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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双凤镇总体规划

 

西充县双凤镇总体规划(2010-2030)

规划文本

 

编制单位: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充县双凤镇总体规划》是双凤镇各项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法定文件,镇域和镇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建设行为均应按照本规划进行执行。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建设部《城镇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镇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4、建设部村建(2000)36号文件《建设部关于发布〈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5、建规(2002)204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6、环发(2002)82号文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7、《西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相关文件。

8、《西充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

9、双凤镇自然、社会、经济、城镇建设相关基础资料。

10、其它与村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规划目标

努力把双凤镇建成西充县重点二级中心城镇,西充县西南部物资集散地。

规划将双凤镇建设成具有优势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鲜明风貌特色、生态优良、空间舒适、景观宜人,具有高度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生态型城镇。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城乡协调、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2、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科学布局。

3、合理配置、整合资源。

4、远近结合、有序推进。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10—2015年远期:

2016—203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1、镇域:

镇域行政辖区面积共计30.8平方公里,包括15个行政村,3个居民会,157个农业社。

确定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确定镇村体系等级、规模和职能以及镇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等。

2、镇区:

指远期2030年镇区建设用地及其周边一定的控制范围,城镇规划范围总用地约2.95平方公里。

其中集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78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确定镇区性质、规模、结构形态及布局,进行环境、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防灾等专项规划。

第七条本规划按程序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

若对本规划有较大的修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八条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矛盾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需单独编制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市政工程设计等均应按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十条镇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经济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大力发展健康、优质、高效农业,逐步构建产业配套、科技水平高、竞争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体系。

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和人均水平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与全国的人均差距逐步缩小,力争实现农业总产值达到7亿元;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15年翻两番半,人均达到3000美元以上,进入宽裕小康阶段。

GDP增速略低于西充县整体目标,近期至2015年达到10%,远期到2030年争取年均增长8%。

2、社会发展目标

建立和完善双凤镇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普及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新成果,强化各类职业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到203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5%和35%;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林木绿化率35%以上。

第一十一条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镇域人口达到2.75万人;

远期2030年镇域人口达到3.08万人。

第一十二条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城市化水平为47.3%,城镇人口为13000人;

远期(2030年)城市化水平为64.9%,城镇人口为20000人。

第一十三条镇村体系规划

1、等级结构规划

双凤镇镇村体系等级结构规划为三个层次,分别为:

(1)一级中心城镇——双凤镇;

(2)二级中心村——红栋子村、曹家沟村;

(3)三级基层村,为其余各村。

包括蟠龙村、严村沟村、化泉院村、佛宝观村、麒麟村、龙台院村、乾元宫村、新店子村、龙家沟村、鹤鸣院村、跳蹬河村、五栋碑村。

(凤头沟社区、芋头沟社区、楼底子社区、圭心寺村已规划入中心镇区,蟠龙村、跳蹬河村部分划入镇区)

2、规模结构规划

镇域人口规模结构为:

(1)双凤镇:

城镇集聚人口近期13000人,远期20000人。

(2)中心村:

近期集聚人口1000-1200人,远期集聚人口1000-1100人。

(3)基层村:

近期集聚人口400-1100人,远期集聚人口在400-1200人之间。

3、职能结构规划

(1)双凤镇镇区:

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农村经济向城镇经济转换的纽带。

(2)中心村职能:

是片区中心,带动附近其他行政村和基层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设有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也是本村的公共活动和管理服务中心。

(3)基层村职能:

本行政村的公共活动和管理服务中心。

第一十四条镇域产业规划

1、第一产业发展方向

从低值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发展水果业、蔬菜业、特色花卉产业等,农业生产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向适度规模的企业化、基地化和区域化经营转变。

2、第二产业发展方向

加强工业经济培育,做强做大传统优势火工产业。

加大投入扩大总量。

3、第三产业发展方向

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1)提高接待服务设施档次,建设旅游观光重点项目。

(2)加强专业市场和客运站的规范管理。

第一十五条镇域空间格局

镇域产业布局将形成“一核、三轴、四区”的空间格局。

(1)一核:

