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承接范围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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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承接范围汇总
2017新办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承接范围汇总
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承接范围都涉及到哪些方面呢?
这是很多建筑行业内相关朋友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今天编就从一二三级资质方面开始为大家介绍下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施工承接范围大汇总!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3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64米的桥梁、全长30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15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24米的桥梁、全长200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和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吨级以下船闸和5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5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12万平方米或内河7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
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小
(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
坝高4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800K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500米、堤防级别3级以下。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目)或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7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36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6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或18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24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12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48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年产10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年产80万吨以下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
(4)年产10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年产20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6)年产15万吨以下铝或8万吨以下铜、铅、锌、或1.5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7)年产4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4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8)日产25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日产3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日熔量4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8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资质:
可承担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资质:
可承担80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1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00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2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4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5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1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1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3.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省级100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15.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16.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的路基、中小桥涵、防护及排水、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
17.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
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各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公路桥梁及隧道工程健康监测、通风、通信管道等机电系统及配套设备的施工及安装。
二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干线传输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光(电)缆敷设工程、紧急电话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照明、智能交通管理等机电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的施工及安装。
18.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Ⅰ、Ⅱ、Ⅲ、Ⅳ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5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通信、信号及电力工程施工。
19.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5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100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Ⅱ、Ⅲ、Ⅳ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20.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电气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和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铁路站线改造和5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
21.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场场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道工程的施工;各类场道维修工程。
22.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空管工程和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23.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场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2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及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海岸与近海等工程。
25.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5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4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程的施工。
26.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300吨级以下船闸或5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
27.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28.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
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中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
29.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5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500KW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30.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河道、水库、湖泊以及沿海相应工程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清淤、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
二级资质:
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2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道、湖泊的河势控导、险工处理、疏浚与吹填、填塘固基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堤防工程级别3级以下堤防相应的河湖疏浚整治工程及吹填工程的施工。
?
31.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二级资质:
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
三级资质:
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32.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
二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
3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