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至绥阳高速公路青檬段试验检测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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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至绥阳高速公路青檬段试验检测细则
贵州省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建设项目
试验检测工作
实施细则
贵州省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中心试验室编制
2011年1月6日
目录
1.总则……………………………………………………………………1
2.第一章各试验室职责…………………………………………………2
3.第二章试验室管理制度………………………………………………3
4.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7
5.第四章试验检测资料的实施细则……………………………………18
附件一试验检测项目、标准、频率及取样要求
附件二试验检测频率台帐
附件二试验月报格式
附件四标准试验格式
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青檬段中心试验室合同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统一本项目JLA~JLB、TJ1~TJ6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编制依据:
本实施细则依据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贵州省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项目部管理手册》等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3.适用范围:
投标人须知附件工程概况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中心试验室合同段内的各个项目(路基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桥隧工程、交叉工程、路面工程、房建工程、交通工程土建部分等)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包括以上项目变更后新增工程量的试验检测工作。
4.实施日期:
2011年1月
5.试验室的工作方针:
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第一章各试验室职责
1.中心试验室职责:
1.1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全面管理中心试验室的业务工作和合同履行。
中心试验室直接对总监办负责,为总监办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试验、抽检、报告等,作为总监办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的依据;
1.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3制定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统一试验检测规范规程;
1.4全面监督、指导承包人试验室以及驻监办的试验检测工作;
1.5审批各类标准试验和工艺试验,指导工程施工;审查料场材质和生产工艺的符合性;
1.6监督、管理本项目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试验检测工作,统一组织工程材料的外委试验。
按照3%的检测频率进行抽检试验,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抽检试验,每月编制《中心试验月报》报送总监办;
1.7定期配合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总监办指定的抽检试验;
1.8参予或组织分项工程和试验段的试验检测,承担工程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
1.9服务目标:
中心试验室试验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标准试验数据和结构物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2.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职责:
2.1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简称监理试验室)对驻监办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的管理;
2.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2.3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2.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监理试验室的抽检频率(20%)、台帐,制定抽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抽检试验,每月编制《监理试验月报》报送中心试验室;
2.5监督承包人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按照合同完成试验抽检;
2.6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2.7完成驻监办指定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检试验等)。
3承包人试验室职责
3.1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对项目经理部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的管理;
3.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3.3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完成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3.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工地试验室的自检台帐,制定自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自检试验,每月编制《承包人试验月报》报监理试验室审核后送中心试验室;
3.5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配合监理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完成抽检试验;
3.6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2.7完成项目部指定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自检试验等)。
第二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在绥遵高速公路青檬段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内,中心试验室将进行各施工阶段的工作安排,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制订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管理原则
A本项目内,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
B本项目内,使用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的试验检测方法、表格和记录方式。
C本项目内,使用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的试验检测报告编号,报告编号必须保持连续。
如需插入报告编号,必须有充分必要的理由,并由中心试验室主任签字认可,报送总监办备案。
D试验资料统一由计算机存储备查,每月月报中报送当月资料和资料存储磁盘到中心试验室统一管理。
以备总监办随时查阅,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并为总监办提供预测,决策的信息库。
E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曾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经审查批准执行。