双凤镇区。

(2)三轴:

沿规划“射洪-蓬安”一级公路、车龙乡至凤和乡二级公路和车龙乡至凤和乡三级公路形成三条发展轴线。

(3)四区:

各产业发展的区域划分。

分别为:

北部火工产业发展区、中部商贸服务区、西部火工产业发展区和东部农业经济区。

第一十六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中心城镇: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布置中学、小学、幼托、商业、卫生院、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健身设施和文化中心等。

2、中心村:

配备幼托、商业设施、卫生站、村委会、居民健身设施、文化站等。

3、基层村:

基层村庄均设置有村委会和卫生站。

保留蟠龙村、龙台院村现有商业服务设施。

第一十七条镇域旅游规划

双凤镇位于西充县中国美丽乡村景观示范带上,立足农业资源和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依托圭心寺和双凤武庙历史文化保护区、牛头山和太保山自然风景区,发展观光农业和旅游休闲。

第一十八条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1、重点地区划分

通过对环境保护、土地集约、资源利用等综合因素分析,将镇域用地划分为四类:

建成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建成区:

主要包括双凤镇现状镇区的建设用地。

适宜建设区:

包括拟选址的城镇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聚居点等用地。

限制建设区:

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一般农田用地区,山林绿化区以及工程地质条件不适宜的建设地区。

禁止建设区:

(1)高速公路、快速通道两侧各5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

穿越双凤镇的“南充-绵阳”规划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禁止建设区。

(2)一级公路两侧各2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规划的“射洪-蓬安”一级公路两侧20米为禁建区。

(3)二、三级公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为禁建区。

凤和乡至车龙乡的规划二级公路两侧各10米为禁止建设区。

东岱乡至占山乡、凤和乡至车龙乡、双凤镇至车龙乡的三条规划三级公路两侧10米为禁止建设区。

(4)河道宽度根据水利部门小流域防洪规划确定:

水库周边按100米的控制,龙滩河和跳蹬河两侧控制50米禁建区,镇区河道两边设置滨河绿地,10-20米范围内为禁止建设区。

2、规划建设要求

建成区要集约使用土地,通过调整功能和布局,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通过城镇区不同的开发强度,控制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合理平衡人口密度,减少人口增长对环境的破坏。

适宜建设区必须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乡规划的执行力度。

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限建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乡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城乡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

禁止建设区实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原则上禁止修建任何建构筑物;任何不符合资源环境保护要求的建筑必须限期搬迁。

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供应设施经规划论证,确需在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项目经过严格论证与审查程序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规划许可后方可建设。

3、色线控制规划

(1)红线:

用地红线——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尤其是镇区应遵循规划所确定用地红线,所有建设活动应满足规划行政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文件。

道路红线——道路用地控制线。

南充-绵阳规划高速公路,按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镇域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2米;镇域三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5米;镇域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6.5米;镇区主要道路红线控制不少于12米。

(2)蓝线

主要对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水渠的保护和控制。

以现有河流和主要灌溉、排洪渠多年来形成的岸线为控制蓝线。

因为缺乏防洪规划相关资料,蓝线暂按现状控制。

双凤镇域内主要河流龙滩河、跳蹬河两侧按2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镇区内规划的防洪设施宜采用亲水型生态河堤或护岸。

蓝线内除修筑防洪堤、护岸等活动外,不得进行其它建设活动,应定期疏通河道,保持水流畅通、保障行洪安全。

不得向河道、沟渠内倾倒垃圾和直排污水。

(3)绿线

主要指规划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和防护绿地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河道沿线均规划生态保护带,进行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

