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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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

 

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中海建青海公招(服务)2017-009

 

采购人: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第一章

投资申请人须知

 

第一部分定义和前附表

1.定义和解释

1.1.本采购文件所用的术语具有本条所指定的特定意义:

(1)采购人: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咨询服务机构: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4)采购方:

采购人、咨询服务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称;

(5)投资申请人:

已通过资格预审,且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予以确认,并申请参加本次采购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

(6)采购文件:

指由投资申请人领取的,包含本次采购活动的程序、要求、条件等内容的正式文件;

(7)响应文件:

指投资申请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的要约性文件;

(8)评审小组:

指采购方依照有关规定组建的,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而组建的临时工作机构;

(9)中标候选投资人:

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顺序,确定可能成为中标对象的投资申请人;

(10)中标投资人:

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选定的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的投资申请人;

(11)法律文件:

指中标投资申请人与政府方就本项目所达成的一系列合同和协议,包括投标响应文件、《PPP项目合同》及前述协议的相关附件。

(12)项目公司:

指由中标投资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为建设和运营管理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独资成立的新公司,该公司系独立法人;

(13)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该等作法包括但不限于:

(a)拥有正常运营条件下及合理预测非正常条件下所需的充足材料、资源以及其他供应品;

(b)由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适当设备、工具和程序实施正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保项目设施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行;各类技术管理人员应保持适当的比例;

(c)拥有足够数量、有充足经验并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的方式,按照规范操作和运行项目设施,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d)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e)经常进行恰当的监测和测试,以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

(f)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安全平稳运行项目设施,保证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并遵守有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各项限制性要求。

(14)日历日:

指公历日,采购文件中提到天数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15)工作日:

指日历日中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6)不可抗力:

指不能合理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

(17)中国法律:

指中国各级立法机关和其它主管机关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司法解释及其不时之修订或修改;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1.2.解释

对本采购文件的解释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或明示,其中提到的条款和附件均指本采购文件的条款和附件;

(2)除非本采购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当使用词组“包括”时,无论其是否包含“但不限于”字样,仍应视为包括本采购文件全部其它相关条款;

(3)本采购文件任何章、条或款的小标题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的当然解释,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

(4)在本采购文件中,无论何处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其书面形式;

(5)提及本采购文件时应包括以任何方式修改、补充和替代的本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本采购文件的附件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如采购文件的条款与本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条款、采购文件附件条款有抵触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条款为准;

(6)如本采购文件的条款存在矛盾或模糊之处,以采购方的书面解释为准。

2.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

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咨询服务机构

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4

采购内容

详见本章第二部分

5

项目名称

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

6

采购编号

中海建青海公招(服务)2017-009

7

采购资格条件

详见本章第三部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大写)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180********14944

收款单位: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

9

现场考察和答疑

/

10

响应文件份数

1份正本,5份副本,1份电子版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0日历天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年9月25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具体开标厅编号详见开标当日1楼液晶显示屏提示信息

13

注意事项

投资申请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14

评审方法

详见本章第六部分

第二部分总则

1.采购依据

1.1.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

2.1.服务内容

2.1.1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1.2中标投资人应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2.1.3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定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3.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4.采购原则

4.1.无差别待遇。

采购方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公正的态度确保公开招标工作规范有序。

采购方不向任何投资申请人提供可导致限制竞争的任何信息。

4.2.禁止串通。

每一个投资申请人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内容是独立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投资申请人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禁止行贿。

如果投资申请人对采购方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投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公开招标程序

5.1.本次公开招标包括发出采购公告、发出采购文件、投资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评审、确定中标候选投资申请人、谈判、公示、签约等程序。

第三部分合格的投资申请人

1.合格投资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3已经通过本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并回函确认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合格投资申请人的变化

2.1.在公开招标阶段,投资申请人如果在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方面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而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则该投资申请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该变更进行专门的详细说明,并提供任何更新、补充的具体资料。

在响应文件评审时,如果采购方认为投资申请人在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将导致如下任一结果,则该投资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不予考虑:

(1)严重影响投资申请人的整体实力;

(2)投资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标准。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

1.1.投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要求。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或使响应文件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风险、后果以及责任应由投资申请人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构成

2.1.投资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各部分:

(1)商务卷(单独成册)

(a)响应函;

(b)授权委托书;

(c)报价一览表;

(d)投标保证金声明;

(e)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f)投资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技术卷(单独成册)

(a)对采购前置条件的应答;

(b)技术方案。

3.商务部分

3.1.响应函、授权委托书

3.1.1.投资申请人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有关示意”制作,明确表达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意愿以及有关承诺。

3.1.2.授权委托书需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有关示意”提供。

3.2.报价一览表

3.2.1.投资申请人应按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及有关示意”中的报价一览表格式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

3.2.2.在测算响应报价时,投资申请人应全面考虑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PPP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响应报价时,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资申请人应提交本采购文件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4.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4.1.投资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资料等

投资申请人按照商务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技术部分

4.1.对采购前置条件的应答

4.1.1.投资申请人必须对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前置条件”的全部内容清楚地表明是否同意。

