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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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机械制造企业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适用范围……………………………………………………………5

2.编制依据……………………………………………………………5

3.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6

3.1总体要求………………………………………………………….7

3.2目标……………………………………………………………….7

3.3原则……………………………………………………………….7

4.职责分工……………………………………………………………7

5.术语和定义…………………………………………………………8

5.1事故隐患………………………………………………………….8

5.2隐患分级………………………………………………………….8

5.3隐患排查………………………………………………………….9

5.4隐患治理………………………………………………………….9

5.5隐患信息………………………………………………………….9

6.事故隐患排查内容…………………………………………………10

6.1公司隐患排查内容………………………………………………10

6.2部门隐患排查内容………………………………………………10

6.3车间隐患排查内容………………………………………………10

6.4班组隐患排查内容………………………………………………10

7.事故隐患排查的标准……………………………………………..11

8.事故隐患分级…………………………………………………….12

8.1事故隐患分级…………………………………………………..12

8.2重大事故隐患……………………………………………………13

9.事故隐患治理…………………………………………………….15

9.1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15

9.2事故隐患治理的实施……………………………………………14

9.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示例……………………………………14

10.隐患排查治理措施………………………………………………17

11信息化平台建设………………………………………………….18

12持续改进………………………………………………………….19

 

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机械制造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2014.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令2016.0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号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2008.02.0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2015.07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2.06.0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2015年7月1日)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鲁安监发[2010]10号)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28002-201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3.1总体要求

周密组织,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2目标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和“零隐患、零伤害”的目标。

3.3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全面排查企业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排查要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结果等相结合。

成立组织,健全制度,遵循安全责任区域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4.职责分工

4.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应承担责任。

(2)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等)。

(3)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与责任。

(4)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5)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4.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任务开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对重大隐患的汇总、评估,监督各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定期向领导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

4.3各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检查、督促、协调本专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掌握三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4.4各生产单位(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掌握四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

5.术语和定义

5.1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隐患分级

隐患的分级是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为标准而进行的级别划分。

可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2.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3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原则是: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

③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④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⑤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定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

5.3隐患排查:

是指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的工作过程。

5.4隐患治理:

是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包括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实施监控治理和复查验收的全过程。

5.5隐患信息:

在隐患排查之前收集相关必要的信息。

为全面隐患排查,彻底治理隐患打下基础。

企业的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治理的所需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

2)已识别的危险源信息,对应的措施;

3)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物料清单、产品规范、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5)上级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及要求;

6)事故案例;本企业以往的事故、事件;

7)设备资料及技术说明书;

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及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9)外协或外包的类型(如建设施工、设备大修等);

10)本企业的平面布置、管网图、物料清单等基础资料等。

6.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以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

根据《机械制造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的要求,企业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一~四级风险,形成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表中所列危险源即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该“排查点”是企业内分级排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的关注点。

6.1公司隐患排查内容:

通常风险级别为一级和二级的风险(通常应包括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源。

6.2部门隐患排查内容:

部门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所涉及的危险源可设为排查点,包括在本区域内的公司级、专业级排查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需接地电阻检测仪,可以由专业实施排查)外,均可设为排查点。

6.3车间隐患排查内容,可根据所管辖区域隐患排查的数量、风险等级、分布等因素,进行重点关注,侧重于风险较高的危险源的隐患排查,而不一定面面俱到,但应确保区域内所有风险均能得到监控。

6.4班组(岗位)级:

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危险源,将本班组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均可设为排查点。

6.5如企业无能力实施,或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的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企业可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煤气报警仪校准等。

除此外,隐患排查还需要与企业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主要有以下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7)聘请专家隐患排查

(8)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

注: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部门、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由各相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季节特点及实际情况,由归口专业管理部门针对专业活动、过程、装置、设施、设备、物料等风险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专项隐患排查主要是针对电气设备、高温金属冶炼、煤气、高温金属吊运、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

专项隐患排查要制定工作方案,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的要求,如:

组织人员、采取预定的排查方式、方法,排查的范围、工作程序等。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a.春季以防静电、防风、防触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b.夏季以防雷、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c.秋季以防火、防静电为重点;

d.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是指各级领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的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等日常安全监督检查时,可参照已识别的风险点中的危险源控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记录。

7.事故隐患排查的标准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是依据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特点,摘录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等条款的,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过隐患列举描述项,实现对特定类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的归纳。

根据隐患分类的原则,隐患分管理事故类隐患和现场事故类隐患。

管理事故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基础管理、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相关方基础管理、其他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现场管事故类隐患主要是针对特种设备现场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职业卫生现场安全、有限空间现场安全、辅助动力系统、相关方现场管理、其他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是否是隐患,应以该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即是否为“不可承受风险”。

具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2)不符合针对风险制定的“典型控制措施”;

