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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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服务指南
滨海新区建设工程档案
归
档
细
则
日期:
2012.6.1
一、总则-------------------------------------------------1
二、实施方式---------------------------------------------2
三、接收内容及范围---------------------------------------3
四、归档质量要求-----------------------------------------4
五、立卷-------------------------------------------------9
六、装具要求--------------------------------------------22
附录一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23
附录二市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37
附录三公路工程文件归档内容-----------------------------56
附录四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68
附录五园林绿化工程文件归档内容-------------------------71
附录六水运工程文件归档内容-----------------------------80
附录七声像资料归档内容---------------------------------84
附录八常用表格和叠图方式-------------------------------87
一、总则
为适应滨海新区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保证工程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的开发利用,根据《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3年天津市政府令第5号)、《全国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建办档[2004]3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J10424-2011)、《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和《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9】225号)制定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工程档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滨海新区内的建设工程,最终解释权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实施方式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工程档案预登记手续。
项目竣工后,需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工程档案。
三、接收内容及范围
1、凡在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中形成,记载工程建设的重要活动和主要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归档。
2、归档文件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3、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归档内容应符合本《细则》附录一(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二(市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三(公路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四(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五(园林绿化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六(水运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4、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应符合本细则附录七(声像资料归档内容)的规定。
5、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纸质档案归档内容一致。
6、其它工程的归档文件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归档质量要求
1、纸质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
(1)归档的建设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反差效果良好,必须和原件内容及形式保持一致,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公章。
(2)文字书写要求字迹工整,符合国家用字规范。
图表清晰,图样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文件书写应采用碳素墨水。
(4)文件材料的抄写要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颁布实施的简化字,禁止使用涂改液。
(5)建设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竣工图应采用新蓝晒图。
1)竣工图宜在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指示明确、便于查阅。
2)注写说明等文字应采用仿宋体,字体要求从左到右排列整齐,字体的大小可参照原图以达到协调统一。
3)绘制图形、注写说明等,应统一使用碳素墨水等黑色耐久性书写材料。
4)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应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5)在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图内容做了更改的,宜重新绘制竣工图。
若原施工图更改的内容较少,可依据变更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图纸,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7)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后作为竣工图的,可采用注记法和改图法绘制竣工图。
8)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竣工图图标栏中应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原设计人员签字,没有原设计人员签字的应附原施工图纸。
9)必须依照经确认的变更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竣工图,做到图物相符。
各项变更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后,应注明变更依据,可标注变更材料所在的案卷名称、卷内页号和具体条款,或直接注明变更材料的编号。
10)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加盖在图标栏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和文字的空白处。
11)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和竣工图号。
12)竣工图章尺寸宜为80mm×50mm。
。
竣工图章示例
2、声像资料的归档质量要求
工程声像资料必须真实地记录工程建设过程,同一拍摄对象应提供不同方向、景别、阶段的资料。
工程声像资料拍摄应图像清晰。
建筑物、构筑物的拍摄应在良好光线下进行,应避免形体的变形,保持线条的平行度、垂直度,做到被摄物体的透视关系和结构关系合理。
(1)照片
1)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工程照片应冲印成5寸光面照片并刻录光盘。
刻录照片扫描分辨率应达到600dpi以上,采用JPEG格式存储,不得进行压缩保存。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宜使用RAW、JPEG格式拍摄,其影像不得进行改变工程真实面貌和颜色的后期加工,保存完整的EXIF信息。
照片应冲印成5寸照片并刻录光盘。
数码照相机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600万有效像素,用数码摄像机、手机拍摄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照片。
3)一类工程照片数量不少于200张。
4)光盘中照片的序号、题名、说明应和冲印照片一致,应在光盘非数据面用记号笔标明案卷名称。
(2)录像
1)工程录像应使用专业DVcam摄像机拍摄,以DVcamPDV-64N或PDV-124N录像带作为归档用录像带。
通过其他影像设备拍摄制作形成的电影胶片、录像带、光盘、视频电子文件应转制成DVcam录像带。
2)工程录像资料不少于30分钟。
专题片片长不少于10分钟。
3)工程录像资料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平稳、色彩饱和、录像带磁迹完好。
两项不同内容之间,应用字幕、彩条、黑场等标志间隔开。
4)工程录像资料必须进行编辑,配以字幕及说明。
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拍摄内容、拍摄长度、拍摄时间、拍摄人员等。
后期制作不应对资料进行有失真实性、改变物体颜色的技术处理和修改。
5)专题片制作应内容真实、构思完整,能反映工程建设全貌及特点。
要简要、系统介绍工程所在的地理位置(原址、原貌)、前期工作、重要工序、主体结构、竣工后外观和周围环境;建筑、施工特色以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宜。
6)专题片应配解说词和字幕、背景音乐,适当保留同期声。
解说词和字幕应和画面相符。
3、电子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
(1)工程电子文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2)电子档案是对归档的纸质文件进行扫描等信息化处理,扫描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扫描型电子文件使用的原文应为文件原件。
2)工程文件采用灰度模式进行扫描;页面中带有红头、印章或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彩色插图的文件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3)工程图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
4)扫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300dpi。
(3)文本电子文件以XML、RTF、TXT、DOC、UOF、ODF为通用格式;表格文件以XLS、ET为通用格式;图像文件以JPEG、TIFF为通用格式;图形文件以DWG为通用格式;影像文件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声音文件以WMV为通用格式。
五、立卷
1、纸质文件的立卷
(1)建设工程文件应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及时收集和整理,保证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各阶段文件的齐全完整。
(2)组卷应符合下列原则:
1)组卷遵循建设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专业特点,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不同载体的建设工程文件分别组卷。
3)卷内不得有重份的建设工程文件。
(3)组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工程纸质文件的形成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包括工程变更文件)、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竣工测量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等内容。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组卷。
在符合本《细则》规定案卷厚度要求时,可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组成若干卷,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单独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组卷,综合性文件可按建设工程项目集中组卷。
4)施工文件(包括变更文件)和竣工图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等分别组卷。
5)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文件和竣工测量图按建设工程项目或专业等分别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7)工程结算文件、备案文件单独组卷。
(4)卷内文件和案卷的排列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文字材料按事项、时间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批复和请示,同一文件的印本和定稿、主件和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建筑、市政、公路、地下管线、园林绿化、水运等工程文件分别符合本《细则》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附录四、附录五、附录六的排列顺序。
3)变更文件按变更文件号或变更文件的时间顺序排列。
4)图纸遵守专业排列顺序,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案卷按照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卷、监理文件卷、施工文件卷、工程变更文件卷、竣工图卷、竣工测量文件卷、竣工测量图卷、竣工验收文件卷、工程结算和备案文件卷的顺序排列。
(5)案卷的编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案卷由案卷封面、保管单位内封面、卷内目录、工程文件、备考表和案卷封底组成。
2)案卷封面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前,样式符合本《细则》附录八-A的规定。
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和密级,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档号、保管期限和密级由接收保管档案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填写。
②案卷题名:
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填写建设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卷内文件概要等内容(有新旧名称的工程,地名办核准的名称在前,原名称用括弧标注在后)。
③编制单位:
填写组卷单位的名称。
④编制日期:
填写案卷形成日期,年代编写四位数。
3)保管单位内封面,样式符合本《细则》附录八-B的规定。
①项目名称:
填写该项目的名称。
②保管单位:
填写保管单位名称。
③编制单位:
填写组卷单位的名称。
④编制日期:
填写案卷形成日期,年代编写四位数。
⑤张数:
最后页码。
⑥归档日期、档号、保管期限和密级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