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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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

 

温州地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简本)

(本简本仅供参考查阅,如有不符以正式报告为准)

 

建设单位:

温州电力局

环评单位:

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

 

2013年12月

1项目概况

1.1后评价背景说明

温州地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于2006年启动选址选线工作,经多次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其选址方案于2006年11月获得温州市规划局的原则同意意见。

2007年2月,原温州电业局依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同意开展2007~2008年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浙发改函[2007]20号),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

2007年8月获得本项目选址意见书(浙规选[2007]234号)。

受原温州电业局委托,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2005号)于2007年9月编制完成了《温州地区110kV张宅、百花等2个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2007-395,以下简称“原环评”),并于2008年11月取得了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委托温州市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批复(浙环辐(温)[2008]012号)。

并相继取得国土、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批准(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浙发改能源[2009]407号)。

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

虽然该工程总规模、变电所建设地点和线路路径与原环评内容均一致,但由于原环评审批时间较早,项目实施时间相对滞后,周围的环境现状较原环评现状调查时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且项目实施时间滞后压缩了工程建设周期,工程2台主变需在本期一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

本项目原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环评资质证书机构名称于2012年12月变更为“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2005号)。

为了进一步论证工程内外部微调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温州电力局(原温州电业局)委托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开展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工作。

2013年12月浙江国辐环保科技中心编制完成了温州地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送审稿)。

2013年12月13日温州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本项目专家评审会,并形成了专家意见。

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改,形成了本工程后评价报告。

1.2工程建设内容变化情况

110kV张宅变电所位于温州鹿城区汤家桥南路与锦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程为全户内、全电缆输变电工程。

原环评中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110kV张宅变电所,所区用地面积约2970m2,全户内布置,本期建设1×50MVA主变压器,远期建设3×50MVA主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本期2×4200kVar,远期6×4200kVar;电气二次部分为综合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控制;新建双回110kV电缆拟向北出线,线路全长2×0.5km。

与原环评工程建设内容相比,本次实施的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变电所总规模、建设地点、线路路径、电压等级、布置形式、工艺、用地范围、建筑面积等均未变化。

变电所2台主变压器及配套电气设备需在本期一次建设,终期仍为3×50MVA主变。

工程内容前后对比情况见表1-1。

表1-1工程内容前后对比情况

类别

原环评

后评价

变电所

建设地点

温州鹿城区汤家桥南路与锦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温州鹿城区汤家桥南路与锦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占地面积

约2970m2

约2970m2

电压等级

110kV

110kV

布置形式

户内布置

户内布置

主变容量

本期

1⨯50MVA

本期

2⨯50MVA

远期

3⨯50MVA

远期

3⨯50MVA

无功补偿装置

本期

2×4200kVar

本期

4×4200kVar

远期

6×4200kVar

远期

6×4200kVar

110kV线路

本期

2回电缆,长0.5km

本期

2回电缆,长0.5km

远期

3回电缆

远期

3回电缆

路径

线路从汤家桥南路中央绿化带上已有的110kV上州/田州线6#塔上T接出两回线路,经电缆入地后,沿锦江路南侧人行道向西,再穿过锦江路向北,最后进入110kV张宅变。

1.3后评价工作重点

本工程的总规模、建设地点、用地范围、建筑面积及施工组织方案均未发生改变,因此原环评报告关于施工期的影响分析仍然合适。

工程配套的输电线路的路径和建设规模均未发生改变,因此原环评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分析也合适。

因工程前期周期长,实施滞后,变电所周围环境现状发生变化,且项目实施时间滞后压缩了工程建设周期,工程2台主变需在本期一次建设,对周围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后评价重点开展变电所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原环评按变电所终期3×50MVA主变容量评价,后评价亦按3×50MVA主变容量进行。

