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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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
第一章总则
2002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是深圳市城市功能重新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十分关键性的时期,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
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深圳城市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城市人口持续高速增长,城市规模快速扩张,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都要求扩大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含量和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又向矿业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深圳市的矿产资源,确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机制,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广东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深圳市矿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1994)》、《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深圳市国土规划2020》、《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深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划定矿产资源限采区和禁采区,提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目标和措施,促进矿产开发、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本《规划》是指导深圳市矿业经济发展、矿政管理及各种矿业专项规划的政策性文件。
规划期为2002年至2010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2至2005年,第二阶段由2006至2010年。
现状资料数据以2001年底为基准,并进行几次现状补充调研,对现状资料和统计数据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规划的适用范围为深圳市所辖行政区域,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宝安区和龙岗区。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产资源状况
一、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1.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深圳市位于北回归线之南,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7'至22°52',地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望,北与东莞、惠州接壤。
海域连接南海及太平洋,东起大亚湾,西邻伶仃洋。
海域辽阔,多处可建深水港,水产资源十分丰富。
深圳市气候属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
夏无酷暑,时间长达6个月。
春秋冬三季气候温暖,无寒冷之忧。
年平均气温为22.4℃,最高气温为36.6℃,最低气温为1.4℃,无霜期为355天。
每年5至9月为雨季,年平均降雨量为1933.3毫米。
夏秋两季有台风,但受山峦阻挡,直接袭击市区约两年一次。
深圳市全境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大部分为低丘陵地,间以平缓的台地,西部为滨海平原。
境内最高山峰为梧桐山,海拔943.7米(黄海高程)。
深圳海岸线全长约260.0公里,有6处港湾建有深水港。
现有河流160余条,但集雨面积和流量不大。
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深圳河、茅洲河、龙岗河、观澜河和坪山河,地表水资源相对短缺。
深圳河与茅洲河下游可通航小型运输船。
深圳市多年平均天然淡水资源总量为18.72亿立方米,其中年径流量为18.6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97亿立方米。
全市现有水库247座,其中中型水库9座,总库容为5.25亿立方米。
位于市区东部的深圳水库,总库容4465万立方米,是深圳与香港居民生活用水的主要调节水库。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11月又将深圳市改为地级省辖市。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决定将深圳定为“经济特区”。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根据2000年深圳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深圳市陆地总面积为1952.8平方公里(不包括内伶仃岛),深圳经济特区面积为395.8平方公里,宝安区712.9平方公里,龙岗区844.1平方公里。
