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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标涵洞工程

招标文件编号:

DX-NX-LW-05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

(西安局管段)NXZQ-4标段

招标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

二线(陕西段)工程项目部

2012年9月

第一卷投标邀请书4

第二卷投标人须知6

投标须知前附表6

二、招标文件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四、投标保证金1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

六、开标与评标12

七、合同的授予14

八、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15

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18

1、投标书封面格式18

2、投标书格式19

3、投标书附录格式20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1

5、工程量清单格式23

6、投标承诺格式24

7、承担类似工程的主要业绩表格式26

8、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格式27

9、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登记表格式28

10、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式31

11、施工组织设计32

12、其他资料33

第四卷合同格式34

第五卷其他格式35

1、中标通知书格式35

2、落标通知书格式36

第六卷招标图纸37

第一卷投标邀请书

致:

(被邀请单位名称):

我方已合法取得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西安局管段)NXZQ-4标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资格,经研究并报上级单位批准,现对该工程的涵洞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涵洞施工业绩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且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获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准入。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与购买招标文件同步进行。

持有招标人集团公司颁发的《合格劳务企业准入证》的投标人,可直接凭《资格审查文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

未取得招标人集团公司准入证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在发售标书前未办理准入的单位,可先购买标书,在招标人确定的开标日期前须到招标人上级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验证准入,在开标时还未取得局准入资格的单位,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投标人应交纳500元资料费用于购买招标资料,该费用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

并同时缴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落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公布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

4、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西安局管段)NXZQ-4标段,线路长43.069Km。

线路位于商洛市丹凤县、商南县境内;标段内主要包含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

本项目涵洞工程76座,其中新建涵洞19座(盖板涵8座,框架涵11座),改建涵洞57座(改建盖板涵50座,框架涵7座)。

5、报名时间及交标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8时至2012年10月14日18时。

交标时间暂定为2012年10月15日8时前,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6、报名地点及交标地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项目部(商南县312国道五里牌超限运输检测站内后楼)。

7、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如准备参加本次招标,请于2012年9月25日12时前以电话的方式予以确认。

招标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齐占鹏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

朱启勇

联系电话:

日期:

2012年9月18日

第二卷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工程项项目部

2

招标项目

涵洞工程;

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4

质量要求

合格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涵洞施工业绩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获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准入证。

6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日期:

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10月12日

时间:

8时至18时

地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

工程项目部(商南县312国道五里牌超限运输检测站内后楼)

联系人:

齐占鹏

联系人电话:

7

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现场,必要时招标予以协助。

8

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

与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

2012年10月15日8时(暂定)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5日9时(暂定)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

段)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商南县312国道五里牌超限运输检测站)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20天

10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招标人只接受现金)

11

投标文件

要求

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各标段的投标资料(含一正一副和U盘)须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标段,加盖单位公章

12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为合同总额的5~10%。

13

其它

1.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施工管理水平进行自主报价。

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侯选资格:

①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②确定的中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3.为了解投标人对本工程的认知和准备情况,评标期间将对投标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一、总则

1、招标说明

1.1本招标项目为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NXZQ-4标段涵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丹凤县境内,本次招标共划分为8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最多不能超过3个标段进行投标,在标书投递时各标段分开装订投递。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

《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册)》TB10401.1-2003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下册)》TB10401.2-2003

其他的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2工程概况

本标段为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NXZQ-4标段,标段内主要包含路基、桥涵、隧道等工程,线路长43.069Km。

其中涵洞工程76座,新建涵洞19座(盖板涵8座,框架涵11座),改建涵洞57座(改建盖板涵50座,框架涵7座)。

2.3招标范围:

宁西铁路增建二线(陕西段)NXZQ-4标段范围内涵洞工程,本次招标范围有涵洞基础、涵身、八字墙钢筋砼,防水,基地砂石换填、灰土换填,浆砌片石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

DYK211+810-DYK225+882.5,一共9座,其中盖板涵5座(孔径<3m1座,3m≤孔径<5m4座),框架涵4座(孔径<3m3座,3m≤孔径<5m1座)