1.4运行期污染源分析和评价因子

根据本次后评价的工作重点,主要分析考虑变电所运行期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成运行后,电能在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主变压器和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很强的电流通过时,在其附近形成工频磁场,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高压输变电设备导体表面对周围空气中的电晕放电,形成脉冲电流注入导线,并沿导线由注入点向两边流动;绝缘子污秽或损坏导致火花放电,以及变电所内电闸(开关)开闭产生电磁骚扰,该类影响为无线电干扰,其频率主要在0.15MHz~30MHz。

无线点干扰主要可能影响周围无线电信号的接收质量。

变电所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主变压器和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所产生的电磁噪声及冷却风扇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以中低频为主。

因此,本次评价因子主要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和噪声(以等效连续A声级计量)。

2环境保护目标

原环评本项目变电所环境保护敏感点具体见表2-1。

本次后评价根据现场踏勘和调查,工程200m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点为住宅小区,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2-2。

因本项目原环评现场调查时间较早,至目前所址周围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周围规划进一步明确,故本次后评价新增了一部分居民住宅、规划用地等敏感点。

表2-1原环评环境保护敏感点

项目名称

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点描述

110kV张宅变电所

大自然小区

高层住宅,距离所址200m

表22后评价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

敏感点与工程位置关系

环境功能3)

方位

最近距离1)

规模类型2)

1

今日嘉园

变电所东侧

约130m

1幢楼,高层住宅

E、B、N1、N4a

2

华瓯佳园

变电所东侧

约130m

1幢楼,高层住宅

E、B、N1、N4a

3

大自然家园

变电所东北侧

约65m

6幢楼,高层住宅

E、B、N1、N4a

4

汤家桥路10号及景秀湾

变电所东南侧

约130m

1幢商场、景秀湾1幢楼,高层住宅

E、B、N1、N4a

5

锦东家园、青青家园

变电所西南侧

约100m

锦东家园1幢楼,高层住宅;青青家园2幢楼,高层住宅

E、B、N1、N4a

6

南侧规划用地

变电所南侧

大于60m(考虑规划建筑退让)

中小学用地

规划建设为温州市第二十七中学

E、B、N1、N4a

7

西、北侧规划用地

变电所西侧

大于5m(考虑规划建筑退让)

二类居住用地

E、B、N2

注:

1)指变电所围墙(不包括进所道路)至小区住宅的最近距离;

2)指评价范围内规模、类型;

3)E-电场强度限值,4kV/m;B-磁感应强度限值,0.1mT;N1、N2、N4a-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3.1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张宅变电所所址位置频率为0.5MHz的现状无线电干扰场强为40.99dB(μV/m),敏感点大自然家园小区门口频率为0.5MHz的现状无线电干扰场强为38.75dB(μV/m)。

虽然以上测量位置附近现状有110kV架空输电线路,但它们的现状无线电干扰与城市一般环境无线电干扰水平相当,质量良好。

张宅变电所所址及周围各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3.6×10-3~2.3×10-1kV/m,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在1.2×10-4~2.3×10-4mT,均低于对居民区的评价标准限值(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

最大值出现在所址西、北侧规划地块(现状为停车场),主要受该地块内的110kV上杨1989线架空输电线路影响。

变电所西侧、北侧及敏感点大自然家园小区门口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也相对一般环境略高,也主要受测点附近现状存在的110kV架空输电线路影响。

3.2电磁环境现状与原环评的比较

监测数据对比可知,所址周围现状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与原环评相比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

大自然家园小区门口的工频电场强度也基本未发生变化,磁感应强度比原环评监测结果略微增大。

主要原因为该位置工频电磁场受东侧110kV上州/田州架空输电线路影响,该线路运行中的电压保持在110kV上下,但负荷差异导致电流变化(增加),引起磁感应强度略增。

无论是原环评阶段还是本次后评价阶段,所址及周围各敏感点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均低于各指标的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3.3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见,变电所南侧围墙外1m处、今日嘉园小区门口、华瓯佳园小区门口、大自然家园小区门口、大自然家园南侧围墙外1m、汤家桥10号商场旁、锦东家园小区北侧围墙外的监测位置临城市交通干道,昼间噪声噪声监测值为57.5~68.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6.7~53.1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4~55.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5~47.8dB(A),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4声环境现状与原环评监测数据的比较