建市以来,行政区划几经变革,目前全市由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和龙岗六个区构成。
截至2004年底,全市常住人口597.5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65.13万人,暂住人口432.44万人。
“新移民”来自全国各地,平均年龄不到30岁。
2.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经济特区建立20多年来,深圳市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外贸出口、海洋运输等多方面占重要地位的城市。
本地生产总值居中国大陆大中城市第四位,财政收入居中国大陆大中城市第三位,进出口总额占中国大陆七分之一,连续9年居中国大陆大中城市第一。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居中国大陆第二位。
深圳机场是中国大陆四大航空港之一,华南航空货运的重要枢纽。
建市初时,本地生产总值1.96亿元。
2004年,深圳市实现本地生产总值3422.8亿元,其中“九五”期间,深圳本地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大大超出全国8%的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
深圳市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第一经济增长点,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从1995年的225.8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266.52亿元。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20.5%提高到2004年的50.18%。
以金融业、物流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迅速发展,现代物流是支撑未来深圳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计划投资316亿元用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到2005年底,全市物流业生产总值将达到800亿元,占深圳市GDP的20%。
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柱,以先进工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
到2001年底,深圳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3412.1公顷,绿化率39%,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787.7公顷,绿化覆盖率4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8平方米。
全市有公园136个,其中特区内公园有41个。
2000年12月,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2000年国际“花园城市”决赛中,深圳市荣获E组(百万人口以上)第一名。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1.矿产资源的现状及优势
深圳市的矿产资源种类不多,目前已发现的矿床、矿点、矿化点68处(不包括砂、石、土),其中金属矿产26处,非金属矿产及其它矿产42处(包括矿泉水24处、地下热水3处)。
金属矿产有铁、锰、钨、锡、铋、钼、铅锌和多金属,非金属矿产及其它矿产有蓝晶石、大理石、灰岩、高岭土、粘土、石英砂、钾长石、黄铁矿、泥炭、海砂、建筑石料及地热、矿泉水等,深圳市主要固体矿产储量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1。
深圳市矿产资源的特点是:
矿产种类不多,储量不大,除了石料、地下热水和矿泉水外,大多无工业开采价值。
优势矿种为石料和矿泉水。
平湖出露的辉绿岩石料是我省少有的石料资源之一,可作为SMA路面用料。
深圳市建筑石料开采最多时达600多处,至2001年时有114处,2004年有55家还在开采。
(1)黑色金属
铁:
铁矿(化)点有12处,以接触交代硅卡岩型为主,其次为热液裂隙充填型,前者具一定的工业价值,其它类型一般工业价值不大。
锰:
锰矿有2处,分布在黄贝岭和大岚坑,矿体规模小,工业价值不大。
(2)有色金属
多金属:
多金属矿有3处,分布于山仔下、小梧桐山和葵冲,工业价值不大。
铅锌:
铅锌矿化点有2处,分布于长岭和高圳头,均为裂隙充填型,工业价值不大。
钨:
已知钨矿5处,分布于旗头山、高松岭、上坑、人仔山和三河。
钨矿规模小,工业价值不大。
锡:
砂锡矿矿床类型以冲积型为主,分布于黄竹坑一带,工业价值不大。
铋矿:
为高温热液石英脉型,见于横岗西坑交椅山,规模小,预算远景储量52.62吨,为矿点,工业价值不大。
钼矿:
见于大梅沙,工业价值不大。
(3)非金属矿产
深圳市的非金属矿产有石灰岩、大理岩、花岗岩、辉绿岩、钾长石、蓝晶石、水晶、冰洲石、高岭土、粘土、煤、泥炭土及其他建材资源。
①特种非金属矿产:
有蓝晶石、水晶及冰洲石矿等。
蓝晶石矿点位于横岗,精矿储量5.14万吨,具工业利用价值。
地红岭水晶单晶率很低,不够工业品位。
石岗冰洲石规模甚小。
②钾长石矿:
已知的钾长石矿有6处,见于矿山头、早仔角、南丰坳和大重山等地,可作为陶瓷釉料或化工原料,无工业开采价值。