二标段:

K226+077.90-DYK227+888,一共9座,其中盖板涵9座(孔径<3m6座,3m≤孔径<5m2座,孔径≥5m1座)

三标段:

DYK227+900-DYK232+093,一共9座,其中盖板涵7座(孔径<3m1座,3m≤孔径<5m6座),框架涵2座(孔径<3m2座)

四标段:

DYK232+257.5-DIXK233+330,一共9座,其中盖板涵6座(孔径<3m3座,3m≤孔径<5m3座),框架涵3座(孔径<3m1座,3m≤孔径<5m2座)

五标段:

DIXK233+624-DZK235+574,一共11座,其中盖板涵8座(孔径<3m3座,3m≤孔径<5m3座),框架涵3座(孔径<3m2座,3m≤孔径<5m1座)

六标段:

DZK237+879.5-K242+072.51,一共9座,其中盖板涵7座(孔径<3m4座,孔径≥5m2座),框架涵2座(3m≤孔径<5m2座,孔径≥5m1座)

七标段:

K242+557.4-DYK245+156,一共10座,其中盖板涵9座(孔径<3m6座,3m≤孔径<5m3座),框架涵1座(孔径<3m1座)

八标段:

DyK245+988.6-DyK248+023.5,一共10座,其中盖板涵7座(孔径<3m4座,3m≤孔径<5m1座,孔径≥5m2座),框架涵3座(孔径<3m2座,3m≤孔径<5m1座)

2.5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0月25日。

满足招标人总体施工计划,单个涵洞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施工计划为准。

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3、质量标准

3.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2本工程必须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且信誉良好,近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刑事诉讼案件。

4.2投标人应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其具备投标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源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4.3开标前仍未取得招标人集团公司资格准入证的投标人投标资料作废标处理。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将提供便利条件。

踏勘现场过程中交通、人身安全等活动中人身安全和所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踏勘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人的承诺

6.1明确承诺完全确认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含招标文件其它条款、修改及答疑资料)和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6.2明确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的现场指挥和管理,执行业主、招标人的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项目分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6.3明确承诺中标后,本工程不进行转包、不分包。

若发生转包、分包则按不履行合同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

6.4明确承诺中标后,积极主动接受招标人监督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保证实现安全、质量目标,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配齐到位,否则,完全接受招标方的任何处罚;

6.5明确承诺中标后,及时配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机械并进场施工,确保实现工期要求。

若发生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不能确保整个项目的总工期时,招标人有权将部分工程另外分包他人,直至终止合同。

6.6明确承诺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班组长等)和机械设备要保持相对稳定,若确需调离或调整,应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6.7明确承诺中标后,服从招标人有可能根据上级指示、投资安排、施工组织调整或征地拆迁、文物考古、环境保护、防洪评价等地方因素影响而进行的工期调整,且不要求由此而引起的工程索赔。

6.8明确承诺中标后,对合同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与招标人协商处理解决,主动或在招标人的协调下做好与地方、前后专业工序之间的联系和配合,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9明确承诺中标后,如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机械设备及人员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或当地政府救灾组织的统一安排及调配,投入抢险救灾。

6.10明确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对结算资金的监督管理,接受招标人对资金使用及流向情况的检查,确保结算资金专款专用。

6.11明确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资金暂时紧张时,能够调集自有资金用于工程施工和保证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及时发放,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并就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接受招标人检查监督,对未按时发放的接受招标人处罚,必要时,可由招标人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除费用直接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用于本次招标而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第一卷——投标邀请书

第二卷——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卷——合同格式

第五卷——其他格式

第六卷——招标图纸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规定被拒收或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8.3我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踏勘现场时我方将提供便利条件。

踏勘现场过程中交通、人身安全等活动中人身安全和所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8.4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可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送达至我方,我方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获悉。

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书封面

9.2投标书

9.3投标书附录

9.4法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5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9.6投标承诺

