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系团总支组织部管理章程.docx
《建工系团总支组织部管理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工系团总支组织部管理章程.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工系团总支组织部管理章程
建筑工程系团总支组织部
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筑工程系团总支组织部是在湖北城建职院党支部、院团委指导下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
组织部受院团委的直接领导,接受系团总支和全系学生的监督。
第二条组织部的宗旨是:
全心全意为建筑工程系的学生服务,努力创造积极向上的思想氛围,促进学院的发展和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增强院团总支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三条组织部的基本职能:
配合校院团委和系团总支做好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以及团组织的机构建设工作,实现团员、团总支和团支部之间的良好互动;具体负责团内各项日常工作,监督各班团支部搞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组织并协调院内部大型活动的学生组织工作;配合建筑工程系党支部的工作,配合院团委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校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等。
第二章组织部成员及分工
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系团总支工作,设部长一名、助理两名、干事若干。
参加组织部工作的学生要求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好,人际交往能力强,甘于吃苦在前,不怕困难和阻力,敢于承担责任。
第二条成员分工如下:
部长:
落实团总支指示和要求,负责组织部的全局工作,主持组织部日常工作的进行和日常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和组织部内部的职责分工,对组织部工作的开展负首要责任,直接对系团总支负责。
助理:
协助部长做好组织工作,并对部门干事协调管理。
干事:
配合部长做好和助理的工作,对部长和助理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直接对部长和助理负责,并对系团总支负责。
第三条组织部成员来自于对组织部工作有兴趣、有志于为建筑工程系学生服务的本系学生。
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招新工作,由系团总支指导,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
第三章组织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做好每年新生团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系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团组织关系的转进、转出,建立团员情况数据库。
第二条组织检查每月各班团支部的团会情况;结合时事形势和我系实际开展相关思想教育的专题团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三条负责制定团组织建设、监督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及时向院团委反映我系团员的思想动态。
第五条协助院团委以及团总支学生会其他各部门搞好活动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做好每月及年终的工作总结。
第四章组织部与各团支部关系
第一条组织部在团总支的领导下,直接与各系部组织部联系。
担负着促进院团委、团总支和团员之间沟通的重任,也是各团支部的直接领导和团会的组织者。
第二条组织部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院团委工作,组织各班团支书召开团会,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向团总支实事求是的反映团员的情况,尽量避免一些由于心理问题造成的不良事件。
组织部具体负责院团委和团总支分配到各班团支书的工作。
第三条各班团支书应切实开展好团会,在生活中多关心本班团员的学习和思想,多与组织部和团总支沟通。
第四条各班团支书应配合好组织部做好团总支分配到各班的工作。
第五条各班团支书要做好团费的收缴、团员证的注册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等工作。
发挥团总支在班委中的核心作用和积极影响。
第五章组织部工作量化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措施(60分)。
1、关于会议制度的具体考核规定:
各成员要按时参加部门例会,会议考核实行扣分制,事假、病假要通知,不扣分;无故缺席扣5分。
2、系团委重大活动考核制度:
每次系团委举办的活动,安排的人员都应该按时参加,事假、病假要通知;无故缺勤扣5分,迟到、早退扣1分。
3、汇交工作总结、计划考核制度的规定:
各成员在学期结束前将工作总结汇交,不交扣8分,故意迟交、托交扣2分。
4、关于部门日常工作、常规工作考核规定:
各成员应做好日常工作,遵守规章制度,违反者扣4分。
5、关于早锻炼的考核规定:
