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916577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0.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docx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拟定

重庆大渡口区煤矿副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秘书顾绯函拟定)

采煤副区长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采煤副区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采煤副区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1、在区队党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2、负责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各种问题,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对分管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奖罚。

3、坚持现场跟班制度,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抓好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4、负责搞好生产协调工作,对影响生产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严格制止三违。

5、做好班组长的绩效考核,并经常向区队汇报生产,安全方面的工作。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副区长警告处分,造

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未及时组织进行采煤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3、对本工区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4、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

规定组织生产,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5、不能保证班组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6、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7、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8、决策失误致他人受害或损失的,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9、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班组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组织的安全检查、审查中,采煤副区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并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分管的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采煤副区长负直接责任。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机电副区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区长积极协助工区党政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自身范围内的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在工区党政领导下,同机电技术员全面开展好机电运输管理及两巷文明生产等工作,严格遵守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要求。

2、定期组织人员对机电运输管理全面检查,发现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出现隐患及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责任现场立即整改,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

3、积极深入现场进行机电指导,对技术及业务能力不强的进行业余培训,掌握煤矿设备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机电例会,总结工作吸取合理化建议布置下月机电工作。

5、加强机电材料及配件管理,建立机电设备运输管理台帐。

6、根据矿检修时间本单位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切实排查隐患,保证生产班正常生产。

7、保证好工作面高低压及各类保护正常供电的可靠性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摇测。

8、积极同有关故意损坏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人员作斗争,发现破坏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工区党政汇报。

9、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和技术比武活动,采取有效激励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10、工作尽职尽责,杜绝违章指挥和“三违”现象。

三、责任追究

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区长警告处分,造成后

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者,不加制止。

(三)、对重大事故预先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11、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区长降级及开除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事、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2、机电副区长对分管范围内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13、煤矿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及乱改乱造应负重要责任。

14、未及时进行现场机电、运输系统排查,发现隐患未及时解决的,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5、现场事故处理失误、导致他人伤害和损失的,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6、分管范围内工作没完成及落实不好,机电区长负直接责任。

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况严重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采煤工区机电技术员责任制

机电技术员是生产工区的机电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采煤工区的机电技术工作,机电技术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

一、岗位职责

1、必须在采煤区长的领导下,开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煤矿机电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协助区长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3、及时对现场机电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好相关工作。

4、协助主管技术负责人,编制机电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6、每月向生产部书面汇报机电设备的运转状况及存在问题。

7、负责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8、及时进行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保证机电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9、保证各类保护的良好使用,试验。

10、总结机电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

11、按照机电标准化,开展技术创新。

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技术员警告处分;造

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4、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技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事、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5、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治理未进行监督,急电技术员负主要责任。

16、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机电技术管理状况,向区长提出具体意见的,机电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机电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9、在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机电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0、机电技术员对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1、未按规定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不安全隐患,机电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22、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检修(机电)班班长

检修(机电)班班长是采煤工作面检修(机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检修(机电)班班长必须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检修(机电)班班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检修,确保安全。

岗位职责:

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各检修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3、检修(机电)班班长要根据各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日常检修工作,保证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检修要求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4、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工作面各检修地段的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经常进行走动式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保证采煤工作面的检修质量,杜绝机电设备影响生产现象的发生。

6、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班组自主管理等活动。

7、保证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

及时移设,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汇报。

8、带领全体人员参加班前会。

9、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检修过程中的问题。

10、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11、负责本班内部市场化管理,准军事化管理及精细化管理工作。

12、负责监督瓦斯检查员,注浆人员,工作情况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及洒注浆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时,要及时纠正,汇报。

13、当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检修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以确保安全。

14、本班组机运安全设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15、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6、必须尽职尽责、尽心尽力,杜绝“三违”现象。

三、责任追究

1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检修(机电)班组长警告

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工作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18、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检修(机电)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9、机电检修班班长在检修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检修班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0、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面的检查不认真,检修班班长蝇负直接责任。

