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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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办法模版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

 

 

xx市xx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办法

为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确保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约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中,从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单位。

第二条监理、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现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时间节点严格按《监理投标文件》之<主要监理人员现场服务时间表>规定的上岗服务时间要求到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投标文件》资信标之<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规定的安排上岗起止时间要求到位,并自觉接受区轨道交通集团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监理、施工单位对承诺到位的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如遇特定原因,确需调换的应按照《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调动(变更)管理程序》(附件一)规定的程序上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第四条上述特定原因是指:

死亡、离职(离开原中标单位或关联企业)、疾病(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正常履职)、根据xx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的相关条款甲方要求调换等情形。

(一)根据第四条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经发包人同意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额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处以承包人5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合同额3亿元以下的处以2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二)监理单位更换总监扣以2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总监代表扣以10万元/人次违约金,更换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扣以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任职人员的资格,总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否则扣以监理费总额10%的违约金。

第五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变更),如擅自调动(或变更)管理人员,一律视作责任违约。

第六条监理、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投标承诺)的要求到位,施工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擅自更换总监及总监代表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按xx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理:

(一)施工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合同额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处以承包人10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合同额3亿元以下的处以5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二)施工单位擅自更换施工合同附件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的人员,扣除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三)未经甲方同意,监理单位擅自更换总监,扣以监理单位3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总监代表扣以15万元/人次违约金,更换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扣以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中止监理合同。

第七条施工单位的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到位率。

离开工地必须向发包人(甲方业主代表)及监理单位许可,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的,按xx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理:

(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0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按未到位违约处理;项目经理按缺勤次数每次扣除20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1000元;技术负责人按缺勤次数每次扣除10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500元。

(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在本工地上班时间不足24日历天,以违约论处,按每天每人200元扣除。

(三)上述人员到位率每周例会通报一次,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施工单位的上述人员在甲方发送到岗书面催告单三次以上不及时到岗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xx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监理、施工标段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理:

(一)总监每月在施工现场的到岗率不低于20天,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岗率不得低于25天。

(二)若达到到岗率需离岗的,必须向发包人(现场业主代表)书面请假认可后方可离岗,若未经认可擅自离岗的,总监每天扣500元,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300元。

(三)若达不到规定到岗率的,经许可缺位总监每天扣500元,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300元;未经许可缺位总监每天扣1000元,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500元。

(四)若在岗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总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1000元/天,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扣监理费500元/天。

必须旁站的岗位,每缺岗一次扣监理费3000元。

(五)若未按计划进场履行监理职责的,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扣500元,监理员每天扣300元。

第九条上述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违约金从监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或从监理费(或计量支付工程款)中扣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担由于更换人员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损失。

第十条施工单位需更换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要求,更换后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专业须与原人员执业资格专业相同,注册执业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执业资格等级。

全部更换资料齐全,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同意方可更换。

人员更换完成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负责做好移交衔接工作,防止工程项目出现管理缺位状况。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更换后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专业须与原人员执业资格专业资质及资历相同,注册执业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执业资格等级,全部更换资料齐全,经区轨道交通集团同意方可更换,人员更换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如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一的,由工程建设部开具《合同违约通知书》(附件2)告知违约方。

第十三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对监理、施工单位的经济处罚决定作出后,由现场业主代表填写“经济处罚单”,由监理或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后,上报区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在履约保证金或从监理费(或计量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如监理、施工单位拒签,现场业主代表应在《经济处罚单》(附件3)上注明。

第十四条现场总监、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调动(变更)的或现场监理、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未达到规定到位出勤率的,经集团公司书面3次以上发函仍未整改的,构成《xx区轨道交通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及信用考评暂行办法》(本办法另行制定)规定情形的,按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合同冲突,以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1.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调动(变更)管理程序及附表

2.合同违约通知书

3.经济处罚单

附件1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

调动(变更)管理程序

根据《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办法》,监理、施工单位对投标书、合同承诺到位的总监、总监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无特定原因不得变更。

确需调换需按照本管理程序规定的程序上报,经区轨道交通集团批准后方可调换。

具体报审程序如下:

一、监理、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调动(变更)报审程序

(一)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调动(变更)

监理、施工单位提出人员调动(变更)申请(见附表一),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部;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批准同意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动(变更)。

(二)总监代表、常务副经理调动(变更)

监理、施工单位提出人员调动(变更)申请(见附表二),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部;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调动(变更)。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变更)监理、施工单位提出人员调动(变更)申请(见附表三),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部;由工程建设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调动(变更)。

二、经批准后新到位人员考察期原则上为一个月,按程序办理调动(变更)手续(特定情况特别处理),经批准的人员名单由工程建设部以书面形式告知集团相关部门。

三、监理、施工单位在填写人员调动(变更)申请表时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邮编、地址、联系人、电话;

(二)人员调动(变更)原因及新到位人员相应的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

(三)原合同人员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及其它证明;

(四)新到位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原件备查后退还);

(五)申请单位分管领导的签名、日期和印章。

 

附表一: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调动(变更)申请表

工程项目

编号

单位名称

变更

次数

本项目总第次变更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地址

邮编

投标人员

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上岗证书

年龄

变更人员

拟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上岗证书

年龄

调动(变更)原因:

 

变更人员相应工作经历:

 

申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盖章):

日期:

工程建设部拟办意见:

 

工程建设部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意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签名、盖章):

日期:

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

 

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

日期:

办理情况:

 

备注:

本申请表一式四份:

申报单位、现场监理组,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各一份。

附表二: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总监代表、常务副经理

调动(变更)申请表

工程项目

编号

单位名称

变更

次数

本项目总第次变更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地址

邮编

投标人员

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上岗证书

年龄

变更人员

拟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上岗证书

年龄

调动(变更)原因:

 

变更人员相应工作经历:

 

申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盖章):

日期:

工程建设部拟办意见:

 

工程建设部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意见: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签名、盖章):

日期:

办理情况:

 

备注:

本申请表一式四份:

申报单位、现场监理组、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各一份。

附表三:

xx市xx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调动(变更)申请表

工程项目

编号

单位名称

变更

次数

本项目总第次变更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地址

邮编

投标人员

担任

岗位

专业技术职称

上岗证书

年龄

变更人员

拟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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