③石英砂:
石英砂赋存在沿海砂堤及泻湖沉积层中,主要分布在上洞、溪冲、大梅沙、小梅沙、水沥-屯洋、西冲、前海、后海等地,无工业开采价值。
④石矿:
主要有建筑石材(花岗岩)、水泥石灰岩矿床和大理石矿。
深圳市花岗岩分布广泛,对发展建材工业极为有利。
⑤高岭土矿:
为风化形成,分布在石岩、龙华和横岗一带,无工业开采价值。
⑥粘土矿:
粘土矿可分为河流冲积型粘土矿和风化残余型粘土矿。
河流冲积型粘土见于下梅林,风化残余型粘土矿见于南澳,但质量较差,仅能作砖瓦粘土。
⑦填海工程等土石方:
包括填海、场平工程采挖的海砂、粘土、石料等。
(4)能源矿产
有煤及泥炭土两种。
煤矿:
煤在深圳市发现不多,仅在荷坳、岗贝、平湖、松岗有少量出露,为低热质燃料,矿床规模不大,无工业开采价值。
泥炭土:
已知有6处,均产于第四系河流冲积层中,无工业开采价值。
(5)地下水、矿泉水及地下热水(温泉)资源
①地下水:
深圳市地下水总储存量为10.3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为1.92亿立方米。
②矿泉水:
现已发现了24处(见附表1-2),其中已关闭4处,在开发9处,未开发13处。
主要有福田上步岭一号井、福田上步岭二号井、布吉镇罗岗、深圳龙马、深圳石岩、宝光山(沙井望天山)、深圳甘坑、西丽珠光红花岭一号、西丽珠光红花岭二号、罗湖东湖康利梧桐山、石岩羊台山、横岗六约麻地村碧怡、南澳七娘山、福田上步岭、西乡宝山(岭下山)、龙华潭罗、石岩狮子山、深圳吉大、盐田三洲田、小梧桐山仙桐、平湖岐岭、大鹏观音山龙泉、西沥麻堪梧桐山和坪山金龟等地。
③地热:
主要分布在深圳市境内的断裂带上,主要有玉律温泉、汤坑温泉和塘朗山温泉(见附表1-2)。
目前,龙岗区上洋已发现热水,正在勘探中。
玉律温泉水温66-68℃,属中高温热水。
汤坑温泉水温30℃,属低温热水,开采条件较差。
塘朗山温泉水温30℃。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现状
深圳市毗邻香港,以前属国防边境,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
经济特区成立后,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得到不断提高。
最早开展地质工作的是1932年朱庭祜对广东东莞、宝安两县作了地质调查,对地层及火成岩作了划分。
1950年周仁沾、杨超群、陈君拔等人在本市东北部对红色岩系和片麻岩进行了较详细的研究。
其后,英人戴维斯著有《香港地质》,对调查区南邻香港地区的火成岩有较详细的论述。
1959-1962年广东省地质局76l队在深圳进行l:
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著有广州、江门和惠阳、宝安区域地质调查报告书及其图件。
1974-1979年广东省地质局区调大队对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成果进行了系统总结,编制了1:
50万广东省地质图、矿产图、构造体系图及其说明书。
1979-1981年广东核电站选址工作,曾在蛇口半岛、南头、屯洋及大鹏半岛进行过1:
5万较详细的综合调查工作,南头、屯洋及大鹏半岛进行过1:
5万较详细的综合调查工作。
1981年广东地质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大队进行l:
20万珠江口海岸工程地质调查,编有1:
20万工程地质图及报告书。
1982年深圳地质局对罗湖区36平方公里范围进行了地质调查,编有深圳罗湖区1:
1万地质构造简图及文字说明。
1984年广州地理研究所出版的《深圳地貌》,对本区地貌作了较系统的划分和总结。
近几年来,深圳地质局、756队、物探队、市建设局、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也分别在深圳市区做了部分工作,提供了钻探、物探资料。
以上这些成果资料,为本区域基础地质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深圳市的矿产在解放前就有人开采、冶炼。
但未见有文字记载,仅少数地质工作者进行路线地质调查。
解放后,尤其是1958年以来,先后有广东省地质局、冶金局、建材局所属的地质队,对本区域的矿产进行了踏勘、检查和不同程度的普查勘探工作,大大地提高了本区的地质找矿研究程度。
已知储量较多的矿(床)点有铁、锰、多金属、铅锌、钨、锡、铋、钼、褐钇铌矿(也称黑稀金矿)、水晶、钾长石、花岗岩、石灰岩、大理岩、粘土矿、泥炭等16个矿种。
前人对上述矿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了解和研究,并获得一定的储量数据。
深圳地质局对上步岭矿泉水和横岗大理岩山仔下矿段进行了详查。
这些成果资料对成矿规律及基础地质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际资料。
除与1:
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同步进行的土壤地球化学和水系沉积物、水化学、水系重砂测量等工作外,1977-1979年区调队对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资料重整。
1981-1983年区调队四分队在本市部分地区进行l:
20万区域化探扫面。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金属矿产
本市的铁、锰矿,大部分为50年代发现并普遍为民间所开采,现均已停采。
钨矿也是50年代普遍为民间开采,其中旗头山钨矿、高松岭钨矿小规模开采延续时间较长,其余的金属矿产均未被开采利用。
(2)非金属矿产
大部分被地方开采利用,大理石、石灰石一直作为烧制石灰和水泥用途。
特区成立以来,石料、粘土矿和石英砂被广泛用于建筑业。
石灰岩、大理岩主要隐伏于龙岗、坪山和葵涌的平原地下,目前鹏茜大理石矿场仍在地下开采大理岩。
目前有55家采石场在开采石料,另有17家已关闭进入整治阶段。