21、未组织好本班各检修工种的工作,或工作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规定的检修要求进行检修的,检修班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2、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修班班长负直接责任。

23、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检修班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4、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检修班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5、未认真监督瓦检员或注浆人员工作,导致出现事故,采煤班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6、采煤面检修过程中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检修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7、本班检修过程中机运安全设施和通防设施、防火设施不符合要求,却安排工人操作,检修班长应负直接责任。

28、本班内部市场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出现问题,检修班班长负直接责任。

29、本班检修地点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维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检修班班长负直接责任。

30、未及时发现,整改检修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检修般班长负直接责任。

31、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检修班班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班长负直接责任。

3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工区党支部书记是采煤工区安全生产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专业知识,方可胜任本职工作,其具体职责:

1、配合区长组织本工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好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抓好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排查等工作,转变思想,提高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夯牢基础。

2、参加班前会,在会上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经常深入工作面现场,及时了解安全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协助区长及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监督区长、副区长、技术员、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负责他们的学习培养和会议的执行检查。

4、监督检查特殊工种,岗位工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督好师徒合同执行情况,尽心尽职,杜绝“三违‘现象的出现。

5、责任追究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处理、警告或依法追究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双基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

(3)、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失现场事故、伪造、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的。

6、不能及时参加工区或矿上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来及时安排对职工进行相关的思想教育,对在岗人的培训不积极的,书记负直接责任。

7、在区长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书记应负主要责任。

8、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应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党内经济处理。

 

 

安全区长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在区队党政的领导和公司安监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

三、协助区长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施工,保证抓好安全生产。

四、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五、负责本区队隐患排查工作,狠抓三违和事故,发

现隐患及时回报处理。

六、负责不定期对现场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理安排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协助区队党政领导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八、负责对本区队三违人员进行考核帮教,杜绝三违现象的重复发生。

九、及时向区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区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不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4、安全区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5、发现本工区制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符,没有及时提醒有关领导,安全副区长负主要责任。

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区长负直接责任。

7、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运料工负责工作面单体、顶梁、金属网、条捆等支护材料的供应,负责工作面自备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回收工作,运料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工作面和巷道支护情况、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1、运料工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的矿区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采煤面技术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有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杜绝“三违”确保安全。

3、进入工作面全面了解各配对人员材料使用情况,并按照给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运输。

4、运输的材料不得堵塞人行道,以免影响行人及通风。

5、生产过程中需运料时,必须开启材巷防尘喷雾帘。

6、经工长允许后,并与溜子司机、煤机司机联系好后,方可用溜子运输材料,且材料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7、运料过程中,必须按照两整两清的要求保持料场清洁卫生,并及时改动料牌,确保帐、物保持一致。

8、运料完毕后,必须将各类材料的使用情况报告工长或验收员,以便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班清班结。

9、运料完毕后,未经工长允许不准私自升井。

二、责任追究

10、运料工不严格遵守煤矿“三大规程”及有关的矿区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直接责任。

11、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采煤面技术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有关的安全措施进行,造成“三违”及人身事故的,应负直接责任。

12、不了解各配对人员材料使用情况,不按照规定下料,应负直接责任。

4、运输的材料堵塞人行道,影响行人及通风,应负直接责任。

5、生产过程中需运料时,不开启材巷防尘喷雾帘,应负直接责任。

6、未经工长允许后,未与溜子司机、煤机司机联系好后,就用溜子运输材料,且材料距离不符合要求,应负直接责任。

7、运料过程中,不按照两整两清的要求保持料场清洁卫生,不及时改动料牌,致使帐、卡、物不一致,应负直接责任。

8、运料完毕后,不将各类材料的使用情况报告工长或验收员,影响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班清班结,应负直接责任。

9、运料完毕后,未经工长允许私自升井,应负直接责任。

对以上所述负一定责任、直接责任,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