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单位I类乡镇绩效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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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单位I类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类单位I类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招商引资

(50分)

1

招商引资(50分)

按照《潜山县2012招商引资考核细则》执行

招商局

(23分)

2

主要经济指标

(18分)

见《潜山县乡镇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

统计局等

3

农业六大特色产业发展

(5分)

龙头企业(2分):

新增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实力显著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度增加30%以上),并有效带动农户增收,计1分;科技创新。

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计0.5分;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当年被评为县级以上示范社1家以上的计0.5分;

农委(考虑到各乡镇六大产业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分别评分难以平衡。

考核由农委牵头,会同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综合评分)

基地建设(2分):

茶叶规模成片发展10亩以上片5个以上;瓜蒌成片发展20亩以上片3个以上;食用菌新建大棚3亩以上片3个以上;新建猪舍500平方米以上或禽舍1200平方米以上大户1个以上;油茶成片发展50亩以上片1个以上;流转或改造低产桑园10亩以上片3个以上。

完成其中一项计1分。

推广新品种,建立示范点(片)3个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1000亩以上或带动农户300户,计0.5分。

推广新技术6项以上,推广模式上有创新的,计0.5分

品牌建设(1分):

建有农产品“三品”基地,计0.7分;新获(含复审)三品认证、著名商标、QS认证、商标注册等品牌建设相关证书,一项以上计0.3分

(17分)

4

社会管理维稳信访

(3分)

按照2012年考核文件执行,按3分折算

政法委

信访局

5

安全生产(1.5分)

按照2012年安全生产考核文件执行,按1.5分折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文明创建(2分)

文明办组织健全0.2分;乡镇政府机关环境优美,设立“一栏四牌”:

即宣传栏、公民道德行为规范“二十字”纲要、“八荣八耻”、“三做到”、“黄山松精神”0.4分;制定乡规民约,开展文明户等评选活动0.4分;集镇和辖区内等次公路沿线没有暴露垃圾0.4分;开展农村“四创”活动(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0.6分。

文明办

7

美好乡村

建设

(3分)

规划与

管理

(0.9分)

乡镇规划体系完善,有规划监督机制,开展窗口服务0.2分;严格按审批的规划组织实施,无任意更改规划行为,乡镇域内集镇和中心村庄所有建设均实行“一书两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无违法建设0.3分;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均按照《潜山县村庄建筑方案》建筑形式进行建设0.3分;每年报送村庄建设管理信息达4篇以上0.1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础设施

建设

(1.3分)

道路系统较完善,主要道路标准规范、配套,当年新、扩、改建道路3000m2以上0.3分;建有水厂,供水管网基本完善,集镇建成区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0.2分;排水设施完善,当年新增或改建排水道500米以上0.2分;有垃圾堆场,主要街道设有垃圾箱,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0.2分;有较规范的停车场所0.2分;主要街道绿化配套完善,并有专人养护,当年新增公共绿地面积300m2以上0.2分

新农村和

村庄整治

(0.8分)

全部完成村庄规划和重点中心村规划0.2分;乡镇列有试点中心村,年初列有村庄建设和整治计划,中心村能按规划进行建设0.2分;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0.2分;试点中心村规模达50户以上0.2分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17分)

8

教育

(0.5分)

优先发展教育(0.1分)

1、党委、政府每年有研究教育发展的专题会议,帮助学校解决可以解决的一两个实际问题(0.04分)。

2、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稳妥地实施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审核教育发展规划(0.03分)。

3、重视学校党建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政治进步.