“南充-绵阳”规划高速公路两侧各50米防护绿地,规划的“射洪-蓬安”一级公路,凤和乡至车龙乡的规划二级公路两侧各10米防护绿地,东岱乡至占山乡、凤和乡至车龙乡、双凤镇至车龙乡的三条规划三级公路两侧各10米防护绿地,镇区局部道路两侧为10米绿化带。

规划将龙滩河两侧各5-60米的地域作为沿河生态保护带。

在该区应积极植树造林,禁止在规划确定的范围内从事采掘、建筑等生产活动。

另外应保护双凤现有自然山体,加强绿化,保持良好的自然环境。

靠近镇区的几座山体作为生态绿地,禁止大规模开发建设,可以作为镇区的郊野公园,修建登山道、公厕等必要的设施。

(4)黄线

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市政设施及管网周边也应限制建设,尤其是35kV及以上电力线须按要求留出高压走廊。

每回高压线路的保护控制范围为:

110kV线路每侧各15米;35kV线路每侧各10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高压走廊,高压走廊内禁止兴修建筑物。

高压输气管道的安全防火距离应按照《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根据压力、管径、所处环境等因素具体确定。

其它给水、排水、电信等市政管网廊道控制要求,按相应工程技术管理规范确定。

(5)紫线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及相关规划所确定的范围保护控制。

双凤镇拥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圭心寺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双凤武庙,未来打造圭心寺和双凤武庙历史文化保护区时,应注意修缮文物,保护周边环境。

第一十九条镇域交通设施

新规划南充至绵阳高速公路经过双凤镇镇域,在双凤镇预留立交出入口。

将规划西充县城至射洪的一级公路迁出双凤镇镇区,用一条二级公路与镇区道路相连;提升双凤镇经红栋子村至车龙乡县道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将双凤至东岱乡、凤和乡、占山乡及至车龙乡的另一条县道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8.5米;打通断头路,形成镇区至各行政村及各行政村之间的联系道路,规划为四级道路,路基宽度6.5米,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

在镇区设置三级客运站一处,并考虑与镇区公交首末站合建,占地约0.63公顷;在红栋子村、曹家沟村设五级客运站,用地面积按0.2公顷考虑;其余各行政村设置简易站或公交停靠站。

在五栋碑村、红栋子村、佛宝观村靠近公路的地方设加油站。

镇区内停车场按照相应配套进行建设。

第二十条给水工程规划

镇域内远期总用水量为5624m3/日。

供水以镇、村为单元相对集中的方式供水。

镇区水源近期以龙滩河地表水为主,远期以铁桩、鹅背两座水库作为主要水源,在地下水有保障的村可采用地下水。

镇区水厂扩建至4500m3/日,用地0.25公顷。

第二十一条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双凤镇区及各行政村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镇域远期污水总量为3613m3/日,镇区及各村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达标后可用于农灌回用或排放;农村聚居、散居农户可结合养殖业设置沼气池、化粪池或湿地等设施对污水收集处理。

雨水利用地表径流、沟渠和雨水管道就近排放,同时做好防洪沟渠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电力工程规划

镇域远期用电量为6624万kWh/年,用电负荷16560kW。

以110kV双凤变电站作为全镇电源,占地0.39hm2,规模2x4万kVA。

各村规划设置10kV变配电房。

各村由110kV变电站出10kV电力线,沿镇域道路架空敷设。

110kV、35kV电力线两边各控制15m、10m防护绿地。

第二十三条燃气工程规划

镇域内远期总用气量为9792Nm3/d,镇区新建配气站,规模1.2万Nm3/日,用地0.33hm2,为全镇供气。

由配气站引入中压燃气管为全镇供气,沿镇域道路埋设。

散点农户鼓励采用沼气池产气,并供应罐装液化石油气。

建议全镇采用清洁能源。

第二十四条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远期全镇固定电话用户数量12946线。

将现状双凤电信支局扩容,容量达到13000线,为全镇服务。

移动电话需求数21560部。

规划保留镇区邮政分局,规划在各村设立邮政代办点。

实现镇--村干线的光线传输,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光缆联网。

第二十五条防洪规划

双凤镇防洪按二十年一遇山洪标准设防。

注重山洪防治,村镇建设及各项设施建设要避开易受山洪危害的地段。

结合地形和现有沟渠,建设排洪沟,合理导流洪水。

第二十六条消防规划

在镇区设一座二级普通消防站,用地0.2hm2,负责全镇消防。

加强镇村的消防给水及消防通道建设。

第二十七条抗震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双凤镇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秒0.35S,地震基本烈度值为Ⅵ。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二十八条防不良地质灾害规划

