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医疔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休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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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医疔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休系

一、制定依据

生产企业在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时,应根据《医疗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今第68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第64号公告)及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独立软件附录等法规文件,结合本企业特点、注册的产品的特点建立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文是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的特殊管理要求所制定的细化指南性意见。

旨在为第二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在建立、运行、改逃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提供指导,以期更好地满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的要求,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后的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注册人及其受托生产企业应在符合医疗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要求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企业所在省份或自治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方案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的相关要求。

三、体系管理

1.机构与人员

1.1医疗器械注册人

1.1.1应当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1.1,2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拨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1.1.3应当配备专门的研发技术人员,熟悉所注册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确保提交的研究资料和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1.1.4应当配备专门的质最管理人员,应具有工作经验,熟悉所注册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要求,能够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审核和监督。

1.1.5应当配备专门的法规事务人员,应具有工作经验,熟悉所注

册医疗器械产品法规要求,能够处理相关法规事务。

1.1.6应当配备专门的上市后事务人员,具工作经验,熟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售后服务等要求,能够处理相关上市后事务。

1.1.7成立质量评审小组,开展质量评审。

委托生产前应对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综合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并提供综合评价报告。

委托生产期间每年应对受托生产企业开展至少一次全面质量管理评审,定期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审核,并按时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

1.2.托生产企业

1.3.1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受托生产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1.4.2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与受托生产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1.2.3应当配备与受托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1.2.4应指定专人与医疗器械注册人进行对接、联络、协调。

1.2.5在医疗器械注册人的指导下,对直接影响受托生产产品质量的人员进行培训,符合要求后上岗。

2.设施与设备

2.1医疗器械注册人

2.1.1自行研发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具备与己获证医疗器相适应的研发场所和设施设备

2.1.2委托开发医疗器械产品的,应确保被委托机构具备与己获证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研发场所和设施设备。

2.1.3医疗器械注册人应明确受托生产企业场地、设施和设备的要求,委托生产前应查验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并定期评估。

2.2受托生产企业

2.2.1应配备与受托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2.2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医疗器械注册人财产(包括受托生产相关且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人所有的各类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留样品、包装、标签、工装夹具以及其他设备或辅助器具等)进行标识、储存流转、追溯。

2.2.3受托生产企业对受托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场地、设施、设备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进行管理,

3.文件管理

3.1医疗器械注册人

3.1.1应当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有任何删减或不适用均应详细说明,且任何删减或不适用不得影响医疗器产品的安全、有效。

3.1.2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进行管理,包括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评审、变更、终止、延续、执行情况的年度评价,并保留相关记录,3.1.3对已获证医疗器械的全部研发资料和技术文档进行管理。

包括清单编制、保存、归档、检索、查阅、变更、移交、使用权限,并保留相关记录。

3.1.4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南性文件、质量公告等外来文件进行管理,包括收集、更新、检索、汇总、分析,并保留相关记录。

3.1.5对受托方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审核、监督的文件进行管理,包括保存、变更、检索、汇总、分析,并保留相关记录。

3.2受托生产企业

1.2.1应当建立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增加受托生产相关内容,对《疗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有任何删减或不适用均应详细说明,且任何删减或不适用不得影响产品的安全、有效。

3.2.2应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进行管理,包括协议评审、变吏、终止、延续、执行情况的年度评价,并保留相关记录。

4.2.3对医疗器械注册人转移的受托生产医疗器的全部研发资料和技术文档进行管理。

包括清单编制、保存、归档、检索、、变更、移交、使用权限,并保留相关记录。

5.2.4对受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白查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包括保存、变更、检索、汇总、分析,并保留相关记水。

6.2.5文件和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规要求和双方协议约定,在保存期限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可向受托生产企业获取委托产品生产相关文件及记录,以满足产品质量追溯、产品调查及法规要求等的需要,

4.设计开发

4.1医疗器械注册人

4.1.1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要求进行设计开发。

保留自行研发或委托研发医疗器械产品的设计研发资料,确保设计开发资料和数据的真实、完整、可追溯。

4.1.2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外部机构进行设计开发时,应当与受托设计方签订协议,确保设计开发过程满足法规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人对整个医疗器械产品的设计开发负主体责任。

4.1.3应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要求,将需要转移的设计输出文件进行汇总并编制技术文件清单。

4.1.4应确保变更过程满足法规要求,任何设计变更均应及时通知受托生产企业,并监督受托生产企业的变更执行情况。

5.1.5应当在包括设计开发在内的产品实现全过程中,结合托生产产品的特点,制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保留相关记录。

生产和生产后信息显示产品的风险不可按受时,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及时通知受托生产企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7.2受托生产企业4.2.1应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要求,对医疗器注册人转移的技术文件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可分为生产、质量双协议)。

4.2.2应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要求,执行受托生产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约定。

4.2.3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工艺建立、验证、转换、输出的,受托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4.2.4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的设计变更要求,并结合生产质量管理情况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反馈设计变更的需求。

