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 山东农业大学信息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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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综合素质评价及奖优评定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5-2016学年2013、2014、2015级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现根据学校意见,按照2015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班级测评小组成立方法

1、班长和团支书在测评前需在班级内进行测评宣传和动员,使班内同学对综合测评能够充分认识并做好准备。

2、每班由班长和团支书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组织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人员可以通过推举、自主报名、公开选举等方式成立。

3、每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人数为班级人数的40%,其中必须包括班长、团支书,其他成员必须包括每个宿舍的代表及非班委成员,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男女人数比例按照班级男女生比例确定。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立后必须进行学院和班内公示,公示后如果班级有20%以上的同学对小组成员存有异议,则需要重新产生。

5、测评小组人员必须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级同学进行测评。

6、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小组名单交至学院团委存档。

二、综合测评打分细则

(一)基础分打分细则

1、基础分由测评小组成员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意见打分给出。

根据学生手册要求按照优秀(80分、20%)、良好(75分、30%)、合格(70、40%)、基本合格(60分、10%)打分。

打分实行实名制。

2、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召集本班班会。

测评小组当场打分并进行统计,测评结果在班会上当场公示。

3、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科技人文素质分别进行评价(2013级、2014级、2015级请参照各年级《学生手册》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对于基本合格一项,如果测评小组成员决定对班级某位同学评价为基本合格,需注明原因。

如果班级确实没有符合基本合格条件的,可以将基本合格的比例增加在其他等级中。

4、本学年中,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只能给予基本合格等级;受到警告以下处分者,可以参评良好等级;无违纪行为者,可参评优秀等级。

(处分名单)

5、本学年不及格课程(第一学期按补考后计算,第二学期按补考前计算)学分累计,达15分及以上者,科技人文素质基础分只能给予基本合格等级;不及格学分为10-14者,可参评合格及以下等级;不及格学分小于10学分者,可参评良好及以下等级;无不及格课程者,可参评优秀及以下等级。

6、基础分汇总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为该同学该项基础分的最终得分。

7、基础分汇总必须由测评小组成员共同完成并当场在班级公示。

8、如果本班同学对测评结果有异议需当场提出,由测评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如果当场没有异议,公示后的测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二)加减分统计办法

1、综合测评加减分严格按照评分规则进行,个人提出加分申请,写清加分事项并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

2、各类处分、宿舍卫生成绩、运动会获奖名单、田径队常训名单、广播体操名单、方队名单、星光合唱团名单、朋辈辅导员名单、班助名单、礼仪出勤名单(礼仪出勤一次加0.3分,总分不超过2分)等由学院统一公示,班级自行在学院主页查询。

具体标准见附件1:

信息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

3、大学生党建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加分标准见附件1。

三、学生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一)单项奖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200—400字;

(2)班长组织召开班会,提交申请者于班会上进行申请答辩,班级同学们根据申请者的答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3)单项奖申请者须经班内半数通过后方能报学院审批;

(4)班长将所有单项奖申请书及测评结果上报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5)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会对各班级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并把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报学校审批。

2、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及为鼓励更多的同学个性发展,凡符合评审条件的同学,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的同学获单项奖数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二)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班级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三好学生数量的确定原则:

三好学生数量原则上为班级人数的5%;

3、三好学生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三好学生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评定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综合测评列班级前30%且无挂科;

(2)班级民主测评同意率需在50%以上;

(3)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4)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动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材料);

(5)在本学年内如在学院、学校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以前两位作者发表文章的,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考虑。

(三)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班委和团支部经过班委会集体讨论后代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先进班级数量的确定原则:

全院先进班级的数量为自然班级数的15%。

3、先进班级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先进班级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先进班级评定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班级本学年两个学期的不及格率都应低于3%,,并且无同学因学习成绩降到下一年级(休学不包含在内);

(2)本学年内班级同学无警告(含警告处分)以上处分;

(3)班级内能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需提供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及项目);