由于缺乏地质勘查报告和地灾评估报告,应尽快补充镇的地质勘查报告和地灾评估报告。

采取检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调查和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规划

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III类水体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镇域内的一类区、二类区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级标准相对应。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中所规定的标准限值。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统一处理”方式,垃圾运至双凤垃圾转运站,再由西充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镇区生活垃圾量约为20吨/日,各村生活垃圾约为10.8吨/日,在镇区设置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为70米。

公厕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和镇级公共活动中心道路间隔300-500m,一般街道间隔不大于750——1000m设标准公厕;商业区街道间隔25-50m,干道间隔50-80m,一般道路间隔80-100m设置废物箱。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第三十一条城镇性质

1、西充县西南部片区重要的二级城镇;

2、以商业服务为主的生态园林型城镇。

第三十二条城镇规模

规划城镇人口近期(2010-2015年)为1.3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114.9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8.43平方米;

规划城镇人口远期(2016-2030年)为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178.3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89.18平方米。

第四章镇区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

第三十三条用地发展方向

沿现有镇区向东、南、北三个方向拓展,坡度小于等于30%的山坡台地可适量用于建设。

应在不影响上游水质污染,保证场镇饮水安全前提下,适度向北发展。

第三十四条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纵两横、两心四片”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纵:

龙滩河西侧规划24米道路交通轴线。

两横:

东西向贯通镇区的龙凤大道和中心绿地公园南侧规划的东西向20米道路交通轴线。

两心:

指新、旧商贸行政文化中心。

四片:

指规划的三片居住功能组团和一片公园绿地。

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三十五条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为了提高土地使用率,居住建筑主要为多层(局部低层)住宅为主。

规划完善现状镇区的居住环境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分别在龙凤大道的南北两侧建设三个完整的居住组团,居住总人口达到2.0万人。

新规划的居住组团按相应规模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住质量,强化建筑艺术风格和空间环境特色,使镇区呈现统一和谐的视觉空间。

居住组团的公共绿地主要结合各组团中心布置,以提高其利用率,并改善居住组团环境。

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应不低于35%。

规划居住用地86.58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48.54%,人均43.29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1.16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17.47%,人均15.58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

1、行政管理用地

优化完善镇区行政文化中心职能。

在新区规划政府用地1.12公顷。

另外在其东侧规划社区服务中心一处。

各居委会和派出所等行政管理用地随居住组团的建设而设置,居委会共设置三处,派出所一处。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2.34公顷。

2、教育机构用地

保留现有教育机构用地,包括幼儿园、小学各一处和中学用地两处。

规划幼托用地随居住组团的建设而设置,共计三处,以完善镇区教育中心功能,提升城镇品质,共占地1.10公顷;小学一处,占地1.30公顷。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7.81公顷。

3、文体科技用地

集镇重点地段的开发建设应配置较高水平的文化娱乐设施,力求使城镇作为区域的文化中心。

保留老年活动中心一处,圭心寺文物保护单位一处。

规划在政府西侧设置图书馆、影剧院、广播站、文化中心等文体设施,占地0.55公顷。

形成为全镇服务的文化活动中心。

建筑和空间布局力求新颖、讲求地方文化特色。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1.14公顷。