F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承担或无能力承担的试验项目必须送具有交通行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该项目的试验,所提交的试验数据或报告无效。
G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不能承担与本项目或标段无关的其他试验检测工作。
二、试验室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
试验设备是试验室的硬件,是开展试验工作的物质基础。
设备管理是试验室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试验设备。
设备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试验室能否正常开展工作,因此必须充分重视。
1.1建立试验设备台帐管理制度
试验设备台帐一般按购置时间顺序登记,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年份等。
1.2建立岗位责任制
设备应分室由专人管理和使用。
岗位责任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及试验室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并对试验室主任负责。
岗位责任人必须熟悉所管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并能熟练进行试验操作,能排除常见的小故障,定期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如擦洗、涂油、通电运行等,使设备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非岗位责任人使用仪器设备须经过岗位责任人的同意,并在岗位责任人指导下或按其要求进行操作。
1.3建立设备检定制度
为了确保试验设备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确保试验结果准确无误,新启用的设备应进行计量检定,使用中的试验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计量检定。
凡是衡器、测力装置应由计量部门进行计量检定,并出具检定报告;试验设备一般一年检定一次。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必要的检定,如试验结果有异常时。
对于新启用的容器、测温仪具等在使用前应进行标定或校正。
1.4建立日常使用维护制度
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如电源是否接通,电压、油位(压力机)、水位(水浴)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清洁仪器表面。
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断电、擦洗清扫、套上外罩,防止落尘,保持仪器清洁。
对于电器设备,如不经常使用,应定期通电运行;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如遇阴雨天气,因空气湿度大,应增加通电运行次数,并延长通电时间。
1.5建立使用维修登记制度
大型和较大型试验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内容包括使用日期和时段、试验内容、设备状况、故障情况等。
使用登记由使用人填写,非岗位责任人在使用完设备后应经岗位责任人验收检查,并在登记册上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去。
设备维修情况也应在使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维修时间、项目、所更换的零部件、维修人等。
2试验工作管理
试验工作是试验室的基本工作,包括取样、试验、报告等几个环节。
试验工作管理应从这几个环节着手进行管理。
2.1试样管理
试样管理是试验工作关键的一环。
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相关试验规程规定进行。
在取样时应按既定的编号方式对试样进行编号,书写在容器或袋子上,并书写同样标签放入容器或袋子中,以便复核对证。
同时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试样编号、品种、规格、取样地点、里程桩号、似作用途、取样日期、取样人等。
对可以保存一定时间的试样,取样时应一式两份,一份供目前试验用,一份作为样本保存,供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用。
试验从运输到试验应分类堆放,以免不同品种试样之间互相污染。
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试验室应建堆放试样的专用料棚。
2.2试验管理
试验工作也应实行在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框架下的岗位责任制。
将试验人员按设备管理的岗位分为几个试验小组,如土工、水泥及水泥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力学等小组,每一组由一位试验工程师负责,其他人员组成根据具体工作量大小编制。
小组负责人对其小组所承担的试验工作负责,负责取样、试验,并对试验室主任负责。
试验室主任负责下达工作任务,人员调配,审核并签发试验报告。
为了明确的责任,试验小组内部也应有明确的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谁完成的试验由谁签字负责。
2.3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
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是试验工作的主要依据,为此中心试验室专门编制了各类试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标准和评定标准一览表。
每一个试验项目,从取样、试验到提出报告,都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要求每一个岗位责任人熟悉自己所分管项目的相关试验规程,熟悉每一个试验的操作步骤、试验条件、影响因素、注意事项,并能熟悉地操作试验设备,能分析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并作出正确的判断,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确保试验结果准确无误。
2.4健全原始记录填写及保存制度
原始记录是试验过程的真实记载,是分析试验结果,提出试验报告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填写。
原始记录一般直接在制成的表格上填写,内容包括试验项目名称、产品的规格型号、试样的编号、产地或生产厂家、拟作用途、采用试验标准、试验条件、试验环境温度及湿度、试验日期等。
原始记录书写应整齐,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确实因笔误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数据时,应在原数据上划一水平线,将正确得数据书写在其上方。
原始记录试验人、计算人、复核人签名要齐全,并按规定保存。
3文件资料管理
文件资料管理也是试验室管理得重要内容之一。
文件资料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与试验室工作有关的行政文件,如《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另一部分是试验技术资料,这一部分资料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规范。
准确是指凡由试验室提供的试验结果必须真实可信,必须是通过试验得出结果,经得起验证和推敲,能真实反映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材料及结构的内在质量,对控制工程质量具有指导作用,使工程所用材料和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齐全是指由试验室提供的试验资料,内容必须完整。
一是试验项目无漏项,二是按要求的格式提供全部所需的信息。
及时是指按时提供工程建设需要的有关试验资料或数据。
及时是建立在准确、齐全的基础上的,缺乏准确、齐全的及时是毫无意义的。
工程施工需要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一个部门或环节的工作滞后,就会对整个工程进度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浪费。
规范是指由试验室提供的资料语言精练通顺,用词恰当妥切,无错别字,字迹清楚、工整,签字印章清晰齐全,打印装订整齐,格式、份数符合要求。