(4)本班级或班内宿舍在本学年内如获得学院、学校评定的优良学风宿舍、文明宿舍、三星级宿舍等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班级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数量的确定原则:

优秀学生干部数量为每班1名。

3、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刻苦认真,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且无挂科;

(2)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学院或学校做出一定贡献(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材料);

(4)在本学年内如在学院、学校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以前2为作者发表文章的,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考虑。

四、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团干部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团支部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学生团干部数量的确定原则:

优秀学生团干部数量为每个团支部1名。

3、优秀学生团干部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刻苦认真,综合测评列团支部前50%且无挂科;

(2)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团支部、学院或学校做出一定贡献(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材料);

(4)在本学年内如在学院、学校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以前2为作者发表文章的,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员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个人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团支部进行民主测评;

(3)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个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团员数量的确定原则:

优秀团员数量原则上为团支部团员数的5%;

3、优秀团员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优秀团员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评定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综合测评列团支部前30%且无挂科;

(2)团支部民主测评同意率需在50%以上;

(3)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4)能够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动团支部同学积极向上(需提供参加活动的相关材料);

(5)在本学年内如在学院、学校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或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以前两位作者发表文章的,或获得发明专利的可优先考虑。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1、申报程序:

(1)班委和团支部经过班委会集体讨论后代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400-800字;

(2)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对各团支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初步确定上报学校名单,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2、先进团支部数量的确定原则:

全院先进团支部的数量为团支部数的15%。

3、先进团支部评定的具体条件:

在遵循《学生手册》关于先进团支部评定办法的前提下,学院先进团支部评定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团支部本学年两个学期的不及格率都应低于3%,,并且无同学因学习成绩降到下一年级(休学不包含在内);

(2)本学年内团支部团员无警告(含警告处分)以上处分;

(3)团支部内能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需提供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及项目);

(4)本团支部或班内宿舍在本学年内如获得学院、学校评定的优良学风宿舍、文明宿舍、三星级宿舍等荣誉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实施细则由信息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权。

信息学院

2016年8月

附件1:

信息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标准

附件1:

信息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评价标准

内容

加减分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标准

加分

标准

加分

标准

加分

标准

加分

智育素质

由学校统一计算

思想道德素质

基础分

优秀

80

良好

75

合格

70

基本合格

60

优秀个人(不含三优一好等按比例分配的荣誉称号)

国家级

10

省级

8

校级

4

院级

1

学生干部经历

学生会(校、院)、校级组织

校、院学生会常委

5

校、院副部长

4

15级负责人

3

普通干事

2

班长团支书

4

其他班委

3

宿舍长

校优:

3院优:

2其他:

0-1

注:

1,同时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得累计加分。

2、各类校级组织不包括社团,校级组织加分须持加分证明。

3、宿舍一学年内整体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以及共建宿舍,取消宿舍长加分资格。

4、优秀个人均为通过学院团委、校团委、学工处进行相应的评选产生。

不含学生组织内部评选产生的优秀个人。

5、大学生党建委员会主任加5分,副主任、支部副书记及部长加4分,其他成员加2分;学术委员会主任加5分,副主任和部长加4分,普通成员加2分(此类与学生会、班委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任职满一年的加全分,未满一年的降一级加分)

三星级宿舍成员或优良学风宿舍(不累计)

校级

4

院级

2

减分项目

受处分

留校察看

20

记过

15

严重警告

10

警告

5

宿舍卫生和学院考勤扣分

按发放的扣分详单计算

身心素质

基础分

优秀

80

良好

75

合格

70

基本合格

60

体育类比赛

国家级(决赛)

1-8,2-7,3-6,其他;4

省级(决赛)

1-6,2-5,3-4,其他;2

校级(决赛)

1-4,2-3,3-2,其他:

1(注:

田径队常训人员另每人加基础分2分)

朋辈辅导员、班主任助理

2

注:

体育比赛参加不同项目者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科技

人文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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