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早锻炼,事假、病假要通知,不扣分;无故缺勤者扣一次扣4分。
以纪检委考勤记录为准。
(注:
根据纪检委的要求每人每月缺勤不能超过三次,超过者上报部长给予相应处分。
)
6、违反组织部各项规章制度者;做出有损组织部形象行为者;未能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造成所负责的工作滞后的者;无故推托或拒绝系团委工作,不履行其职责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条考核奖惩制度(40分)。
奖励制度:
1、能履行团员义务,组织部日常动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者加1分。
2、组织部举办的各种规划性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积极为团组织献计策,提合理化建设性意见、建议者加2分。
3、出色地、利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者加2分。
4、认真学习,成绩优异,尊敬老师,团结互助者加2分。
5、工作开展出色,每月负责的团会在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
6、收缴团费,团员证注册工作完成出色者加2分。
7、工作中能积极维护团委形象者;工作中能积极思考且思考周密者;工作中能开拓创新并具备可操作性者加3分。
惩罚制度:
各成员出现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记处分者扣5分并且不能进行任何一项评优评先。
第三条组织部成员成绩采用百分制。
即每位成员基础分为60分,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获得基本分60分;不符合者,酌情从60分里扣除。
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60分)+惩奖分(40分)=100分。
第四条奖励的分项与方式。
1、奖励的分项包括“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等。
(1)优秀干事:
由部长评选的本学期内工作态度积极,行为端正,表现突出的干事。
(2)优秀学生干部:
由团委辅导员老师与团委书记共同评选的年度内工作突出的团委成员。
2、奖励的方式包括例会表扬、公告表扬、交换学习、评分加分、颁发证书等。
(1)例会表扬:
对表现突出的干事或部长,于部门例会或部长级例会上进行表扬。
(2)公告表扬:
对优秀干事、优秀学生干部等进行内部或网上的公告表扬。
(3)评分加分:
对表现突出的干事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加分。
(4)办法证书:
对根据上述综合评分达到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的在任期末通报表扬并颁发年度优秀证书。
第五条加分决定与最后决定由组织部部长审核批准。
第六章团会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量化考核加分
(1)当月团会在院团委评选中获得第一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对于班长及其团支书给予加2.5分的奖励;对于突出个人给予加1.5分的奖励;对于团会开办当天班级到场人员,给予加0.5分的奖励。
(2)当月团会在系部评选中获得第二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对于班长及其团支书给予加2分的奖励;对于突出个人给予加1分的奖励;对于团会开办当天班级到场人员,给予加0.5分的奖励。
(3)当月团会在系部评选中获得第三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对于班长及其团支书给予加1.5分的奖励;对于突出个人给予加1分的奖励
2、三大学习名额奖励
(1)当月团会在院团委评选中获得第一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分别给予开办班级一个系党,一个院党名额,由辅导员按当月团会贡献分配。
(2)当月团会在系部评选中获得第二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分别给予开办班级一个院党,一个团课名额,由辅导员按当月团会贡献分配。
(3)当月团会在系部评选中获得第三名院检团会的班级,分别给予开办班级两个团课名额,由辅导员按当月团会贡献分配。
(4)对于参与团会的其他人员,由系部直接与辅导员协商,对他们学期末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评选、三大学习方面予以侧重。
3、荣誉称号奖励
根据当月团会开办的成绩,系部予以“团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称号以及相应奖状;“优秀团会”称号及相应奖状;“最佳组织奖”称号及相应奖状;“先进个人”称号及相应奖状;“积极分子”称号及相应奖状。
第二条惩罚制度
1、团会开办时,参会人员到场率与不足85%的班级,对于其班长、团支书,扣除量化考核分1.5分,未参会的同学扣除量化考核分1分。
2、团会开办时,参会同学不顾纪律性,吵闹,玩手机,哄笑等,扣除当事人量化考核分2分且将其上报系部处理。
3、团会开办过程中,在彩排与正式开办时间上,故意拖延并不能保证其质量的班级,论情况对班长、团支书以及不配合的同学,扣除三大学习名额,以及量化考核分数2分。
4、对于极不配合的班级,直接取消其任何评优评先资格,以及班长、团支书等正在参加三大学习同学的名额与扣除量化考核分2.5分。
建工系团总支组织部
二零一零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