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易贷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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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易贷合同.docx

卡易贷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卡易贷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卡易贷收入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

江苏银行徐州支行

兹证明(先生)系本单位(1.正式工;2.合同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

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身体状况。

近一年内该员工

的平均月收入(税后)

为元人民币。

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上述证明人在我单位收入情况有所变动,我单位将及时通知贵行。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

借款人为个体经营者、经销部、供应部从业人员或

银行对本收入证明存在异议的,借款人需按照要求提供3个

月到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收入证明(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借

款人最常用的存折明细、银行卡明细、个人纳税证明等材料)

篇二:

众易贷会员注册协议

众易贷会员注册协议

众易贷站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为众易贷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提供服务。

本协议在用户和众易贷间具有法律效力。

众易贷提醒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后再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

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无权使用众易贷于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

您一经注册或使用众易贷服务即视为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众易贷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变化。

一旦协议内容发生变动,众易贷将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不再向用户作个别通知。

如果用户不同意众易贷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众易贷服务。

如果用户继续使用众易贷服务,则视为接受众易贷对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履行应尽义务。

第一章众易贷使用限制说明

在使用众易贷服务前,您必须先在众易贷完成注册,成为众易贷用户。

用户必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若用户违反前述限制注册使用众易贷的,其监护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用户有义务确保个人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诺对个人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若众易贷经判断认定用户资料存在错误、虚假、过时的嫌疑,众易贷有权终止会员账户。

由此产生的损失,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常用电子邮箱、联系人信息等。

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3日内进行更新。

因用户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众易贷未能提供服务时,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二章众易贷服务内容说明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为用户提供信

用咨询及评估、根据用户需求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管理、合同管理、客户服务等。

具体内容以众易贷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部分服务需要用户完成身份认证才能享用。

用户

因未完成身份认证而无法享受服务的,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同意,其在众易贷上按交易流程所确认的状态,将成为众易贷进行相关操作唯一依据。

因用户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用户承诺,其通过众易贷上传或发布的任何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

如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用户都将自行承担责任。

此外,用户有义务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资料。

如因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资料,导致众易贷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时,众易贷不承担任

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用户个人承担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信用咨询及评估服务。

用户同意,众易贷可通过公开或私人资料搜集用户的额外信息,以了解用户的实际情况。

众易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用户信息进行评价以供其他用户参考。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交易管理服务。

众易贷提供的各种交易信息及资料仅供用户参考,用户应考虑实际情况独立判断并作出交易决策。

用户应知悉投资风险,交易发生后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此外,如果众易贷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众易贷都有权纠正该错误,用户有义务根据众易贷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进行相应操作。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合同管理服务。

众易贷交易时订立的合同采用电子合同方式。

用户绑定的电子邮箱为众易贷发送电子合同及其他重要通知信息的接受邮箱。

用户承诺,注册成功

后会尽快绑定/验证电子邮箱并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任何信息从众易贷发出起,即视为已告知用户,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合同的效力或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众易贷为用户提供银行卡认证、充值、取现、代收/代

付、查询、通知等客户服务。

用户确认众易贷并非银行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即时"金额转账服务。

对资金到账延迟及

由此产生的收益损失,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风险提小说明

用户了解并认可,通过众易贷进行的交易并不能规避风险。

众易贷无义务为交易后产生的风险承担责任。

众易贷不对任何用户的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认的保证。

用户应知悉交易存在的风险,并在独立判断后作出交易决策。

交易产生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众易贷不能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众易贷没有义务为该信息承担证明义务。

众易贷不能完全保证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信息仅为参考。

第四章众易贷服务费用说明

用户使用众易贷服务时,众易贷有权向用户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各项费用详见众易贷服务收费说明。

众易贷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用户在使用众易贷服务过程中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或其他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众易贷服务收费说明。

第五章用户账户安全承诺

用户账户是其在众易贷的唯一标识。

用户承诺妥善保管其账号密码,不将个人账号信息泄露给其他任何人。

用户同意,确保账户安全是用户的责任。

通过个人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发布的一切言论,都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及其真实意图的表达,所有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用户本人自行承担。

第六章用户守法承诺

用户承诺不以任何非法目的或途径使用众易贷服务,并

遵守所有与众易贷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

因违背上述承诺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用户自行负全部责

任。

用户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义务。

如未完全履行义务,众易贷有权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信用资料,有权在任何形式的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

第七章众易贷服务中断说明

基于互联的特殊性,众易贷不承诺服务不会中断,也不

承诺服务的安全性,用户对此应理解并确认。

由于系统维护、设备故障、黑客攻击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服务时,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众易贷责任范围说明

众易贷不对用户的投资收益做任何保证。

用户需根据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及众易贷发布信息的可靠程度独立判断,做出交易决策。

交易后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众易贷合作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负责。

用户享用相关服务时产生的争议、纠纷及损失,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由众易贷任何工作人员处取得的建议、说明,均不构成众易贷对服务的承诺和保证。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众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章用户隐私保护说明

