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34468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良好。

总务处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行政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有专门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包、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

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

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

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严禁在校内教学用房檐下燻烤腊肉,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三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

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

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

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

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四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

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

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

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

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五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苍梧县南珠电子电工职业培训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

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学校与各中心处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第四条

校长为全校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中心处室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在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五条

各中心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⒊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⒋负责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

依照国家消防法规,学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

同时,学校保卫科应对校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保卫科的消防监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保卫科保卫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

各中心处室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业务上接受保卫科的指导。

1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

凡属学校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第九条

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

各单位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

禁止不通过总务处,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条

在校内使用煤炉、石油液化气(炉)

,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学校有关部

门和保卫科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在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

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保卫科审批。

第十二条

禁止在校园的教学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

加强巡逻。

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

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各单位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保卫科,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

任何单位或

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

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第十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2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三)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

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四)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校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

奖金。

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苍梧县南珠电子电工职业培训学校

2xx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交通运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