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参考模板.docx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参考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参考模板.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参考模板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业务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
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第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
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
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
第4条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
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电务部门各级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
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
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通则
第7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8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第9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在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检(监)测系统和设备,提高设备自动检(监)测水平,不断推进修制修程改革,逐步实现以状态修为主的维修模式。
第10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安全管理为核心,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安全、优质、高效地组织生产。
第11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树立全程全网的观念,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12条电务部门应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专业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13条电务部门要经常交流、推广先进的维护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不断提高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推进信号维护工作技术进步。
第14条铁路局(公司)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信号维修及中修(材料消耗、维修费用、工时)定额,作为电务段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15条信号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招标采购应坚持有利于安全可靠运用,有利于现场维护管理,有利于电务技术进步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务技术装备政策,做到制式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第16条结合部管理是信号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着信号设备的运用质量。
铁路局(公司)应制定电务与车务、机务、工务、供电、信息等部门相关联设备的结合部管理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整治,加强考核;电务部门还应做好跨局、跨段运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17条信号设备、器材实行寿命管理。
已达到寿命期的信号设备和器材不得继续使用,主要设备和器材实行统一回收、集中销毁制度。
第18条信号维护工作指标体系见表1。
信号维护工作指标体系表表1
项目
顺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统计范围与周期
计算方法
部
局
段
安
全
1
行车重大、大事故
件
月
由铁路
局制定
在统计时间内按件累计
2
行车险性事故
件
月
在统计时间内按件累计
3
故障率(含一般事故)
件/百组换算道岔
季
故障件数/(换算道岔总数/100)
其中:
责任故障率(含责任一般事故)
件/百组换算道岔
季
责任故障件数/(换算道岔总数/100)
4
责任一般
事故率
件/百组换算道岔
季
责任一般事故件数/(换算道岔总数/100)
5
故障延时
h/百组换算道岔
季
故障延时合计/(换算道岔总数/100)
6
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件
季
在统计时间内按件累计
7
火灾事故
件
季
在统计时间内按件累计
任
务
1
中、维修计划与完成率
(指器材入所修,车站、区间等设备中修)
%
/
由铁路
局制定
单项计划率=(计划中、维修数量/应中修数量)×100
单项完成率=(实际完成中、维修数量/计划中修数量)×100
中、维修计划率与完成率为各单项计划与完成率的平均值
2
II级测试计划率与完成率
%
/
单项计划率=(计划测试数量/应测试数量)×100%
单项完成率=(实际完成测试数量/计划测试数量)×100%
II级测试计划与完成率为各单项计划与完成率的平均值
项目
顺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统计范围与周期
计算方法
部
局
段
3
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完成率
其中:
投资完成率
实物工作量完成率
%
年
投资完成率=(实际完成万元/计划完成万元)×100%
实物工作量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量/计划完成数量)×100%
质
量
1
地面信号显示合格率
%
年
由铁路
局制定
(信号机架数—显示不合格架数)/信号机架数×100
2
机车信号显示正确率
其中:
1.机车信号运用正确率
2.添乘检查正确率
%
半年
(机车运用台次—机车运用故障台次)/机车运用台次×100
(添乘检查分区数—故障分区数)/添乘检查分区数×100
3
联锁关系不正确
件
年
在统计时间内按件累计
4
信号设备平均停用时间
其中:
单项设备运用率
小时/百组换算道岔
%
/
由铁路
局制定
(故障延时+计划停用时间)/(换算道岔总数/100)
按自动闭塞、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非集中联锁分别统计计算
(应运用数时*—停用数时)/应运用数时×100
5
信号设备综合合格率
其中:
单项设备合格率
%
年
(单项设备合格及良好数量之和/单项设备总数量)×100
综合合格率为各单项设备合格率的平均值
6
入所修设备、器材返修率
%
/
返修数量/统计时间内检查出所数量×100
7
入所修设备、器材一次验收合格率
%
/
一次验收合格数/检修器材总数×100
8
中修优质率
%
/
站(区间)验收优质数量/站(区间)中修数量×100
劳动生产率
1
信号维修劳动生产率
组/人
/
由铁路
局制定
信号换算道岔总数/维修人员平均人数
(按有关部颁文件统计)
运用费率
2
信号维修费率
元/每组换算道岔
/
信号实际消耗维修费(元)/信号换算道岔总数
3
运营成本
元/每组换算道岔
/
运营支出总额(元)/信号换算道岔总数
注:
*运用时数=运用设备换算道岔数×运用小时数
第二节机构与职责
第19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实行铁路局(公司)、电务段分级管理。
电务段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
第20条电务处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在电务检测所内设置电务试验室、TDCS/CTC检修室、大修设计室等。
第21条电务段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
根据测试工作需要设电务试验室。
第22条电务段根据维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现场车间、专业车间。
车间设置原则:
1.现场车间应按照管理跨度适度、人员数量适中、设备数量适当、有利于现场控制和故障处理,并兼顾其他因素的原则设置。
复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00km左右;单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50km左右;枢纽地区车间设置以设备数量为依据,管辖设备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200组换算道岔;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可单独设立驼峰车间。
车间人数原则上100人以上(沿线车间70人以上)。
2.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可设信号检修、电子设备、信号中修等专业车间,实现信号设备检修专业化、规模化。
3.车间设主任、副主任(按生产、技术、安全职责分工),设负责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联锁、职教管理及质量验收、监测分析、应急抢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4.车间应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应急抢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检修工装机具等。
第23条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在车间管内设信号工区、专业工区。
编组(区段)以上车站应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实行值班与检修分开。
其他有条件的,也可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
第24条电务处是铁路局(公司)电务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铁路信号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对本系统实施专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管内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考核评价电务段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电务事故,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4.负责信号设备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管理,并结合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和先进的检测手段。
5.参与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试验、审查工作,并组织安排好上道试验工作。
6.负责信号联锁管理。
电务检修基地建设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管理。
7.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信息管理工作。
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铁路工程建设信号技术方案论证、审查、设备选型及竣工验收。
9.负责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审核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检查指导,对施工实施有效监控。
10.按照铁道部有关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规定,把好产品上道关,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
11.负责组织新技术培训,指导电务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2.参与涉及本系统安全监察、计划、财务、劳资、人事、建设、物资、职工教育等业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问题。
13.向铁路局(公司)安委会报告本系统安全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14.指导、检查和监督合资、地方铁路信号安全工作。
第25条电务段信号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和铁路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完成维修、中修、大修及测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