(0.03分)

政府教育督导室

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0.15分)

年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不计分。

普及程度达省规定要求(0.03分),积极支持职业教和民办教育(0.03分),实施农民培训工程(0.02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0.04分),“三残”少年儿童已接受义务教育(0.03分)

支持学校建设(0.1分)

1、支持教育部门实施校安工程,每年进行安全检查

(0.04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得分。

2、按规定划拨校舍建设用地(0.04分),了解学校的资产状况,不使国有资产流失(0.02分)。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教育经费

(0.15分)

1、切实抓好校园周边治安工作,保证办学有良好的外部环境(0.07分),因社会治安伤害师生不得分。

2、不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0.02分),无向学校乱摊派、变相收费和乱罚款现象(0.03分),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本乡镇中小学乱收费(0.03分)。

9

整村

推进

(0.5分)

上报数据材料,完成施工任务

按时按质上报整村推进村基本数据、材料,有领导工作机构,得0.1分;按整村推进村项目任务设计书要求,在本年度内全面完成工程任务并通过验收,得0.4分。

扶贫办

10

民生工程(1分)

民生工程

按照2012年潜山县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执行,按1分折算

民生办

11

国土

资源

(1.5分)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0.3分)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的,扣0.2分;基本农田未落实到户、上图上册到地块的,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保护标志被破坏、减少或丢失的,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因管理不力,有严重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国土局

2、土地市场规范管理(0.2分)

辖区国有土地管理不规范,存在私下买卖交易、私下征地、违规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扣0.1分;存在未批先用、未供先用的扣0.1分。

因土地市场监管不力被媒体曝光影响较坏的,本项不得分。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0.5分)

卫片执法检查中,被立案查处的,每宗扣0.1分,扣完为止;发现土地利用上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每次扣0.2分;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查处不到位的,每次扣0.1分。

因管理不到位,被媒体曝光影响较坏的,本项不得分。

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0.2分)

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不重视,不积极申报补充耕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扣0.1分;未按要求完成县以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的,扣0.1分。

5、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集体土地发证(0.3)

未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未发放“两卡”的扣0.1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不落实的扣0.1分;未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的扣0.1分;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内发生地质灾害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12

水利

(2分)

1、防汛抗旱

(0.8分)

防汛机构、人员、物资0.2分,未落实的不计分;汛期防汛值班0.1分,每抽查一次不在岗扣0.02分,扣完为止。

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0.1分,每缺一项扣0.03分,未达要求相应扣分,扣完为止;标准洪水内所辖地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超标准洪水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计0.3分;抗旱效果0.1分,因干旱缺水导致群众纠纷或上访的不计分。

水利局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17分)

12

水利

(2分)

2、水利建设

(0.7分)

乡镇财政安排专项水利建设资金的计0.1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等安排80%以上用于水利项目的计0.2分,群众集资投劳的计0.1分;完成县下达兴修任务的计0.2分,工程质量和效益好的计0.1分。

水利局

3、水利工程管理

(0.5分)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落实到位计0.1分,管理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有保障的计0.1分,完成水费收缴任务的计0.1分,无水事违法案件的计0.1分,无水利纠纷上访事件的计0.1分。

13

林业

(1分)

1、油茶基地、退耕还林、长防林等重点工程造林和抚育管护任务完成率(0.5分)

年度合格面积完成率达到100%为满分,每少二个百分点扣0.05分,低于85%的分值全扣。

无林业重点工程乡镇其考核按全县平均计算。

林业局

2、森林资源管理(0.3分)

公益林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每起扣0.1分;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每起扣0.05分;发生未经批准使用林地扣0.15分。

商品林范围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扣0.1分;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扣0.05分;发生未经批准使用林地扣0.1分,扣完为止。

3、森林病虫害防治

(0.2分)

无森林病虫害发生蔓延得0.05分;无森林植物检疫案件得0.05分;不明枯死松树原因及时送报得0.05分;大力宣传松材线虫预防工作得0.03分;积极申报辖区内木竹调运检疫得0.02分。

14

环保

(1分)

1、环境质量

(0.3分)

每年开展两次地表水环境(包括乡镇饮用水源)与空气质量监测,判断该地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改善0.3分、维持0.2分、恶化0分)。

环保局

2、环境管理

(0.4分)