试验检测流程图:
目标:
达到委托书、试验台帐、设备记录、原始资料和试验资料的对应和统一。
文件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制度:
3.1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应由专人负责往来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发文机构、送达或发出时间、收文或送文人、批阅和阅办情况。
对收到的文件加贴批阅单。
3.2建立收阅和签发制度
对收到的文件先由试验室主任批阅,交有关人员阅办,阅办后交登记人保管备案。
发文应由试验室主任审阅并签发。
3.3建立分类归档保存制度
对行政管理方面的文件以收、发编号按年归档保存。
对于试验资料按标段或构造分别管理,并按原材料、配合比、施工抽检分类保存。
每一个试验项目完成后,原始记录由试验、复核、主管人分别签字,交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发,留件和原始记录一并归档保存。
3.4建立文件查、借阅登记制度
在工作中往往需要查阅过去的文件资料。
为了防止文件遗失,应建立查阅及借阅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借阅人、文件名称、编号、借还时间等,以便有据可查。
4.进场材料管理制度
承包人每月的进场材料分别按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登记,并交驻监办签认、存档、备查;各承包人应建立自己的独立料场,用于结构性混凝土施工的碎石必须使用反击式联合加工设备;如果没有独立料场须外购的,必须获得中心试验室批准。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水泥、砂子、碎石,钢筋必须按不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进行分仓隔断堆放,各类原材料进场后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标牌,注明已检验或未检验,已检验标牌必须有以下内容: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拟用工程部位、检验日期;水泥、钢筋等材料进场后,应储存于地面以上0.5m的平台、垫木或其它支承上,并有规范的遮蔽措施以保证其不会由于暴露而产生受潮或锈蚀,使其不受其它材料污染。
5.料场审批制度
承包人工程中所采用的砂、石等原材料应报驻监办试验室进行验证试验通过后,报中心试验室进行审批,对该料场的生产工艺、成品质量合格后方可采用该料场生产的原材料。
外购材料必须经中心试验室对该料场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等和材料质量进行认证后方可审批购买。
6.外委试验检测制度
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如果属于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不能完成的,必须经具有交通行业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即外委试验;当承包人采购的工程原材料需进行外委试验时,应提前通知驻监办并报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施工单位共同见证取样,施工单位填写见证取样单监理签字、中心试验室登记并签字,共同送到有交通行业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报告的委托单位填写中心试验室、监理、施工单位三家名称,报告三家各留一份存档。
7.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
7.1当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驻监办,并呈报总监办。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根据总监办的要求,中心试验室应对该质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将最终结果报呈总监办审查;监理对中心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要求承包人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
7.2当监理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监理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中心试验室,并呈报总监办。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根据总监办的要求,中心试验室应对该质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将最终结果报呈总监办审查;承包人对监理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监理办并将此回复资料报中心试验室存档备案以完成此项工程处理。
7.3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工地试验室将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办,并呈报中心试验室。
由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四方组成调查小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根据总监办的要求,中心试验室应对该质量问题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将最终结果报呈总监办审查;监理办对工地试验室发出的《工程联系单》回复应要求承包人附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工作指示、工作指令、试验报告:
不合格及合格后的试验报告、图片或检测单位的检测资料等)以证明缺陷已处理完成,监理办并将此回复资料报中心试验室存档备案以完成此项工程处理。
第三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1.试验检测工作的形式及要求:
主要包括:
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现场试验、抽检试验以及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
1.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
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试验方法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1.1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试验室平行验证后报送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
1.1.2驻地办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进行的标准试验进行抽样验证工作,以此试验结果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技术参数或指标,完成对标准试验的监督管理;
1.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工程用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2.1在工程用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原材料或商品构件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必要时中心试验室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工作,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该原材料或商品构件是否适用于工程,并将试验检测结果呈报总监办,以确定是否采购该材料;每批材料进场报驻地办试验检测工程师验收。
建立进场材料台帐,用于什么工程部位必须按监理签认批准执行,并在台帐中注明。
1.2.2工程用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严禁用于工程;
1.2.3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抽样试验检测工作。