3)不符合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4)不符合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5)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证明有效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6)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追求;

7)其他。

8.事故隐患分级

8.1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规定,按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小,事故隐患分为两级:

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二级风险对应的隐患为重大隐患,三、四级风险对应的隐患为一般隐患。

不同级别隐患分别实施登记跟踪管理。

风险等级直接引用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信息一览表》。

规模较大的机械制造企业也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全职责和管理权限和整改难度,将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级(公司级)重大事故隐患和二级(部门级)重大事故隐患。

注:

一级(公司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属公司及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或需要公司协调或立项治理的隐患;或者可能造成死亡1人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或核心生产部分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级(部门级)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属二级单位管理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或者可能造成重伤,或者多人轻伤,或者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8.2以下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未按照依法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

2)企业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3)风险评价出的不可承受的风险。

4)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储罐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5)同一区域有两类以上特种设备、设施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两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6)国家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

7)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及主要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

8)人员密集场所(9人以上)重要的安全设施的隐患。

9)因外部因素造成的难以整改的隐患。

10)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检查的隐患。

9.事故隐患治理

9.1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治理的原则: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既岗位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程序:

遵循“发现→评估→确定治理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反馈→组织验证”的流程对事故隐患实施闭环管理。

9.2事故隐患治理的实施

9.2.1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人员向存在隐患的部门、车间、班组下发《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或班组立即组织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

9.2.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一级(工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实行公司挂牌督办,并要制定《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下达《一级(工厂级)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治理。

二级(部门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参照一级(公司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时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

9.3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示例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起重设备

起重行车的各类安全装置、信号装置齐全可靠

按标明的最大起重量吊装货物,严禁超重、超载

严禁无证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和交接班制度。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符合国标规定

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紧急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压力容器

本体外观检查:

①连接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露等缺陷;②外表面无严重腐蚀、漆色完好;③相邻管道与构件无异常

安全附件:

①压力表:

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②安全阀:

铅封完好、动作可靠,检验周期内使用,工作状态合理,记录齐全。

③爆破片:

工作压力、温度与工作参数相符,安装合理,与安全阀串联、并联使用时符合规定。

④液位计:

指示准确、有最高、最低液位标记,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安全可靠。

支承(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螺栓连接牢固

运行状况:

①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③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10.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0.1隐患治理措施的分类

隐患治理及其方案的核心都是通过具体的治理措施来实现的,这些措施大致分为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工程技术措施是通过本质安全消除和减少危害;管理措施是消除管理中缺陷,提高管理水平;个体防护措施是切实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最后防线;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中的损失;

10.1.1工程技术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等级顺序是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是消除、替代、减弱、连锁等,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标准和设计规范规定。

10.1.2管理措施

1)明确网格化责任区域管理及管辖区域内挂靠责任人。

2)通过管理标准来规范风险区域隐患点的整改治理。

11.信息化平台建设

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开发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化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与隐患在线监控,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通过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业务流程,将现场的隐患信息、员工培训信息、安全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及结果等第一时间传递到安全生产业务信息平台,不再需要复杂的单据流程。

2)随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还可以方便的向政府部门输出要求格式的报表。

3)通过系统查阅全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依据准确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数据做出决策,全流程的数据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有据可查。

4)通过对各种实时监测信息来源进行组合和相互印证,使零散信息转变为整体化的具有预报性的可靠信息。

5)实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安全生产责任风险、增进安全管理效率、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12.持续改进

企业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行评审。

建议企业基于下述各方面的影响来考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评审时间安排和频次,但每年应不少于一次:

——法律法规的变化;

——新风险的相应需求;

——企业自身所产生的变更需求;

——外部因素;

——检查、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程序测试结果的反馈影响;

——控制技术的进步。

当现有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然有效时,可无须实施新的改进措施,反之,必须及时更新,重新全部或部分策划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实施。

评审的实施可结合企业安委会或安全领导机构会议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也可结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一起进行。

评审结果的内容及结论、以及确定的措施等内容应做好记录。

附件:

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3.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4.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5.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6.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7.隐患分类汇总样表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附件1:

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单位名称:

级别:

序号

排查类别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记录

风险等级

备注

附件2: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样表

检查区域

检查类型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记录

序号

检查区域

发现问题

责任部门

处置措施

时间要求

附件3:

隐患排查治理公示样表

×××××××有限公司

(月份)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

序号

单位名称

隐患内容

所在区域

整改要求

责任人

完成时间

附件4:

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样表

被通知单位

检查类型

检查时间

通知部门

隐患详情及要求

序号

隐患类型

隐患描述

排查依据

整改要求

整改时间

备注

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隐患名称

地点

发现时间

整改完成时间

隐患

情况

整改

情况

单位

分管

领导

意见

附件5:

一般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样表

附件6: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隐患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隐患名称

隐患类型

发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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