等各个层次;在发展方式上,涵盖了资金支持、政策支撑、目标引导和强制实施等多种手段。
《意见》同时充分考虑了制约我市太阳能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六项“金色阳光”工程,分解部门任务,基本理顺了本市太阳能研发、示范和高端制造三个发展要素间的关系,构建形成了太阳能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
(三)远近结合,多方联动。
《意见》充分考虑了太阳能技术利用尚处于技术快速发展、产业化有待深入的阶段特征,在充分分析北京市太阳能发展问题和优势的基础上,前瞻性的提出以太阳能为突破口的新能源“三个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了太阳能长短期发展的重要目标。
此外,充分发挥全社会各主体的能动性,市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市和区两级政府明确各自职责,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发展,民众培养新能源利用意识,实现政府、社会、企业和民众共同参与,多方联动的太阳能发展氛围。
分解为32项主要任务的责任单位,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
四、《意见》主要内容
(一)实施六项金色阳光工程,打造一流阳光都市。
1.2万千瓦光伏屋顶工程。
目的作用:
进一步落实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加大北京市光电建筑示范应用规模。
具体政策:
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20MWp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及风光互补项目,除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外,由市财政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按照1元/瓦?
年的标准给予连续3年补助。
适用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的宾馆饭店、写字楼、污水处理厂、体育场馆等公用、商业设施,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中积极倡导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条件:
申请补贴的项目单体规模应大于50kWp,其中单晶硅、多晶硅和薄膜电池光电产品组件转换效率应分别超过15%、14%和7%。
北京自动化研究所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北京科诺伟业承建的深圳世博园光伏发电项目
2.5万千瓦光能示范上网电站工程。
目的作用:
推动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在北京市的示范建设,探索太阳能电站特许经营等新模式。
具体内容:
按照特许经营等模式,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MWp的大型光伏电站,到2012年,本市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50MWp。
适用范围:
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等难以开发的土地,以及综合利用大型农业设施用地等方式。
宁夏银川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
3.阳光校园工程。
目的作用:
加快太阳能等新能源在校园的应用,寓教于用,在青少年中树立使用可再生能源意识。
具体内容:
到2012年,本市50%的中小学全部建设成为阳光校园。
阳光校园工程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市属中小学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区属学校由区财政参照市级学校补助标准给予支持。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未实施“阳光校园”工程的中小学。
阳光校园
4.光能热水工程。
目的作用:
推广太阳能热水工程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应用,加速太阳能成熟技术服务于社会。
具体政策:
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及工业企业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前10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
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改造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由市区两级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
适用范围:
本市新建保障性住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建筑,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在生产工艺中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建筑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
申报条件:
申请补贴的单体项目规模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有效得热量超过8MJ/平方米。
太阳能热水工程
5.阳光惠农工程。
目的作用:
大力推广太阳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普及与应用,支持太阳能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
太阳能采暖房阳光浴室
具体内容:
对于与绿色设施农业结合的太阳能杀虫灯、温室大棚中的太阳能采暖设备,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设备按30%给予补贴;支持农村节能住宅建设改造中采用太阳能采暖系统,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按30%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在山区农村建设阳光浴室,其中生态涵养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阳光浴室项目分别按90%、70%的比例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适用范围:
与绿色设施农业结合的太阳能杀虫灯、温室大棚中的太阳能采暖设备;农村节能住宅建设改造中采用太阳能采暖系统和农村建设阳光浴室。
6.启动园林阳光夜景工程。
目的作用:
为市民夜间游园创造便利条件,扮靓公园夜景,同时起到宣传和示范太阳能应用技术的作用。
具体内容:
在本市有条件的公园,安装太阳能夜间景观路灯,到2012年,市属公园和30%区属公园完成园林阳光夜景工程,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投资体制,市属公园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区属公园由区财政负责解决。
适用范围:
本市有条件的市属公园。
园林阳光夜景
(二)实施阳光科技振兴计划。
充分利用北京市的资源和区位优势,通过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建立科技实验成果转化平台、争取国家实验室和重大技术专项落地、培养专项科技人才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北京市太阳能技术的整体研发水平。
在技术研发方面,既要着力攻关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材料、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电池等国际太阳能高端技术的难题,又要着力解决实施六大“金色阳光”工程中的系统优化、智能并网等技术难点,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
在技术向生产力转化方面,利用本市已有的太阳能光伏、光热两个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建立科技信息服务资源共享平台,由平台孵化产生的先进技术产品优先用于本市“金色阳光”工程,使北京市太阳能技术水平始终处于国内领先,使北京市的太阳能产业具备核心竞争力。
专栏2:
新能源产业技术联盟
首都新能源产业技术联盟成立于2009年6月,是首都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联盟、首都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联盟、首都风能产业技术联盟、首都生物质能产业技术联盟、首都浅层地能产业技术联盟、首都核能产业技术联盟的总称。
首都新能源产业技术联盟的成立,是集成整合创新资源,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积极探索,对联合进行技术攻关,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增强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联盟要以骨干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团体为依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利契机,加紧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为增强首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三)打造北京太阳能高端产业。
我市目前在太阳能在高端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具有国内领先优势,如京运通公司在国内晶硅铸锭炉方面占有的市场份额约为50%,北仪创新是国内唯一具备薄膜电池生产设备整套交钥匙能力的企业,此外还拥有如科诺伟业等一批技术领先的系统集成企业。
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一是利用现有的新能源和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吸引优势企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入驻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二是充分发挥目前产业优势,做大晶体硅铸锭炉、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强太阳能工程系统集成产业,重点扶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同步国际先进水平;做实标准创制产业,加快建立完善本市太阳能标准检测体系,巩固加强本市在太阳能产业中的主导地位。
专栏3:
北京市新能源产业基地
北京市新能源产业基地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约为2.5平方公里,重点定位于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目前已汇集了中材科技、中国节能投资集团、英利(中国)绿色能源、中科院电工所等一批新能源领域的企业和研发机构。
新能源产业基地将在三年内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孵化器、标准厂房、后勤服务设施、招商引资平台、新能源利用示范等七大工程,基地将力争成为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载体,聚集一批有规模、有品牌的新能源企业,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力强、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实现新能源产业在基地的集群化发展、规模化发展。
专栏4:
北京市绿色能源产业基地
北京市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一期规划面积133公顷,未来发展备用地200公顷。
该基地位于京津冀交界处,属于环渤海经济圈前沿地带,南连天津新港、西接首都机场,大秦铁路在此设有货运站,是京津海运集装箱物流通道的咽喉部位。
良好的交通环境将成为吸引光伏发电企业的重要因素。
基地定位于以太阳能光伏和LED产业为主导产业,预计在5年内,吸引30家从事绿色能源产业研发、制造龙头企业进驻,力争2015年产值达到200亿元。
目前,福建钧石、七星电子、清大天达等5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落户其中,太阳能光伏产业链雏形初显,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聚集区正逐渐形成。
(四)建立促进太阳能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把北京市建设成为太阳能的高端研发、高端示范、高端制造中心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发展机制,《意见》中针对目前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分别从政策层面上、标准制定上,规划编制上和宣传层面上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如进一步简化了太阳能项目的审批程序,对与建筑结合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办理国土、规划、环保和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此外,明确提出要编制并颁布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标准和图集,加快实现本市太阳能与建筑结合的普及和应用。
五、下一步工作
《意见》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
下一步还有大量具体的工作要做,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今年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一是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进力度,加强太阳能相关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培育全社会重视太阳能利用太阳能的良好环境;二是搭建平台,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为太阳能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三是继续完善太阳能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