根据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100%的频率进行自检,驻监办按不少于20%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试验,中心试验室则按不少于3%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1.3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的规定,在工程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的试验,例如:
路基土石方填筑。
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做原始记录,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出具试验报告,并经监理试验工程师签认,中心试验室应对这一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1.4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路基路面施工的压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
1.5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主要是分布或分项工程)进行试验检测,以准确地评价工程内在品质,决定是否验收。
1.6中心试验室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监督管理: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驻监办的监理试验室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1.6.1在驻监办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进场后应对其试验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资质进行审查,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2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所有试验设备、仪器都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标定,并按期进行标定后方能使用。
中心试验室应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工作能力进行审定,审核其所有试验资料,并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部监督;
1.6.3审定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并督促其完善其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控制程序
2.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案:
2.1.1施工准备阶段,中心试验室应首先完成试验室的组建工作,完善试验管理制度,建立与总监办、驻监办、承包人试验检测的信息通道,确定中心试验室的工作模式;
2.1.2中心试验室应督促驻监办和承包人建立试验室,健全试验室管理制度,完善试验设备、仪器,落实试验人员,督促其建立健全试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自检(抽检)制度;
2.1.3中心试验室应审查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的试验检测监理机制,督促驻监办建立健全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2.1.4中心试验室在以上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基本建立以后,工作重点应是督促承包人和驻监办在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并按照制订的审批程序,完成平行验证试验和审批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
2.1.5中心试验室将与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及物资部门共同对本合同段内使用的各种主要工程材料(主料场、水泥、碎石、砂子、钢材、沥青、混凝土外加剂、钢绞线、锚具、夹具等)的生产厂家进行认真选择,确定符合合同规定,并适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并将有关资料呈报总监办做出决策;
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2.1施工阶段,中心试验室应按照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各类试验工作的管理,随时校核各类试验的符合性,以确保工程质量;
2.2.2驻地监理试验人员、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认真执行抽检、自检制度,强化试验检测频率的控制。
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应提高试验检测频率,以达到重点监控的目的;
2.2.3建立中心试验室的普查制度。
对施工中经常使用的各种主材(水泥、碎石、砂子、混凝土拌合用水、钢材、沥青)、主料场、混凝土搅拌站使用情况随机进行质量检查;
2.2.4中心试验室应加强全项目内试验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2.4.1试验检测资料作为工程质量认证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管理。
中心试验室应制订统一的资料管理办法、试验检测表格和试验记录与报告的编号等,为竣工验收做好基础工作;
2.2.4.2当本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而无现行标准可行时,承包人应按技术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鉴定报告,拟订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规程,经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2.2.4.3承包人试验室不能承担或无能力承担的试验项目应送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否则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无效;
2.2.5中心试验室应配合总监办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2.3缺陷责任期质量检测:
在缺陷责任期内全力配合总监办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及剩余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3.检测报告审批及自检、抽检程序: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中心试验室应对各试验室制订各项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制订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自检程序,制订中心试验室及驻监办的试验检测抽检程序。
3.1制定各项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
承包人的所有试验报告必须经驻地监理试验工程师的签认,其试验结果才能用于工程。
所有涉及变更的路基土方换填,承包人试验结果应经驻地监理试验室平行试验,报中心试验室审批,并将试验结果呈报总监办。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和土工击实试验等应由承包人完成试验后,将试验资料及配合比(击实试验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必须现场取样)所用的试验检测材料送驻地监理试验室进行平行复验后,报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
3.2承包人试验检测自检程序:
承包人独立完成本工程100%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并接受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办对承包人自检工作的管理。
承包人每月的试验检测资料应按照统一制定的管理办法汇编形成月报交驻监办复核,并交中心试验室存档;
3.3驻监办的抽检程序
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