境内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以完成率百分比计分。

发生一次环境污染事故扣0.1分,两次为0分。

3、生态保护

(0.3分)

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开展情况0.2分,乡镇集中区环境状况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0.1分。

党的

建设

(10分)

15

班子

建设

(2分)

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1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协调,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根据测评优秀率评分。

优秀率达90%以上得0.5分,30-90%之间按(优秀率×2/3-0.1)评分,30%以下不得分。

2、工作热情高,精神状态好得0.3分,一般得0.2分,较差不得分。

3、政务和财务公开得0.2分,一般得0.1分,较差不得分。

组织部

干部选拔

任用和人才工作

(0.4分)

1、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干部,按照职数配备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得0.2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2、建设人才资源信息库得0.1分,未建设不得分。

3、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水平和实用技术水平得0.1分,较差不得分。

干部教育管理与监督

(0.6分)

执行干部培训审批制度,完成干部培训调学任务的得分,未完成调学任务的不得分。

重视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工作,参学对象完成年度学习任务的得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能及时谈话,敢于批评,及时处理;2、能及时向组织部汇报和报送干部监督信息,由干部监督科统一掌握评分;3、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良好,由干部监督科根据审计情况统一评分;4、加强下属单位班子的监督管理;5、及时收集和报送干部任免、考核、工资、奖惩等十类干部档案归档材料,由干部档案室根据平时报送情况评分。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纪守规,全体职工工作作风务实,对自己要求严格,工作期间无打牌、赌博、午间饮酒现象;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无违规违纪行为由干部监督科会同纪检部门了解核实。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党的

 

建设

 

(10分)

16

组织建设

(3分)

自身建设

(0.3分)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全部联系村扣0.05分;2012年党委未开展“双向承诺”扣0.05分;党委书记未实行党建工作年度述职扣0.05分;制订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0.05分;完成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0.05分;创先争优和“小学教”活动扎实有效0.05分。

组织部

村级党建

目标责任制

(0.3分)

未对2011年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扣0.1分;未兑现奖惩扣0.1分;未制订2012年度农组工作要点和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扣0.1分。

村干部教育

管理培训

(0.3分)

未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扣0.05分;未兑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扣0.05分;未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一诺两评两考”工作扣0.1分;未履行对选派干部、驻点干部和选聘生管理扣0.1分。

村级

班子建设

(0.4分)

村“两委”班子健全0.2分,培养了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0.1分;示范村创建活动成效明显0.1分。

村级工作

规范化建设

(0.4分)

村级事务实行“四议两公开”0.1分(重大事项未经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通过扣0.1分);执行村级工作规范化0.1分(未执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和值班制度扣0.05分,村部未达到“五室六有”扣0.05分);当年财务未公开扣0.1分,完成了2012年度下达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0.1分。

党员

队伍建设

(0.7分)

党员发展符合要求0.2分(有1个村连续两年未发展,扣0.1分;新发展党员35岁以下低于70%扣0.025分,女党员低于26%扣0.025分,高中学历低于70%扣0.025分,发展能手少于70%扣0.025分);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未定期更新、上报扣0.1分,党费未按标准及时上缴,党费证未按规定填写扣0.1分;建有一批“双培双带”示范基地和示范户0.1分;开展“设岗创星”评星活动0.05分;实行双向承诺制0.05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档案资料齐全0.05分;实行流动党员持证和台账管理0.05分。

党员电教

与远程教育

(0.5分)

“先锋在线”站点建设规范0.1分(有一个站点投影仪、电视机未吊装或机顶盒、遥控器、调制解调器未装盒安装不得分);站点月开机率达100%0.1分(有一个站点未开机不得分);建管学用情况未按要求建档、上报扣0.1分;全年上报网用组工信息月均少于4条或者连续两个月未上报扣0.1分;先锋在线网站更新不及时扣0.1分(乡镇网站更新不及时扣0.05分,所辖村级网页有一个更新不及时扣0.05分)。