用户同意,众易贷可从公开及私人资料中收集用户的额外信息,以更好地掌握用户的实际情况,为用户虽身订做合适的服务。

众易贷对于用户提供的、众易贷自行收集的及其他用户个人信息享有使用和披露的权利。

众易贷基于履行协议、提供服务、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等目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资料时,无需告知用户。

为避免用户通过众易贷从事违规违法活动,保护众易贷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众易贷有权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用户信息进行审核及评价。

众易贷采用行业标准和惯例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众易贷不会将用户信息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

鉴于技术限制,众易贷无法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完全不被泄露。

众易贷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若用户未能按照其与众易贷及众易贷其他用户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众易贷有权披露用户个人信息及违约事实。

众易贷有权将上述信息写入站黑名

单,且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以供站及第三方审核、催收之用。

由此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众易贷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章知识产权保护说明

篇三:

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

乙方:

江西美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因办理(口汽车分期口易贷通)业务向(以下

简称“贷款人”)申请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或消费贷款(以

下简称“分期付款业务”),应贷款人的要求,甲方特申请乙方为其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并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2、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同意为其〈〈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合同》或《贷款合同》(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垫资代购(本服务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分期付款垫资代购。

代购方

由乙方指定,并由甲方与代购方另行签订《委托代购协议

书》,代购服务费由乙方代为收取。

2、甲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批准发放的,甲

方应自代购方垫付之日起30天内或白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代购方的垫付款。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3、因乙方对代购垫资款项提供商业履约保证担保。

方违反《委托代购协议书》约定导致乙方履行担保义务的,

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欠乙方债务。

第二条分期付款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分期付款服务,具体权利义务约定如

下:

1、乙方为甲方分期付款推荐合适的贷款人并协助甲方向贷款人报送相关贷款资料。

2、甲方同意乙方对其进行资信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

甲方银行征信查询和提交的贷款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

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条抵押登记

l、甲方将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外应当向乙方再抵押。

款人为第一抵押权人,乙方为第二抵押权人。

2、甲方在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前,应将抵押车辆的

购车发票原件、车辆保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下同)原

件交乙方代为保存,并向乙方支付抵押保证金(贷款额的

10%。

甲方办妥车辆抵押登记后。

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购车发票原件、保单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由乙方转交贷款人留存。

甲方办理易贷通业务的,应在提供贷款资料的同时将登记证书原件交由乙方,抵押登记办妥后由乙方转交贷款人

留存。

3、甲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国产车自银行放款之日起15

天内,进口车30天内)办妥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甲方未在

约定时间内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4、甲方还清银行贷款及乙方垫付款后,应当提前五个

工作日委托乙方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经乙方同意甲方

不得私自向贷款人领取。

第四条车辆保险

1、为维护抵押车辆的财产安全,保障抵押物价值,在

汽车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应按照贷款人要求的险

种办理车辆保险手续,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

2、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同意车辆保险(含

交强险和商业险,下同)的续保在乙方选择的保险公司办

理,并在保险办妥后及时将保单正本交送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3、在保险到期之日前未收到乙方续保通知的,甲方应

直接到乙方业务点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或通过400-676-3388

电话向乙方咨询办理事宜,因甲方未及时办理车辆续保而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的车辆保险委托其他第三方

代理的,由甲方自行与代理方联系保险事宜,但应在保险

到期日前15天内办好续保手续,并将保单正本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贷款人留存。

5、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如下一个保险期开始前

15天甲方仍未办理车辆保险续保手续或按约定未向乙方或

第三方支付保费的,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保费,并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甲方承诺自乙方代付保费之日起10天

内归还代付款项。

乙方视甲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代付。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6、乙方为甲方垫付保费款项的,甲方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垫付

甲方未按时归还贷款,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代甲方垫付

的,甲方承诺自乙方垫付之日起10天内归还垫付款。

甲方

按实际垫付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

置。

第六条债权转让

1、如贷款人将贷款债权和相关权利(包括抵押权转移、

本息、罚息等)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转让行为的效力,乙方受让债权后甲方按债权金额的0.06%/天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2、甲方承诺贷款人自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之日起

的10天内,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或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

置。

甲方通讯地址或电话联系方式发牛变化,造成乙方通知不到的责任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增值服务

根据甲方的贷款情况,乙方可以推荐其成为《汽车世界车友俱乐部会员,享受俱乐部的会员待遇。

第八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代购服务费

乙方向甲方收取代购服务费,金额为元。

(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2、代理手续费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手续费,金额为

元。

该费用仅限于本协议第二条至第

三条约定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汽车按揭代理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费用。

3、GPS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GPS服务费,金额为元。

4、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甲方同意

向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

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

具体收费金额以乙方实际出具的发票为据。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得单方面撤销本合同的相关约定。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证件,如身份证复

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否贝U由此引起

的拒贷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乙方要求在车辆内安装GPS定位装置的,甲方应

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办理易贷通分期业务的,车辆必须安装GPS装置。

GPS是抵押车辆的主要组成部分,甲

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擅白拆除,如GPS遭损坏,甲方必须在

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将抵押车辆行驶至乙方指定地址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甲方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故意破坏GPSfT为的,甲方应配合乙方调查。

经证实,乙方有权扣押车辆并按违约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归还乙方垫付的款项或按本合同约定