变电所所在区域后评价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比之原环评增加明显,主要因后评价现状监测时,锦江路周边日趋繁华,道路车流量大大增加,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明显。

而原环评锦江路该段几无车辆,影响当时变电所所在区域声环境的主要为人员活动生活噪声及虫鸣鸟叫等自然界噪声。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电磁环境预测评价

根据电磁环境质量现状测量及类比测量结果可以预测,本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对围墙外20m处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贡献值将低于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电场强度和无线电干扰仅和电压相关,磁感应强度和电流有关,对围墙外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贡献值在0.7×10-3~0.8×10-3kV/m之间、磁感应强度(考虑容量差异,6倍电流)贡献值在0.6×10-3~2.4×10-3mT之间,低于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随着距离增加而减小的规律,可以预测变电所建成投运后,其对距离较远的敏感点贡献比围墙外5m更小。

所址周围各环境敏感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基本保持现状水平,分别低于对居民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原环评一致。

4.2声环境预测评价

声环境现状与原环评预测结果对比,主变噪声与原环评结果一致,基本不影响周围声环境;风机仅在高温天气等特殊情况开启,本次后评价阶段的风机安装数量和位置比之原环评阶段明确,经分析需增加消声量10dB(A)的消声器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相应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

 

5结论

5.1工程内容

原环评工程内容:

新建110kV张宅变电所,位于温州鹿城区汤家桥南路与锦江路交叉口西北侧,所区用地面积约2970m2,全户内布置,本期建设1×50MVA主变压器,远期建设3×50MVA主变压器;新建双回110kV电缆拟向北出线,线路全长2×0.5km。

原环评按3×50MVA主变规模进行了评价。

与原环评工程建设内容相比,本次实施的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所址建设地点及线路路径均无变化,工程总规模、电压等级、布置形式、工艺、用地范围、建筑面积等也均未变化;由于项目实施时间相对滞后,工程2台50MVA主变及配套电气设备需在本期一次建设。

后评价与原环评一样,按3×50MVA主变规模进行。

5.2产业政策符合性

原环评时工程属于国家基础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后评价根据近期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认为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属于“城乡电网改造及建设”项目,是国家鼓励的优先发展产业,仍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3选址合理性

原环评时变电所用地为市政用地,并取得了温州市规划局的同意。

后评价时变电所所在区域规划进一步明确,用地为“供电用地”,并已取得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本工程选址合法;后期附近架空线路跟进入地,将有利于改善周边电磁环境,本项目选址合理。

5.4环境质量现状

所址及敏感点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与原环评相比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未发生明显变化,均低于各指标的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变电所所在区域后评价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比之原环评增加明显,主要因为后评价现状监测时,南侧锦江路周边日趋繁华,道路车流量大大增加,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明显。

但后评价时变电所各侧边界处及周围敏感点声环境均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或2类标准要求。

5.5运行期环境影响

(1)经类比监测分析,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对变电所围墙外20m,0.5MHz频率处的无线电干扰贡献值将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变电所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大自然家园小区等敏感点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基本保持现状水平,低于对居民区的评价标准限值,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与原环评一致。

(2)经理论计算及分析,主变户内布置,风机平时不运行,夏日高温天气等特殊情况下风机开启,经分析增加消声量不小于10dB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等效连续A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他环境敏感点今日嘉园、华瓯佳园、大自然家园、汤家桥10号商场、锦东家园,南侧规划用地声环境受影响甚小,基本保持现状水平,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5.6小结

110kV张宅输变电工程周围的环境现状虽较原环评时周围环境产生了变化,变电所建设时序也相应调整,但经后评价分析,只要工程严格按照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以及后评价报告的补充要求进行建设,其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原环评中“项目建设可行”的评价结论仍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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