工作创新(0.1分)

完成了全年信息工作任务0.05分;2011年组织工作创新奖评比获奖0.05分。

17

宣传思想

(1.5分)

宣传经费投入和激励政策

(0.4分)

单位职工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思想政治教育资料、宣传品等(不含党报党刊订阅费)0.2分;有一支专(兼)职宣传思想工作队伍0.2分

宣传部

宣传任务完成

(1.1分)

干部理论学习不少于6次0.1分;全年县级以上用稿不少于36篇(其中潜山新闻网全年用稿不少于24篇)0.3;突发新闻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新闻媒体监督合理应对,未形成恶性影响0.3分;网上舆情处置有效0.2分;落实调学及其它各项任务0.2分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党的

建设

(10分)

18

统战工作

(0.5分)

明确有领导分管统战工作0.1分;安排有人专(兼)职做统战工作0.1分;有齐备的统战工作档案资料0.2分;有及时的统战工作信息反馈0.1分

统战部

19

党风廉政

(3分)

按2012年党风廉政考核文件执行,按3分折算

纪委

扣分项目

20

效能建设扣分

(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

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投诉查实或明查暗访中发现记录在案的每次扣0.5分,受通报批评或受诫勉谈话的每次扣1分,受待岗处理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次扣1.5分。

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办件(含网络信箱留言交办件),县效能办、经济110投诉受理中心投诉件,县政府网站在线交办件及省、市转办、交办的网络留言、人民来信办理件等,超时办理或回复的每件扣0.5分,未办理的每件扣1分。

对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0.5分。

县委办

政府办

效能办

21

卫生工作(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

1、未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扣0.25分

2、不主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医疗纠纷调处的扣0.25分

卫生局

22

食品安全(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

未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各扣0.05分,责任体系不落实的扣0.1分;经费保障和组织机构不落实的各扣0.05分;应急体系不建立的扣0.1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开展、信息不报送的各扣0.05分

卫生局

(食安办)

23

药品安全监管

(累计扣分不超过0.5分)

组织不落实扣0.1分;人员不落实扣0.1分;活动不落实扣0.2分;经费不落实扣0.1分。

药监局

加分项目

(I)

24

重点工程推进

推进力度、进度

和效果

按照潜办字[2012]6号文件,考核办、”两办”督查、督办室主要通过平时督查考核,全面了解其推进力度、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分,加分最高幅度为3分。

设置重点工程推进单项奖。

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本指标只考核梅城镇和少数承担工程工作量大的乡镇。

考核办

“两办”督查、督办室

加分

项目

(II)

25

表彰奖励加分

1、2012年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奖励的加0.3分

2、加分项目12月31日前由各乡镇将获奖依据报送考核办,考核办进行初步审核,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第一类单位II类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招商引资

(50分)

1

招商引资(50分)

按照《潜山县2012招商引资考核细则》执行

招商局

(23分)

2

主要经济指标

(17分)

见《潜山县乡镇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办法》

统计局等

3

农业六大特色产业发展

(6分)

龙头企业(2分):

新增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实力显著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额比上年度增加30%以上),并有效带动农户增收,计1分;科技创新。

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计0.5分;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当年被评为县级以上示范社1家以上的计0.5分;

农委(考虑到各乡镇六大产业发展情况差异较大,分别评分难以平衡。

考核由农委牵头,会同林业、科技、扶贫等部门综合评分)

基地建设(3分)茶叶规模成片发展10亩以上片5个以上;瓜蒌成片发展20亩以上片3个以上;食用菌新建大棚3亩以上片3个以上;新建猪舍500平方米以上或禽舍1200平方米以上大户1个以上;油茶成片发展50亩以上片1个以上;流转或改造低产桑园10亩以上片3个以上。

完成其中一项计2分。

推广新品种,建立示范点(片)3个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1000亩以上或带动农户300户,计0.5分。

