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1JS基本语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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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1JS基本语法
第一天
1:
定义
javascript是一种弱类型、动态类型、解释型的脚本语言。
弱类型:
类型检查不严格,偏向于容忍隐式类型转换。
强类型:
类型检查严格,偏向于不容忍隐式类型转换。
动态类型:
运行的时候执行类型检查。
静态类型:
编译的时候就知道每个变量的类型。
解释型:
程序不需要编译,程序在运行的时候才翻译成机器语言,每执行一次都要翻译一次,因此效率比较低,但是跨平台性好。
编译型:
程序在执行之前需要一个专门的翻译过程,把程序编译为机器语言的文件,运行时直接使用编译的结果就行了。
标记语言:
标记语言的存在就是用来被读取(浏览)的,而其本身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在标记语言里你会看到<和>这些尖括号,这是用来写出“层次”和”属性”的,换句话说,它是被动的。
并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
编程语言:
它是具有逻辑性和行为能力,这是主动的。
说通俗一点,它是有思想的。
脚本语言:
它介于标记语言和编程语言之间,脚本语言不需要编译,可以直接用,由解释器来负责解释。
2:
JS历史
1:
Netsape发明了javascript。
1994年,网景公司(Netscape)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版。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轰动一时。
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
比如,网页上有一栏用户名需要填写,浏览器无法判断用户是否真的填写了,只有让服务器去判断。
如果没有填写就返回错误,要求用户重新填写。
太浪费时间和服务器资源了。
更何况在那个用调制解调器上网的年代。
2:
JS之父BrendanEich(布兰登·艾奇)
网景公司急需一种网页脚本语言,使得浏览器可以与网页互动。
当时工程师BrendanEich就是负责开发这种新语言。
3:
为什么叫JavaScript
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正式向市场推出。
Sun公司大肆宣传,允诺这种语言可以”一次编译,到处运行”。
很有可能成为未来市场的主宰。
网景公司动了心,决定与Sun公司结成联盟。
它不仅允许JAVA程序以applet(小程序)的形式,直接在浏览器中运行。
甚至还考虑直接将Java作为脚本语言嵌入网页,只是因为这样使HTML网页过于复杂,后来才不得不放弃。
总之,因为Sun公司完全介入网页脚本语言的决策。
Js后来就是网景公司和Sun两家公司一起携手推向市场的,这种语言被命名为java+script不是偶然的。
4:
JS和JAVA语言没有任何关系
JS之父并不喜欢JAVA,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了十天就把JS设计出来了。
因为设计时间太短,语言的一些细节考虑的并不太严谨。
设计思路:
1:
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
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
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的地位”。
4:
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S实际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
(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
5:
JS标准化---ECMAScript
因为javascript1.0的成功,netscape在navigator3.0中发布1.1版。
此时微软决定进军浏览器,在IE3.0种搭载了javascript的克隆版,叫JScript。
在微软进来以后,有三种不同的javascript版本存在,即navigator3.0的javascript、IE的JScript、以及Cenvi中的ScriptEase。
由于javascript没有一个标准来统一其语法和特性,3种不同版本的恰恰突出了这个问题,这个语言的标准化显然势在必行。
1997年,javascript1.1作为一个草案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造协会(ECMA)。
最后定义为ECMAScript的全新脚本语言。
从此,浏览器开始努力将ECMAScript作为Javascript的基础。
3:
JS组成
js组成:
ECMAScript+BOM+DOM
尽管ECMAScript是一个重要标准,但它并不是JS的唯一部分。
一个完整的JS实现是由3个部分组成的。
ECMAScript(核心)+浏览器对象模型(BOM)+文档对象模型(DOM)
ECMAScript描述了该语言的语法和基本对象。
BOM描述了与浏览器进行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DOM描述了处理网页内容的方法和接口。
4:
script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