5.采购

5.1医疗器械注册人

5.1.1应明确委托生产产品物料的采购方式、采购途径、质量标准、检验要求,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要求实施采购。

【注册人有义务向委托生产企业提供全部的采购信息,以确保采购物料满足委托生产的产品的要求]

5.1.2与受托生产企业一起对物料合格供应商进行选、审核、签订质量协议、定期复评。

【供应商,无论是由受托人选择还是由委托人指定,都应由双方一起来进行评审。

]

5.1.3监控并确保受托生产企业使用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合格物料。

[如何监控,委托人应在有关协议中加以说明。

]

5.1.4按照法规要求实施采购变更,所有的变更应书面通知受托生产企业,并留存相关记录。

8.1.5定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对委托生产采购控制进行自查,确保满足规范的要求。

8.1受托生产企业(与受托产品有关的,应按照注册人的相关技术

和质量要求开展有关活动)8.2.1应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和《医疗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的要求,执行医疗器械注册人的采购要求;由医疗器械注册人采购并提供给受托生产企业的物料,由受托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要求进行仓储、防护和管理。

5.2.2如代为实施采购,应将相关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进行管理:

应保留物料采购凭证,满足可追溯要求。

5.2.3如实施采购物料验证,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人的要求。

5.2.4采购中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暂停,并向医疗器械注册人及时报告处理。

6.生产管理

6.1医疗器械注册人

6.1.1明确委托生产的品种及范围、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必要外协加工过程(例如辐照灭菌)、物料流转、批号和标识管理、批生产记录、可追溯性等具体要求。

6.1.2将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文件以协议附件的形式转移给受托生产企业,双方确认并保留确认的记录;

6.1.3明确在委托生产过程中的需要定期监控的环节和过程以及监控方式和标准,指定授权监控的人员,并保留监控记录。

【注册人宜安排质量检验人员,派驻到受托的生产企业,当生产本企业委托的产品时,在全过程中进行质量检脸或质量监控。

1

6.1.4应定期对受托生产企业的受托生产管理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审核,并保存审核记录。

【目的是保证受托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有保障,生产过程可追溯。

]

6.2受托生产企业

6.2.1应按照《医疗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执行。

6.2.2当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活动并向注册人报告。

6.2.3如果受托生产企业有相同产品在产,相关产品应有显著区别的编号、批号、标识管理系统,避免混淆。

6.2.4应保留受托生产相关的全部生产记录,并随时可提供给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查

6.2.5受托生产过程中出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偏差、变更、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疗器械注册人报告,保留处理记录。

7.质量控制

7.1医疗器械注册人

7.1.1制定生产放行和产品上市放行程序,明确放行标准、条件和放行批准要求。

7.1.2将生产放行要求转移给受托生产企业,审核并授权生产放行

人【也可派人驻厂]。

7.1.3负责产品上市放行,指定上市放行授权人,对出厂放行医疗器械检验结果和放行文件进行审核,经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上市放行,并保留放行记录。

7.1.4明确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职责、留样及观察(如涉及)等质量控制过程的职责分工,需要常规控制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项目可由医疗器械注册人完成,也可由受托生产企业完成,对于检验条件和设备要求较高,确需委托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7.1.5由受托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检验的,医疗器注册人应对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测设备、质量控制能力、质量检测人员能力、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定期监控和评价,并保留相关记录。

【受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表]

7.1.6涉及产品留样的,应制定留样规程,定期查验受托企业的留样工作。

【受托企业应留样,确保各类检测、观察的要]

7.2受托生产企业

7.2.1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约定的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职贡、留样及观察(如涉及)等质量控制过程的职责分工实施质量控制活动。

7.2.2负责生产放行,应保证受托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人的验收标准,经生产放行受权人签宁后方可出厂放行,并保留放行记录。

7.2.3涉及产品留样的,应执行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留样规程,实施

留样。

8.销售

8.1医疗器械注册人

8.1.1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自行销售医疗器械,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医疗器械。

8.1.2自行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能力和条件。

8.1.3委托销售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对所委托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受托方经营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销售。

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8.1.4受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代为销售时,必需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条件,符合经营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9.不合格品控制

9.1医疗器械注册人

9.1.1应当明确不合格品控制要求,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9.1.2产品销售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医疗器械注册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

9.2.1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

9.2不应向医疗器械注册人提供受托生产过程中必要的

10.2.1不合格的评审包括是否需要调查,通知理疗器械注册人或对不合格负责的所有外部方。

10.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改进

10.1医疗器械注册人

10.1.1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应当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人员,按照《医疗器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对其产品主动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按规定直接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0.1.2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直接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及时开展调查、分析、评价,主动控制产品风险,并报告评价结果。

10.1.3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制定上市后持续研究和风险管控计划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根据科学进步情况和不良事件评估结果,主动对己上市医疗器械开展再评价。

根据再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已上市医疗器械进行持续改进,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变更。

再评价结果表明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主动申请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

10.2受托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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