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992040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50.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docx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

根据《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工作部署方案的通知》,集团有三个附加险F01: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F06: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99版)、

F05:

附加残疾保险(99版)需要转保,因集团《转换通知书》需要手工打印,我部已将2014年1-2月的明细数据导出,并做成了文档格式,基层公司只需查找对应的投保人进行指定打印。

重点提示:

1、要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每一张保单有两份打印文件,正面是《转保通知书》、反面是《申请申请确认通知书》需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纸上。

2、反面《申请申请确认通知书》为空,如果客户同意承保,就勾先同意,再重新填新投保单到股份做主险新单录入。

不同意,也请客户签字返回柜面归当。

3、2014年马上就要到了,1月就有附加险续保保单的机构,请尽快及时打印,送给客户。

如有问题,请跟代理部联系。

新伤残标准实施后产品转换升级

/新保处理等实务要点

一、长险合同附加短期险后续处理

(一)停办险种

自2014年1月1日新伤残标准实施后:

1.集团公司: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残疾保险、附加意外伤害(99版)三款产品在一年期保险期间届满后,停止续保。

2.股份公司:

国寿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意外伤害保险三款产品在一年期保险期间届满后,停止续保。

(二)打印通知书及清单

1.集团公司

原则上应至少在保险期间届满前三十天前,通过总部提供的统一取数据程序抽取待转换数据,根据客户原投保的附加险产品制作《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及《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清单》。

产品转换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99版)转换为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附加残疾保险转换为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制作。

《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清单》按销售机构进行制作。

省级分公司应统一组织,确保完成通知书打印工作。

2.股份公司

(1)原则上应在保险期间届满前三十天,打印《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及《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清单》(支持分公司外包打印处理)。

《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清单》可按销售机构进行打印。

(2)《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中注明了终止续保的原因,根据保监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原有附加险因涉及伤残责任升级和费率调整,原产品停办,提示客户可转换对应新产品处理,并对应打印转换后的产品名称、保险费及需补充交纳的保费信息。

(3)省级分公司应统一组织,确保完成通知书打印工作。

(三)销售人员送达

1.由销售机构对照清单梳理通知书,按照客户归属原则向销售人员分配通知书,由销售人员统一上门服务,将通知书送交客户,向客户做好原有附加险产品转换升级及终止续保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引导客户做好产品转换工作。

2.客户同意转换的,应向客户提供转换后产品条款,并指导客户在《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页勾选“同意转换,并授权转换后险种的保险费继续从原险种的交费账户中划转”,并确认签字,客户原有交费形式不是银行转账的,应积极引导客户调整为银行转账方式,并完成交费账户授权。

客户不同意转换产品的,也需要在《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页勾选“不同意转换”,并确认签字。

3.《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或《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应在原合同满期日后30天内完成客户确认并交回公司柜面核销有效,对于逾期未交回核销的,原保单到期后将不再进行转换受理。

(四)产品转换业务处理

1.集团公司转换业务,客户同意转换的,完成新保录单作业后,打印转换后的保险合同,统一由销售人员送交客户。

2.股份公司转换业务,客户同意转换的,应通过“新增附加险”业务模块完成处理。

在公司扣款成功后(最晚于原保单到期日后60日内)转换成功。

3.《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或《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交回公司的,应同步在系统中完成通知书核销处理。

4.转换后险种的生效日与原有附加险下一年度的续保生效日保持一致,在转换后险种保险期间届满前,若客户未作出终止续保的书面申请,且公司未作出拒保、调整承保条件的,可继续续保。

5.对于客户不同意转保及确认书未按时回缴的情况,视为客户不同意转保处理。

(五)单证核销与归档

1.集团公司转换业务中,经客户签字确认的《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应通过新投保单号完成扫描归档。

2.股份公司转换业务中,客户同意转换并通过新增附加险完成产品转换处理的,《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应通过保全作业流水号完成扫描归档操作;客户不同意转换的,《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新增附加险申请确认书》应通过投保单号完成扫描归档。

二、多年暂交的短期险汇交业务

对于以多年暂交形式承保的短险清单汇交业务,由于涉及原产品停办,需要按照新产品进行转换。

(一)险种转换处理流程

1.系统数据抽取:

为支持产品转换,总公司提供专门程序,提取短险多年暂交的汇交业务,生成待转保清单。

2.打印《多年暂交保险续保通知书》:

根据系统确定的转保清单,批量打印《多年暂交保险续保通知书》。

(支持分公司外包打印处理)。

省级分公司应统一组织,确保完成通知书打印工作。

3.销售人员送达:

由对应销售人员负责将《多年暂交保险续保通知书》送达客户(汇交人/投保人)。

4.单证核销/扫描归档:

销售人员将签收后的单证送回柜面,柜面完成扫描归档和核销工作。

(二)处理注意要点

1.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对即将到期的保单打印通知书。

原则上在保单届满前三十日,根据系统产生的待转保清单,打印《多年暂交保险续保通知书》,由销售人员告知并送达客户。

销售人员应对客户做好相应解释沟通工作,对于客户签收同意险种转换的,由销售人员交回公司柜面处理。

2.公司柜面收到销售人员返还的单证后,完成单证核销和扫描归档操作。

3.我公司按照销售人员交回的客户确认情况,完成转换条款后客户新保录入工作,并可以为客户出具生效通知书及打印保单(可配套新条款)给客户。

三、选择了连续投保的短险个单业务

对于投保时,客户选择连续投保的短险个人保单业务,契约形式包括普通保单个人业务、险种组合(含卡折投保单、激活卡)两种。

由于涉及产品转换,并且提高收费标准,公司需要征求客户意愿,在客户认可的前提下完成产品转换并后续连续投保工作。

(一)业务处理流程

1.系统数据抽取:

对于连续投保的个人短险合同,经公司自动核保通过,提前30天生成待转保清单。

2.打印《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

根据系统确定的待转保清单,批量打印《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支持分公司外包打印处理)。

省级分公司应统一组织,确保完成通知书打印工作。

3.销售人员送达:

配合销售部门制定的客户拜访计划,由对应销售人员负责将《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送达客户并做好转换和新保宣导,促成客户转投保新产品。

4.单证核销/扫描归档:

销售人员将单证送回柜面,柜面完成扫描归档和核销工作。

注:

对于激活卡,仅打印《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告知客户产品转换及终止续保事宜,并获得客户签字。

对于客户同意转换新卡的,由销售人员协助完成后续处理。

(二)处理注意要点

1.根据操作人员选择,分别对短险个单、卡折投保单、激活卡、普通险种组合即将到期的保单进行处理。

原则上应在保单届满前三十日打印《产品转换升级通知书》/《投保申请确认书》,由销售人员送达客户,并由客户签收确认。

2.客户签收确认后,销售人员在客户原保单到期日后30日内将签收后通知书送达柜面,由柜面进行核销和归档。

逾期将不再受理。

3.对于客户同意转投保、新增投保其他条款和提高交费标准的,由柜面完成新保录单,在公司扣款成功后(最晚于原保单到期日后60日内)转投保成功,公司应出具新保险合同并配备新版条款送达客户。

4.对于客户不同意转保的和销售人员未按时送回的情况,均视为客户不同意转保处理。

四、投保受理处理规则

1.公司在2014年1月1日之前以原旧条款销售的产品,应在2013年12月31日或以前完成全部系统处理工作,保险合同所附条款仍为改造前的旧条款。

2.2014年1月1日之后,销售产品应全部使用改造后的新条款。

3.为确保顺利过渡,原则上2013年12月20日18时至2014年1月1日零时公司不再受理长险附加旧产品新单投保业务,12月20日18时以前受理的长险新单业务,必须在12月31日以前完成合同打印工作。

五、投保类单证转换要点

1.本次《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出台,总颁《个人短险业务专用投保单》、《团体保险投保单》、《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贷款借款人保险专用投保单》、《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及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投保单》等通用投保单不涉及修改。

2.《国寿小额贷款保险专用投保单》(1113)总部已经完成修改,分公司可使用总部修改后版本完成对应业务承保工作。

3.对于学生险《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及回执,请各分公司按照总公司《关于下发〈规范短期学生儿童保险承保业务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11〕287号)所附模板要求,核对本省的单证和回执,对于预印条款名称或伤残标准的,做好对应名称替换的修改工作。

4.《投保要约确认书》适用及填写要点

为支持分公司业务开展,做好单证整合并简化传统渠道代理性质业务的投保手续,总公司出台《投保要约确认书》及其家庭版,相关适用及填写要点如下:

(1)《投保要约确认书》及其家庭版为清单汇交件业务适用的投保类单证,可用于采集汇交件下每位投保人投保申请、被保险人投保确认及相关信息的工具。

(2)该单证一般为单独印制或打印,同时也可以是《致家长一封信》或其他销售宣传材料的组成部分。

(3)《投保要约确认书》及其家庭版可由省级分公司在所辖范围内,根据不同业务需要设计单证样式,但应含有项目:

汇交申请书号、汇交人、序号、*投保人、*被保险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投保人所在单位、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产品名称、免赔额、赔付比例、*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日期。

加“*”项目为必选项目。

(4)产品名称、免赔额、赔付比例、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几个项目的值须根据投保方案提前印制。

(5)被保险人要约信息为必填项目,包含:

被保险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日期。

若客户填写了“性别”与“出生日期”,则“身份证号码”为非必填项;若填写了“身份证号码”,则“性别”与“出生日期”为非必填项。

当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原则上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6)单证模版见附件。

5.分公司个性化投保单修改原则

对于分公司个性化投保单,应利用本次新伤残标准出台契机,做好整合归并,原则上能够采用总颁单证的,应统一转换成总颁单证,修改原则如下:

(1)为保证投保单适用性,防止因险种升级造成单证浪费,除《投保要约确认书》外,单证上不应预印条款名称。

(2)原则上,投保类单证应配合公司条款使用,应在投保时向客户提供公司标准条款。

配合公司新条款,做好《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应说明和解释,不应在投保单证上印制伤残标准或标准简介等。

(3)对于特殊情况,需要仍然沿用个性化投保单的,且须预印条款名称或伤残标准的,分公司应按照总部新条款确定做好修改替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