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工作程序7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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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监视测量装置管理工作程序72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监控产品实现过程,保持环境监测和职业安全健康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对监视和测量装置(以下简称计量器具)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自有的、租用的(分承包方自备)计量器具的管理与控制。

3.相关文件与术语

3.1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文件汇编》

3.2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程序》

3.3公司《计量器具编号、分类、校准捡定周期的规定》

3.4术语

检定:

国家法制计量部门(或其他法定授权组织)为确定或证实测量器具完全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而做的全部工作。

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所体现的值与被测量相对应的已知值之间的关系的一组操作。

4.职责

4.1技术部负责本程序编制和修订、实施等管理工作。

4.2各单位技术部门(需设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校准或检定、标识、封存、报废的管理,负责使用过程的监督、相关记录的保存。

5.工作程序

5.1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流程

提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要求

制订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

设备(含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入库

转交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部门

监视和测量装置分类、编号确定校准/检定周期

确定校准/检定方式

外检或自检

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策划、配置校准/检定规程以及相应的能力资源

保持校准/检定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按规定校准/检定

监视和测量装置申请和领用

使用部门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报废、更新

现场标识、使用、维护以及日常管理

使用过程中停用、封存的办理

按规定周期检验或使用前校准

日常管理的监视和测量

5.2要求5.2.1各单位根据工艺规程、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试验规程、以及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等监视监测要求,选择和配备准确度、量程等计量特性满足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

5.2.2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项目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2.3对于本单位租用的或分承包方自备的计量器具,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向其索取清单、检定合格证书等资料,确认其校准状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购置

5.3.1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填写《计量器具申请单》提出购置申请,经技术部审核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使用单位进行购置,并会同技术部共同验收。

5.3.2属于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填写《计量器具申请单》,经技术部门审核后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购置。

5.3.3只能购置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厂家生产且产品标有CMC标志的计量器具。

5.3.4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负责送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合格后由计量管理人员登帐编号。

5.4检定、校准管理

5.4.1各单位根据公司《计量器具编号、分类、校准、检定周期的规定》建立《计量器具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周期台帐》并上报公司技术部。

5.4.2对计量器具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和重要性按“A、B、C”分级管理,确定校准检定周期。

“A、B、C”分级的原则:

a)确定A类的原则

《国家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检定目录》(见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文件汇编》)中规定强制检定的;生产过程中,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指标检测使

用的。

b)确定B类的原则

其它列入《国家检定目录》(见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文件汇编》的;用于生产过程,质量监测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有准确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c)确定C类的原则

量值相对稳定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品;国家规定一次性检定的或目前尚无检定规程且无检定单位的;起监视作用且使用频数较低的;自制的计量器。

5.4.3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对计量器具按规定周期实施检定或校准,校准周期为一年、六个月、三个月,使用前校准、检定等四种方式。

5.4.4在用计量器具属A类、B类的,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按《计量器具编号、分类、校准、检定周期管理规定》送到指定的法定检定机构进行校准、检定;C类的由计量管理人员会同使用人员,根据《计量器具编号、分类、校准、检定周期管理规定》进行校准。

5.4.5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要保存好检定证书和校准记录。

5.5标识管理

5.5.1计量器具的使用状态标识为“合格证”、“封存证”两种。

5.5.2经检定、校准合格的在用监视和测量装置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贴绿色检定合格证标签(分A、B、C三种)。

5.5.3封存的计量器具贴蓝色标签。

5.5.4标签必须标明编号、检定有效期、封存日期,检定人员签字等。

标签保持完好清晰。

5.6使用管理

5.6.1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确定准确度和精密度已知,并同要求的测量能力相一致。

精密和贵重设备由经过培训的专人使用。

5.6.2确保计量器具在使用、搬运、防护和存放过程中完好、适用。

对使用环境、温度、湿度等有要求的测量装置,应确保其使用条件。

5.6.3若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失准应立即停止使用,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记录并报告,技术负责人应组织评定已测试结果的有效性,并将结果记录在《计量器具损坏或失准情况表》内。

5.6.4若计量器具使用中发生损坏等情况,需要进行修理的,应由取得修理资格的机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此项工作。

5.7封存和启用

5.7.1对于闲置、多余和某种原因暂不能使用的计量器具,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写《计量器具封存(启用)记录》,贴封存标签,予以封存。

封存设备不再进行检定校准。

5.7.2需要重新启用的计量器具由各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填写《计量器具封存(启用)记录》,并核准检定校准的有效期。

a)计量器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贴合格证标签继续使用;

b)计量器具已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需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贴合格证标签,方可使用。

5.8报废

5.8.1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a)折旧年满或陈旧落后;

b)经检定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申请报公司技术部办理报废。

5.8.2属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或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填写《计量器具报废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报废。

5.9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检查、评价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如发

现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按公司《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程序》实施控制。

6.记录

6.1计量器具登记台帐

6.2计量器具周期台帐

6.3计量器具购置申请单

6.4计量器具封存(启用)记录

6.5计量器具报废申请单

6.6计量器具损坏或失控情况记录表

6.7检查及纠正措施记录(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登记台帐

单位:

部门:

管理类别:

周期年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精度

制造厂

出厂编号

控制编号

购置日期

使用单位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周期台帐

单位:

部门:

管理类别:

周期年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精度

出厂编号

控制编号

使用单位

检定时间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封存(启用)单

单位:

部门: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控制编号

周期(年)

检定日期

使用单位

封存日期

封存地点

申请封存(启用)原因

签名日期

计量管理部门

意见

签名日期

备注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报废申请单

单位:

部门: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控制编号

使用单位

申请报废

原因

签名日期

计量管理

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主管部门

领导意见

签名日期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损坏或失准情况记录表

单位、部门: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

地点

控制编号

损坏或

失准情

况处理

意见

计量人员签字年月日

对已测试结果追踪、评定结果

项目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主任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监视测量装置购置申请单

单位:

部门: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申请单位

申请购置

原因

签名日期

计量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主管领导

意见

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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