4、医疗保健用地

保留龙凤大道南侧卫生站一处。

增加养老院一处,占地0.49公顷。

为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因城镇人口增加,新建卫生院一处,占地0.66公顷。

在各居住组团分别设置卫生站,共计一处。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1.28公顷。

5、商业金融用地(含商住混合用地)

旧城区继续发挥传统的商业服务作用,结合旧城改造,将旧城区的商业人流从传统的“一张皮”式的沿街线状发展引入到呈纵深式的街区块状发展,完善现状镇区中心的商业环境。

为完善双凤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在镇区东部规划新的商业服务中心,以提高镇区对外服务的接待能力,占地1.40公顷;布置一处旅馆用地,占地1.63公顷。

其余各居住组团分别相应地设置日常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6.08公顷。

6、集贸市场用地

保留镇区北部的专业市场一处;原镇区中部农贸市场改建为专业市场,并将其规模扩大,以服务未来双凤镇的建设发展。

保留龙滩河西侧的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则分散布置于各居住组团内,共设置两处,同时全面取缔以街代市的现象。

规划集贸市场用地2.51公顷。

第三十七条仓储用地

在镇区东北部规划一处集中式仓储用地,专门为镇区储粮服务。

规划仓储用地0.73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0.41%,人均0.37平方米。

第三十八条对外交通用地

未来镇区将主要依靠一条一级公路与西充县城相连。

保留镇区位于龙凤大道南侧的长途汽车客运站,提升为三级客运站。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63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0.35%,人均0.32平方米。

第三十九条道路广场用地

未来镇区将形成“两横一纵”的路网主骨架,路网结构大体呈现为方格网和自由式相结合的模式。

设置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两处,广场一处。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0.44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17.07%,人均15.22平方米。

第四十条工程设施用地

在城镇西南角规划污水处理厂一处,用地面积0.60公顷,在北部布置自来水厂一处,用地面积0.25公顷。

保留城镇北部变电站一处,用地面积0.39公顷。

在东部中心位置规划消防站一处,用地面积0.20公顷,规划邮政所一处,用地面积0.21公顷。

保留原有城镇西南角的加油站一处,在东北角新规划加油站一处,用地面积共0.40公顷。

在镇区东北角规划配气站一处,用地面积0.33公顷,垃圾转运站一处,用地面积0.14公顷。

规划工程设施用地2.52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1.41%,人均1.26平方米。

第四十一条绿地

镇区绿地系统按两个层次系统规划,即大环境生态绿地和城镇公共绿地。

城镇周边的生态绿地作为郊野公园,不计入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绿地26.29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14.74%,人均13.15平方米。

第四十二条其他用地布局

水域及周边生态绿地作为非城镇建设用地,占地81.25公顷,是镇区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用地。

第六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第四十三条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生态性原则、人本性原则、景观性原则。

2、绿地结构

(1)公园绿地

规划在新区广场和卫生院之间,修建公园一处,面积0.70公顷;在旅馆用地东侧,规划20米道路北侧保留三块山地作为中心绿地公园,面积14.63公顷。

保护其自然的生态景观和植被水体,配以局部造景点缀,打造以田园风光为主的休闲公园。

(2)街头绿地

规划街头绿地(包括沿道路绿化带及滨河绿化带),同时保留镇区现有的街头绿地,新建设小游园及街头绿地。

沿镇区主次干道两侧各设置10米宽的绿化带,以构成镇区道路绿化。

沿龙滩河两岸设置各5-70米宽度的绿化带,形成绿化环抱、水绕镇区的滨河绿地。

3、规划绿地总指标为:

26.2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14.74%,人均13.15平方米。

其中公共绿地26.29公顷。

第四十四条景观系统规划

以镇区内外绿色生态系统为景观背景,以城镇干道景观轴线为网络骨架,确定不同的城镇景观风貌特色区域,重点设计城镇入口,广场节点和标志区域的景观结构。

景观结构形成“一轴一带、三区多点”的景观格局。

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四十五条道路结构

未来镇区将形成“两横一纵”的路网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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