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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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doc
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为了切实抓好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火灾预防和管控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结合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确要求,制订适用于黔西南州商场、市场、饭店、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一、经营区(指用于购物、餐饮、洗浴等对外经营的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经营区的疏散引导员:
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2.应当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4.经营区内严禁设置遮挡疏散指示标识的室内营销广告,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营销广告,严禁在场所顶端悬挂可燃营销广告;
5.确定经营区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当将本区域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配电间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一次。
7.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8.检查、巡查重点:
应当确保本区域内的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门窗上不准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9.在营业期间应当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区域的非必要电源。
10.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11.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非营业时间需动火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确定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12.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3.商店(市场)建筑物之间不应设置连接顶棚。
14.儿童游艺场所不能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15.经营区内食品加工区的明火部位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分隔。
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能加热设施,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
16.经营区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7.经营区内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18.严禁乱拉、乱接电器线路;室内电器严禁长期处于通电状态。
19.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0.严禁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21、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经营区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各类建筑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室内消火栓水压保持在0.07Mpa以上,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
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0.4Mpa之间,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
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
3.应当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二、办公区(指日常行政办公的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办公区的疏散引导员:
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2.应当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4.确定办公区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当将本区域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复印室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1次。
6.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7.检查、巡查重点:
应当确保本区域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门窗上严禁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8.在办公期间应当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办公结束时,应切断办公区的非必要电源。
9.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10.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禁止在办公时间进行动火施工;非办公时间需动火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确定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11.严禁在办公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2.办公区应设置声光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3.办公区内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14.严禁乱拉、乱接电器线路;室内电器严禁长期处于通电状态;取暖设备上严禁覆盖可燃物;
15.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6.严禁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17.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办公区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各类建筑内的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室内消火栓水压保持在0.07Mpa以上,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
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0.4Mpa之间,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
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
3.应当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三、仓储区(指储存商品或为经营、办公区域临时储备自用物资的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仓储区的疏散引导员:
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2.应当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4.确定仓储区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当将本区域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配电房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1次。
6.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检查、巡查重点:
应当确保本区域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门窗上不准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7.在工作期间应当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工作结束时,应切断仓储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8.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9.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禁止违章动火施工,若需动火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确定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10.严禁在仓储区违章进行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1.仓储区应设置声光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2.仓储区内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13.仓储区应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隔墙与经营、办公部分分隔,通向经营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4.仓储区应当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15.仓储区无违章用蜡烛、用火、用电情况。
16.仓储区严禁设置大功率白炽灯(≥60瓦),并应当设置防护型灯具;照明灯具严禁设置在易燃材料上;商品堆放距顶板不得少于50公分;照明灯具应当设置在疏散通道上方;商品堆放严禁影响室内消防设施使用。
17.严禁乱拉、乱接电器线路;室内电器严禁长期处于通电状态。
18.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仓储区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室内消火栓水压保持在0.07Mpa以上,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
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0.4Mpa之间,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
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
3.应当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四、停车场(指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露天场地或构筑物)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明确停车场的疏散引导员:
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2.应当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4.确定停车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当将本区域内监控中心、消防控制室、水泵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1次。
6.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检查、巡查重点:
应当确保本区域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门窗上不准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7.在工作期间应当每2小时进行1次消防巡查,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
8.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9.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禁止违章进行动火施工,若需动火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确定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10.严禁违章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1.停车场内应设置声光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2.严禁乱拉、乱接电器线路。
13.严禁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4.严禁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15.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停车场内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室内消火栓水压保持在0.07Mpa以上,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
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0.4Mpa之间,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
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
3.应当做好演练记录,并结合实际,每年对预案进行1次修订。
五、员工休息区(是指为员工提供临时性休息的区域)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
2.具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3.负责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组织本单位火灾预防、逃生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对单位内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负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到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经营区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休息区内不得设置床。
2.明确员工休息区的疏散引导员:
应当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每层楼不少于1名的疏散引导员;当楼层平均人数少于10人时,可每两层设置1名。
3.应当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组织进行1次员工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录备查。
5.确定员工休息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应当将本区域的配电房等要害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由不燃材料制作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尺寸不小于20cm×10cm。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至少修订1次。
7.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体组织实施每月消防安全检查及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并立即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
火灾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且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检查、巡查重点:
应当确保本区域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应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门窗上不准设置防盗窗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物品。
8.在营业期间应当每2小时进行1次消防巡查,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营业结束时,应切断员工休息区的非必要电源。
9.消防控制室管理:
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并准确记录和处理火灾报警,做好交接班记录。
10.严禁违章用火、用电、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象,禁止违章进行动火施工,若需动火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确定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11.严禁违章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2.员工休息区内应设置声光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3.员工休息区内各种灯具距离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0m。
14.严禁乱拉、乱接电器线路;室内电器严禁长期处于通电状态;取暖设备上严禁覆盖可燃物。
15.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16.员工休息区内所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不得使用明火。
17.严禁在临时休息区长期生活居住。
18.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设施和场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并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三)消防安全宣传栏、警示牌设置
1.应当在员工休息区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醒目的火灾预防和逃生“三提示”宣传栏,在重点部位、主要通道设置针对性的消防安全警示牌。
2.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能体现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栏,并每月至少更换1次。
(四)消防设施日常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标准定期检查、检测,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公司每年进行维护保养,出具维保记录,确保完好有效。
1.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实行编号管理,严禁遮挡、圈占、埋压,室内消火栓水压保持在0.07Mpa以上,箱内应当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2.灭火器:
应当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压力表指针处于绿色区域,并在集中存放点设置检查记录登记表。
3.自动喷水系统:
严禁遮挡喷头,管道内水压应当保持在0.05-0.4Mpa之间,喷淋泵启停正常。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严禁遮挡、拆除探头,擅自关闭系统。
每周应当进行1次手动报警按钮和感烟探头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当使用蓄电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每月进行1次断电测试。
6.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应当按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标志图例”制作、悬挂、张贴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其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识牌采用铝合金材质刻字、编号制作并固定于消防设施上。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明确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
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当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
3.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