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5、在分期付款贷款存续期内,甲方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应当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存续期内,不定期调查甲方资信状况并视甲

方的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在甲方车辆内安装GPS定位装置。

GPS设备是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在贷款结清后应将GPS设

备予以返还给乙方。

2、如甲方的资信情况恶化,影响履约能力或抵押物贬值时,有权要求甲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措施。

3、对甲方的违约行为,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催收

和追偿。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例外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出现下列任一违

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1、在贷款存续期内,出现连续2次或累计3次逾期还

款或乙方为甲方产生资金垫付的;

篇四:

“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操作流程

“金农易贷•福农卡”业务操作流程

1月的

本文件规定了XX行(以下简称“本行”)“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要点,旨在规范“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促进“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办理“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

3定义、缩写与分类

定义

“金农易贷•福农卡”:

是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虽与水平,进一步拓宽涉农融资渠道,不断加强和优化银行

卡受理环境建设,切实将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金融创新产品延伸到万村千乡,结合农村市场实际,在中国银联推

出在“福农卡”的基础上,打造具有“借记卡+小额贷款”

特色,面向社会发行的金农系列银联标准银行卡产品。

缩写与分类

无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原则

1)“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采取“一次授信、自助办理、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基本原则。

2)“金农易贷•福农卡”适用对象为本行服务辖区内一般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主等城乡居民。

基本规定

“金农易贷•福农卡”申请条件

1)一般农户和城乡居民应具备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

体健康的自然人;

b)具有当地城镇(乡)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c)办妥“金农易贷•福农卡”申领手续、开通电子银

行产品相关业务且熟练掌握电子银行操作;

d)承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严格履行约定的用途:

e)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能够将经营收入款项归集至在本行开立的“金农易贷•福农卡”账户内,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向本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f)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主应具备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营者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b)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原则上连续正常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

c)原则上经营场所和经营者户口所在地须在本行服务区域内;

d)办妥“金农易贷•福农卡”申领手续、开通电子银行产品相关业务且熟练掌握电子银行操作;

e)承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严格履行约定的用途

f)自愿接受本行的信贷管理和结算监督,能够将经营收入款项归集至在本行开立的“金农易贷•福农卡”账户内,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向本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g)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方式

“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业务其贷款方式包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

客户申请“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时,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居住证件、军官证等)、户口簿、婚姻证明(若未婚则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纳税税单、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3)收入证明和其他财产证明;

4)担保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担保人为个人的提供:

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人

/共有人身份证、婚姻状况

证明、抵(质)押物权证;

2担保人为公司的提供: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书、贷款卡、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虽表等)。

5)须填写《金农易贷•福农卡授信申请表》(附件J);

6)借款人在本行开立“金农易贷•福农卡”个人结算账户;

7)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的政策规定

1)办卡及用卡规定

a)“金农易贷•福农卡”凭证管理、开卡、销卡、挂失等业务管理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农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农借记卡章程(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b)“金农易贷•福农卡”仅为个人无折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客户申请增加“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功能,须取得法人行社的授信业务;

c)“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是法人行社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管理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审核、评级和授信的过程,客户取得授信后,可通过营业点柜面或

自助渠道(包括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自助终端等)

(下同)直接办理个人贷款业务;

d)借款人需与贷款行社签约相关电子渠道服务协议和约定办理自助贷款的相关电子渠道后,方可开通电子渠道自助贷款业务。

自助渠道类办理个人贷款单笔借款金额最低为5000元,超过的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e)借款人只允许在一家法人行社发行的一张“金农易贷•福农卡”实现有效小额贷款功能,且只能生效一条“金农易贷•福农卡”授信记录。

2)贷款用途规定

a)商业、服务业、加工业、手工业等个体工商户和中

小企业主周转资金需要;b)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

临时流动资金需要;

c)居民个人日常消费需要;

d)其他周转资金需要。

“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

1)贷款金额

a)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授信总额最高为50万元

(含);

(含)。

2)利率规定

a)“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执行浮动利率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浮动标准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皖农信联发〔20XX〕270号)有关规定执行;

b)“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遇到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时,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支持固定计息或跨年浮动计息。

3)贷款期限

a)授信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b)单笔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年,其中自助渠道类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还款方式

1)“金农易贷•福农卡”贷款支持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通过自助渠道放款的只支持利随本清还款方式;

2)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本行

按每期还款日的次日算起,设定20天内的宽限期,宽限期

内免收罚息。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篇五:

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分期付款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

甲方:

乙方:

1、分期付款或消费贷款(以下简称“分期付款业务”),应贷款人的要求,甲

方特申请乙方为其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并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2、乙方接受甲方的申请,同意为其《贷款合同》(具

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名

称为准,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垫资代购(本服务仅针对汽车分期业务)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汽车分期付款垫资代购。

代购方由乙方指定,并由甲方

与代购方另行签订《委托代购协议书》,代购服务费由乙方代为收取。

2、甲方申请的贷款无论何种原因不被批准发放的,甲

方应自代购方垫付之H

起30天内或自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归还代购方的垫付款。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垫付款的,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由乙方质押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甲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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