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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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模板

附件1:

**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任务清单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一、着力破解企业投资限制障碍

(一)放宽企业

投资准入

1.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做好新修订的《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

2019年

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2019年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交通局及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切实加快项目进度。

2019年

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2019年

市行政审批局及招投标有关监管部门负责

(二)简化企业

投资审批

5.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审批流程,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时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清单。

2019年

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按照扬州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

2019年

市住建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深化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施《江苏省企业投资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缩减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2019年

市住建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推动各部门项目管理平台(系统)与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全市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2019年

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负责

一、着力

破解企业投资限制障碍

(三)优化工程项目许可

9.开展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实行每个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019年

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抓紧修订我市现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规定。

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实现“多审合一”,压缩审批时限。

2019年

市住建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2019年

市商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配合扬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对接,与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

项目审批实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审批链条。

2019年

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吸引外商扩大投资

1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基于“负面清单+正面鼓励+竞争中性”的原则对我市外资政策进行持续优化,实施国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切实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实行国民待遇。

2019年

市商务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2019年

市商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根据上级要求推进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工作。

2019年

市商务局、司法局、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17.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2019年

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依法落实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将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

2019年

市财政局、税务局牵头

二、着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

(五)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19.按照“3550”改革要求,推进企业开办“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的目标。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把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业务申请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的基本信息为主表,涉企事项其他部门补充信息为附表,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表填报。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负责

21.按上级要求制定发布“容缺受理”服务地方标准。

2019年

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探讨进一步简化“电子身份证”申领方式。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

(六)推进“证照

分离”改革

23.以突出“照后减证”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公布的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探索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坚决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并根据改革进度同步做好动态调整。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结合国家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在省级开发区、高新区实施扩大“证照分离”事项范围的改革试点,梳理形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改革进度同步做好动态调整。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鼓励条件成熟的省级开发区、高新区自主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由开发区、高新区按照便企利民的原则,确定审批改备案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拓展“多证合一”改革广度和深度,将更多涉企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推动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负责

(七)简化企业

注销程序

27.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试点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

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取消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清算组信息、发布公告,办理注销登记只需提供清算报告等必要件。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社保、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社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

29.人社、医保部门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2019年

市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配合省级税务部门在企业简易注销时,提示存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前提出异议。

2019年

市税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

(八)优化破产

退出机制

31.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健全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保持市场主体健康性和活跃度。

制定出台企业破产处置政府与法院协调联动机制意见,推动解决民生保障、稳定维护、风险防控、信用修复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形成处置合力。

2019年

市法院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组)力度,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

2019年

市法院、国资办、人社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积极稳妥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服务市场主体有序退出。

2019年

市法院牵头

34.完善破产案件审判管理、考核监督、简易审理等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促进要素资源加快释放。

2019年

市法院牵头

35.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管理人选任和履职管理机制,为企业破产处置提供专业化服务与保障。

2019年

市法院牵头

三、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九)落实减税

降负政策

36.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关于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加快实施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2019年

市税务局牵头

37.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019年

市税务局牵头

3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持续扩大税(费)优惠备查范围,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增值税降低税率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2019年

市税务局、财政局牵头

39.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岗补贴等政策。

2019年

市人社局、税务局牵头

40.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2019年

市工信局、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清费降本减负各项要求,继续施行对交通运输船闸船舶过闸费、水利船闸船舶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分别优惠20%、10%等政策,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2019年

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

三、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九)落实减税

降负政策

42.加快推进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压缩收费项目,降低企业使用能源成本和物流成本,规范社团和培训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报告、收费巡访及收费评估等制度。

2019年

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落实管控责任,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

2019年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4.根据省、扬州税务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和简约办税,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统一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流程,主要涉税业务实现“一网通办”。

在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领域试行税收预约裁定服务、双边预约定价谈签等模式。

2019年

市税务局牵头

(十)降低企业

融资成本

45.整合现有各类融资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苏科贷、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

2019年

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负责

46.推动中小微企业在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获取各类金融服务,提高市内企业接入率。

支持全市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分级分批接入平台,上线各类金融服务产品。

2019年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局、人民银行**市支行等部门负责

47.鼓励银行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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