深圳市2001年共有砖厂14家,其中宝安区6家,龙岗区8家。
现已关闭。
此外,填海造地、场平和道路建设对回填砂、石、土矿产需求较大。
(3)地下水、矿泉水、地下热水
地下水开采较普遍,特别是龙岗区部分地区,局部过量开采已导致地面沉降等一系列问题,应加强地下水开采管理,有效制止过量开采现象。
矿泉水也得到开发利用,目前全市纳入管理的矿泉水厂有8家(其中益力3家,见附表2)。
益力矿泉水2003年被评为国家品牌产品。
目前,地下热水有一定开发潜力,宝安区公明玉律温泉已经开发并建成了石岩湖温泉度假村,龙岗区汤坑、上洋等地也有出露。
4.矿产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但仍有少数矿场环境整治不力,对环境及景观造成影响
采石和取土是一种以自然资源为对象的经济活动,因而对环境影响较大,对自然植被、土壤、水体(河流、湖泊等)、农业用地、城市和自然景观、城市建设、旅游等方面都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深圳市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联发石场、芙蓉石场、小南山石场等单位在开发的同时注重环境的恢复,使矿山成为园林式采石场。
但是,目前大部分采石场为个体承包,少数采石场不注重保护环境,乱倒废物,造成水土流失和对环境的破坏。
特别是近一两年来,企业普遍不景气,更拿不出钱来治理水土流失和环境问题。
(2)矿产资源开发未能形成规模化
深圳市的矿产开发是以石料开发为主,但是,采石场普遍规模较小,有的采石场年产仅有5万立方米甚至更少。
另外,采石场开采技术水平较低,仍采用大爆破的方法,不但安全性较差,而且浪费资源。
(3)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仍然存在
尽管1994年深圳市为保证采石场环境治理得到有效落实而实行征收采石场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但由于保证金的数量较小,少数采石场仍不按照开采要求施工,乱采滥挖、超范围开采的现象常有发生,部分建设单位利用填海、场平等建设工程施工违法采石取土,造成山体景观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扰乱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及可供性分析
1.能源矿产
深圳市能源矿产资源短缺,同时能源矿产消耗又极大,所需矿产绝大部分都要靠外地输入。
受我国能源结构的影响和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在深圳一次能源的消费中,低品位的能源煤大约占50%,石油、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合计占到50%。
另外,深圳市内有两座核电厂,需要输入核燃料。
目前深圳已形成以煤为主、多能互补的消费格局。
在深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中,近年来用煤增长一直呈上升趋势(见附表3)。
因此,加快发展深圳的高新技术产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在生产高技术附加值的同时降低能耗,已迫在眉睫。
按1996-2001年深圳市工业能源消耗数量进行分析并得到深圳市工业能源矿产消耗趋势方程。
预测2005年,深圳市工业将需要煤炭约为402.9万吨,柴油95万吨,重油19.4万吨,液化石油气5.7吨。
到2010年深圳市工业将需要煤炭约为549.4万吨,柴油95万吨,重油30.3万吨,液化石油气7.9万吨,这些都要从外地输入。
要实现深圳矿产资源需求与经济持续发展,必须遵循能源发展规律制定节能规划,加强节能力度,逐步提高深圳燃气化程度,限制煤炭的消费量;要重视节能和科技进步,加强再生资源的利用和新能源的研究。
2.建筑石料
深圳石矿开采主要用于建筑石料,建筑石料原本是深圳市优势矿产资源,资源较丰富,开采条件较好,采石场最多曾超过600多家。
但随着深圳城市的飞速的发展,城市品质和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社会各界要求关闭环境影响较大采石场的呼声日见高涨、各种法规和规划提出的限制条件越来越多,已形成严格限制石料开采的局面,可开采的石料资源越来越少。
因此,合理规划、有效利用、计划开采、有效治理已显得十分重要。
从深圳市石料资源和本身建设等各种因素考虑,至2005年以后,要严格限制石料输出。
根据深圳市GDP发展和全社会房屋建筑面积增长趋势预测,建筑石料(含道路),2005年需求量约1200万立方米,2010年需求量约1900万立方米。
2006年前深圳市拟保留的石场加上整治关闭石场提供的石料,尚可自给。
2007年到2010年期间,采石场控制在12个限采区内,建筑石料按年总产量最大可达到1500万立方左右计,2010年则需从外地输入建筑石料400万立方米。
深圳市石料可开采量有限,预计2015年以后,本地石矿限采区资源大多数将采完,大量的石料需要从外地输入。
每公里每吨水路运费约为0.5元,铁路运费0.7元,公路运费1.00元。
每立方米石料重量为2.0吨,则每立方米石料每公里的水路运费为1.00元,铁路运费为1.4元,公路运费为2.00元。
如果从惠东地区输入,按输入地到建设地距离150公里水路和20公里公路运输计算,每立方米石料的运费将达到19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将增加成本68元。
3.填海等重大市政工程填料
深圳市将开展大量填海工程,填料包括海砂、淤泥、土方和石料。
填海工程中石料主要用于海堤、隔堤和基础层,在填料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
预计2010年前每年填海工程用石料需求约1300-1500万立方米。
4.矿泉水、地下热水(温泉)资源