推广新技术6项以上,推广模式上有创新的,计0.5分

品牌建设(1分):

建有农产品“三品”基地,计0.7分;新获(含复审)三品认证、著名商标、QS认证、商标注册等品牌建设相关证书,一项以上计0.3分

(17分)

4

社会管理维稳信访

(3分)

按照2012年考核文件执行,按3分折算

政法委

信访局

5

安全生产(1.5分)

按照2012年安全生产考核文件执行,按1.5分折算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

文明创建(2分)

文明办组织健全0.2分;乡镇政府机关环境优美,设立“一栏四牌”:

即宣传栏、公民道德行为规范“二十字”纲要、“八荣八耻”、“三做到”、“黄山松精神”0.4分;制定乡规民约,开展文明户等评选活动0.4分;集镇和辖区内等次公路沿线没有暴露垃圾0.4分;开展农村“四创”活动(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0.6分。

文明办

7

美好乡村

建设

(3分)

规划与

管理

(0.9分)

乡镇规划体系完善,有规划监督机制,开展窗口服务0.2分;严格按审批的规划组织实施,无任意更改规划行为,乡镇域内集镇和中心村庄所有建设均实行“一书两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无违法建设0.3分;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均按照《潜山县村庄建筑方案》建筑形式进行建设0.3分;每年报送村庄建设管理信息达4篇以上0.1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础设施

建设

(1.3分)

道路系统较完善,主要道路标准规范、配套,当年新、扩、改建道路3000m2以上0.3分;建有水厂,供水管网基本完善,集镇建成区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0.2分;排水设施完善,当年新增或改建排水道500米以上0.2分;有垃圾堆场,主要街道设有垃圾箱,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0.2分;有较规范的停车场所0.2分;主要街道绿化配套完善,并有专人养护,当年新增公共绿地面积300m2以上0.2分

新农村和

村庄整治

(0.8分)

全部完成村庄规划和重点中心村规划0.2分;乡镇列有试点中心村,年初列有村庄建设和整治计划,中心村能按规划进行建设0.2分;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0.2分;试点中心村规模达50户以上0.2分

考核

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办法

牵头考核

单位

(17分)

8

教育

(0.5分)

优先发展教育(0.1分)

1、党委、政府每年有研究教育发展的专题会议,帮助学校解决可以解决的一两个实际问题(0.04分)。

2、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积极稳妥地实施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审核教育发展规划(0.03分)。

3、重视学校党建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政治进步.

(0.03分)

政府教育督导室

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0.15分)

年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不计分。

普及程度达省规定要求(0.03分),积极支持职业教和民办教育(0.03分),实施农民培训工程(0.02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0.04分),“三残”少年儿童已接受义务教育(0.03分)

支持学校建设(0.1分)

1、支持教育部门实施校安工程,每年进行安全检查

(0.04分),出现安全事故不得分。

2、按规定划拨校舍建设用地(0.04分),了解学校的资产状况,不使国有资产流失(0.02分)。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教育经费

(0.15分)

1、切实抓好校园周边治安工作,保证办学有良好的外部环境(0.07分),因社会治安伤害师生不得分。

2、不截留、调控、克扣和挪用教育经费(0.02分),无向学校乱摊派、变相收费和乱罚款现象(0.03分),配合有关部门治理本乡镇中小学乱收费(0.03分)。

9

整村

推进

(0.5分)

上报数据材料,完成施工任务

按时按质上报整村推进村基本数据、材料,有领导工作机构,得0.1分;按整村推进村项目任务设计书要求,在本年度内全面完成工程任务并通过验收,得0.4分。

扶贫办

10

民生工程(1分)

民生工程

按照2012年潜山县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执行,按1分折算

民生办

11

国土

资源

(1.5分)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0.3分)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的,扣0.2分;基本农田未落实到户、上图上册到地块的,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保护标志被破坏、减少或丢失的,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因管理不力,有严重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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