9.7承担类似工程的主要业绩表(附近5年内的业绩、获将证明及图片等,如果有);

9.8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9.9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表(主要人员要附职称证、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特殊作业人员要附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备原件待查);

9.10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9.11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主要劳力、施工机械设备安排等主要内容)

9.12其他资料(包括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获奖资料等相关资料。

10、投标文件的形式

10.1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0.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应用A4纸打印机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分别在封面上加盖“正本”和“副本”印章。

正、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一个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U盘。

(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当面送至招标人。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

11.1为保证招标工作公平有序的进行,本次投标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元。

11.2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没收投标保证金。

(1)未按规定期限递交投标文件;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标书者;

(3)有充分证据表明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招标评审小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4)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者;

(5)中标后未按规定期限(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者;

11.3未发生11.2条款列明情况的落标单位在接到落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11.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11.5所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前必须归还完整的招标资料。

不归还招标资料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

11.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U盘)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密封袋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全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各个标段的投标资料必须注明标段名称,并进行单独密封包装。

(2)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交回完整的招标资料。

12.2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于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送交招标人。

(2)招标人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日期的约束。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如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则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2.3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或撤回投标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其它要求同12.1款规定。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撤标时投标保证金不退。

六、开标与评标

13、开标

13.1开标时,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如果无人参加时,招标人可宣布其废标。

13.2招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代表人准时参加并签到。

13.3招标人在招标人内部监察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投标人递交投标书的次序打开投标书,并宣读其投标书的主要内容。

13.4开标后2天内通知中标候选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会,如果中标候选人不参加,可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4、评标

14.1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14.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投标书及其附表。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填写的拟投入本招标工程的机构、人员、设备等,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逐一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投标人所填写的资料失实或造假,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书不予评标,也不向投标人解释原因。

14.3招标人依照招标人上级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方式,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综合施工能力和信誉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施工组织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情况下按规定评分,同时结合中标候选人答辩情况的得分情况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

14.4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4.5定标方式:

(1)招标人按综合得分高低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排名,得分在前3-5名的投标人将取得议标资格。

(2)招标人将根据议标人的二次优惠报价,选取报价合理、条件优越、信誉良好、实力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3)投标人在中标前后均不得将招标过程和内容向与此事无关的他人或单位泄露,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泄露人负责。

(4)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已完工程或在建项目等信息进行实际考察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具体时间按招标人通知为准。

主要考察内容:

投标人所报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现场文明施工、信誉及经济法律纠纷等。

七、合同的授予

15、合同的授予条件

在不违背本须知第14.5条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合理,施工先进,施工方案可行,重信誉,守合同,能确保工期和质量的投标人。

16、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6.1招标人有选择某一投标人为中标单位的权利,并拒绝关于评标结果的任何质询。

16.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投标人任何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其原因。

17、中标通知书

17.1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已中标,同时通知其他落标单位。

1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8、履约保证金

18.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向招标人补齐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同总额的5~10%。

18.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2)施工期内放弃或不履行承包合同及严重违约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免除中标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1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9.1签订合同协议书时,中标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理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同时加盖绮缝盖)

19.2如果中标人未能提时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据此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单位,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20、工程量清单

20.1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投标文件格式”附表5《工程量清单》内容。

20.2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招标人统一确定某一数值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招标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3)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实际结算数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按双方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4)对工作内容、材料提供和其他事项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进行报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有关部分。

(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21、报价说明

21.1投标单价内容:

(1)投标单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中项目所需的劳务(含人员调遣费)、材料(第22条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周转料除外)、机械、机具(含进出场费,第22条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机械除外)、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投标单价除第22条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了施工准备、临时住房、临水临电接引、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职业健康、技术资料费、成品保护、完工清场,甲供材料的现场配合卸料、二次倒运及保管等费用。

(3)施工用水、用电的提供方式和费用承担详见第22条和工程量清单说明。

(4)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网等由招标人根据现场需要进行统一采购配备,施工结束统一回收。

21.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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