深圳市经济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矿泉水需求大,地下热水极具市场潜力。
深圳市矿泉水资源较丰富,赋存于花岗岩山体地带。
较高,矿泉水需求量较大,按900万人口,每人2升计,每年需要矿泉水65.7万立方米。
因此,应合理开采本地矿泉水资源,寻找优质矿泉水,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
第三章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对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导向,以深圳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目标为依据,以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为中心,以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主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保护,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更好发挥地质矿产工作在深圳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地质矿产工作与深圳市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原则
深圳市的城市发展目标是计划用20年左右的时间,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努力建设成为国际化城市,把深圳建设成为高科技城市、现代物流枢纽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高品位的文化和生态城市。
本规划以此为目标统筹安排地质矿产工作,加强为城市建设服务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区内优势矿产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加大力度作好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同时针对本市矿产资源紧缺的状况,积极加强同邻近地区的联系,扩大市外矿产资源的供应规模,实现矿产资源的长期稳定供给,保证本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2.坚持矿业开发与深圳市城市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深圳市已经颁发城市总体规划等一系列城市规划,矿业开发应与之协调,避免冲突,以适应城市发展总体要求。
3.坚持矿业发展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决执行“恢复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积极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当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矿业开发要为环境保护让路,坚决停止对环境产生严重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
4.坚持合理利用和开发深圳优势矿产的原则
深圳市的优势矿产为石料和矿泉水,对深圳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应合理开发和利用。
充分利用地热资源,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合理开发。
5.坚持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作用
加强对采石行业的调控,严格控制采石场的数量,扩大采石场的生产规模。
实行计划开采,集约经营。
合理开发利用矿泉水,实现规模生产。
按环境保护优先原则,严格限制开采金属矿产。
6.坚持科技兴矿的原则
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加快矿山复垦绿化工作的研究与试验,降低或杜绝矿业开发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三、规划目标
1.2002-2010年总体目标
合理保护、适度开发、有效利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矿产资源的开发技术有明显的改进;废弃矿山得到有效的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矿业结构调整,矿业权市场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并完善矿业权流通体系;矿产资源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在政策上、措施上有切实的保障。
2.200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达到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无证开采的现象得到遏制,基本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效利用,总体布局合理。
(1)矿业结构调整基本完成。
规划于2005年底关闭的43个采石场按时关闭,并于2006年完成治理和复绿工作。
(2)废弃矿山得到有效的治理,矿山土地复垦绿化取得明显成效,矿山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