投资申请人必须实质性接受这些条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2.技术方案

4.2.1.整体方案及优化建议

投资申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及优化建议方案,格式自拟。

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总体目标,重难点的分析阐述,企业及设计人员的资质证书证明,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本项目根据青海省住建厅关于门源县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青建村[2017]192号),暂定以下工艺对其进行处理:

集中式-AO多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装置和分散式-AO多级生物接触氧化设备。

投资申请人也可根据本项目特点,在此基础上选择能满足本项目出水稳定达标的其它处理工艺进行设计优化。

4.2.2.建设管理方案

投资申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建设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人员安排

(2)工程方案和技术措施

(3)工程进度及保证措施

(4)工程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

(5)项目全过程的重点、关键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6)工程质量目标及保障措施

(7)投资控制目标及保障措施

(8)环境保护与水保措施

(9)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

(4)项目运营、维护和移交方案

4.2.3.运营方案

投资申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运营方案,格式自拟。

运营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2)运营管理制度、运维手册、质量管理方案等

(3)日常检查方案

(4)维护和大修更新计划

(5)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6)劳保、工业卫生与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管理方案

(7)期满移交方案

(8)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

(9)投资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4.2.4.融资方案

(1)项目的融资方案,可附项目公司资本比例、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计划、融资进展(获得了金融机构支持承诺或贷款意向的,可附上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或意向函)预计融资交割时间及其他重大事件进度表等内容。

须提供详细的资金筹措方案。

(2)项目的财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表、借款还本付息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3)项目的保险方案。

4.2.5.法律方案

(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列明《PPP项目合同》中修改建议或完全响应。

(2)除投资申请人所列出的偏差外,投资申请人将完全接受《PPP项目合同》的其他条款内容。

5.投标保证金

5.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汇票应用单独的信封装好并密封。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北藏族自治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180********14944

收款单位: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所退还保证金不含利息。

5.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资申请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但响应被拒绝的以及未被确定为中标投资申请人的除外;

(2)投资申请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中标或在评审期间干涉评审;

(3)中标投资人在规定期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但因采购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除外;

(4)中标投资人在规定期间内,未能根据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但因采购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除外。

6.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6.1.投资申请人应保证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资申请人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

因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资申请人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资申请人自负。

7.投标的语言

7.1.响应文件以及投资申请人与采购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资申请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

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响应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征求投资申请人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资申请人可以拒绝采购方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可予以退还。

9.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定

9.1.投资申请人应制作1份响应文件正本、5份副本、1份电子版(电子版为pdf格式)电子标书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即正本的彩色扫描(必须是签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待胶装的正本的彩色扫描),若电子标书与正本内容不符,按无效文件处理;),若上述文件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9.2.投资申请人应按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资申请人全称),由于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有关资料查找不到,投资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9.3.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相关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投资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正本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9.4.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响应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声明”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有投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有印章的原件。

9.5.响应文件正本需加盖投资申请人骑缝印章。

9.6.投资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投资申请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响应文件的修改

10.1.除投资申请人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资申请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以及电子版装在一个密封包装(密封袋或密封箱等)内,密封包装表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资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投资申请人公章。

11.2.如果投资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方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资申请人。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投资申请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4时30分整,以响应文件到达规定递交地点为准。

1.2.采购方在必要时可以决定酌情推迟递交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采购方和投资申请人受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递交截止时间。

采购方如果推迟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则至少应在原定日期的五日前通知投资申请人。

2.响应文件的退回和退还

2.1.采购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2.除上款规定的响应文件以外,无论中标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资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2.投资申请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应在封套上显著位置标注“修改通知”或“撤回通知”字样。

投资申请人应保证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这样的通知。

修改或撤回通知书需投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3.从递交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资申请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的评审

1.评审程序与评审小组

1.1.采购方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方将安排在投资申请人在场和监察机构见证的前提下,举行采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当场开启收到的采购响应文件。

投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采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且在采购方准备的签到簿上签名,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身份证原件。

1.2.响应文件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投资申请人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2)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投资人。

1.3.评审小组

1.3.1.采购方将依照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

1.3.2.与投资申请人有利益关系的人将不被允许进入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1.3.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资申请人,不得收受投资申请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排序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3.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

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时效性

2.1.评审后,直至授予中标投资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候选投资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资申请人向采购方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无效。

2.3.中标投资人确定后,采购方不对未中标投资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投资人不得向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初步审查

3.1.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3.1.1.正式评审开始时,评审委员将对所有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审查采购响应文件是否在文字表述和程序等任何相关方面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采购方将根据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进行初审,以确定采购响应文件是否应被拒绝。

3.1.2.评审小组将审查其对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中采购前置条件响应情况,只有实质性同意其中全部条款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审。

3.1.3.初步审查是确定响应文件是否有重大偏差。

确定响应文件是否有重大偏离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响应文件具有本章第六部分第3.2条款第一项所列举的情况中的任何一种,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

投资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符合要求的响应。

3.1.4.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资申请人的竞争地位。

3.2.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

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初审后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采购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资申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报价中对采购项目报有多个价格,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前置条件的;

高于或等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最高限价的;

投资申请人有明显的串标、弄虚作假、行贿及其它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其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2)细微偏差

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资申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3.响应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响应报价)以及响应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资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

其投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认可。

3.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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