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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检查科工作总结

2020年收费检查科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本科共完成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对食盐销售价格进行了大检查今年三月份受日本地震核泄漏事件的影响,我县出现了部分市民抢购碘盐的现象,根据局领导的统一部署,我科对县内北部各大超市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上海发联超市(东丰店)高价出售食盐,,引起市民抢购,经局领导同意对该超市罚款两千元的经济制裁。

二,对天星物业有关收费进行了检查2020年4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与县委纠风办联合对天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收费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物业擅自收取院内停车费。

我局与县委纠风办联合做出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此项收费。

三,对宏宇供热有限公司和天星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今年年初根据局领导的工作安排,我收费检查科对宏宇供热和天星热力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旧楼改造中擅自提高旧楼改造费和地热报停费,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分别处以五万元和三万元的经济制裁。

四,根据吉林省物价局文件,吉省价捡(2020)85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与城建局协调对东丰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丰县天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六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送达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并在适当时机对上述六大开发企业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大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企业要做出严肃处罚。

五,对全县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省价捡(2020)37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科对全县49所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共有36所中小学存在违规收取试卷费问题,共计违纪金额17万余元,由于目前中小学正处在放署假时期,此案待于教育局协商后再行处罚。

.zonGjIEfaN六,完成对人社局,网通公司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检查。

七,参加了局里组织的庆“七,一”长影世纪城观摩活动。

以上是本科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下半年本科将完成科室分工余下的其他单位的检查工作,并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使价格执法和价格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富县裕民做出自己的贡献。

街道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2020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武湖司法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农场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武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现将我们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20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

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

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

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

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

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四大板块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六五”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

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

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

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

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

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

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六五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

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和武汉市“治庸风暴”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

3、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所亮点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都能称得上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

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

我所现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20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四是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重不漏。

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武湖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监狱、劳教所共同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

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

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

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现我所现接管的“二老回归”人员42名,社区矫正人员17名,到目前为止均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2020年上半年度司法所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赤溪司法所紧跟发展需要,紧扣司法行政主题,紧随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在年初工作计划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镇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矛盾纠纷,不断增强政府依法执政意识,为促进赤溪经济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努力。

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根据我县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结合赤溪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赤溪镇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今年是我县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时期,赤溪司法所紧跟县委政法委“大调解”工作部署,抓住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的有利时机,及时向赤溪镇领导反映情况,重点抓好村居调解室建设,协助政府制作调解标识、调解档案、调解印章等,指导各村居更新人民调解员名单。

同时,精心做好赤溪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和各办事处分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中心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中心在化解纠纷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几个月的不断努力,赤溪镇村居、办事处和镇三级联调网络基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中,调解组织作为消除社会纠纷、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

上半年赤溪镇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0起,其中疑难案件5起,涉及金额50余万。

随着乡镇撤扩并的完成,赤溪镇成为人口超过五万的十大镇之一,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利益配置等因素,接下来的维稳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需要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

目前,赤溪镇一个主要的纠纷源头就是海涂纠纷,虽然属于遗留问题,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发生调整,各方诉求和表达方式存在变化,又涉及村居较多,人员多达上千人,还有少数民族参与,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及时消除,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落实“三防”工作要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和脱漏管现象。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赤溪镇社区服刑人员在不断增加,今年1-6月份共接收12名社区服刑人员,截止6月30日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8名,其中缓刑11名,假释4名,保外就医1名,剥夺政治权利2名。

赤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上,坚持严字把关,做到严进严出,从严管理。

严守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关,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首次训诫教育;严明社区矫正管理纪律,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肃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学会用制度管理人,让表现差的服刑人员有压力;严密社区矫正各类组织关系,及时向局矫正科多汇报,主动与派出所多沟通,形成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重点落实好“三防”工作要求。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1.工作人员不足,在个别谈话和审前调查时不能满足基本要求,也给日常工作带来巨大压力;2.剥夺的服刑人员较为难管理,一些管理措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3.社区服刑人员分布散,缺乏交通工具,对走访和审前调查造成影响。

三、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六五”普法启动打好坚实基础。

2020年是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

赤溪司法所在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的基础上,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成效”理念,在年初做好普法计划,并紧跟社会发展需要,制定专题性法制宣传活动。

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节日期间,协助镇妇联和工商部门分别进行妇女权益法律知识和消费者维权知识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协助镇综治办开展禁毒知识竞赛和禁毒志愿者走村入户宣传活动;在大调解建设中,开展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宣传,通过会前十分钟对与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落实公证知识下乡活动,及时张贴公证知识挂图。

同时,针对赤溪镇还没有市级民主法治村的现状,在注重质量,强调典型的前提下,推荐基础设施较好,村干部年轻有为的信智村作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推而广之,推动赤溪镇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增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克服客观困难,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其它工作。

赤溪司法所根据县局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求,及时核实安置帮教系统的安置帮教对象,对现有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登记造册,针对性开展个别谈话,争取落实相关安置帮教措施。

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赤溪属于贫困地区,有许多弱势群体由于没钱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赤溪司法所通过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法律援助知识深入民心,让更多的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五、强化所务管理,注重素质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办公能力。

尽管赤溪司法所是全县唯一一个一人所,但是所务管理一样都不能少。

上半年,赤溪司法所在加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让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为民理念;认真落实创先争优和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奉公守法、争创先进单位;认真落实庆祝建党90周年红色教育系列活动,用实际行动拥护共产党领导。

此外,为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在年初开通司法所博客,作为交流实务工作、扩大普法宣传面的平台,并及时增开司法所微博,做好工作互动。

时光易逝,不舍昼夜。

2020年已经过半,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赤溪司法所将立足赤溪实际情况,深挖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民主法治氛围的责任。

一、解决办公场所困难,增配优秀工作人员,争取交通工具,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办公场所和交通工具是司法所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人员是干好工作的核心因素,赤溪司法所将努力突破缺地少人没车的困境,增强自身办公条件,以满足新形势工作需要。

二、继续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在管理方式方法上稳中求新,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努力使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扎实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格局,切实发挥镇、办事处和村居三级联调网络作用,及时构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落实好“六五”普法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抓好重点,力求普法工作出成效,矛盾纠纷数量有下降。

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政府转型升级、“三分三改”、农房集聚改造、大建设大投入等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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